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政务督查工作暂行办法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9.12•【字号】榆政办发〔2012〕91号•【施行日期】2012.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榆林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12日榆林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3〕103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实行市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
市政府办公室为政务督查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督查室为政务督查专门工作机构,对全市政务督查工作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
第三条政务督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高效、公正的原则,及时准确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依法行政原则。
政务督查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
(二)分级负责原则。
各级政务督查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抓好本级政府和部门的督查工作,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查任务。
(三)实事求是原则。
各级政务督查工作人员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四)讲求实效原则。
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使政务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严格保密原则。
政务督查工作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9.29•【字号】鄂统字[1995]57号•【施行日期】1995.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鄂统字[1995]57号)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8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发布施行,这对保护我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应予重视,切实做好《规定》的实施工作。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认真学习宣传《规定》,深刻理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对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规定》,掌握内容,提高认识,并把《规定》的要求变成自觉的行动。
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理解和熟悉《规定》,明确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要利用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规定》,让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管理相对人知道《规定》,从而运用《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加强内部自我监督和层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使我省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不断巩固发展。
二、完善配套措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制度建设。
根据《规定》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的要求,现制定下发我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通知书》(附件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附件二)、《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统计表》(附件三)的式样。
各地、市、州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均据此式样印制并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应按《规定》做好使用、填报统计表的工作。
关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制度,省政府各行政执法主管机关应在做好清理具体行政行为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尽快确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的界限,在下发的同时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榆政发〔2021〕21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正文:----------------------------------------------------------------------------------------------------------------------------------------------------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榆林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21年12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督查主体第三章督查内容和对象第四章督查方式和方法第五章督查程序第六章结果应用第七章工作纪律第八章组织保障第九章附则榆林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健全行政监督制度,根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督查,是指榆林市人民政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政府督查工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运用台账式统筹、清单式管理和项目化推进,规范闭环工作流程,健全督查制度机制,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二章督查主体第四条市政策研究督查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督查机构(以下简称政府督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督查工作,指导、统筹全市政府督查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所属部门按照确定的事项、范围、职责、期限开展政府督查。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出督查组,按照确定的督查事项、范围、职责、期限开展政府督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4〕127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4〕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推动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工作推进、协调、督查体系的意见》(通政发〔2011〕78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把握督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目标,把督查工作作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推进、协调、督查“三大体系”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把抓落实、抓成效放到与抓决策、抓部署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形成事必交、交必查、查必果的良好机制,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重点抓好“六大督查”:一是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政府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二是抓好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以及其他各类专题会议形成的重要决策落实情况的督查;三是抓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情况的督查;四是抓好各级、各类重要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五是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六是抓好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2•【字号】鄂政办发[2013]68号•【施行日期】201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6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机制》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施行。
2013年9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建立政务督查工作机制。
一、健全督查机构。
成立湖北省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政务督查室主任、省政府督查专员、聘任督查专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二、突出督查重点。
主要负责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及鄂政发、鄂政办发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以及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办件、交办件督办工作。
三、改进督查方式。
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工作在一线开展、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落实。
督查工作实行分项督办、巡回督查,重大事项“一事一督”。
四、强化督查实效。
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着力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督查通报、督查约谈、督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加强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省政府专项督查、部门督查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内部的各项督办工作,整合督查专员、政务督查、重点项目督查等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督查工作格局。
六、加强队伍建设。
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忠于职守,为民务实,公正廉洁,勇于担当;做到情况清楚、督办有力、实事求是、反馈及时、落实到位。
部门政务督查工作制度

部门政务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确保政府决策的贯彻执行,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务督查,是指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政府决策的落实和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政务督查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注重实际效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众满意度。
第四条政务督查工作由政府督查室负责,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政务督查工作。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第五条政务督查的范围包括:(一)政府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任务的执行情况;(二)政府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三)政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情况;(五)政府工作的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六条政务督查的内容包括:(一)政府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政府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三)政府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情况;(四)政府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五)政府工作的公众满意度。
三、督查机构和职责第七条政府督查室是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负责机构,负责制定政务督查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政务督查工作,协调解决政务督查中的问题,提出政务督查报告。
第八条政府督查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政务督查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实施政务督查工作;(三)协调解决政务督查中的问题;(四)提出政务督查报告;(五)指导下级政府的政务督查工作。
四、督查方法和程序第九条政务督查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查阅文件、资料和档案;(二)听取汇报和意见;(三)实地考察和调研;(四)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五)其他必要的督查方法。
第十条政务督查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政务督查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实施政务督查工作;(三)收集、整理政务督查资料;(四)撰写政务督查报告;(五)政务督查报告的审批和反馈。
五、督查结果的处理第十一条政务督查结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落实到位:政府决策得到有效贯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二)基本落实:政府决策得到一定贯彻,工作目标基本实现;(三)未落实:政府决策未得到有效贯彻,工作目标未实现;(四)其他情况。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三重一规”合法性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规〔2020〕4号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三重一规”合法性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三重一规”合法性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规〔2020〕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天门市“三重一规”合法性审核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8日天门市“三重一规”合法性审核实施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重大合同(协议)(以下简称“三重一规”)等合法性审核工作,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2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32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的法制审核机构,对下列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法制审核:(一)行政规范性文件;(二)重大行政决策;(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四)重大合同(协议)。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合同(协议)承办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当配合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
2023年政务督查督办制度范本
2023年政务督查督办制度范本政务督查督办制度范本(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依法做好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是人民政府对政府部门、单位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对贯彻执行不力、工作进展迟缓、问题突出的事项进行纠正和落实的工作。
第三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和谐、民生幸福。
第四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要注重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坚持信息公开和民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五条举报、投诉、咨询是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来源,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及时接受和处理。
第六条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定期对本部门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七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具体落实措施。
第八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要注重实地调研,了解真实情况,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确保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有效。
第九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结果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十条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可采取警示、通报、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问责等措施,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一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由人民政府负责,各级政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相关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
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如下:(一)对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对各级政府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确保其自查工作的真实和客观;(三)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咨询,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给相关部门和群众;(四)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调研,了解真实情况,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准确掌握问题的性质和原因;(五)对政府工作中的严重失职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滥用、不违法;(六)协调相关部门,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函〔2019〕38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函〔2019〕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21日2019年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张家界市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九条规定(试行)》,促进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制定本要点。
一、做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的督查迎检工作1.时间安排: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2.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3.配合单位:各有关责任单位。
二、做好省委、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综合督查)的督查迎检工作1.时间安排:按照省里要求执行。
2.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3.配合单位:各有关责任单位。
三、实施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督查1.时间安排:根据时间节点安排。
2.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
3.配合单位:市直及驻张各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市级及以上组织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办理落实情况督查1.时间安排:有时限要求的按时限要求督查,没有时限要求的每2个月督查一次。
2.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各有关科室。
3.配合单位:批示交办事项承办单位。
五、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督查1.时间安排:6月。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模版(二篇)
政务督查督办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务工作的监督和督办,提高政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督查督办制度是在政府部门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政务工作的监督和督办,依法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政务督查督办制度适用于政府部门的各类工作,并适用于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和督办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政务督查督办制度要贯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政务工作的整体提升。
第五条政务督查督办制度要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可行的督查和督办办法,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第二章政务督查机构第六条政务督查机构是指负责对政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督办的组织机构,包括政府内设机构,以及依法设立的独立监察机构等。
第七条政务督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二)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办,推动工作的进展和落实;(三)制定督查和督办的具体办法和规定,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政务督查机构的设置应当合理,人员配置要充足,并建立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监督和督办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效果。
第九条政务督查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不得干扰政府部门的正常运行和工作秩序。
第三章政务督查工作第十条政务督查工作要依据法律法规,遵循程序和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监督的准确和及时。
第十一条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了解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二)对政府工作的成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三)对政府部门的决策和行动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和合规。
第十二条政务督查工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定期检查,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二)临时检查,对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进行及时检查和跟踪;(三)专项检查,对特定领域或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办。
第四章政务督办工作第十三条政务督办工作要依据政府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以及督查结果和评估意见,制定督办方案和具体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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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政务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甘家沟泥石流考察二三事祁龙位于甘肃南部、白龙江中游的陇南地区,泥石流分布广泛,活动频繁、危害严重,是国内著名的四大泥石流发育区之一,也是国务院确定的长江上游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
自60年代中期以来,我们始终将其作为重要的泥石流研究基地,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区域性考察、定位观测和防治研究。
特别是80年代后期以来,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加剧了泥石流活动和灾害发生,泥石流防治工作逐渐受到重视。
我们配合本区的水土保持,国土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原有的研究基础上,再次开展了以防治为中心的区域性调查和重点泥石流沟的勘查,规划及设计,取得了一批重要的成果。
对本区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减灾防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泥石流考察虽不及冰川冻土那般艰险,虽无高山缺氧和天寒地冻之忧,但爬高山、涉恶水、顶烈日、冒风雨乃寻常之事。
一次次山穷水尽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的经历和绝处逢生的情景给人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
甘家沟位于武都县城东南方13公里处,是一条因活动极为频繁,规模巨大和危害严重而与云南东川蒋家沟齐名的严重泥石流沟。
它不仅经常淹埋沟口农田、汉王镇和甘川公路,而且由于扇形地的快速发展、严重挤占白龙江河床和阻碍水流畅通,造成武都县城段白龙江泥沙大量淤积和河床快速上涨,从而危及县城的存亡。
治理甘家沟泥石流是当地广大干部群众多年来的愿望,新中国成立以来,曾先后三次对其进行了治理,皆因技术水平和经济力量所限而告失败。
80年代以来,由于人口剧增和生态环境恶化,泥石流活动加剧,危害愈烈,要求治理甘家沟的呼声日益高涨。
时逢长江上游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和国际减灾十年活动相继开展,甘家沟泥石流治理被列入议事日程。
我们从1988年起,应有关部门的邀请和委托,自始至终参与和主持规定了甘家沟泥石流灾害治理的指导思想,防治原则、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和施工,期间曾先后六次出入甘家沟,其中,有二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首闯甘家沟1988年8月,应武都县水土保持治理局之邀,我前去参加该县的水土保持专项治理规划工作,主要任务是制定甘家沟等四条严重泥石流沟的治理规划方案。
下旬的一天,同水保局的领导和技术人员一行四人,首次进入甘家沟,确定了拦挡坝位置,完成了工程布局的野外勘测。
这天清晨,天刚亮就起床了,向窗外望去,只见几片淡淡的薄云环绕山头,似青烟,又似水汽。
不尽喜上眉梢,这预示着今日将会是个难得的好晴天。
用完简单的早餐,就赶紧乘车上路了。
去甘家沟有两条简易乡村公路,一条是从沟口右侧绕山而上,攀至半山腰后沿等高线平行,可以到达流域内的几个大村落。
另一条是沿天武公路而行,至米仑山山顶后右拐,顺山腰平行,在流域上游的袁家那附近进入甘家沟。
由于连日降雨,第一条路因塌方和水毁断道,只好舍近求远,走第二条路。
当汽车一离开开武公路,就叫人领略了乡间便道的滋味,小路坡陡弯急,又窄又险,坑坑洼洼的路面上积满了泥水,格外泥泞,吉普车像老牛一样喘着粗气,不停的上下颠簸,我们双手握紧扶手,还不时被抛向空中,几次头碰车顶,疼痛难忍。
这样停停走走,时而探路、时而推车,直至中午时才抵达袁家那,小车原路返回,定好晚上7点在沟口接我们。
我们在村长家吃了一大碗腊肉臊子面后,便顺沟而下,开始了难忘的考察。
开头,一切还算顺利,天不热,人不渴、不饿、也不乏。
从袁家那村后的山坡下到沟底,看到基岩广泛出露,并有多处卡口,我们选了其中的两处做为坝址,并作了简单的断面测量。
这样边走边看,不一会就到了与主沟的汇合口。
接着先向上游考察,发现两侧山体非常破碎,到处是滑坡和崩塌,这与以前所掌握的资料大不相同,为了稳定山坡,减少泥石流固体物质来源,也布置了两座拦挡坝。
这里地处流域上游,基岩出露较多,这在泥石流沟谷、特别是在流域的中下游是很难找到的,能有这样良好的坝址,感到十分高兴,对治服甘家沟泥石流增添了信心。
考察完上游,已到中午2点左右,稍作休息后,便沿来路向下返回,这时已感到口喝和疲乏。
越往下走,沟道中大石头越多,又有水流。
起初,大家都不愿下水,在大石头蹦来跳去,不一会,一个个精疲力竭,跳不动了。
加上鞋和裤腿早已打湿,也就干脆连鞋下水了。
最先下水的是水保局王允仁总工程师,他已58岁,是我们中间年龄最大的人,在跳越一、二米左右宽的水沟时,其他人勉强跳过,他左看右看,试了几次都跳不过去。
要是绕道,要多行几百米,盘算再三,他便连鞋下水了,随后我们也一个接一个的下水了。
这样虽节省了不少体力,少走了许多弯路,但鞋子老是陷在水下的於泥中,要不时的停下来找鞋子,前进的速度仍然很缓慢。
加上中间又量测了5处远见坝址,约10公里的路程,走了4个多小时,在6点左右才抵达曹石坪山脚下。
量完最后一处坝址,大家又饥又乏,一个个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倒在地上。
眼看天色已晚,大家不敢久留,吃了几口干粮,便又开始了。
最后,也是最艰难的冲刺。
曹石坪山下,距沟口只有6公里,若能顺沟而下,1个多小时就可以出沟了。
然而,这段沟道被两岸相对的3个大滑坡堵死了,无法行走,只能向上爬到半山腰的公路后,才能顺道下山出沟。
公路距沟底约有300多米,山很陡,特别是最底部的几十米山坡,不仅近乎直立,且连一条着肠小路也没有。
对人困马乏的我们,要登上这又高又陡的山坡,显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爬山开始,李汉林局长在前面开路,这位基层干部出身的领导,工作扎实,为人朴实。
他虽是最年青的一位,且有爬山的经验和技术,但因中年发胖,爬得很不轻松,不停的喘着粗气,远远都能听到。
随后是王总工,他年纪最长,经一天的奔波,已精疲力竭,双腿发软,一点劲都没有了。
又穿了一双塑料底布鞋,一点都不抗滑,不时被滑倒,有几次险些掉下山去。
碰到特别难上的地方,总是由李汉林局长在前面拉,我在后边推,我们都明显的感到他的全身在剧烈的颤抖。
在登上最下部的这段山坡的过程中,他的双手没有离开过地面,一直四肢并用,有时跪着、有时趴着,一寸一寸艰难地向上移动着。
我居第三,虽然体力尚能支持,但爬山技术差,在危险的地方总是信心不足,瞻前顾后,老怕掉下山去。
幸好前面有李局长拉,后面有薛志远队长推,胆子壮了一些,鼓足勇气,连滚带爬地勉强闯过了几道难关。
断后的是薛志远设计队长,他虽也不年青,但身体精干,爬得最为轻松。
在道道难关中,最令人难忘的要数爬上第一个平台的最后一段。
这个平台从边缘滑动,形成了一个大滑体,滑体相对较缓,还有一块突起的石坎可供脚蹬手扶。
起先,我们沿着滑体向上爬,当爬到滑坡后壁时,大家都愣住了,后壁高约7米,呈直立状,滑面整齐,无处蹬脚,又无一棵树木可抓,大家在后壁前转来转去,找不到一处可以攀登的地方。
顿时,个个目瞪口呆,垂头丧气,想到欲上不能,欲下有险,情绪坏到了极点。
这时,李汉林局长仍在不断的探路,先到滑体右侧,看无法通过,又到滑体左侧,觉得可以从旁边与滑体相连的山坡上登上平台,便叫大家过去。
我们过去一看,从旁边山坡虽然可绕过滑坡后壁登上平台,然而滑体与山坡相连处是一条1米多宽的冲沟。
若在平地,一大步便可跨过,但在陡坡上,要跨越是非常困难的。
权衡再三,大家觉得这是唯一的希望,便沿着沟边坐在地上向下移动,寻找可以跨越的地方,大约下移了十几米,看一沟底有一块空起的大石头,可以放下两只脚,万般无奈,只好从这里过沟了。
这次先由薛工打头,只见他身手敏捷,面朝里,手扶着山坡,先跨出左脚踩住石头,并慢慢腾出一点地方,然后,右脚也迅速蹬上石头,刚站稳便迈出左脚踩住了左侧的沟边。
同时,左手连根抓住一丛小草轻轻地拉,使重心慢慢移到左边,最后,右脚猛地用力一蹬石头,右手顺势一推山坡,便跃上了沟边,大家不禁齐声叫好!随后,他折了一棵小树,用树干在沟边上开了一道小槽,并用树干把我们一个一个的拉了过去。
当最后一位也跃上沟岸时,大家不约而同的一声长叹,深感庆幸,大有不堪回首之感。
从滑坡体跨上山坡后,我们一鼓作气,不一会便登上了平台。
这里距公路虽然还有200多米的高度,但山势较缓,并有一些小道,我们走走歇歇,又用了一个多小时,才登上了公路。
此时已过8点,天色渐黑,走在平坦的大路上,感到特别舒坦和轻松,顺着公路,马不停蹄地大步向前疾驶,大约九点半钟才走出沟口,此时,小车已等了近三个小时。
首进甘家沟,不仅进一步弄清了泥石流发育的基本条件,并确定了治理的基本思路和方案。
此后,虽又进行过多次考察和规划,但这一治理方案的基本框架未变,并已付诸实施,座座拦挡坝拔地而起,看到这些宏伟的工程,深感我们的苦没白吃,汗没有白流。
二、再进甘家沟1992年甘家沟泥石流治理被列入国家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计划中,经再次勘查,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于1994年底开始动工。
根据上述工作的需要,后又多次进入甘家沟。
由于上山公路每次都能通行,能尽可能的把我们送得远一些,接得近一些,使我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体力,并有很好的后勤支持,无饥渴之苦。
虽然也碰到了许多艰难,但与第一次相比,大都不值再提,只是在第三次考察中发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第三次考察是在1994年8月,参加考察的有省计委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和承担勘查设计工作的科技人员。
此时,甘家沟泥石流治理项目已经国家计委批准,国家投资600万元,这是陇南地区和全省被批准的第一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地方上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如此轻而易举的获得这样大的一笔投资,群情振奋,欢欣鼓舞,以很高的标准接待我们。
地区行署白副专员,武都县唐县长及地、县两级的计划、水保和水利部门的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这次考察即是向地方有关领导和部门的一次现场交底,也是工程设计前的一次进一步实地论证。
考察当日,加上兰州去的3辆小车,共12辆小车浩浩荡荡向沟内进发,场面十分壮观,不到2小时就到达流域上游的袁家那叉路口。
甘家沟流域面积为43平方公里,分东、西两大支沟,两支沟的面积相差无几,均约为18平方公里。
原定此次考察分两天,第一天考察主沟上游及东支沟,第二天再考察西支沟。
但在进沟途中,发现上游地带的道路两旁有数处山体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塌落的危险,一旦滑下,第二天的考察就无法进行。
所以临时决定第一天就完成主沟和东支沟上游及西沟的考察,第二天仅考察东支沟下游,计划的调整意味着头一天就要完成全部考察任务的四分之三,这给头天的考察造成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一下车,大家先围成一个圈,由我简单介绍了一下治理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治理方案和有关设计依据。
接着大家先向主沟上游进发,考察完主沟上游后又到了东支沟上游及几条支沟。
在每个坝址前均做一简单介绍,这样边走边介绍,不一会就到了中午时分,县上的同志要大家去吃午饭。
午饭安排在候家山村,该村座落东、西两大支沟分界的山梁上,距沟底高约300多米。
我们客随主便,在水保局的带领下向候家山进发。
这一天,天气很热,在沟底还感觉不到太热,越往上爬,越觉得太阳特别毒辣,加上上山小路坡陡路滑,个个汗流浃背,气喘虚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