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区划演变经验及对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启示
061.美国区划对我国城市规划编制技术创新的思考——以厦门为例

历史保护区、自然风景区等)制定专项或额外的区划管理条例,而不受其它区划的影响。(3)
奖励区划,通过提高容积率等手段使开发商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4)规划单元
开发(PUD),将多个地块进行集中联合的开发,在审批时只需总体平均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
满足要求即可,极大地增加了开发的灵活性;(5)基于形态的条例(Form-based Code),受
2、美国区划的发展
区划是一种对土地使用进行分区管理的手段,西方学者普遍认为最早的区划出现在德国 的法兰克福。美国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工业化浪潮之后,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物质环 境质量严重下降,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城市问题,严重危害到城市居民的生活健康与质量。
起初,美国政府希望通过公共卫生改革以及城市美化运动来改变工业化对城市的恶劣影响, 但最后美国人发现,只有对私有土地进行公共化管理才能解决工业时期的城市问题[1]。由此, 借鉴德国经验,美国的区划应运而生,并在全美推行开来。总体来说,美国区划的发展可以 分为两个阶段,传统区划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现代区划从二十世纪六 十年代至今。
在经济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从美国区划得到的启示

赵守谅 陈婷婷
摘要: 控制性详细挽划在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中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城市化进程的日 益加快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 划实施与管理中的重要性与日 俱增。作为联系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承上启 下的关键性编制层次, 控规是规划与管理、实施衔接的重要环节。在各城市积极编 制控规的现象背后 是大量土地批租的事实. 随之而来的是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我 们需要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到底控制了什么?在控规指导下进行的城市建设是否真 正体现了宏观与微观结合, 三大效益结合的整体性原则?我们在控规的编制中存在 哪些局限性? 本文试图从经济分析的视角 分析当 前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存在的 一些问题 并提出了具体改进的思路与方法。
( M L S : M i n i m u m L o t S i z e s ) 和容积率来进行控制。
最小用地规模用来确保新开发的项目能够达到征税的最小 值。 在现有的规划条件和平均利润水平下, 低于该规模的开发将 不能为地方财政做出贡献 因而是被限制的。由此产生的分区称
为 财政分区( F i s c a l Z o n i n g } 即区划排斥那些可能给地方财政带
i n c r e a s i n g l y i m p o r t a n t r o l e i n u r b a n p l a n n i n g i n C h i n a . H o w e v e r , t h e u n d e r s t a n d i n g o f t h e e r g u l a t o y r p l a n i s
美国区划法对中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影响

美国区划法对中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影响【导言】:区划法规于1891年起源于德国的法兰克福市,20世纪初引入美国。
区划法规作为城市开发控制的法定依据,在美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和世界城市开发控制体系中均具有重要地位。
与其他法律法规一样,区划法规也是平衡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工具,它充分尊重私有财产,没有统一的内容和格式,各城市可根据自身特点在不同方面作相应的增减。
如今,区划在美国已经是一项成熟、独立的管理体系。
【关键词】:区划法、控制性详细规划【introduction 】: zoning regulations in 1891 originated in Frankfurt, Germany, in the city, the beginning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 Zoning regulations, as urban development control legal basis, in the American city planning regulations system and the world urban development control system are all has the important position. And other laws and regulations, zoning regulations and balance of the social interest relation tool, it fully respect for private property, no unified content and format, each city can be to its own characteristics in different aspects of the corresponding increase or decrease. Today,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region in a mature and independent management system.【key words 】: division method,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文\李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一章:区划法产生与发展1、区划的产生--------1916年区划法规19 世纪末期,随着高层建筑飞速发展,在美国许多城市的中心区,建筑高度越来越高。
美国“区划”理念对我国规划管理的启示

产业与科技论坛2019年第18卷第23期美国“区划”理念对我国规划管理的启示□贾晨亮祁刚郭畔【内容摘要】区划起源于19世纪末德国法兰克福“分级建筑规则”,在20世纪引入美国。
1980年,美国女建筑师协会将“土地分区”规划管理概念,引起我国控规的雏形,并逐步走向成熟。
美国政府的规划管理在“区划”理念指导下由一开始的体系规则和简单划区,到后期的注重特征分区、整体单元开发和多种管控手段相结合,对我国新时期“多规合一改革”阶段城市管控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土地开发;潜力评估;存量土地【作者单位】贾晨亮,祁刚,郭畔;沈阳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一、区划起源19世纪,受工业革命影响德国社会经济飞速迅猛发展,社会经济增长占据主导地位,导致人口规模、城市建设活动持续不断增加,法兰克福市高强度、高密度建筑随意蔓延。
为遏制高强度、高密度建筑在城市的蔓延,德意志建筑师和工程师联合会,提倡分步、分级建筑规则。
1891年,法兰克福市立法通过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分级建筑规则”。
建筑规则明确划分为外围地区和中心区,以及针对相应分区在开发功能、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方面的明确规定,并依次制定城市建设禁令和建筑体量规定。
德国法兰克福“分级建筑规则”被公认为“区划法规”在城市土地利用开发管理的开始,是现代城市规划管控的转折点。
从规划管理角度来说,该规则可视为对城市发展在整体控制、用地控制、强度控制等几方面的管控,具体内容对应实施方面的宏观规划意图落实、空间结构构建、用地功能布局、土地开发要求和开发强度控制,逐渐发展形成德国本土的区划体系。
二、德国规划控制德国联邦建造法典明确城市规划分“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
其中,土地利用规划为战略性引导规划,是管理性规划。
建设规划以法定约束力控制开发项目建设行为,是实施性规划。
(一)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土地利用、交通流线及设施、绿化景观系统、环境保护区以及限制开发建设的地区。
土地利用规划与我国先进城市控规编制运用的发展规划、用地规划、单元规划控制管理内容类似,但德国土地之间的矛盾,毕竟,公共生活的安全是第一位的,视觉美感和便利功能是第二位的。
美国国土规划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国土规划及对我国的启示孙春强张秋明(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北京100812)摘要:虽然美国与我国的政治体制不同,而且严格来说美国至今也没有进行国家级的全国性国土规划,但作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其国土规划必有可取之处。
本文介绍了美国的规划体系与制度、区域规划的历史沿革和协调机制以及美国研究机构最新倡议的巨型都市区规划,并提出了对我国国土规划的启示。
关键词:美国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巨型都市区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国会议员则通过直接选举产生。
政治上实行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相互制约。
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有独立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
各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不是隶属关系或上下级关系,而是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
政府行政等级分为联邦、州、地方三级,地方政府又大致分为县或郡、市、区、镇、村等不同等级类型,县通常是州的再分区,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镇及数个乡村。
国土管理部门只是在西部11 个州和阿拉斯加州编制了一些发展规划或利用规划。
政治经济体制和土地私有制决定了联邦只能通过间接手段对国土规划进行干涉:通过制定与住宅、环境、安全、福利、公共投资项目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州进行补助和宏观调控;通过制定公共土地用途规划,对国有土地进行综合规划管理。
联邦国土管理部门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是组织制定公民共同遵守的土地利用法律法规。
通过实施《联邦土地政策和管理法案》(1976)和管理,对联邦政府所有的公共土地实现了土地的多用途目标:在适宜野生动物生长的地区,建立了国家公园;在蕴藏矿产和能源资源的地区,开采了矿产和能源资源;在适宜放牧的地区,建成了牧场。
最近还特别关注自然景观建设,以保护某些特殊的景观。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联邦层面的国土规划是在联邦法律框架下,综合考虑土地、矿产资源、濒危动植物、水质、空气等各类资源,以及农业、牧业、渔业、城镇发展、交通、居住条件等各个方面,制定出来的一部政策指南。
美国城市蔓延控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城市蔓延控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本文从美国控制城市蔓延的理论和实践谈起,分析了我国城市用地扩张的现状,并借鉴美国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控制我国城市用地无序扩张的策略。
关键词:美国;城市蔓延;控制城市蔓延这一概念出现在城市化进程中,特别与西方国家城市郊区化过程有极其密切的联系。
城市蔓延可以概括为城市的居住、就业低密度扩散,城市空间向郊区扩展,城市建设用地的增长快于城市人口的增长。
美国是西方城市化历史过程的典型代表,也是城市蔓延最显著的国家。
一方面,城市蔓延带来了许多城市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对此,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控制城市蔓延,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与美国相比,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更为宝贵。
而我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的阶段,城镇用地开发建设如火如荼。
所以借鉴美国控制城市蔓延的成功经验,对确保推进我国城镇用地有序扩张,以及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1 美国控制城市蔓延控制的理论和实践城市蔓延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之后,美国规划界和政府都行动了起来,试图遏止城市蔓延,找到缓和城市发展与能源、土地、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以及社会矛盾的途径。
下面就从规划界和政府两方面来阐述他们的解决途径。
规划界本文选择新城市主义这个内涵极广的理念作为代表;政府方面本文则选择了几项常见的管理手段。
当然,规划界和政府本来就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规划理念是政府管理的理论依据之一,同时,政府管理也是规划理念从图纸到实施的保证之一。
1.1 新城市主义新城市主义在9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它要求规划设计回归美国传统的紧凑型的社区模式,以此避免蔓延式的发展模式。
它从传统的城市规划理念中借鉴了很多东西,尤其是1900——1920年间的规划理念[1]。
这种新的城市设计思想迎合了当代追求文化传统和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其商业上的运作实践也取得了成功,从而成为20世纪末美国城市设计领域的主导流派,并对其他国家也产生了一定影响[2]。
美国空间规划体系对我国的借鉴和启示

美国空间规划对我国的借鉴和启示引言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是实施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其具有战略性、基础性以及约束性的特点。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了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空间规划编制机制。
美国的空间规划编制起步较早,在规划编制与管理中都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对我国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空间规划体系概况1、基本框架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其行政体系分为联邦、州、郡、市。
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相互制约。
因此,美国一直没有全国性的空间规划,也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空间规划体系。
总体上,美国的空间规划具有多样性和自由性的网络化特点,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结构。
2、主要内容(1)州层面以加利福尼亚州为例,在加州空间规划体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可持续社区与气候保护法》《加州环境质量法》《保护、规划和区划法》三部法律。
第一部法律规定了各地区必须通过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和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来降低碳排放,推广TOD发展模式;第二部法律规定了加州内任何的建设活动或者地区总体规划的修编,必须通过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估才能获得合法性;第三部法律规定了每一个规划委或规划部门都需要编制并审批综合性的中长期规划。
(2)郡层面加州在郡层面的规划是将加州细分为几个大都市区进行编制的,是针对大都市区的综合性空间规划文件,属于区域非法定战略规划的范畴。
其主要内容包含了郡层面都市圈发展愿景,并提出了优化交通货运体系、改善生活环境质量、提升教育和工作环境为导向的发展策略,是区域发展的统领性文件。
(3)市层面——总体规划。
加州将市层面的总体规划定义为“决定未来发展的宪法”,其内容既包含了社会发展目标,也包含了未来公有和私有土地利用的公共政策,涉及了土地利用、公共服务设施、空气质量控制、噪音控制、火灾控制、住房共有等多方面内容,是项目审批和政策制定的依据。
——区划法则。
加州的区划是以整个市作为规划范围,区划法则规定了土地使用的性质、建筑物的体量、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停车位的配备、建筑风格等各个方面,是项目开发建设的重要审批依据。
美国2050区域发展战略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2050区域发展新战略及其启示内容摘要:美国(2050)区域发展新战略是由美国联邦政府提议,多个部门和研究机构参与的一项研究项目,旨在构建美国未来30-40年区域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对整个国家区域发展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发展路径等进行全面规划,对我国制定中长期区域战略规划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本报告在对该研究项目既有研究成果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加快完善区域发展的顶层设计,构建统一的区域政策框架。
对需要区域政策重点关注的区域,建立以“人均收入”为核心指标的判别标准,以提高我国区域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区域政策的重点应转向缩小区域之间社会发展差距,促进资本、要素、人才等各种资源的跨区域流动,还要加快推进大都市区治理模式的创新。
关键词:区域发展,美国,顶层设计,大都市区治理2006年,美国为应对新技术革命、气候变化、人口结构变化以及国内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等多方面的挑战,由联邦政府提议,启动了美国(2050)区域发展新战略的规划研究,并组织多个政府部门、区域规划机构、企业、大学等共同组建了“美国(2050)国家委员会”,负责该研究项目。
目前已完成了战略框架的总体设计、高速铁路远景规划、基础设施远景规划等专项研究。
本报告将在其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其战略框架的设计、战略目标的选择以及相关政策的调整进行分析,为我国进一步完善区域政策、制定中长期区域战略规划提供借鉴。
一、美国(2050)区域发展新战略概述(一)美国制定(2050)区域发展新战略的背景从美国区域规划的历史来看,基本上是以州、市层面的地方规划为主。
联邦政府推动实施的规划多数是针对特定的问题区域,并涉及到跨州的专项规划,如田纳西流域开发法案、阿巴拉契亚区域整治规划、“棕色地带”再开发计划等。
基于整个国土空间范围制定国家层面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尚属首次。
究其原因,除了与全球贸易格局的变化、能源环境压力加大、新技术革命等外部因素相关外,更主要的原因是源自美国国内区域经济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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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梳理了美国区划演变的经验,介绍了新区划工具在城市形态和街道功能、住房保障和社区营造、区划调整灵活性三方面的发展,以此应对区划灵活性和覆盖面不足的问题。
文章最后针对区划工具存在的局限性提出了讨论,并探讨了美国区划演变对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的启示。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传统区划,区划演变,灵活性,管控范畴0 引言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演进过程,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施后,借鉴以美国“区划条例(Zoning Ordinance)”为主的开发管理制度而建立起来的[1-4],它在很大程度上参照了美国的区划体制。
因此,美国区划①,特别是区划新发展(new developments of zoning)②的工具能为我国控规的技术内容和管控范畴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些必要参考。
美国区划在漫长的发展和调整过程中,管制内容经历了不断的变迁和升级,一系列新工具开始逐步纳入到规划的管理和控制当中,提升了区划综合应对城市问题和管制的灵活度。
笔者的意图并不在于介绍美国区划的历史及其文本的详细内容,而是旨在阐述美国传统欧几里得式的规划方式(conventional zoning)在区划演变中,应对市场变化和城市发展需要所产生的新规划管理工具。
通过控规和新区划工具的对比分析,提供控规技术手段完善的建议。
从规划工具的角度出发,跳出现有对区划发展历史与编制内容、区划体系的借鉴和介绍性的研究,探讨可供我国控规参考的经验和规划工具。
1 我国控规管理存在的问题1.1 控规的灵活性2008年《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将控规由以前的技术性文件转为法定性文件。
业内比较普遍的看法是这部法律确立了控规作为规划管理基本依据的法律地位。
许多学者认为,控规作为法定性文件得到了落实,将为规划的编制和修改确立一整套完善的程序,从而提升了控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3,5,6]。
但是,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控规“法定羁束依据”之间的内在矛盾,同时也成为这个阶段控规编制上所面临的核心问题。
有学者曾坦言,控规所带来的规划管理“刚性”和“弹性”之争,并没有因为《城乡规划法》的颁布而终结[5]。
虽然,它减少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主观因素,降低了行政执行成本。
但实践证明,这种僵化的依法裁定方式,很难适应日渐复杂的城市开发建设,同时,也“控制”了规划管理中需要的灵活和弹性。
田莉[7]指出,目前我国控规除了所谓的“用地兼容性”外,再无其他灵活控制的考虑。
因此,在强化控规法定地位下,也就造成规划管理的尴尬格局,即遵行“科学”的法定控规却使得管理不尽“合理”[4],直接导致控规无法适应市场需求而不得不进行调整[8,9]。
换言之,早期业界苦于控规权威性不够,寄希望通过立法来强化控规权威性的矛盾,转为强调控规编制的灵活性,以此应对我国城市快速发展的矛盾。
1.2 控规的管控范畴此外,相当的研究还指出,以前的法定缺失仅仅是控规尴尬境况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还源于其自身在功能定位含糊、管制内容和控制方法上都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1,4,5,10]。
首先,关于城市形态和城市美学,表现在控规缺少城市设计③的管控要求和控制手段。
从控制内容上看,它仅强调了土地利用指标(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即更关注二维的用地性质和控制强度。
而关于三维空间的考虑和控制要求则相对较少,仅仅以简单的引导为主。
其二,关于城市特色塑造、街道功能营建方面也缺少有效的引导和控制。
由于控规不需要考虑将特色塑造和城市整体空间轮廓塑造的内容纳入管制范畴。
故针对城市特殊保护区域,如历史保护区域,则通常需要借助其他层次的规划进行管控。
因此,丧失了对整体空间秩序营造、特色保护和塑造的权威性、法定性管制。
与此同时,控规作为一种规划管理工具,具有公共政策的特征,即“稳定与平等”的基本价值观[6]。
但是,控规在管理范畴中常忽视了其公共政策的作用,如对上位公共政策的落实,住宅90m2政策、保障性住房政策,等等[2]。
并且,随着社会分化的日趋严重,我国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现象已经被许多学者所研究证实[11]。
在没有社会公正原则的管制内容下,即如何引导社会融合和对保障性住房的实质性控制要求,控规并不能有效地处理当前日渐突显的社区营造和社会公正的问题。
简言之,控规作为涉及城市建设的主要管制手段,其管控范畴和管制要求并不能解决城市快速发展所产生的综合问题。
2 美国区划的演变2.1 传统区划(conventional zoning)1916年由纽约市执行的土地使用区划管理手段,是最早获得广泛运用的规划管理方式之一。
当然,在区划条例实施后不久,即遭到种种质疑。
其中最著名,也是确定区划法律地位的判例是1926年的欧几里得(Village of Euclid)诉讼安布勒地产公司(Ambler Realty Company)案件。
该案被裁定合宪,意味着区划条例被正式成为一个判例法案④。
此后不久,商务部起草的城市规划授权法案(SCPEA)被联邦政府认定为有效的规划工具。
该法案授予州政府明确权力,允许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分区区划——传统区划条例(basic zoning)。
涉及内容包括:土地使用类型(type)、大小和形状(size and shape)、土地开发密度(density)等方面。
在分区区划中,地方政府通常按照土地功能对住宅、商业、工业用地进行划分,进行隔离布置。
到目前为止,大概有92%的美国城市采用了区划,以规范地方的土地发展[12]。
总之,传统区划通过土地使用管理,以一种控制“什么不应该发生”的消极控制方式,对土地开发进行控制。
2.2 对传统区划的批判2.2.1 导致城市形态过于单调众所周知,传统区划工具从一开始就规定了每个分区大小、功能属性、停车要求,等等,对城市环境方面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尽管它对塑造的物质环境有所涉及,但是总的来说,它还是造成了城市形态的单调和美学价值的丧失。
Acker[13]指出,区划对建筑的后退、大小、高度的限制扼杀了建筑的设计价值。
典型的案例是催生了遍及曼哈顿岛,而后风靡全球的“蛋糕”式高层建筑模式。
另外,传统区划不仅造成建筑形式的统一规定,还使城市空间形态也表现出了一种单调的复制。
如图1所示,典型的区划结果造成的仅仅是城市各个功能块的简单拼凑,即创造丧失街道和连续感的城市空间形态,也就是所谓的标准城市模式。
从这个角度上看,城市丧失了传统的街道、城市的美学,换之则是一种单调、统一、麻木的空间形式和建筑模式。
直到后来,美学才被高等法院承认是继公共健康、安全、道德之外的宪法所保护的一般福利的一种[14]。
图1 传统区划塑造下的分离式城市模式资料来源:参考文献[15]2.2.2 不利于综合应对城市问题另一方面,传统区划作为一种规划手段,仅仅依赖于早期的条件性和功能性分区要求⑤并不能解决1950年代以后区划条例所产生诸如社会公正、传统社区丧失、城市蔓延等城市新问题。
可以说,源于自身的缺陷,寄希望通过简单管制并不能解决城市问题,相反创造了新的城市问题。
同时,传统区划的管控范畴和技术工具并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传统区划带来的新城市问题如下:传统区划作为一种工具,人为将那些穷人社区与富裕的社区隔离起来。
传统区划倾向于隔离不同功能分区,居住与工作分离,要求不同类型的居住分离(图1)。
更甚之,在居住区内,规定了独户和多户之间的分开。
如只允许建设独立式住宅,不允许建设联立式或多层公寓的规定,可以有效排除低收入家庭的进入。
换言之,它通过限制每个分区地块的大小,设置各类分区地块的准入门槛,以排除边缘化群体。
这使得传统区划表现出与生俱来的排他性⑥,不仅不利于功能混合,形成单独的功能块(block),而且还导致一些分区地块中出现了贫困和边缘集中的现象。
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传统区划充当了一种排他性、歧视性的工具[15,16]。
同时,城市的单调不仅仅表现在物质层面,而其对社会层面影响更甚。
Kunstler[15]指出,区划导致了城市居住环境的无形态性(formless)、灵魂丧失(soul-less)、无中心感(centerless),并且还摧毁了乡邻之间人们的感情。
此外,还涉及到区划对城市蔓延和财政浪费的问题。
因为它通过控制每个单位分区的大小和对停车的要求⑦,促进了城市的郊区扩张,随之带来的城市基础设施成本增加[17]。
总之,传统区划规定了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福利等最低要求,但不能综合应对其产生的居住隔离、功能混合、传统社区功能丧失、城市蔓延等问题。
2.3 区划新发展(new developments of zoning)1996年4月《纽约时报》报道的一个实例,提到纽约一些地区的繁荣兴盛,大部分原因是他们能够摆脱城市分区条例的刻板约束,部分原因是没有严格执行一些规章[18]。
可见,跳出原有区划的僵化管制,使城市发展获得了活力,甚至带来了丰富多样的城市形态和美学价值。
因此,随着区划的不断完善,分区的灵活性和关于城市形态、美学要素等新区划工具逐渐完善区划系统,使得新区化更为灵活、控制范围更为广泛(图2)。
基本思路就是增加灵活性和适应性,如增加了叠加区划、形式准则、包容性区划等,在一定程度上⑧解决了传统区划所带来的城市问题。
图2 美国区划发展资料来源:笔者自绘注:1.由于相当多的工具并没有确切的实施时间,而是经过尝试到大量使用的过程,因此图中所涉及时间为该工具获得大量使用或获得判例法肯定的时间。
2.传统区划主要指1916年的区划条例及控制指标,而新区划工具则是针对城市形态、社会混合、历史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要求的管理工具。
2.3.1 关于城市形态和街道功能如上所述,严格区划划分导致了城市空间形态的单调、单一功能分区的机械、城市美学的丧失、社会隔离的合法化[15,16]。
正如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提出,由于传统区划过分单调地使用土地——使居民集中在这里,商店在那里,如此等等,造成了城市环境的单调乏味,有时甚至是危险的[19]。
因此,一些具有塑造城市形态,关注城市美学,强调传统街道的区划工具被引入其中。
如新城市主义准则(New Urbanism Codes)和形态准则(Form-based codes)⑨,都针对街道和城市形态提出了控制要求。
新城市主义准则更强调了工作与生活的适当融合,居住与就业的相互兼容,在同一地块内允许和提倡用地的兼容性。
即在用地性质的规定中,它强调土地使用应该是倾向于包容(inclusionary)而不是排他(exclusionary)。
它提倡适宜步行的邻里环境、功能混合、多样化的住宅、高质量的建筑和城市设计、传统的邻里结构、高密度、精明的交通体系、可持续发展及高生活质量等方面[20]。
如强调可步行的街区(walkable block),集约式(compact)、混合使用(mixed use)的开发模式,对建筑环境进行重新整合,形成完善的都市、城镇、乡村及邻里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