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政策解读
济宁教师高级职称2023年公告

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教师高级职称是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的一种认可和肯定,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济宁市,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一直备受关注,教师们也纷纷期待着2023年的高级职称评审公告。
本文将对济宁教师高级职称2023年公告进行全面解读,以便广大教师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
二、济宁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政策1. 资格条件持有正规教育学历证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10年以上,连续在基础教育单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连续2次在县级以上职称评审中取得中级职称的教师,可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2. 评审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报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2)学校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市级评审:经学校初审合格的教师,将材料报送市级教育部门进行评审。
(4)公示和答辩:合格者将进行公示,不合格者可以提出申诉,同时需要参加答辩环节。
3. 评审标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教学管理水平、师德师风等是评审的主要标准,其中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占比较大。
三、2023年济宁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公告内容1. 申报时间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济宁市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的申报时间,请各位教师务必按时准备相关材料。
2. 申报材料(1)个人信息表(2)教育和职业资格证书(3)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材料3. 评审要求本次评审将突出教师的教学业绩、科研水平和教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师德师风也是重要考察内容。
4. 相关说明请申报教师务必真实准确提供材料,不得夸大事实或造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处理。
四、评审工作指导意见1. 重视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教师在申报材料时应当着重展示自己在教学改革和科研方面的成果和能力。
2. 关注教学评价和学术贡献教师申报时应提供学生评价、教学案例等材料,同时提供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幼儿园教师的政策解读和分析 幼儿园教师

幼儿园教师的政策解读和分析随着我国幼儿园教育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幼儿园教师的角色和责任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作为幼儿教育的第一道门槛,幼儿园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还要关注并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
本文将围绕幼儿园教师的政策解读和分析展开讨论,旨在帮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当前幼儿园教师政策的内涵和要求。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是指在国家教育部门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证书。
根据《幼儿园教师资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 学历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通常要求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与幼儿园教育相关。
2. 专业要求:具备幼儿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能够进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3. 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爱岗敬业,关爱幼儿。
根据《幼儿园教师资格标准》,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审核和认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规定要求。
二、幼儿园教师的职责和要求除了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外,幼儿园教师在日常工作中还需要履行一系列的职责和要求。
具体来说,幼儿园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工作:1. 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教学计划和教育教学方案,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2. 幼儿园管理工作: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幼儿的安全保障、卫生保健、食品安全等。
3. 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幼儿成长。
4. 专业发展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水平,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
在履行这些职责和要求的过程中,幼儿园教师需要清楚地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保证自身的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三、幼儿园教师政策解读1. 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职称是评价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标准,也是幼儿园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指导。
根据《教师职称法》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定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2023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新政策

2023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新政策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教师职业群体的形势也在不断变化。
为了更好地激励和激励教师队伍,2019年教育部发布了《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措施。
然而,如今2023年即将到来,不少教师对于未来的高级职称评审政策也充满了期待,并希望政策能够更加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针对2023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新政策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中的利与弊,最终得出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让我们来看一下2023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新政策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将更加注重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成果,对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育理念进行更全面、更客观的评价。
政策还将加大对教师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将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
政策还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要具备敏锐的反思能力和创新意识,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德育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我看来,这样的政策内容对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是非常有益的。
注重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成果能够更好地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教师是教育事业中最关键的一环,他们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成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因此将这两项内容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能够让教师更加重视自身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加大对教师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也是十分必要的。
科研是提升教师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然而,也有不少教师对于这些政策内容提出了一些担忧和反对意见。
教师工作量本就较大,单纯注重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成果,可能会加大教师的工作负担,让他们陷入更大的工作压力之中。
科研工作虽然对于提升教师教育水平有帮助,但对于基层教师来说,参与科研项目的机会并不多,政策内容可能会让这部分教师感到不公平。
教师职业发展支持政策解读

教师职业发展支持政策解读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的核心力量。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教师职业发展支持政策,旨在为教师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一、教师培训与进修政策教师培训与进修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国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会定期组织教师参加集中培训,邀请教育专家和优秀教师进行授课和指导。
此外,还提供了在线学习平台和远程培训课程,方便教师根据自己的时间和需求进行自主学习。
在培训内容方面,涵盖了教育教学理论、课程设计与实施、教学评价、教育技术应用等多个方面。
同时,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还会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以满足教师的个性化需求。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培训,国家还设立了专项经费,对参加培训的教师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支持。
二、职称评定政策职称评定是对教师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认可和评价。
国家不断完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公正、合理。
在职称评定标准方面,更加注重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师德表现和专业发展潜力。
不仅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还强调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研发、学生指导等方面的贡献。
为了促进教师的均衡发展,职称评定政策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的教师倾斜,适当放宽评定条件,给予更多的晋升机会。
同时,对于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还设立了破格晋升的通道,激励教师不断追求卓越。
三、薪酬待遇政策良好的薪酬待遇是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的重要保障。
国家不断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此外,还实施了绩效工资制度,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在福利待遇方面,教师享受带薪休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
对于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还给予生活补贴和特殊津贴,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0年教师高级职称政策

30年教师高级职称政策
截至2023年底,针对教师高级职称评定的政策中,对于教龄满30年的教师,多地采取了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
这些政策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1. 不受岗位比例限制:一些地方规定,教龄达到30年的教师在申报正高级职称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可以直接参与评审。
2. 直接认定或晋升:例如吉林省率先推出“3010”政策,即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在县级以下基层学校任教满30年且现仍在一线教学,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10年并满足基本申报条件,经考核评审后可直接认定为高级教师职务,并保证通过比例为100%。
3. 优先评审:在学校每年评高级教师时,往往按教龄长短来安排申报顺序,教龄长的教师享有优先权。
4. 工作量调整与待遇保障:教龄满30年的老教师通常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作量减免,比如每学期的教学工作量可以减半,同时仍能按照满工作量对待进行职称评聘和绩效工资考核。
此外,有的地区还特别制定了针对资深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如湖北省有针对长期从教的老教师提供每月固定数额的考核绩效。
5. 对农村及基层学校的倾斜支持:黑龙江省、湖北省等地为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累计从教满30年的教师提供了破格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机会,或者允许不占相应岗位予以聘用,并设立单独的职称评聘通道。
综上所述,各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长期从教特别是坚守在基层教育战线的教师,通过简化职称评审程序、放宽评审条件等方式,使他们能够更顺利地获得高级职称,提高职业地位和待遇水平,从而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教师资格证的职称晋升政策解读

教师资格证的职称晋升政策解读教师资格证作为教师从业的基本准入证书,对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起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资格证的职称晋升政策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本文将对教师资格证的职称晋升政策进行解读,为广大教师提供有关信息和指导。
一、教师资格证的分类教师资格证根据不同的教育水平和专业领域进行分类,包括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资格证和高中教师资格证等。
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对应不同的教学对象和专业要求,职称晋升政策也因此有所差异。
二、职称晋升条件教师资格证的职称晋升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教师资格证的级别、工作年限、教学成绩和学历等。
一般来说,教师需要持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一定的从业经验。
此外,教师还需要在教学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例如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等。
学历层次也是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因素,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职称晋升评定职称晋升的评定通常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专门的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
评定过程中会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和评议。
评定的标准通常包括教师的教学成绩、教育质量、专业能力以及教学科研成果等。
评定结果会根据职称晋升政策的规定,确定教师是否符合职称晋升的条件,并给予相应的职称晋升。
四、职称晋升的意义与影响职称晋升对于教师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职称晋升是教师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认可和体现,对于提升教师的专业形象和社会地位至关重要。
其次,职称晋升也可以为教师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待遇,例如增加职务岗位、提高工资水平等。
此外,职称晋升还可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进。
综上所述,教师资格证的职称晋升政策是保障教师队伍质量的重要环节。
教师应该积极了解职称晋升政策,并根据个人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发展规划。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教师职称晋升政策的宣传和指导,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教师副高职称评审新政策
教师副高职称评审新政策近期,教师副高职称评审新政策正式出台,引起了广大教师的关注与热议。
该政策的发布对于教师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教师专业成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该政策进行全面解读,旨在帮助教师们更好地了解新政策的内容和要求。
首先,新政策对教师副高职称的评审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按照政策的要求,教师在申请副高职称时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学术和业绩条件。
例如,申请人需要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需连续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
此外,还要求申请人在教学科研方面有一定的能力和业绩,例如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参与一定数量的教学科研项目等。
这些具体的评审条件将为申请人提供了明确的目标,有助于教师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
其次,新政策对教师副高职称的评审程序也进行了一些调整。
按照政策规定,教师副高职称评审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程序包括材料审核、学术评审、专家评审等环节。
这些环节的设置旨在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谨性。
其中,学术评审和专家评审环节将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成果、科研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评审结果将对申请人是否获得副高职称产生重要影响。
此外,新政策还对教师副高职称的评审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政策要求评审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应该注重申请人在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例如,在教学方面,评审机构会考虑教师的授课质量、教学评价、教学效果等因素。
在科研方面,评审机构会考虑教师的学术研究成果、学术影响力等因素。
此外,政策还将对教师在教学管理方面的能力进行评估,例如教师是否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是否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等。
新政策的发布为广大教师提供了更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也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教师们可以根据政策要求,精心准备材料并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与教学能力。
此外,政策的出台也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学校需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2023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2023标准一、引言教师职称评定一直是教育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2023年,教师职称评定的新政策将会出台,对于广大教师而言,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的标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重要变化。
二、政策背景分析1.教师职称评定的意义教师职称评定是对教师职业水平和业绩的认可和肯定,不仅激励着教师们在教育教学上不断提升自我,更是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2.新政策出台的原因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教师队伍已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教育事业的需求,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职称评定的新政策应运而生。
三、新政策对教师职称评定标准的调整1.标准的深度和广度新政策对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进行了全面的调整,更加注重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这将从根本上提升教师职称评定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2.评定标准的要求新政策对教师职称评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教师在教学上有突出表现,还要求在教育科研和学科建设上有所作为。
这也意味着教师们需要全面发展,做到能力全面提升,实现职业发展的整体提升。
四、对教师的影响及挑战1.对教师的影响新政策的实施将对教师的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教师将更加注重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以适应新的评定标准。
2.所面临的挑战对于一些教师而言,新政策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特别是对于那些在教育教学中稍显困难的教师,需要更多地努力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以符合新政策所要求的标准。
五、个人观点和建议1.个人观点对于这一新政策,我持支持态度。
因为这将更好地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升自我,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建议在新政策实施之前,建议教育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教师更好地了解政策的内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更好地适应新政策的要求。
六、总结本文从政策背景、标准的调整、对教师的影响及挑战等多个角度对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的标准进行了全面评估,并提出了个人观点和建议。
教师评职称条件和程序规定
教师评职称条件和程序规定在中国的教育体制中,教师的评职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教师的职业发展和职业认可。
教师评职称不仅仅是评价一个教师的教学能力,更是评价一个教师的综合素质。
本文将从教师评职称的背景、条件要求和程序规定等多个方面展开回答,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的了解。
1.背景:教师评职称制度是为了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而设立的。
它不仅可以激发教师的创造力和潜力,也可以推动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通过评职称,可以实现教师的自我提升和职业晋升,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2.评职称的分类: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教师的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三个级别。
不同级别的职称对应着不同的要求和条件。
3.评职称的条件与要求:评职称的条件和要求首先是针对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考核。
教师必须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此外,教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师德修养和教师职业操守。
4.评职称的程序:教师评职称的程序主要包括评审材料的准备、评审小组的评审、专家评审和教师面试等环节。
评审材料一般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
评审小组负责对教师的评审工作进行初步评定,专家评审则是由具有相关学术水平和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评审。
教师面试是教师接受审核委员会的面试,通过与专家的交流和答辩,评委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5.教师评职称的意义:教师评职称制度对于教师个人来说,是一种职业荣誉和职业认同,可以提升教师自身的专业地位和社会地位。
对于学校来说,教师评职称制度可以促进学校教育环境和教学质量的提升,为学校吸引和培养优秀的教师。
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来说,教师评职称制度可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教育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6.教师评职称的问题与挑战:在教师评职称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评职称过程中的标准和评定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023年重庆职称评审新政策解读
标题:2023年重庆职称评审新政策解读随着时代的变迁,各行各业的政策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
在教育行业中,职称评审政策一直备受关注,对于教师们来说,职称评审是事关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最近,重庆地区发布了2023年的新职称评审政策,这项政策将给广大教师们带来哪些影响呢?本文将就此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新政策。
一、政策背景2023年,重庆地区将出台新的职称评审政策,这项政策的制定背后是对现行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重庆作为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这项新政策的出台无疑会对当地教师队伍的结构和质量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深入了解这项政策,对于广大教师们来说尤为重要。
二、政策内容解读1. 职称评审范围的扩大在新政策中,重庆地区将扩大职称评审的范围,不仅纳入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还将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不同层次的教师。
这一变化无疑是对教师队伍素质的要求更加严格,也意味着更多的教师将有机会通过职称评审获得个人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2. 评审标准的调整新政策中,重庆地区将调整职称评审的标准,更加注重教师的实际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
除了注重教学成绩和科研成果外,还将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际贡献。
这一调整将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3. 评审程序的优化新政策中,重庆地区将优化职称评审的程序,简化评审流程,提高评审效率。
这对于广大教师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更加方便了教师们参与评审,并且更加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定。
三、对教师的影响和建议在新政策下,教师们应该更加注重自身的教学质量和专业能力的提升。
在教学实践中,要多方面地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能力,注重实际教学效果和教学改革的成果。
要主动了解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做好个人职业规划和发展规划,及时准备好材料,积极参与到职称评审中去。
四、个人观点对于这项新政策,我认为是对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种促进和激励,对于教师来说是一种机会和挑战并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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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政策解读说明为了帮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情况,我们对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就广大教师所关心的一些情况进行了介绍。
同时,结合2014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各评委会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把握情况,就教师们咨询较多的一些有代表性问题进行了简要解答,供大家参考。
由于各地情况不一,职称评审工作坚持相信专家、依靠专家和业内公认的原则,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具体认定以各评委会评审时集体讨论后形成的决议为准。
由于本文内容较多,全面阅读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您可以就自己关心的有关问题先阅读本文第三、四部分,待方便时再阅读第一、二部分。
如果能够全面阅读,可能有助于您更加全面地了解、掌握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政策和有关情况。
有关职称政策以及各地高级教师申报职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评审结果等可以登录“河南职称网”(、. cn)进行查阅。
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子信箱:hnszg b@。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目录一、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一)坚持适度超前,树立正确导向。
(二)明确评价重点,规范评价要求。
(三)坚持实事求是,不同人员区别对待。
(四)促进均衡发展,倾斜基层和农村。
(五)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1、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2、调整管理体制,评委会专家异地交流3、评审环节不人为设置淘汰率,不限制通过率4、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全程封闭管理二、中小学教师职称怎么评(一)结构比例审核。
(二)申报推荐。
(三)资格审查。
(四)上报评审材料。
(五)讲课答辩。
1、讲课答辩的功能定位2、讲课答辩时间3、讲课答辩内容4、讲课答辩程序5、评分及成绩应用(六)专家评审。
1、学科组评议2、全体专家评委会大会表决(七)公示。
(八)确认资格、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三、教师评价标准的有关说明(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2、学历和任职年限3、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从事专业、申报专业、职称证书专业”有关问题(二)能力经历。
(三)工作业绩。
1、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2、表彰3、素质教育、课程改革与教科研4、关于校园长、教研员有关特殊要求5、破格申报人员工作业绩要求四、常见问题(一)资格类。
1、1983年理化专业中师毕业,2000年取得中文专业大专学历,现年5 2岁,在农村从教32年,因工作需要一直从事初中物理教学,2004年取得“语文”专业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具备“语文”专业的优质课,想申报高级教师,应按“语文”还是“物理”申报?2、“中文”专业本科学历,一级教师职称证书专业为“语文”,实际所教专业为“政治”,有“语文”专业优质课,想申报“政治”专业高级教师,“语文”专业优质是否符合“大文大理”的要求?3、小学教师,实际工作中所教学科为“小学数学”,学历和任职年限均符合要求,一级教师职称证书专业为“小学语文”,在申报高级教师时是否需要转评?4、毕业证书上专业为“教育技术”,是否能够申报“信息技术”专业?5、关于转评有关问题。
(二)业绩类。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科研先进个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能否作为单项表彰对待吗2、2006年取得省教研部门颁发的“河南省中小学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课堂优质课现场作课”一等奖,是否符合评价标准中优质课的要求?3、“辅导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奖”算不算符合综合实践的要求?4、经过网上投票、群众评议、公示等程序,被有关部门授予“最美教师”称号,这些教师人数很少,事迹感人,社会反响很好,在职称评审时能否作表彰对待?5、在初中、小学不同学段任教,取得的初中优质课到小学或取得的小学优质课到初中能否使用?6、在教学技能大赛中被授予优质课一等奖,在职称评审中是否符合要求?7、关于课题和教学成果有关问题。
8、《评价标准》及《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条款的过渡问题,是否对校长和教研员都一样可以过渡?9、《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下一级的综合表彰可以参照物上级的单项表彰对待”,获得过两次教师节期间乡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在申报高级时能否按两次县级单项对待?10、评价标准中有“对于个别专业性较强的专业,由业务主管行政部门进行的表彰,评委会可根据其规范程度予以认定”的表述,作为体育教师在运动会中获得的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作为音乐教师在艺术节活动获得的优秀辅导教师等能否作为单项奖认可?(三)其他类。
1、校(园)长是否必须按“教育管理”专业申报?副校长能否申报“教育管理”专业?2、《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了优秀教师职称评聘的绿色通道,是不是这些人员像农村大龄教师一样不用评审直接聘任?3、《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给专职从事教育管理的校园长和编制在学校的乡镇中心校和县(市、区)教研室的教研员单独审核申报职数,在申报评审工作中如何操作?4、“学校团委副书记、副班主任”等能否作为学生管理工作认可?一个学生社团能有几个指导教师?5、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是说课还是讲课?怎么进行讲课?6、一名农村中学体育教师,从教以来兼教过许多科目,申报时应该报哪个专业?在其他专业上取得的业绩能否合并计算?7、在讲课答辩中会不会因为农村教师讲课水平与城市教师有差距而出现淘汰人员主要是农村教师的现象?具体是如何操作的?8、每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都会有一些人通过各种途径找关系、打招呼,改革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五、《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填写示例)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政策解读中小学教师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广大教师既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最大的一个群体,同时又承担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的光荣使命。
中小学教师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同时待遇不高、职业发展空间受限是一个现实问题。
同时,由于广大教师的工资待遇与职称评聘紧密挂钩,广大教师对职称十分看重。
据统计,每年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数占全省高级职称申报总数的45%左右,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对于整个职称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职称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我省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努力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更加公平公正,更加客观科学。
特别是2012年以来,我们抓住国家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契机,对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2012--2013年,在郑州、焦作、许昌三个市进行改革试点,实行新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
2014年,在三个市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进行全面试点,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进行了全面改革。
经过201 4年全省试点,实践证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确立了更加科学的人才评价导向,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2015年,针对试点中反映的问题,在深入基层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又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完善。
目前,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政策文件主要有四个:《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豫人社职称〔2014〕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4号)。
为了使广大教师更好地理解有关职称政策,结合2014年度评审工作中各评委会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把握情况,对广大教师所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简要的说明。
一、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一)坚持适度超前,树立正确导向。
职称评审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必须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引领性。
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核心是改革评价方式,完善评价标准。
通过改革,全面推行讲课答辩,变单纯的看材料、凭证件评审为讲课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进行评审;变传统的定量评审为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进行评审;变结论性评审为过程性评审。
改革后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导向性十分明确:1、引导教师教好书、讲好课,把“课”作为首要条件。
一是全面开展讲课答辩。
二是要求具备规范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和观摩课。
三是对于讲课答辩优秀的可视为符合优质课要求,更加注重实际教学效果。
2、引导教师育好人,加强学生管理。
把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作为必备经历和重要的业绩条件,引导教师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3、引导教师积极开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把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设校本课程、举办学生社团活动等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同时把开展教科研工作作为评价标准之一,引导教师们不满足于教书匠的角色,争作专家型教师,提升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能力。
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紧扣教育改革实际,为课改助力,为实施素质教育服务。
4、引导教师立足学校和岗位实际,关注能力经历,注重综合评价。
国家明确要求中小学教师不搞“评聘分开”,不进行与岗位聘任相分离的资格评审。
这就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职称不仅仅是一种资格,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中小学教师职称是与岗位紧密联系的,更多的是一种职务。
新的评价标准更加重视中小学教师的能力经历和实际工作效果,把能力经历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教师日常表现紧密结合,与学校管理紧密结合,把师德表现、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评估、年度考核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评价重点,规范评价要求。
新的评价标准紧密围绕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实践,逐步淡化、取消与教育教学工作联系不太紧密的评价项目,强化能够体现教师实际工作价值的内容,使教师有更多的精力聚焦课堂,围绕教书育人、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开展工作。
对教师工作业绩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一是教学水平高,积极参加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活动并获奖;二是综合表现好,获得上级表彰奖励;三是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和教科研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新的评价标准中对有关要求进行了细化,便于申报人员准备材料和评委把握,减少了评审中的模糊空间。
同时,建立中小学教师业绩库,做到有据可查,打击职称评审中的失信行为。
通过规范有关要求努力使职称评审的结果可预期、可确定,使广大教师对自己是否符合评价标准、是否能够通过评审自己心中有数。
在讲课答辩不合格直接淘汰和末位淘汰的基础上,专家评审环节不人为设置淘汰率,不限制通过率,只要是符合评价标准要求的都可以通过评审,最大限度地降低教师们的恐慌心理。
(三)坚持实事求是,不同人员区别对待。
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师与管理人员申报身份的矛盾,对教师、校长、教学管理人员区别对待。
对兼课和兼任教学管理的人员申报身份进行明确,课时量符合要求的按一线教师申报,课时量不足的按同级教研员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