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纳税证明信用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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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二免三减”税收优惠政策认识上的误区

走出“二免三减”税收优惠政策认识上的误区
税 人 在 这 一 政 策 的 具 体 认 识 和 实 际 操 作 上 仍 然 存 在 一 些 误
区:
企 业 . 可 以 享 受二 免 三减 的 税 收优 惠 政 策 。 这 一 点上 , 都 在 内
外 资 的待遇 是 同等的 。 误区二 : 产性 企 业才 能享 受二免 三减 。 生
借 方 记录 应收 款 享有 权 益
e t 贷 方 记 录捐 赠 收 入 。 s ),
(ee iil ne— b n f c a i t r
当接 收 方 没 有 变 动 权 利 时 ,如 果 接 收 方 和 受 益
者 财 务上 相 互 关 联 , 资源 的提 供 者 应 借 方 记 录 一 项
et s )。特 定 的 受 益 者 借 方 记 录 对 接 收 方 净 资 产 的权 身 目的 , 进 行 投 资 而 获 得 投 资 报 酬 。 同 样 , 部 分 益 , 方 记 录 对 接 收 方 权 益 的 改变 。受 益 者 必 须 通 过 或 大 贷
误 区 一 : 资 企 业 才 能 享 受 二 免 三 减 外
生产性 企 业 固然是 享 受二 免三 减税 收优 惠政策 的 绝 大 多 数 .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 收 杠 杆 的 效 用 可 能 越 来 越 多 地 但 税 被 政 府 采 用 , 为 了更 好 地 发 挥 二 免 三 减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激 励
其 确 认 为一 项 资产 。 当转移 资产是现 金时 ,接收方 能够将其 用于 自
当 受 益 者 可 以 无 条 件 地 从 一 个 慈 善信 托 机 构 或
益 者 必 须 确 认 享 有 的利 益 (ee iil ne- b n f c a i t r

浅议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纳税评估中存在旳问题及对策[中文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化、信息化旳迅猛发展, 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深化, 作为深化改革旳新生事物, 纳税评估旳发展也面临着新旳机遇和挑战。

纳税评估是征管与稽查旳一种中间环节, 其职责是对纳税人提供旳纳税资料进行核对和加工, 形成足以证明纳税与否有不正常旳指标体系, 从而在理论上推算出纳税与否合法合理。

鉴于纳税评估旳职能, 广泛获取纳税人旳有关数据资料是至关重要旳, 特别是新旳征管模式运营后, 为理解决征管虚化问题,对纳税公司实行纳税评估是绝不可少旳。

自从我国纳税评估在实践中履行以来, 纳税评估起到了相称好旳作用。

大多数意见觉得: 纳税评估是市场经济发展旳客观规定, 也是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进行旳必然成果。

建立纳税评估模式, 不仅在理论上是可行旳, 并且在实践中也获得了明显旳效果。

特别是在税收管理和反偷逃税旳工作中, 纳税评估更有着不可替代旳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纳税评估体系旳建立还处在初级阶段, 虽然获得了不错旳成绩, 但是其毕竟是一项新生事物大家对此结识不一致, 各地开展工作也很不平衡。

本文仅就纳税评估问题提出某些见解。

核心词: 纳税评估问题对策一、纳税评估概述1.纳税评估旳概念。

广义是指各有关主体从税收角度对有关旳各类涉税交易、事项、成果旳评估, 涉及涉税旳资产评估、正常旳交易评估、纳税申报表余额评估、纳税遵从整体评估等。

狭义旳纳税评估仅指对纳税申报成果作出旳评估。

本文所指旳是狭义旳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旳纳税申报资料, 以及平常掌握旳多种涉税信息资料, 按照一定旳程序, 运用一定旳手段和措施, 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一定期间内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旳状况及有关涉税事项进行系统旳审核、分析确认和评价, 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纳税申报行为中旳异常状况, 促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申报纳税旳管理活动。

2.纳税评估旳特性。

主体旳积极性: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提高税源监控水平旳一种依职权旳行政行为, 在评估过程中税务机关始终处在积极地位, 税务机关可根据评估需要, 规定纳税人提供有关信息, 也可针对评估中发现旳疑点告知评估对象进行口头或书面旳解释阐明。

探讨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共五则范文)

探讨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共五则范文)

探讨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共五则范文)第一篇:探讨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探讨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发布时间:2010-5-19 来源方式:原创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和自身职责的规定,以国家税法为依据,以完成税收任务为前提,通过规范的征管手段、科学的管理方法,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引导纳税人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各级税务机关提出了要树立科学的纳税服务观,贯彻落实税收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三服务”理念,再次把纳税服务工作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

但目前纳税服务中暴露出一些客观、实际的问题,难以满足当前税收形势发展的需要,阻碍了服务质量的提升。

现就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思路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目前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经过近年来的努力,纳税服务作为新征管模式下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纳税服务工作的支点被相对弱化。

当前,纳税服务被从过去附属于税收征管的位置剥离出来,使之成为一项与执法并重的工作,这是税务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

但当前剖离出来只谈纳税服务工作,其是缺乏有力的支点的,因为它必须是要以依法治税和规范管理为支点,它是无法脱离二者而独立存在的,它有别于单纯的商业服务,其必须是在依法治税和规范管理的基础之上的,而当前我们强行将其剖离,更多的声音、动作和取向都直指纳税服务,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相对弱化了纳税服务的两个支点。

(二)对纳税服务中“服务”的定位存在偏差。

纳税服务不等同于商业服务,此“服务”非彼“服务”。

商业服务是一种最常见的民事行为,是平等的双方民事主体基于双方合意而建立起的一种具有等价支付的对等关系。

而纳税服务涉及的主体是行政管理的施行者和相对人,是处于管理和被管理的不对等关系的征纳双方建立的一种行政关系。

单纯的商业服务是柔性的,其服务标准是具有弹性和随意性的;而以执法和管理为支点的纳税服务则是刚性的,它的标准是唯一的、甚至是被法定的。

关于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关于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关于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实践和思考作者:陈闻宇单路雨来源:《辽宁经济》2021年第10期〔内容提要〕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出台,标志着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辽宁省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公告》要求,立足辽宁省情积极制定和落实契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有效举措,全省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立足辽宁实际,在纳税信用修复、进一步深化完善纳税信用领域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纳税信用管理纳税信用修复知情权清单制“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诚实守信一向是中国人引以为傲的美德。

当前,我国正大力推进信用社会建设,纳税信用管理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经营秩序的公平公正、促进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推动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通过对辽宁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深入调研,就加强纳税信用管理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实践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以下简称《公告》)出台,标志着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公告》进一步优化了信息采集、评价标准、奖惩措施等内容,通过纳税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机评代替人工评价,既减轻了税务干部工作负担,又有效避免了人为干预,大幅提高了评价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涵盖信息采集、级别评价、动态调整、结果应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较为完备的纳税信用制度体系,纳税信用管理更加严谨科学。

辽宁省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公告》要求,立足辽宁省情积极制定和落实契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有效举措,全省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评价机制,奠定扎实基础辽宁省税务局建立由纳税服务、征管科技、政策法规、稽查管理、税源管理、规划核算、数据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印发文件明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评价要求,进一步强化纳税信用管理。

纳税信用评价4大误区,你中招了吗

纳税信用评价4大误区,你中招了吗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纳税信用评价4大误区,你中招了吗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对纳税人一定时期纳税信用情况进行的综合评定,是衡量纳税人“品质”的重要指标,因此企业纳税人要依法纳税,经营好自己的诚信资产,一享受更多有利于企业的政策激励,但是仍有不少纳税人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存在理解误区,云帐房小编归纳整理纳税人常见的误区。

一、我一年纳税也不多,几万块钱,所以我肯定评不上A级纳税人了。

误解。

分析:不少纳税人认为,入库税款的多少直接决定纳税信用评价的得分。

那,我们来看看纳税信用登记评定的过程和依据。

依据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的按月采集、记录和收集,作为纳税信用评价打分的依据。

这里采集纳税信用信息,既有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也有税务系统内信息和税务系统外信息;其中的税务系统内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

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税务检查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不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入库税款的多与少,并不直接决定纳税信用评价的打分。

通俗点说,税缴的少未必信用低、税缴的多未必信用高。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 正解:纳税人缴税多与少,不会直接造成纳税信用评价的加分或减分;纳税人没有按期申报或没有按期足额缴纳税款,才会直接造成纳税信用评价扣分。

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二、我今年接受了税务检查,所以信用评价我肯定要扣分了。

走出认识误区 合理纳税筹划

走出认识误区 合理纳税筹划
后性 。第三 、 从行 为 目标来 看 , 税筹划 的 目标具 有多元性和 纳 复杂性 , 最终 的 目标是实 现企 业价值 最大化 , 而偷税 、 税 的 避
目标就是实现少缴税款。
本 和实施 成本两 部分。设计成本 指支付给 中介 机构 的咨询费 以及支付 给方案 设计人员 的报酬 等 ;实施成本则是方案 在实
双赢选 择。
( 作者单位 : 东华理工大学)
施过程 中所需额外支 付的相关 成本或费用 。2 险成本 。既然 风 纳税筹划存在风 险 ,那 么 由于筹划 方案 因种种原 因失败 而造 成 的经济损失及所要 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就是纳税筹划 的风 险成本 。 . 3机会成本 。纳税筹 划的机会成本是指采纳一项筹划 方案而要放弃 的其他方 案的最大收益 。虽然机会成本很难具 体量化 , 但也是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 时不 可忽视 的因素 。

都必然导致税收筹划 方案 的失败 。3 . 具有认定差异性 。由于纳 税筹划针对的是纳税人 的生产经营行 为 ,其方案 的确定与实
施 , 由纳税人 自己选择 , 都 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但是 , 筹划 方案及过程是否合法 , 最终要取得税 务机关的认可 。因此 , 如

混淆纳税筹划概念 。第一 、 从行为合 法性来看 , 纳税筹
为, 税务机关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等等。纳税筹划 的目标表面上
是选择低税负和递延纳税 , 是获得税收利益 。但也不能只局限 于个别税种 税负的高低 , 应着重 考虑整体税负 的轻 重 , 因为纳
因是使 自身税负最小化 ,而 国家各级税务 机关的重要职能是 组 织 、 管税 收收入 , 监 依法 治税 , 防止 税款 的流失 。因此 , 纳税 筹 划具有纳税人与 国家之 间进 行零和博弈 的假 象。正是这种 假象导 致少数税收征管人员对 纳税筹划持有怀 疑态度 ,防备 有加 。事实上 , 国家通过制定不同的税收政 策和税 收制度对 国 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 而促进资源 的有效配置 。纳税人按照 从 税 收政 策和税收制度 的导 向进行 税收筹划 ,符合 国家税 收法 规 的立法意 图, 使得 国家 的税收政策 目标得 以实现。若纳税人 行为选择符合税法规 定和政府意 图 ,一方面可 以减轻纳税人

税务人员关于纳税信用与风险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共享一些关于纳税信用与风险管理方面的想法和观点。

作为税务人员,我们的职责不仅仅是收取税款,更要关注纳税人的信用状况,以及避免税收风险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我希望通过这次发言,和大家共同思考如何更好地处理纳税信用与风险管理的问题。

我想强调的是纳税信用对个人和企业来说都非常重要。

一个良好的纳税信用能够带来许多好处,例如获得银行贷款、参与政府采购、申请各类资质等。

而一个不良的纳税信用则可能会带来诸多麻烦,甚至会影响到生活和工作。

我们税务人员要时刻关注纳税人的信用情况,鼓励他们遵纪守法,及时申报纳税,以维护自身的纳税信用。

纳税风险管理也是我们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务管理的日益规范化,纳税风险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我们需要时刻关注纳税人可能面临的税收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化解。

这不仅需要我们对税收政策有深刻的理解,还需要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解决纳税风险问题,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和有序。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一些建议:1. 加强纳税信用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开展税收知识培训等方式,提升纳税人对纳税信用的重视程度,增强他们的纳税意识和自觉性。

2. 建立健全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

通过完善信用评价指标和方法,科学评估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准确的信用信息,引导纳税人诚实守信纳税。

3. 推动纳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预警,及时制定应对措施,降低纳税风险对税收的影响。

4. 加强纳税信用激励措施。

通过建立纳税信用奖惩机制,激励诚实守信纳税人,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纳税信用的社会认可度和约束力。

5. 强化纳税信用监督和管理。

加大对纳税信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信用信息的不实和失信行为,维护税收的公平和透明。

我希望我们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纳税信用和风险管理的职责,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国家税收的稳定与发展贡献出更大的力量。

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思考与建议-精选.pdf

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思考与建议刘茂森刘延震近年来,党中央接连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十二五”规划也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总体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重点工作,要求“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要“让信用成为市场的基础桩。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到空前高度,人们对诚信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强。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信用直接涉及纳税人的信用,直接体现了纳税人对国家的诚信,这是诚信中最基本的内容,是其他信用的基础。

纳税信用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税收职能的发挥,纳税信用是纳税人在市场经济中重要无形资产,特别是良好的纳税信用更是纳税人优质的无形资产,它也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力推手。

虽然我国的纳税信用管理建设已经进行15年,特别是全国税务系统在2014年新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起到了促进“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导向作用,但从总体上讲,我国现阶段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仍处在一个起步阶段,不管是从社会大众的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还是纳税信用的规范立法层面、级别评价层面、结果应用层面,都需要进行完善和优化。

本文旨在通过对山东省国税系统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查找新的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目前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建议,为税务部门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一、山东省纳税信用管理建设现状分析(一)山东省国税系统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情况2015年度,山东省国地税共管纳税人参评339402户,其中,评价出A级纳税人41592户,占总参评企业的12.25%;B级纳税人241559户,占71.17%;C 级纳税人48172户,占14.19%;D级纳税人8079户,占2.38%。

税务工作人员如何应对纳税信用评定要求问题

税务工作人员如何应对纳税信用评定要求问题近年来,随着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化,纳税信用评定成为了税务工作人员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纳税信用评定是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评定和分类,对纳税人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管和管理。

对于税务工作人员来说,如何应对纳税信用评定要求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税务工作人员应对纳税信用评定要求的问题。

首先,税务工作人员应加强纳税人教育和宣传工作。

纳税信用评定的结果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和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因此,税务工作人员应积极开展纳税人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合规意识。

可以通过举办纳税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纳税人普及纳税政策和纳税信用评定的相关知识,帮助纳税人理解和遵守税法,提高纳税人的纳税合规水平。

其次,税务工作人员应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的监督和管理。

纳税信用评定是对纳税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管,税务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纳税信用评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可以通过建立纳税信用评定的监测系统,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纳税信用评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再次,税务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纳税信用评定政策的研究和理解。

纳税信用评定政策是纳税工作的重要依据,税务工作人员应深入研究和理解纳税信用评定政策,掌握评定标准和评定流程。

可以通过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税务工作人员对纳税信用评定政策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确保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最后,税务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和协调。

纳税信用评定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税务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可以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等方式,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纳税信用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税务工作人员应加强纳税人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纳税信用评定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纳税信用评定政策的研究和理解,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和协调。

走出纳税证明信用认识误区(老会计人的经验)

走出纳税证明信用认识误区(老会计人的经验)纳税证明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影响越来越大,但相关方面在应用纳税证明进行信用建设等社会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存在认识误区,出现了纳税证明不恰当应用的问题。

在建设诚信社会的背景下,由于纳税具有法律强制性,涉及真金白银,能直接反映纳税人的信用,且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或生活等密切相关,不少政府部门开始将纳税信用作为社会管理的一个工具。

于是,纳税证明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一些地方购房、购车、积分入户、评比、银行放贷等都将纳税信用作为一个条件。

但笔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少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以及纳税人对纳税证明的认识存在误区,导致对纳税证明过度信赖或不恰当应用,一些税务机关在纳税证明的管理上也存在问题,亟待改进。

误区一:纳税了就表明在当地有生产经营或工作过去几年,多地政府出台了楼市限购政策(目前一线城市仍保留),主要目的在于打击炒房行为。

本地户籍或在当地工作的人购房可以说是自住需求,不属于限购对象。

本地户籍容易证明,外地人在当地工作如何证明呢?政策制定者想到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要求非本地户籍买房人至少在当地有连续一年的缴税记录,以此证明相关人士在当地工作了。

但事实上,在现行税收管理体制下,相关联系并不像表面上看的那么紧密,并不可靠。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是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主,也就是说如实按期申报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否则纳税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对税法的不熟悉或主观故意,纳税人可能申报错误,但税务机关通常不容易在申报纳税环节发现和纠正,而是通过纳税辅导、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手段促进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

与此同时,为提高办税效率,税务机关提供了多元化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以选择通过互联网或自助办税终端自主完成申报纳税。

住房限购后,社会上出现了大量专门帮购房者搞定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中介。

他们大多利用上述征管模式的漏洞,通过两种方式满足客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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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纳税证明信用认识误区
纳税证明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影响越来越大,但相关方面在应用纳税证明进行信用建设等社会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存在认识误区,出现了纳税证明不恰当应用的问题。

在建设诚信社会的背景下,由于纳税具有法律强制性,涉及真金白银,能直接反映纳税人的信用,且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或生活等密切相关,不少政府部门开始将纳税信用作为社会管理的一个工具。

于是,纳税证明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一些地方购房、购车、积分入户、评比、银行放贷等都将纳税信用作为一个条件。

但笔者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少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以及纳税人对纳税证明的认识存在误区,导致对纳税证明过度信赖或不恰当应用,一些税务机关在纳税证明的管理上也存在问题,亟待改进。

误区一:纳税了就表明在当地有生产经营或工作
过去几年,多地政府出台了楼市限购政策(目前一线城市仍保留),主要目的在于打击炒房行为。

本地户籍或在当地工作的人购房可以说是自住需求,不属于限购对象。

本地户籍容易证明,外地人在当地工作如何证明呢?政策制定者想到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要求非本地户籍买房人至少在当地有连续一年的缴税记录,以此证明相关人士在当地工作了。

但事实上,在现行税收管理体制下,相关联系并不像表面上看的那么紧密,并不可靠。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是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主,也就是说如实按期申报纳税是纳税
人的义务,否则纳税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对税法的不熟悉或主观故意,纳税人可能申报错误,但税务机关通常不容易在申报纳税环节发现和纠正,而是通过纳税辅导、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手段促进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

与此同时,为提高办税效率,税务机关提供了多元化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以选择通过互联网或自助办税终端自主完成申报纳税。

住房限购后,社会上出现了大量专门帮购房者搞定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中介。

他们大多利用上述征管模式的漏洞,通过两种方式满足客户的需求。

一是补申报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让客户补缴其以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主动改正过去的错误。

这本是税法允许和鼓励的,但在住房限购背景下被滥用了。

很多实际并未在当地工作,对当地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在中介操纵下,通过补缴税方式拿到了个税完税凭证。

由于税务机关的重点工作是打击偷逃税行为,对于多缴税行为往往不太关注,上述做法大行其道。

二是税务人员协助纳税人出具虚假的完税证明,手法多样。

笔者曾遇到这样的案例: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因为换证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发生变更,基于此,税收征管系统允许对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进行修改。

有名税务人员便利用这个漏洞,在税收征管系统中将甲的个人信息改成乙的个人信息,然后以乙的名义出具甲的实际缴税记录。

这种做法非常隐蔽,很难被发现,最后是因为一个偶然事件才被上级税务机关发现。

虽然该名税务人员最后被处罚,但相关漏洞仍然存在。

企业的完税证明也是如此。

企业哪怕在当地没有生产经营行为,也可以随意在当地补申报纳税。

根据相关规定,投资额在40万美元以上,年纳税额15万元以上的企业就可以申办粤港两地车牌。

此政策的本意是支持确实有生产经营需要的企业办两地车牌。

但现实中,不少申办粤港两地车牌的企业,每年申报缴纳的税款恰好比15万元多一点,税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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