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定会判刑吗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必须判刑吗

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必须判刑吗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不一定就必须要判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一部分可以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况且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也只能证明案件还是在侦办阶段,之后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当中,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你是比较轻微的,也有可能就不提起诉讼。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必须判刑吗?不一定。
逮捕只是一种侦查过程中的强制措施,被逮捕的人最终不一定会判刑。
被指控犯了罪的人必须经法院依法审理,只有证据确实充分时,法庭才会认定其有罪,并作出相应的刑罚处罚。
而且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以提出上诉。
另外,刑法也规定很多可以免于刑罚处罚的情形,如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总则、分则中,还有其他免于处罚的规定:如: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哪些情形免除刑事处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
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
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免予刑事处罚是有罪还是无罪

免予刑事处罚是有罪还是⽆罪法庭审判刑事案件的时候,会有⼀种较为罕见的处罚决定,那就是免于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或其他情节,导致不⽤接受刑事处罚。
但很多⼈也会对刑事处罚与有罪⽆罪的意思产⽣误解。
那么,免予刑事处罚是有罪还是⽆罪?店铺⼩编在线为您解答。
⼀、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还是⽆罪既然法院判决构成犯罪那就不是⽆罪,⽽是有罪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或其他情节,导致不⽤接受刑事处罚。
《刑法》第三⼗七条【⾮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政处罚或者⾏政处分。
⼆、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有哪些1、凡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由主管部门予以⾏政处罚;3、犯罪以后⾃动投案,如实供述⾃⼰的罪⾏的,是⾃⾸。
对于⾃⾸的犯罪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罚;4、犯罪后⾃⾸⼜有重⼤⽴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店铺⼩编关于"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还是⽆罪"问题的相关解答,我们要知道,免于刑事处罚只是不会判刑,不带代表就是⽆罪。
如果还有其他判决结果,⽐如罚款,赔偿等,只要就按判决结果进⾏办理就可以了。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律师。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书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书一、文件概述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被告人,依法作出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决定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该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体现。
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条件1.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2.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3.被告人主动认罪,具有悔罪表现;4.被告人已经采取措施弥补了所造成的损失或者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程序1.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应当在庭审结束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或者裁定;2.审判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对于符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被告人,可以决定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3.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外交、军事等重大利益的案件,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四、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效力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一经生效,即对被告人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被告人不再被追究该案的刑事责任;2.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附加刑罚;3.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影响被害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五、相关表格与样本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书(样本)见附件;2.被告人基本情况表;3.证据目录。
六、法律责任与监督机制1.司法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违反法律规定,作出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认定书;2.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或者过失作出错误认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3.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认定书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于违法作出的认定书,应当依法提出抗诉或者纠正意见。
七、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书的案例分析: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受贿罪,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并未实际收受贿赂,其所涉及的财产来源合法,不构成受贿罪。
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免于追诉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免于追诉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法律原则,它旨在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兼顾公平正义。
在我国,免于追诉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围绕免于追诉的法律规定,从其含义、适用条件、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免于追诉的含义免于追诉,是指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犯罪行为,国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不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刑事追诉。
具体来说,免于追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追诉时效届满: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受到刑事追究的,追诉时效届满后,国家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2.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某些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自首、立功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3. 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虽然构成犯罪,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4. 特赦: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实行特赦。
三、免于追诉的适用条件1. 追诉时效届满:追诉时效是指国家机关对犯罪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我国刑法规定了不同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0年。
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受到刑事追究的,追诉时效届满后,国家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2.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 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虽然构成犯罪,但具有以下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免予刑事处罚:(1)自首的;(2)立功的;(3)犯罪较轻,认罪态度好的;(4)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
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第八十二条?

Genius is the endless ability to work hard.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第八十二条?导读:刑事拘留后并不一定会判刑,《刑法诉讼法》中对于判刑的规定是需要犯罪事实成立,并由法院在审查后进行处理,如果刑事拘留后发现犯罪事实轻微的,那么就是可以不予起诉判决处理的。
一、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吗?刑事拘留后并不一定会判刑,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而是否会被判刑是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最好的做法是尽快委托专业ls了解相关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嫌疑人的相关诉讼权益。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的刑事司法程序的规范,其第82条是其中一条重要的规定。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并对其内容进行解读和分析。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内容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不实施刑事审判,但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社会救助措施。
该条款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接下来将从这两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进行详细解读。
1. 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是指因为年幼、智力缺陷、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的人。
年幼指未满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智力缺陷指患有智力障碍或精神发育迟缓等影响智力的疾病,精神疾病指严重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疾病。
2. 处理措施对于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可以采取两种处理措施:强制措施和社会救助措施。
2.1 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对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采取限制行动自由等措施,以保障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收容教养、医学观察、取消行动能力等。
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无法负刑事责任的人,同时也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2.2 社会救助措施社会救助措施是指对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以便其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康复治疗、心理疏导、教育培训等。
社会救助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度过困难时期,尽可能地帮助他们重新获得正常生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意义和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条款保障了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的权益。
针对年幼以及患有智力或精神疾病的人,不将其视为犯罪分子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判决。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I am a little happy when I think of you, and a little sad when I am happ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有哪些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有的时候法官在对犯罪分子做最后的处罚时,可能会宣告免于刑事处罚。
那究竟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呢?而法律规定的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叫免于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
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如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中止行为等,都可以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必须依刑法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确定。
免于刑事处罚,是刑法认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这里说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还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序,只是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不能认为是犯罪;情节轻微是受刑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是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但其行为已超越违法的程序,构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刑事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除处罚、免除刑事处罚。
指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但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
可以包括两种情况:1、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但给犯罪人非刑罚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免予刑事处罚制度,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具备其他法定条件,依法对其不予刑事追究,但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行政处罚的,仍应依法承担。
第三条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三)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兼顾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免予刑事处罚:(一)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二)犯罪中止,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三)犯罪未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自首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五)有其他法定情节,足以减轻、免除处罚的。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免予刑事处罚:(一)故意犯罪,情节严重的;(二)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三)累犯;(四)具有法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的;(五)其他不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第三章免予刑事处罚的程序第六条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由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
第七条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应当提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建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可以提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建议。
第九条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认为被告人符合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可以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第十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免予刑事处罚,应当公开进行,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
第四章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后果第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依法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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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定会判刑吗免于刑事处罚
的情形有哪些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行为人犯罪了,那么就一定会被判刑,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刑事案件一定会判刑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因为也有可能出现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那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都有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案件一定会判刑吗
要结合案情才能确定。
如果是缓刑,就不要坐牢。
或者检察院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也不用坐牢。
如果是单处罚金,也不用坐牢。
▲二、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
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
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
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
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
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
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只是说从原则上来看,有刑事犯罪的话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刑事案件中最终也是有可能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需要对其免于刑事处罚的,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不会进行判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