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预算、会计和审计等财务管理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探讨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首先,预算编制是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环节之一。
行政机关应根据国家的财政预算法规定,编制各项预算,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政府工作的需求,确保各项支出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避免财务浪费和资金闲置的情况发生。
其次,预算执行是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行政机关应按照预算的安排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支出计划,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还需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调整支出计划,确保预算执行的顺利进行,避免出现超支或资金不足的情况。
除了预算编制和执行外,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还包括财务监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内容。
在财务监督方面,行政机关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会计核算是保证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关键环节,行政机关应按照会计准则和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可靠性。
此外,财务报告是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的主要方式,应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总之,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维护国家财政稳定、促进政府治理和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和健全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管理和利用资金,确保公共财务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为政府提供有效的经济支持和保障。
希望各级行政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强化财务管理工作,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行政机关单位的财务制度

行政机关单位的财务制度一、财务管理体制1.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职责权限。
2.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合理配置财务管理人员,确保财务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财务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管理活动合法、准确、规范。
二、预算管理1.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依规编制预算,明确财政收支情况和支出计划,确保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预算执行控制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失误。
3.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对预算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三、会计核算和报告1.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准确反映和及时报告。
2.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向上级财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财务信息,提高财务透明度。
3.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和审计制度,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资产管理1.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使用、处置和保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和盘点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及时整理和修正资产台账,防止资产流失和滥用。
3.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资产管理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产安全和稳定。
五、财务风险管理1.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和控制财务风险,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对机关经济运行的影响。
2. 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应对各类风险,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各级财务部门和全体财务人员。
第三条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运作;(二)预算管理,合理分配;(三)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四)勤俭节约,高效使用;(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和本机关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年度预算应当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应当包括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应当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行政机关收入应当依法取得,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第八条行政机关收入分为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财政拨款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其他收入应当依法取得,并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条行政机关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应当明确项目目标、资金使用范围和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章采购管理第十三条行政机关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采购分为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行政机关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行政机关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执行机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需要进行财务管理。
为了加强行政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事务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和实施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财务管理的目标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透明性和高效性。
为达成这一目标,制度应考虑以下要点:2.1 财务收支管理行政机关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包括收入的核算、支出的控制、财务预算的制定和执行等。
这些制度应当根据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确保财务收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法性。
2.2 资金管理行政机关应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资金使用和资金监督等环节。
资金预算应合理分配,确保各项支出符合预算要求。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资金监督应加强,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或违法使用资金的行为。
2.3 会计核算行政机关应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会计核算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的编制和归档。
行政机关还要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监督和检查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4 财务监督和稽核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和稽核机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财务监督包括对财务活动的实时监控、检查和审计等。
财务稽核是对财务活动的审核和评估,旨在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
3. 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3.1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3.1.1 收入核算制度:明确行政机关财务收入的来源和核算方法,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3.1.2 支出控制制度:规范行政机关财务支出的程序和权限,防止滥发、挥霍和浪费。
• 3.1.3 财务预算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制度,确保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资金管理制度• 3.2.1 资金预算制度:明确行政机关财务资金的预算流程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4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用于管理财务活动的一套制度和规定,包括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财务管理程序和流程、财务监督和审计等内容。
本文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一)财务部门设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门职责: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的实际情况,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指导和监督执行;2. 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3. 安排资金和收入的管理和使用;4. 组织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5. 组织开展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程序和流程(一)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当经过科学测算和科学平衡,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和财务收支平衡。
(二)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和监督。
包括资金收入、支付、核销、结算等环节的规定和流程。
(三)财务报表编制和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四)财务监督和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财务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一)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工作,及时修订和更新制度,确保制度与时俱进。
(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和人员应当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办理财务事务,不得擅自改变和违反制度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党政机关财务管理规定(3篇)

党政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后勤财务管理, 严格制度约束, 促进机关后勤财务运行健康有序、节俭高效, 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经党政联席会研究, 决定执行以下制度。
1.办事处财务一律由财务部门管理, 会计要严格财经纪律, 规范财务运作, 严把票据入账关, 做到不做假账、非正式单据不入账。
2.借款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不准擅自动用资金, 办事需先借款的, 由办事处经手人员出具借款手续, 书记或主任签批后, 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所借款项, 经手人员必须在当月内归还清算。
确实无法归还的, 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予确定。
3、支出清单制度。
各项支出事项, 必须填制由办事处统一印制的支出清单, 详细填写经办人、批准人、审核人、支出事项、数量、金额等项目。
清单填写不具体或没有支出清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4.统一采购制度。
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实行专人管理, 领用凭主管领导审签单。
其他个人或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买, 否则不予报销。
5.汇签核销制度。
重大开支事项由班子会集体研究, 一般日常开支事项由主任办公会研究。
研究后的各项支出由主任签字后核销。
6.来客接待制度。
机关来客招待原则上一律安排在机关餐厅就餐, 由办公室出具派餐单后送交餐厅安排。
严格做到一单一表, 即每个派餐单要附有就餐明细表, 每月末, 办公室依据派餐单和就餐明细表与机关餐厅及时进行结算。
如有招商引资, 需在机关外饭店就餐安排的, 必须坚持事前报告制度, 报请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后, 按照“谁接待谁报结”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手续。
7、固定资产登记制度。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对应计入固定资产的财产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定期或不定期由办公室牵头, 对办事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按时报账制度。
各项开支经手人当月月末凭正式单据凭证据实报账签字核销, 有借款的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先偿还借款, 次月不再对上月支出事项进行审批。
经手人所报支出单据凭证需附办事处统一印制的支出清单, 先由主管领导核实后, 在凭证和清单上签字, 由主管领导统一把所报正式单据凭证集中上报主任, 在主任办公会上对票据及清单进行审核。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6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厅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
计财处要对各处(室、局)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
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
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四条收入管理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
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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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于,强化节约意识,根据有党政机关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受,结合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
局属财政金额预算管理单位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
(二)“逐级”审批原则。
从严控制,紧缩支出,严格审批权限,努力堵塞漏洞。
(三)保证原则。
在开源节流的前提下,保证机关整体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科学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争取资金,保障工作运转;(二)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三)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帐表相符、账证相符;(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管好国有资产,防止流失:(五)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缝全内部核查制度,防止 1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程序和要求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坚持预算审批制度,贯彻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的原则,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规章制度。
(一)接待范围。
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需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二)接待程序。
各承办科室(单位)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三)接待标准。
住宿标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
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及水果等。
用餐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就餐标准人均80元自行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 2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出行标准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不得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参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实行单独管理,杜绝奢侈浪费。
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六条、差旅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主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差旅费核算内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已由会议主办单位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一)城市间交通费。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县级及县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和飞机经济舱。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住宿费。
工作人员应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含理选择住宿宾馆。
出差住宿费实行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
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规定等级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住宿费规定等级报销标准为: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限额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其余人员住宿标准间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线城市:京、沪、律,渝四个直辖币知深圳、珠海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省会城市的住宿费标准另行掌握)。
实际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币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伙食补助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包干标准为:到漯河市属县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外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四)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等费用报销,必须有领导指示的文件或通知为附件,电话、口头通知应有分管领导签批为附件,方可审核、报销。
差旅费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人员凭发票、消费交易凭条等手续进衍报销,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否则将不予报销。
第七条每项支出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再报局长审批: 10000元以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和发放,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遵循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
购买前,由物品管理人员,造预算、列清单,主管领导审批后、有办公室采购发放。
第九条实行固定资产备案制度。
单位增加固疋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格5 0 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格8 0 0元以上),或者减少(出售、拆除、报废、毁损、丢失)、变更(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无偿转让、置换、使用机构变更、管理人员变动)、注销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报固定资产变动表。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编制预算,局长审批。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政府采购,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固定资产购买后应及时登记入帐,机关所有固定资产,不论是机关购买,或是上级业务部门配发,所有权一律属于市XX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局办公室登记八帐,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一条机关房屋、道路、水、电的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
第十二条鼓励各科室自己动手编辑文件材料,之后交局文印市统一排版打印。
对于复印、传真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统一在局文印室打印,未经办公室同意在外部打印、复印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看望病号、慰问老干部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四条局机关公文和信函的邮寄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禁止私人信件公费邮寄。
第十五条机关人员就医按市医保政策执行,不再报销医药费、治疗费等就医费用。
第三章收费备案制度第十六条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收取的应该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收费、基金,以及应缴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收费,单位在执行收费前,填写《收费备案监督表》,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审核其收费依据、收费许可、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期限等,符合规定的,局纪检书记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制度第十七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检查内容:(一)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二)财务经费管理情况(三)“四费”支出公开情况第十八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对拒绝或规避监督、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XX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7 22:36 | #2楼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1. 机关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督。
2.财务人员需做好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工作,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准确的编制会计报表。
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财务人员根据规定的报账程序,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确保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然后予以报销费用。
财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有权拒绝办理。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一)报批制度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
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
12.购买各种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订阅报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3.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
(二)审批及结算制度1.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真实合法的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印章齐全,填制报销凭据单后由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付款。
2.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发票由财务按计划审核。
数额500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或公务卡结算。
一万元以下开支经局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予以报销;一万元以上开支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开支数额五万元以上,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批准报销。
三、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内容包括财务计划、预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每年年初公布当年单位部门预算及上年部门决算,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费收支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7 12:48 | #3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简称***)内各行政单位(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一)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三)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