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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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

最新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突出教学中心,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以发展性增值评价为导向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萧江学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5)》、《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管理意见》、《“学在”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和《县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的文件规定和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校,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各所学校的教学质量,决不允许排挤后进学生。

(二)发展性原则由于各校办学条件、师资、生源等差异因素,导致教学质量的差异。

承认差异看进步,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动态增值的发展性评价。

(三)量化性原则以入口定出口,从起点看提高,分别以“完成分”和“发展分”实行横向和纵向两方面综合量化评价,以量化数据认定评价结果。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办法教学质量评价涉及指标:基础分(S1)、完成分(S2)、发展分(S)、完成换算分(X)、发展换算分(Y)、评价结果(∑1)。

(一)初中教学质量评价办法1.某年级教学质量评价基础分(S1)计算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分别计算某年级教学质量基础分(S1)。

以小学毕业检测总分成绩为准由高到低排序,将总人数按2:3:3:2的比例分为A、B、C、D四档,分别统计各校学生进入全学区A档学生数(a1)、B档学生数(b1)、C档学生数(c1)、D档学生数(d1)(无小学毕业成绩的学生按比例加入各档计算,学生数遇小数四舍五入,遇奇数就低不就高),分别乘系数10、8、7、5之和除以各学校该年级学生总数(z1)再乘以10为各初中学校某年级教学质量评价基础分(S1),计算公式如下:S1=(10a1+8b1+7c1+5d1)÷z1×102.某年级教学质量评价完成分(S2)的计算办法。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4.11.30•【字号】•【施行日期】2004.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现将《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精神,我厅及时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教基[2003]367号),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进行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适应本地实际的评价体系。

全省绝大多数地区和学校都按要求开展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有的还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

但各地工作不平衡,在评定的标准、过程和方式方法等方面还不够规范。

尤其是2005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将有首届初中毕业生,他们的综合素质评定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对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录取和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作用。

为此,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指导意见》。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省辖市要制定实施意见,各实验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各初中学校要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以省辖市为单位,采取分年级推进、逐步完善的办法。

各地要首先做好2005年即将毕业的九年级学生的评定工作。

对于该届学生,若七、八年级开展了这项工作并有档案资料的,可进一步规范、完善,把七、八、九三年的情况进行综合后评定每一个学生;若七、八年级没有开展这项工作又无法补齐有关档案资料的,作为过渡措施,可以九年级的评定结果作为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10.09•【字号】教研〔2008〕227号•【施行日期】2008.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属学校、高校附中、民办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的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现将《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持之以恒、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基础教育已经进入了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阶段。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施精致化管理,向管理要质量中小学校精致化管理是学校教学“科学管理”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

它体现为一种思想理念,即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精致思考问题的思维态势;体现为一种发展策略,即从学校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管理,注重发扬团队精神,详实设定管理精致化的推行方略;体现为一种校本文化,即用精致管理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对学校传统管理不断扬弃、完善;体现为一种工作习惯,注重细节操作,达到精细、专业、简捷;体现为一种绩效成果,追求少形式、高效率。

1、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精致管理应以有效的制度来保证。

各校要结合学校的实际,对教学管理的各个方面制定有关规范、精细的要求。

做到一要“合法”,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坚持民主管理,按规定履行必经程序;二要“合理”,应遵循管理规律,尊重本校优良传统和客观实际;三要“合情”,应坚持正面引导,制度应满足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激发绝大多数教职员工积极性。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德育为先,通过建立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规范、导向与激励功能,杜绝片面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教师进行奖惩性评价的现象。

通过评价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规范与创新相结合。

学校应在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教学行为的基础上,充分激发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导向与激励相结合。

通过评价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引导教师发展。

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

在对教师个体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的同时,应该对以班主任为核心的教师育人团队以及教研组、备课组等教学团队进行评价,培育教师合作文化,实现教师整体发展。

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在评价过程中应依据评价内容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进行科学的评价。

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在对教师工作进行终结性评价的同时,注重开展促进教师行为改进的过程性评价。

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教师评价应坚持主体的多元化,在引导教师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领导、同事、家长、学生等多方参与。

三、评价指标与权重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精神,结合教师年终考核的需要,在涵盖教师工作德勤能绩等方面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教师工作特点,针对当前教师评价考核中忽视教师教学行为规范、过分注重以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重教书轻育人等突出问题,将教师评价的内容分为6个一级指标:职业道德、工作量、工作表现、专业发展、育人效果和合格率。

吉林省小学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试行)

吉林省小学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试行)

吉林省小学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试行)附件五:吉林省小学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性意见(试行)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2008年3月1日)为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模式,促进各个方面正确评价中小学校学生,激励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保障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要求和《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评价的性质中小学校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是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侧重从素质角度对学生个体的综合性评价,是保障素质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机制。

二、评价的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公办与民办小学、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完全中学的初中。

普通高中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按《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吉教基字[2007]17号)实施。

三、评价的组织实施在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构与大企业教育管理机构按学校督导评估分工分别指导各学校的学生评价工作。

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成立学生评价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方面人员参加,负责学生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指定相应的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对学生的评价以班主任为主,组织科任教师、学生并以适当方式吸收家长参与进行。

四、评价的主要内容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一)道德品质;(二)公民素养;(三)学习能力;(四)交流与合作;(五)运动与健康;(六)审美与表现。

五、评价的具体方法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依照本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针对学校的层次差异和多样性特点,制订符合实际的学生个体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指标体系等,各市(州)的实施方案、指标体系,要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教育部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刘坚
【期刊名称】《基础教育课程》
【年(卷),期】2005(000)004
【摘要】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在总结2004年17个国家课程改革实验区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于今年2月1日印发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要
【总页数】2页(P2-3)
【作者】刘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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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J],
2.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J], 教育部
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4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思路 [J], 无
4.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J], 无
5.关于《湖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说明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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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号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把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关注学校、教师个体差异及岗位特点,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坚持师德为首、育人为本,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引导教师完成好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任务。

(三)多元开放,科学合理。

坚持评价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构建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多方参与评价机制,力求科学规范、全面准确地评价教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持续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依法实施考核,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类别、内容和方法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师德表现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的实绩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教师师德表现和遵守纪律,出勤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学校的特点,可以年度或学年为周期进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1999]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1999]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199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要积极进行课程、教学及考试、评价的改革。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基础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进行考试改革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会对中小学教育教学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

1998年我部在全国七个地区进行了中考语文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对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改革起到了推进作用,得到了学生、家长与社会的肯定和支持。

今年将在语文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考改革工作。

现将《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文件精神做好今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工作。

随文附发《全国中考语文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综述》,供各地参阅。

附件:一、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二、全国中考语文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会综述(略)教育部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一: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要积极进行课程、教学及考试、评价的改革。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进行考试改革,将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

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目前一些地方在考试内容、形式和管理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素质教育相悖的倾向,必须高度重视,予以解决。

1998年,教育部在全国七个地区进行了初中毕业、升学语文学科考试改革试点,取得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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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建立符合素
质教育思想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评价与考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尝试,但现行的评价与考试制度与当前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主要问题是: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评价内容过于注重学业成绩,而忽视全面发展和学生个体差异,评价方法单一;过分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同时尚未形成健全的教师、学校评价制度,严重地制约了素质教育•的推进,影响着亿万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因此,改革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已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原则
1 .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多方面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精神,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 中小学教育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成长,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学校的发展。

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发展与提高的过程,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

3. 评价的内容除关注学业成就外,还要重视学生多方面的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

评价标准既要体现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要关注学生个体的差异以及发展的不同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评价方.法要多样化,评价方式应灵活、多样,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具有科学性、简便易行、有实效性的评价工具,探索便于教师普遍使用和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提高教育•评价的有效性。

5. 中小学教育评价不能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的成长过程。

要有机地把终结性班次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学生成长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

6. 要重视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评价要改变单一由教师评价的学生的状况,使教育评价成为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二、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
7. 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应包括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评价方法和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
划。

为了便于使用,评价标准应该用清楚、简练、可测量的目标术语表述,应包括一般
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般性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道德品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尊重并理解他人。

能对个人行为负责,表现出公民所应具有的社会责任感0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承担起学习的责任,能运用各种学习策略来提高学习水平,能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能把不同的学科的知识联系起来,运用己有的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探索与创新精神。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处境与观点,能评价和约束6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学科学习目标各学科课程标准已列出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并提出了评价方式的建议。

8. 应强调评价方法的多元化,要重视采用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成长纪录等)对学生的发展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

要改变将考试作为唯一的评价手段、过分注重分数的做法,要交考试与其他评价方式有机结合,改变过分注重等级、注重量化的做法。

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式、方法,并对考试结果进行不同的处理,减轻学生的压力。

9. 收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是全面评价学生的关键。

这些资料应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同伴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学校和教师需要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并形成对学生的成就、优势及不足的客观描述,对学生的考试结果做出分析、说明和建议,不能简单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分类。

小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应采用等级分制的方式,对行为表现应采用激励性评语的方式。

根据对学生发展状况的客观分析,形成清楚、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方案,应了解学生在发展过程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白信。

三、积极推翅冲小学教师与学校评价的改革
10. 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促进教师职业道德与教有水平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

要改变长期以来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评定教师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起多元的、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新型教师评价标准。

要建立以教师白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强调帮助教师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分析与反思。

教师应认真思考学生的反映和有关人员的评仪,对a己进行客观的评价,并通过与学生和有关人员的交流,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对教师评价结果的反馈应具有建设性和激励性。

11. 中小学校评价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促进学校发展的评价体系。

要改变长期以来以升学率作为评定学校办学水平与质量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多元化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 有利于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新型学校评价标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要建立以学校自评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

学校应制定阶段性的学校改革与发展计划,应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办学方向、教育观、教学效果、学校管理、科研等各个环节进行自我评估,准确了解学校的发展善,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四、中小学升学考试与招生制度的改革
12. 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方法。

13. 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与招生中,应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应考虑学生的整体发展,录取标准除考试成绩外,可实地参考其他结果,如成长记录、特长等。

逐步扩大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14. 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考试。

毕业考试是标准参照考试,具有水平考试的性质;升学考试是常模参照考试,具有选择考试的性质。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将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分开。

国家课程标准是中考命题的根本依据,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尽量采用形式多样的考试方式,使学生在升学考试中有展示特长和兴趣爱好的机会。

15.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初中升高中的考试命题和管理进行评价和指导。

对不符合国家对考试命题和管理要求的命题单位,进行公告和批评,直至收回命题权,或者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命题,或者委托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具备命题能力的单位组织命题。

五、组织实施
16. 各级教行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中小学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加强领导,组织研究队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部署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工•作,要把这项改革同课程改革结合起来,相互配合,建立一批实验地区和试点学校,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

课程改革实验区在推进新课程的同时,要积极推进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学校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研究和探索考试评价的改革。

各级教育彳亍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检查,教育.督导部门应将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作为对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17. 目前评价和考试的改革己在部分中小学展开,但地区和学校之间的差异很大,还较普遍地
存在着对评价和考试改革的陈旧观念以及担忧。

要以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宣传现代教育•评价思想,转变传统的考试评价观,争取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加强对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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