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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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引言公众参与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力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行完善。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一、缺陷分析1. 缺乏信息公开透明当前,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环境保护部门对于环境问题的调查、监测、评估等结果的公开不够及时,导致公众对环境问题的了解程度有限。

其次,环境保护部门在信息公开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公众无法获取到真实、准确的环境信息。

再次,环境保护部门对于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不够及时,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

2. 参与机会有限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主要以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为主,但参与机会有限。

一方面,环境保护部门举办的听证会、座谈会规模较小,无法容纳更多的公众参与。

另一方面,公众参与的程序和标准不够明确,导致公众参与的机会受到限制。

3. 参与结果不被重视虽然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公众参与的程序和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公众参与的结果往往不被重视。

环境保护部门常常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视为形式主义,缺乏实质性的回应和采纳。

这导致公众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信任度降低,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热情减退。

二、完善措施1. 加强信息公开透明为了解决信息公开不及时、缺乏透明度和反馈不及时的问题,环境保护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标准。

•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的公开,提高环境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设立环境保护部门的在线平台,方便公众获取环境信息和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环境保护部门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 扩大参与机会为了增加公众参与的机会,环境保护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扩大听证会、座谈会等公众参与形式的规模,提高公众参与的容纳量。

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

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

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引言: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也空前增加。

环境保护事业的成功与否,不仅与政府的环境政策和执法有关,也与公众对环境问题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机会有关。

因此,建立公众参与制度,使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决策,不仅有助于增加信息透明度和决策的合理性,还能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感。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探讨其现状和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公众参与制度的发展。

一、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现状1.公众参与制度的法律基础2.公众参与决策的途径公众可以通过官方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参与环境保护决策。

此外,互联网的普及也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便利,可以通过在线调查、网络论坛等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

3.公众参与制度的实施效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对公众参与的重视程度不够,公众参与活动往往变成形式主义的过程。

其次,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知水平有限,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难以真正参与决策过程。

二、存在的问题与挑战1.信息不对称在环境保护决策过程中,公众缺乏获得相关信息的渠道,无法全面了解环境问题和政府的决策依据,从而难以做出合理的参与。

2.参与决策的限制目前我国的公众参与重点是在项目决策阶段,而在政策制定和落实过程中的参与较少。

公众参与的层次和范围有限,难以真正影响决策结果。

3.公众参与的影响力不足即便公众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但政府并不一定会采纳,民众的参与往往只能起到象征性的作用。

4.公众参与能力的不足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需要一定的知识储备和技能支持,但很多公众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难以有效参与。

三、促进公众参与制度发展的建议1.加强信息公开政府应加强对环境信息的公开,提供更加全面、及时和易于理解的环境报告和决策依据,方便公众了解和参与环境保护决策。

2.建立多元平台3.加强公众参与能力培养加强公众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知和理解能力,提高参与决策的水平。

《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探讨》

《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探讨》

《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探讨》摘要。

目前,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已经获得了各国的认可,并且在各个国家都开始实行,确保了公众参与环境可以得到有效的监督,使得环境中的一些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积极地邀请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不仅可以使环境的行政效率得到有效的提升,同时也可以使公民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以更好地保障生态环境的平衡。

希望本文对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的研究,能够更好地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重要性;完善措施环境问题是目前社会各界都在探讨的问题,针对环境实施保护,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的共识。

为保障环境可以得到良好的保护,就需要合理的建构相应的公众参与制度,依据该制度来确保公众可以更为积极地参与到环境保护中,以减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1.1可有效地遏制坏境违法行为的出现环境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与政府有着一定的关系,然而,环境问题涉及到多个层面的内容,执法机关在进行环境监督的过程中,也无法做到针对所有的环境问题实施监督,所以,建构公众参与制度,可以依据该制度来更好地防止环境违法问题的出现,有效地弥补执法机关在监督上的缺陷,防止环境问题更加深入的恶化。

另外,我国的环境执法机关本身建立的时间就较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出现了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情况,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表现出了放纵的姿态,再加上一些利益的诱惑,执法机关屡屡出现违法的行为。

而面对这样的状况,公民逐渐意识到了自身的责任,其环境保护意识也在逐渐地转变,其作为权利的执行者以及权利的拥有者,传统的环境治理方式已经不再适用于现今社会的发展。

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方式就是在这一趋势下发展得来的。

在环境管理中,公众积极地参与,所具有的优势更为明显。

第一,环境与人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将两者高度地结合在一起,可以确保环境决策所依据的资料更加地可靠,这样可以使得环境管理中的政府行为得到优化,确保环境政策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需求。

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在当今社会,环境污染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挑战,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地球的可持续发展。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环境污染治理不再仅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公众的积极参与正发挥着日益关键的作用。

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公众是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他们对环境问题有着切身的感受和认识。

因此,公众的参与能够提供更真实、更全面的环境信息,帮助相关部门和机构更准确地了解环境污染的现状和问题所在。

其次,公众的广泛参与能够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促使企业和政府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再者,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推动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促进环保行动成为每个人的自觉选择。

然而,目前在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公众参与机制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能力参差不齐是一个突出问题。

尽管随着环保宣传教育的不断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有所提高,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环境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关注,对自身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作用也不够明确。

同时,由于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一些公众在参与环境污染治理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不知道如何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也不知道如何参与具体的环保行动。

信息不对称也是影响公众参与的重要因素。

在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政府和企业掌握着大量的环境信息,但这些信息往往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公众公开,导致公众对环境污染的状况、治理的进展和效果等了解不足,从而影响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此外,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还不够完善。

虽然目前已经有一些公众参与环保的途径,如环境信访、听证会等,但这些渠道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程序复杂、反馈不及时、参与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使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难以得到充分的重视和采纳。

为了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能力的基础。

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论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建立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

然而,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1. 参与主体单一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中,参与主体主要是政府和环保组织,而普通公众的参与度较低。

这导致了环境保护决策过程中,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无法得到充分的表达和考虑,影响了环境保护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参与方式单一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中,参与方式主要是公示和听证会。

这种参与方式的局限性较大,无法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参与需求。

同时,公示和听证会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往往被忽视或者被简单地概括。

3. 参与效果不明显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中,公众的参与往往只是形式上的,参与效果不明显。

一方面,政府部门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缺乏足够的重视和认真对待;另一方面,公众对环境保护决策的影响力较小,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二、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1. 扩大参与主体应该扩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参与主体,包括普通公众、企业和专家等。

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公众的智慧和力量,提高环境保护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多样化参与方式应该多样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参与方式,包括网络问卷调查、公众听证会、公众论坛等。

这样可以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参与需求,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效果。

3. 加强参与效果评估应该加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参与效果评估,对公众参与的效果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评估。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公众参与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4.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应该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决策的相关信息,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监测数据等。

这样可以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决策的了解和参与度,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决策的信任和支持。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公众参与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公众参与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公众参与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环境决策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公众可以参与和影响相关事务的决策过程。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保护公众利益、促进民主参与、提高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公众参与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要求相关环境信息应向公众公开,公众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环境决策和管理过程。

2.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要求在环境敏感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公众公开评价报告,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3. 环境保护专家的聘任和参与: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专家的聘任条件和参与程序,要求在环境决策和环境争议解决中征求环境保护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4. 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代表公众利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维护环境权益。

5. 公众参与的土地征收和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征地补偿和征地手续中应当听取公众意见的要求,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用于保护受影响公众的权益。

以上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一些公众参与机制和内容,通过公众的参与,可以促进环境决策的公正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公众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

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

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
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中,公众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行政执法和参与环境纠纷解决等活动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出现,旨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化。

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的实施,需要依靠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我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公民环境权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各级政府也应当积极推进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的实施,为公众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和渠道。

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的实施,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可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化。

公众可以通过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行政执法等活动,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可以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增强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从而更加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可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公众参
与环境保护工作,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和资源,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从而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化,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以及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应当积极支持和推进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的实施,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共同关注的焦点。

生态环境的治理不仅仅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更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

公众参与机制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够增强治理的效果,还能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要明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公众是生态环境的直接受益者,他们对环境质量的变化有着切身的感受。

当公众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时,能够更及时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为治理工作提供第一手的信息。

另一方面,公众的参与能够增加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公众的监督下,相关部门和企业会更加谨慎地履行环保责任,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那么,当前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现状如何呢?从实际情况来看,虽然公众的环保意识在不断提高,但参与程度和效果仍有待加强。

一些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够,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同时,公众参与的渠道不够畅通,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公众无法有效地参与到治理工作中。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我们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参与机制。

首先,要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能力。

通过学校、社区、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环保知识,培养他们的环保责任感。

例如,可以在学校开设环保课程,组织环保实践活动;在社区举办环保讲座,宣传环保政策和法规。

其次,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至关重要。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治理项目等信息,让公众了解环境治理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同时,要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如开设环保热线、设立网络平台等,方便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还应当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

可以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让公众参与到对企业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中。

对于积极参与监督的公众,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提高他们的参与积极性。

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一些成功的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案例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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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摘要:公众参与制度是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制度, 是一个渐进的、动态的历史过程, 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环境保护事业发
达程度和环境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本文分析了当前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状况,探讨了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状况完善对策
中图分类号: b82-05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环境问题对大众生活的影响日趋严峻,环境危机已经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普遍问题。

当前,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应从我国公众参与的现状基础出发,重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
必要性,挖掘和完善公众参与的实现途径,逐步构建有效的法律促
进机制,从而保障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当前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状况分析
1、参与意识薄弱
许多公众虽然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但是受传统思维方
式影响, 没有认识到自己是环境保护的主体, 甚至错误的认为环
境保护是政府的事,应由政府投资和管理, 自己只需坐享其成, 这种错误的意识阻碍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

另外, “公共地悲剧”现象, 也制约了公众的环保参与。

环境是公共物品, 这样对环保就会出现“搭便车”心理, 即自己不主动争取群体利益, 但却想分享既得的群体共同利益。

“根据科尔曼的观点, 规范是一种公共物品, 如果说规范的建立是一级公共物品, 那么规范的实施则是二级公
共物品。

规范的实施涉及惩罚问题, 实施惩罚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如果有关他人都不愿意付出代价, 那么规范就形同虚设。

”虽然当前一直强调公众要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但真正参与到其中的却很少。

2、参与环境保护缺乏保障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 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

但是目前我国关于公众参与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对于环保管理的执法、实施, 对于公众参与的权利、义务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使得公众对一些法律、法规、政策等不了解, 他们的参与环境保护缺乏有效保障。

这种状况也制约了公众的参与热情。

3、参与环境保护方式单一
目前我国的环保公众参与主要是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的事后监督和反映, 而缺乏预案参与和过程参与。

在实践中, 公众往往是当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危害到自身利益的时候才会向有关部门反映。

例如, 社区居民在发现附近的工场排出有害气体或者污染河流的污水, 对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的时候才会向有关部门反映。

而对选址建厂以及工场生产过程的排污情况并没有太多的关注。

事后的监督固然重要, 但事前的预防更加重要, 如果在事前就能够充分发挥公众对环境事务参与的作用, 将会大大减少环保成本, 取得更好的效果。

4、参与环境保护缺乏可操作性
虽然当前许多环境法律、法规中都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出了规
定, 但公众参与的途径、形式和程序等仍不明确, 在实践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

“《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但‘适当方式’如何界定是令公众困惑的问题”。

二、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对策
根据上述的分析可知, 我国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尚存在诸多弊端, 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一般都较为原则, 各种机制由于不同程度的缺陷导致不能充分有效地协调配合, 难以形成合力。

现阶段与之有关的公众的环境使用权、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较多以抽象形式出现在各部门法规中, 没有相应的具体实施措施, 而多体现一种法律精神。

现阶段, 我国的市场经济在进一步走向繁荣, 环境问题也由最初的“基本国策”发展到现如今的“科学发展观”, 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也在逐渐加大, 这些都足以看出国家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 但是好的政治理念必须依靠公众来响应, 依靠公众参与来落实, 公众参与的范围、公众参与的程序、实施机制的完善、公众参与的物质保障和环保社团的良性发展等方面都仍有待于在法律上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因此, 我们要以宪法为主导, 各项法规之间互为依托、互为补充, 在良好的外部条件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中, 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 充分借鉴国外关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 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正, 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体系, 激励和引导公众正确参与, 为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以更好地保护我们
及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 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制度
首先,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是立法的基础与依据, 因此我国
公众的环境权应明确体现在宪法中, 这样才能为公众参与提供坚
实的基础, 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需要。

在宪法条款中要合理解决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将环境权界定为公民的权利, 国家处在首
要的环境义务人的地位具有首要性、主导性和决定性, 作为公民个体的环境义务因此具有次要性、协助性和从属性, 这种关系的明确,使得公民的环境权有了强大的法律力量, 对其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更有利于保护公民参政、议政等民主权利的实施, 有利于推动政治民主化、政府活动的法制化; 其次, 在环境基本法及各单行法规中对公众参与制度进行专项或补充立法。

环境基本法是制定环境单行法律的依据, 但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这一环境基本法中尚没有对于公众参与制度的专项规定, 应在修改中考虑增加这一
基本制度, 明确确定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请求权, 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进行原则性和概括性的阐述, 这为各单
行法规的制定提供了依据。

避免在单行法规中单纯的重复, 而是根据各单行法规自身的特点突出解决有针对性的问题, 应尽量具体
规定企业和个人在环境保护中的义务, 以及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
责任, 用法律制裁来规制个体的行为, 如在《大气污染法》中规定清洁空气权、在《水
污染法》中规定清洁水权等对各专项子权利的保护。

2、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知情权是公众有效地行使参与环境决策权的前提与基础, 公众
只有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 才能避免流于形式。

因此, 国家应当采取必要的立法、行政以及适当的执行措施, 建立透明的、统一的知情权制度, 对于公众如何获得信息及获得何种信息, 并如何将信
息的反馈建立合适的途径都应在立法上予以明确。

为了实现公众的知情权, 信息公开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加拿大在1999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就具体规定了: “在参与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方面, 规定设立网上环境登记处, 提供环境信息, 便于公众对与环境有
关的信息进行全过程监督, 并且可以表达意见, 借此保证公众的
环境知情权和决策权的实现。

”我国环境信息的公开往往存在提供
信息不全面、不及时以及不准确, 尤其是内容不易于为公众所理解, 这显然不利于公众有效地实施自己的知情权, 所以公开环境信息时, 应尽量为公众提供相关的技术帮助, 以便于公众理解相关信息。

因此, 为了便于公众理解环境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尽量减少过多的环境术语, 而是用公众便于理解的语言解释说明, 使
得公众能够清楚地知道他们将会受到未来项目建设怎样的影响,
以便公众更直接明确的表述自身的看法, 真正起到建议、监督的作用。

3、健全环境保护奖励机制
我国现有的法律对于环境保护进行奖励的规定较为缺乏, 没有
明确规定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就有权利获得政府的
奖励或者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科研及实施推广、参加环保社团及其活动的具体政策, 为增强民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应在此方面做出改进, 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如规定公众获得奖励的条件、明确评价的标准、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完整的环境保护奖励程序; 引导企业自愿采取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方式进行生产, 并对这样类型的企业从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对环境保护等公益社团的设立与登记创造宽松的法律环境, 鼓励民间组织加强对外合作,学习国外非政府组织成长和运作的经验, 加快自身的结构调整和改造, 从而使自己的管理和运作逐步规范化。

只有这样才能激发民众参与的积极性, 扩大民众参与的范围, 加深民众参与的影响力, 为公众参与制度的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 刘金鹏.探析我国公民环境宣传教育的途径[j]. 经营管理者. 2010(13)
[2] 刘金鹏.探析我国公民环境宣传教育的途径[j]. 经营管理者. 2010(15)
[3] 高清.刍议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j]. 经济问题. 2008(06)
[4] 向佐群.西方国家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j]. 林业经济问题. 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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