资助政策宣传
加强资助政策宣传

为了加强资助政策的宣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学生资助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及时报道解读,让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广知相关政策。
3. 将学生资助政策及资金使用管理等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等及时发布,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4. 在重大招生考试、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态势。
5.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加大对学生、家长、教师等重点人群的宣传,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6. 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及时挖掘、大力宣传受助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其励志、引领作用。
7. 坚持上好“两节课”。
其次,积极有效利用进村入户的招生宣传过程,进一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心声、解决实际困难,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8. 加强“联动”机制。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帮扶干部能动性,及时做好对帮扶责任户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解答与资助申请指导工作,有效帮助脱贫户以及边缘重点监测户解除子女就学后顾之忧,增强对帮扶责任户的关爱,激发他们的子女勤奋学习,励志成才。
9. 筑牢媒体宣传平台。
为提升教育惠民政策和资助工作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加大现代报纸、网络媒体宣传力度,及时将学生资助新政策,工作动态及资助育人成果等通过报纸、网络媒体加以宣传,扩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覆盖面,确保政策知晓率和资助工作群众满意度。
10.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对于资助政策的执行和实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和纠正。
资助政策宣传标语

资助政策宣传标语
1. “资助政策,为你的梦想插上翅膀!”
解释:这个标语强调了资助政策的重要性,它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实现自己的梦想。
2. “让资助政策成为你追逐梦想的动力!”
解释:这句话鼓励人们利用资助政策来追求自己的梦想,并将其视为实现目标的动力。
3. “知识改变命运,资助成就未来!”
解释:资助政策可以为那些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通过知识改变他们的命运,创造美好的未来。
4. “资助政策,助力成长,关爱无限!”
解释:这句话体现了资助政策对个人成长的支持和关爱,它不仅提供经济帮助,还关注受助者的全面发展。
5. “教育是通往成功的桥梁,资助政策为你铺平道路!”
解释:这句话将教育比作成功的桥梁,而资助政策则为人们铺平了通往成功的道路,强调了资助政策在教育中的重要性。
6. “资助政策,让每一个梦想都有实现的可能!”
解释:这个标语传达了一个积极的信息,即资助政策可以帮助每一个有梦想的人实现自己的目标,无论他们的背景如何。
希望这些标语能够激发人们对资助政策的关注和认识,同时也能够鼓励更多的人受益于这些政策,实现自己的梦想。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方案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引言:学生资助政策是为了解决大学生经济困难而制定的政策。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部分学生对这些政策不了解或者不知道如何申请。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和宣传渠道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宣传方式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两种方式。
1.1 线上宣传线上宣传是指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平台向学生群体传播学生资助政策的信息。
这种方式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等优点,是现代学生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
a. 制作宣传视频制作宣传视频可以借助学校的官方网站、社交平台或者视频网站进行发布,并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推广。
宣传视频应该具有简洁明了、内容精准的特点,引起学生的浏览兴趣,从而提高传播效果。
b. 设立网上咨询平台学校可以在官方网站上设置专门的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平台,供学生在线提交问题或咨询。
同时,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回复学生提出的问题,解答他们的困惑。
1.2 线下宣传线下宣传是指通过校园广告、学生组织和宣讲会等方式向学生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线下宣传的特点是可以与学生直接交流,能够更加详细地解答学生的问题,并提供一对一的指导与帮助。
a. 制作宣传海报学校可以在教学楼、食堂、图书馆等学生经常出入的地方制作宣传海报,介绍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引导学生主动了解和申请资助。
b. 开展宣讲会学校相关部门可以定期组织宣讲会,邀请专业人士向学生详细介绍学生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并现场解答学生的问题。
宣讲会可以在学校大礼堂或教室举行,也可以通过线下活动的形式来开展。
二、宣传内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内容应该包括政策的详细介绍、申请条件和流程、资助项目和金额等方面的内容,以满足学生对资助政策的全面了解和需求。
2.1 政策的详细介绍宣传内容应该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包括政策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政策依据等方面的内容。
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资助政策是指国家提供经济资助、技术支持或其他资源以促进特定领域或群体发展的政策。
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的目的是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利用这些政策,从而达到政府的政策目标。
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 媒体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向公众普及国家资助政策的内容、范围和申请流程等,以达到广泛宣传的效果。
2. 举办宣传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座谈会、研讨会、展览会等,邀请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解释和推广国家资助政策,向相关领域的群体宣传政策的具体情况,并解答他们的问题,提供指导。
3. 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和发放宣传资料,如宣传单页、手册、海报等,向受众详细介绍国家资助政策的有关信息,包括政策背景、政策目标、政策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材料等。
4. 搭建宣传平台:构建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平台,如建立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政策更新、成功案例和相关资讯,提供在线咨询和申请指导,方便受众随时了解和参与。
5. 合作推广:与相关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广国家资助政策,共享资源和专业
知识,提供更全面、专业的服务,增强政策的影响力和可推广性。
通过以上宣传措施,可以提高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使用率,让更多的人受益于这些政策,促进相关领域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经济支持,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的了解程度不高,导致部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能享受到应有的资助。
为了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效果,确保资助政策惠及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一)目标1. 提高全体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
2.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得到全面、准确的宣传。
3. 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提高资助工作的满意度。
(二)任务1.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认知。
2. 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长效机制,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3.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宣传能力。
4. 深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一)宣传途径1.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
2. 利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3. 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手册,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
4. 组织学生参加资助政策知识竞赛,提高学生对资助政策的认知。
(二)宣传时间1. 在新生入学时,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资助政策。
2. 在每学期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政策再宣传,确保他们了解资助政策的变化。
3. 在每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新的资助政策时,及时组织宣传和学习。
(三)宣传内容1. 资助政策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原则。
2. 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
3. 资助申请、评审和发放程序。
4. 受资助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5. 资助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四、组织实施(一)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和组织实施。
(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宣传时间、宣传内容、宣传途径和责任人。
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是指政府或其他机构为了促进特定政策的推广和宣传而提供资金支持的一种行为。
这些资助活动旨在向公众传达政策的目标、重要性和利益,并鼓励人们参与和支持相应的政策。
首先,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介进行,比如广告、宣传册、社交媒体、公众演讲等。
这些渠道可以帮助政策推广者将政策信息传达给更广泛的受众群体,增加政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其次,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增加人们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政策通常涉及复杂的问题和条款,通过宣传活动可以将这些内容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呈现给公众。
这有助于消除公众对政策的疑虑和误解,并使他们更愿意支持和参与政策的实施。
此外,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还可以起到激励和动员公众行动的作用。
通过向公众展示政策的利益和优势,宣传活动可以激发人们的兴趣和参与意愿。
政策推广者还可以利用这些活动来提供相关资源、培训和支持,以促使人们积极行动起来,以实现政策的目标。
总的来说,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是一种重要的手段,可以帮助政策推广者传达政策信息、增加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并激励人们积极参
与和行动起来。
这种宣传活动的准确无误、易于理解的解释可以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政策,从而更好地参与和支持政策的实施。
资助政策宣传内容
资助政策宣传内容
资助政策宣传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策背景和目的:介绍资助政策的背景和目的,明确政策的目标和意义。
政策内容和措施:详细阐述资助政策的内容和具体措施,包括资助的范围、标准、申请程序等。
申请条件和流程:说明申请资助政策的条件和流程,包括申请时间、所需材料、审核标准等。
政策效果和影响:介绍资助政策实施以来的效果和影响,包括受益人群、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等。
宣传渠道和方式:说明宣传资助政策的渠道和方式,包括官方网站、宣传册、微信推送等。
咨询和反馈:提供咨询和反馈渠道,方便群众对资助政策进行了解和提出建议。
在宣传内容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语言简练明了:尽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冗长的句子。
突出重点:突出资助政策的重点和亮点,让读者快速了解政策的核心内容。
图文并茂:使用图片和图表等视觉元素来辅助文字说明,提高宣传效果。
提供实用信息:提供申请流程、联系方式等实用信息,
方便群众操作。
倡导诚信理念:强调诚信申请资助政策的重要性,倡导诚信理念。
学生资助补助 政策宣传
学生资助补助政策宣传
学生资助补助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发放一定金额的经济支持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的一种政策措施。
这种资助补助通常由政府、教育部门、慈善机构等提供,旨在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素质。
政府对于学生资助补助的政策宣传非常重要,有助于学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并积极参与申请补助。
以下是一些政策宣传的途径和方法:
1. 宣传媒体:政府可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渠道,定期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和补助申请指南,向广大学生和家长传递政策宣传信息。
2. 学校宣传:学校可以组织相关宣讲会或座谈会,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为学生和家长详细解读政策,回答他们的疑问。
学校也可以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政策相关信息,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3. 宣传活动:政府可以组织一些与学生资助补助相关的宣传活动,如补助政策宣讲会、经济援助申请培训等,吸引学生和家长参与,提高他们的认知度和了解程度。
4. 合作机构:政府可以与学生资助补助相关的机构、组织合作,共同开展宣传工作。
这些合作伙伴可以是教育部门、学生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等,他们可以通过自身渠道宣传政策,也可以帮助学生进行资助补助的申请和指导。
5. 针对特殊群体宣传:政府在宣传学生资助补助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需求。
对于农村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政府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确保他们能够了解并得到公平的资助补助。
通过以上途径和方法,政府可以有效地宣传学生资助补助政策,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资助补助政策的有效落地和实施。
国家资助政策宣传
国家资助政策宣传
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 政府发布官方公告:政府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如政府官网、社交媒体平台等,发布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信息,以确保广大民众能够及时了解政策的相关内容和申请条件。
2. 媒体报道和采访:政府可以通过与媒体的合作,安排相关报道和采访,将国家资助政策的信息推送给更广泛的受众群体。
这些报道和采访可以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渠道进行播放和发布。
3. 举办宣讲会和培训班:政府可以组织宣讲会和培训班,邀请相关政策制定部门的代表或专家进行解读和讲解,向有意申请的群众详细介绍国家资助政策的内容、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并提供互动环节,以便民众能够有机会提出问题和获得解答。
4. 与学校、科研机构合作:政府可以与学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利用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渠道和资源,开展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可以在学校官网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组织座谈会或讲座,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介绍政策。
5.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政府可以开设官方账号,并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信息。
可以通过图文、视频、直播等形式,将政策信息传达给更多人,并提供在线咨询和解答服务。
6. 印发宣传资料:政府可以制作宣传册、海报、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将国家资助政策的信息分发给感兴趣的人群。
可以将这些宣传资料安排在政府机关、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并利用邮寄、发放等方式进行传递。
通过以上各种宣传方式,可以帮助更多人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内容和申请要求,促进政策的落地和实施。
学校宣传资助政策方案
学校宣传资助政策方案学校宣传资助政策方案1我园对学生资助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为确保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每都制定详细的,明确分工,为我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首先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小组》、《班级平困生评定小组》等,为使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都得到资助完成学业,我园每个学期初都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调查摸底。
一是通过班主任在班级中采用调查、询问、访谈等形式,对困难家庭学生进行摸底;二是通过组织学生填报《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申报表》进行摸底。
同时,将贫困家庭学生情况输入微机,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动态档案,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动态管理。
并对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家访,了解他们在生活、学习上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资助目标、措施和办法,让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都有书念,有学上。
通过政府的补贴,通过以上途径,本学年,我园共有14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资助金达到16800元。
除了对困难家庭学生经济上的资助外,我园还组织教师开展了与贫困家庭学生结对活动。
安排了班主任与贫困家庭学生结对,经常找他们谈心,随时了解贫困家庭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生活、指导他们的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回顾本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像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有些需要帮助的学生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等问题,没有及时做好受助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园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和精致化思想,努力开创学生资助精致化时代真,正为贫困家庭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平等、和谐的成长。
学校宣传资助政策方案2一、强组织领导1、成立资助贫困生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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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是什么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一)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
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
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元。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
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和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或代偿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资助,学生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八)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
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
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九)师范生免费教育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十)学费减免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十一)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二)其他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一)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国家免学费(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小学生4元、初中生5元(按每年250天计算),所需资金中央财政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财政应承担的50%部分,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中西部城市和东部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四)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顶岗实习困难专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由财政给予补助。
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15%确定;东部地区按5%确定。
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所有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三)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奖学金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五)学校减免学费等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六)其他形式资助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