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_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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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坐班考勤制度

社区坐班考勤制度

社区坐班考勤制度为了加强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社区坐班考勤制度。

一、坐班时间社区工作人员实行工作日坐班制,坐班时间从每天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社区领导请假。

二、坐班地点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办公室坐班,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其他地点坐班。

三、坐班对象本社区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四、坐班任务社区工作人员在坐班期间,要履行职责,高效完成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接待居民咨询、办理相关业务、参与社区活动等。

五、考勤要求1. 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2. 每天上班前,需在考勤机上打卡签到,下班时打卡签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考勤人员说明。

3. 社区工作人员在坐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需要离岗的,须向考勤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 社区工作人员在坐班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闲聊、打闹、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5. 社区工作人员在坐班期间,要穿着整洁,仪容仪表得体,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六、考勤记录社区考勤人员要如实记录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每月将考勤记录汇总后,提交给社区领导。

七、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坐班考勤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坐班考勤制度,迟到、早退、缺勤的社区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3. 对连续多次违反坐班考勤制度,态度恶劣,影响社区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坐班考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领导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社居考勤规章制度

社居考勤规章制度

社居考勤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规章制度。

第二条考勤范围本考勤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时间社区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时间如下:1.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 节假日和公休日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考勤方式社区工作人员实行刷卡考勤制度,每人配备一张考勤卡。

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前到达工作岗位,下班时间后离开工作岗位,必须通过考勤设备进行刷卡。

第五条考勤规定1. 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每次超过30分钟,按缺勤半天计算。

2. 工作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需要提前离岗的,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按缺勤处理。

3. 工作人员因病、家庭特殊情况等原因需要请假时,应向社区主任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批准后,按请假时间计算工资。

4. 工作人员出差、培训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社区主任请假,并经批准。

出差、培训期间不再计算考勤。

第六条考勤记录与统计1. 社区办公室负责考勤记录的保存和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社区办公室每月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将考勤结果公示。

3. 社区办公室每季度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考勤奖惩1. 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遵守考勤规定的,给予一定的考勤奖励。

2. 工作人员违反考勤规定,迟到、早退、缺勤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工作人员一年内累计缺勤达到规定次数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附则本考勤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社居考勤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2021社区考勤制度

2021社区考勤制度

2021年社区考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考勤制度适用于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实记录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第四条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负责考勤制度的实施,社区办公室负责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五条工作人员应当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当提前向社区办公室请假,并经批准。

第七条工作人员请假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手续,并计入考勤记录。

第八条工作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手续,并计入考勤记录。

第十条工作人员因私事需临时离岗的,应当提前向社区办公室请假,并经批准。

第十一条社区办公室应当定期对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并公布考勤情况。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社区办公室应当建立考勤档案,详细记录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社区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考勤查询制度,方便工作人员查询本人考勤记录。

第十四条社区办公室应当定期对考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应当对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考勤制度的落实。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工作人员有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计入个人年度考核。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请假未经批准,或者请假期间未履行手续的,视同为旷工,并计入个人年度考核。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一定次数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考勤制度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负责解释。

社区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社区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社区考勤制度实施细则一、目的为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区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制度实施细则适用于社区全体在编、合同制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社区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2. 根据实际情况,社区可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3. 社区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社区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4. 社区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由社区领导层研究决定,并提前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社区工作人员每日需进行两次签到,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签到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或指定的签到簿进行。

2、签到次数和时间(1)上午上班签到:工作人员应在上午9:00前完成签到,视为正常上班。

(2)下午上班签到:工作人员应在下午14:00前完成签到,视为正常上班。

(3)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签到,须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在返回社区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

同时,应提供外出公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会议通知等。

4、忘记签到处理工作人员如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由上级主管核实情况后,可予以补签。

补签需在当日内完成,逾期不再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社区领导层负责对全体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考勤管理员负责维护电子考勤系统,收集、整理和归档考勤数据,每月底向领导层报告考勤情况。

(4)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实报告考勤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

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

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1. 背景和目的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基本形式,负责居民的基本民生服务和社区管理。

为了规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社区居委会订立了考勤制度,以确保干部职工能够按时按量履行工作职责。

2. 考勤记录2.1 考勤时间社区居委会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9点到下午5点,中午午休时间为12点至1点。

实在的上班和下班时间都需要在考勤记录中予以认真记录。

2.2 考勤形式社区居委会采纳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记录。

每位干部职工需要在上班时刷卡登记,下班时再次刷卡登记。

考勤系统能够精准记录每位人员的上班、下班时间,并生成考勤报表。

2.3 考勤记录的精准性为了保证考勤系统的精准性,每位干部职工需妥当保管个人的考勤卡,并自发遵守考勤制度的规定。

同时,考勤管理员也需要对考勤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考勤数据的精准性及系统的稳定性。

3. 考勤管理3.1 考勤管理责任人社区居委会委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考勤管理,即考勤管理员。

考勤管理员实在负责以下工作: - 管理考勤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 解决考勤系统故障适时反馈,并帮助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维护; - 定期生成考勤报表,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核; -解答干部职工关于考勤制度的疑问和问题。

3.2 考勤异常处理考勤管理员需要适时发觉和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干部职工未按时上班或下班; - 干部职工忘掉刷卡; - 干部职工串通刷卡或代刷卡等违规行为。

对于以上异常情况,考勤管理员应依据实在情况,适时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情况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违规行为,考勤管理员应适时报告并搭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3 考勤奖惩措施社区居委会对考勤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依据考勤情况进行奖惩措施。

实在措施如下:- 考勤优秀奖:对连续12个月没有考勤异常的干部职工予以表彰和嘉奖;- 考勤通报批判:对显现2次以上某类考勤异常的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批判; - 考勤警告:对显现重点考勤违规行为的干部职工进行书面警告,并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考勤处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干部职工进行停职、降职或辞退等处分。

社区干部考勤制度_社区干部考勤制度规定

社区干部考勤制度_社区干部考勤制度规定

社区干部考勤制度_社区干部考勤制度规定社区干部考勤制度篇1一、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干部要建立每日考勤制度,社区主任为第一负责人,并设考勤员,负责居委会的考勤工作,考勤外出时,由主任进行考勤。

二、考勤表必须如实填写(考勤从上月26日开始到当月25日止),由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居委会公章后,于当月29日前报街道民政科。

以上(含三天)由街办民政科审批,三天以上由街办分管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由街办主任审批,连续请假期间遇双休日或国家法宝节日时,应视为事假天数计算。

四、社区党支部成员请假除履行上述手续外,须经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五、请假需持办事处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表,按程序办理请假销假手续。

六、不论病事假,到期者,本人需亲自向批准人销假。

七、每月累计请事假五天以内(含五天),按社区制订的考勤制度执行;六天以上(含六天),按缺勤天数扣发当月工资。

八、请假三天以上须持有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当月累计请病假五天以内(含五天)工资照发,六天以上(含六天)按缺勤天数的50%扣发当月工资;十天以上(含七天)按缺勤天数扣发当月工资。

九、全年累计事假一个月、病假二个月以上,从下个月起连续六个月基本工资按70%计发,全年累计事假二个月,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已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十、上班时间看病、办私事者,当月累计计算病、事假时间,满4小时按病、事假半天计算。

十一、婚假不得超过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以上,增加奖励假3天;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享受五天的丧假期;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在内。

十二、产假为90天,难产加15天,多胞台者,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哺乳期妇女每天上、下午各1个小时喂奶时间。

十三、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及双休日值班者,因社区工作需要加班者,可在值班或加班后7日内进行相应时间的调休。

十四、对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二天以内按社区制订的考勤制度执行,三天至七天按缺勤天数扣发当月工资,七天以上按自动辞职处理。

社区人员考勤制度

社区人员考勤制度

社区人员考勤制度是为了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行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篇关于社区人员考勤制度的范文,字数不少于500字。

一、总则第一条社区人员考勤制度是为了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务实,保证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社区人员考勤制度实行考勤记录、考勤统计和考勤考核相结合,确保考勤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二、考勤记录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按时上下班,按照社区规定打卡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社区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加班、请假等特殊情况,应当提前向上级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六条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工作日志,记载每天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情况,以便考勤统计和考核。

三、考勤统计第七条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数据应当每月进行统计,包括出勤天数、迟到早退次数、请假天数等。

第八条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数据应当及时公布,接受社区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查询。

四、考勤考核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社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一)迟到、早退、旷工严重的;(二)未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外出、加班的;(三)工作日志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第十一条社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表彰奖励:(一)出勤良好,工作表现优秀的;(二)在社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三)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为社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

五、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考勤制度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管理机构,社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社区考勤管理制度_社区考勤管理制度条例3篇

社区考勤管理制度_社区考勤管理制度条例3篇

社区考勤管理制度_社区考勤管理制度条例3篇Community attendance management system_ Regulations on c ommunity attendance management system编订:JinTai College社区考勤管理制度_社区考勤管理制度条例3篇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社区考勤管理制度范本(基础版)2、篇章2:社区考勤管理制度范文(标准版)3、篇章3:社区考勤管理制度范本规范版篇章1:社区考勤管理制度范本(基础版)为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好社区居委会正常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社区居委会工作形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考核内容1、自觉地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和请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积极配合上级、街道、社区开展的各项工作,积极协助居委会日常管理负责人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接受街道、社区、群众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监督。

二、有关要求和奖惩办法1、请病假须有医生开具的病假单。

请假审批程序和权限请参考《长洲街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各类假期休息规定》。

2、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者或在工作期间两小时内不与居委会主任、社区管理科科长或分管领导请假者,按旷工论处。

首次旷工者,由街道对其口头警告和街道通报;两次以上出现旷工的,当年考核不称职;连续旷工十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予以除名。

3、如全年居委会没有出现旷工情况,居委会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良好,在年终综合考核评定中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4、社会事务科应指定一人负责监督抽查记录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每个月交由分管领导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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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_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条例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篇1
为进一步增强居支两委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居委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维护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及各居委实际,现制定《杨柳社区支居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执行范围
支居“两委”人员、综治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网格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计生协管员(以下简称支居工作人员)。

二、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审批制度
1、支居工作人员凡需请假者,须提前由本人提出申请,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的程序进行。

(1)1天以内(含1天)经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方可请假;
(2)2天以内经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联系居委领导审批,并报社区综合办公室备案;
(3)3天以上(含3天)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联系居委领导签批,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并报社区综合办公室备案;
(4)社区组织的政治学习及各项活动要求参加的一律不准请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请假的,须经联系居委领导、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不参加。

2、凡外出离开本市(含节假日)的人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联系居委领导签批,报社区党委书记或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并报社区综合办公室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3、紧急情况下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事前须向支部书记、联系居委领导分别进行电话告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到社区综合办销假,如需续假的,须提前告知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联系居委领导,经同意后方可续假,续假的天数按事假规定执行。

5、社区综合办负责印发《考勤表》,并建立请(销)假登记台账和考勤督查登记本,凡3天以上(含3天)的病事假必须进行登记。

(二)病假制度
支居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5天以上(含5天),需到县级医院由医师出示证明,经审批后,方能休病假;病假连续超过10天(含10天),需报社区按标准审批备案。

(三)事假制度
支居工作人员处理私事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日,如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应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居委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联系居委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事假3天以内不扣发生活补助或工资,事假超过10天,按在岗时间计发(法律规定的节假日除外);旷工扣发标准为一天200元,当月累计旷工3天扣发全月生活补助或工资;每次迟到超过半个小时,每次扣发生活补助或工资20元;早退按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生活补助或工资100元。

三、管理规定
1、各支居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到不脱岗串岗,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提前打招呼,并告知去向。

2、考勤由各居委自行负责,每天至少考勤两次,明确专人负责考勤,次月2日前(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交综合办公室。

3、凡参加市、区、社区组织的各类学习和活动,无论是正常工作时间,还是节假日及八小时工作日以外,要求全体人员参加的都必须按时参加,由综合办按出勤、迟到、早退、病事假等情况认真登记,严格考勤管理。

四、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篇2
一、上班制度
1、社区便民服务站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服务站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在上班时间搞各种娱乐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3、社区每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派专人负责对每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人员在外出办事前向主要领导打招呼。

4、社区班子成员将不定期地对每位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若与事实不符,将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该考核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二、值班制度
1、在工作时间内要有人员留守。

留守人员要了解来电、来访纪录,了解各工作人员的去向,做好日常接待工作。

2、做好休息日、节假日及晚间的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中途不得擅自离岗,要做好值班记录,遇重大事件要及时向社区书记、主任汇报。

三、请假制度
1、严格执行攀东炳党工委[]35号文件要求,社区干部在请假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2、规范请假手续。

社区工作人员有事可事先与领导联系,批准请假手续,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按规定办理请假、准假手续。

3、事假请假方式:社区书记、主任请假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报街道书记或主任批准;社区干部事假在1天内的,由社区书记或主任批准,2天及以上者,由街道分管领导批准。

4、病假请假方式:社区工作人员因病需休息或住院治疗的',应凭医院出具的诊断建议书,报社区书记主任审批,再由街道分管领导批准。

5、因公出差和外出学习请假报街道批准。

6、社区工作人员的婚假、妊娠假、哺乳假参照攀东炳党工委[]35号文件要求。

7、事假、病假及其他有关假期的工资、奖金待遇,按劳动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不办理请假、准假手续或无故超假者按相关程序办理。

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篇3
为加强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劳动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严格的上下班时间:上午上班8:10前,上午下班11:30后;下午上班14:40前(夏季15:10)前,下午下班18:00以后。

考勤签到表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收发,社区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

二、社区居委会干部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做到有事请假。

⑴社区党委(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请假,需分别报办事处批准。

⑵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请假二天以内,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办事处备案。

⑶社区居委会成员请假,三天以内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办事处备案。

⑷如遇特殊情况,当时无法请假可事后补假,需在请假条上说明原因。

三、社区居委会干部休假,要如实的在考勤记录薄上填写休假的种类,病假要附医院证明,事假要附请假单,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社区干部(非招聘)休病事假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每日扣工资5元,每月最多扣100元;社区专职工作者休病事假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每日扣工资10元,每月最多扣200元。

五、社区干部(非招聘)连续休病假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停发所有工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聘用期内矿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社区居委会因特殊情况加班者,由主任适当安排倒休,但倒休情况要如实记入考勤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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