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基建维修工作管理的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坊坪九年制学校关于加强学校基建维修

工作管理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建修缮工程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结算、审计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强化监管措施,提高资金利用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成立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黄立文

副组长:朱林山郭海清

组员:杜鹏杨再龙蒋冬青李鑫易继球尹西兵

二、工作小组

组长:朱林山

成员:杜鹏易继球胡松山

三、决策程序

1、期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基本建设和维修预算。

2、班子会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

3、初步确定维修项目施工方。

4、议价小组成员与施工方议价。

5、签订施工维修协议。(班子成员参加)

四、立项审批程序

基建维修项目必须立项审批,具体程序是:

1、小型基建维修项目(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⑴学校根据实际,由政教处根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向总务处提出书面意见,然后由总务处及时向校长和学校基建维修领导小组递交维修申请和维修预算;

⑵学校基建维修领导小组及时对维修申请和预算情况进行初步规划论证、评估审核,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形成初步意见并报校长;

⑶由校长召开行政会对小组意见进行审核,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批准后,由基建维修领导小组指导监督总务处组织实施维修方案。

2、大型基建维修项目(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⑴学校根据实际,经行政会研究后及时向基建维修领导小组反馈并递交维修申请和项目预算;

⑵学校总务处会同基建维修领导小组及时对维修申请和项目预算情况进行初步规划论证、评估审核,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形成初步意见报校长;

⑶由校长召开行政会对小组意见进行审核,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批准后,由总务处、基建维修领导小组拟定维修申请报告,交县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县教育局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总务处在基建维修领导小组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并将申请报告存档作为经费支出依据;

3、基建维修项目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学校要根据资金情况确定基建维修规模,不准负债搞建设。资金紧缺,又急需办理的项目,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金调控。未经批准的项目,

不得擅自开工。

五、质量责任制

1、大型维修学校将结合实际,会同专业部门进行规划设计。

2、小型维修由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批准的基建维修方案。

3、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基建维修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质量,并指派责任心强、廉洁敬业且熟悉基建施工的同志为校方现场代表,记录施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技术人员及时到位,直接参与安全管理、质量监督和相关协调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

4、施工单位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施工。

5、学校严把材料进场质量关,对每批次进场的材料都要检查其合格证、包装、数量是否满足要求,验证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6、重视基建维修项目质量验收。对基槽、基础隐蔽工程、主体工程等重要部位,学校基建领导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使用。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项目增减,确因使用或结构合理性需要变更的,先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局研究后,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时,方可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对于主体工程的附属工程也要先将方案报中

教育局,经批准后方能建设。严禁先变更后办理手续和擅自增加项目。

8、学校和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尤其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建隔离墙或设立安全防护网,悬挂安全标志,防止师生进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必须戴安全帽,确保施工安全。

六、结算审核制

1、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提交整套完整的档案资料,依据合同,结合实际和学校共同进行初步结算,将结算和相关资料交学校基建维修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2、学校基建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查看材料,对照实际,对结算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后交学校主要领导。

3、学校主要领导根据实际进一步审核签字后将审核的意见和施工方进行确认。

4、双方确认后,对2万元以下的项目,施工方根据双方最后确认的数据开具发票,连同工程合同、结算明细一起作为财务报帐依据,签字后一并交学校总务处报账。

5、对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项目学校必须委托县建设工程管理站进行初步预算,然后由学校基建工程小组议价,完工后由议价小组进行决算并出据决算报告。施工方依据决算报告出具相关发票,连同决算告、工程合同、结算明细一起作为财务报帐依据,签字后一并交总务处报账。

6、按照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的要求,按时公示,接受监督。

七、问题问责制

对因工作不认真出现的质量、结算等重大问题,学校将启动问责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因受不正当思想支配,人为出现的预算、质量、结算等问题,学校将启动问责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从严实行问责。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本规定,认真做到基建维修立项审批制、质量责任制、结算审核制、问题问责制;总务处要加强基建维修档案管理,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竣工后将资料整理齐全,装订成册,存入学校永久性档案。

二坊坪乡九年制学校

2015年11月2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