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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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主要管理制度

我国土地主要管理制度

我国土地主要管理制度土地是国家的重要生产要素和自然资源,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国国土状况、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反映,它是国家国土管理工作的总体制度和政策。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制度等内容。

这些制度既是我国国土管理工作的基本法规和政策,又是我国土地发展的保障和促进的有力支持。

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制度之一。

它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和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我国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是基于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之上,建立的统一的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宪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国家保有所有土地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我国国土利用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我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国的国情,针对农村土地问题而制定的,保护农民利益的土地经营制度。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和促进的重要手段。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出让的主要方式。

土地出让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市场化出让和经营性使用。

以上三个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它们共同构成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总体框架和政策基础。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在土地保护、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它建立了国有土地所有权制度,保障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维护了土地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保护了土地资源的公共利益。

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问题的基本解决制度,通过建立土地承包制度,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土地的良种良法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土地整理业务的法律规定(3篇)

土地整理业务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土地整理是指对土地进行规划、整治、复垦、开发等活动,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改善土地质量,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我国,土地整理业务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规范。

以下将详细介绍土地整理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土地整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土地整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法规定了土地整理的范围、原则、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土地管理法》的配套法规,对土地整理的具体实施程序、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整治条例》《土地整治条例》是我国土地整理业务的专项法规,对土地整理的范围、原则、程序、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规定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原则、任务、措施和法律责任,对土地整理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对河道整治和保护工作进行了规定,与土地整理业务密切相关。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规定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恢复,与土地整理业务中的生态保护相联系。

三、土地整理的原则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土地整理应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生态保护原则土地整理应遵循生态保护原则,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因地制宜原则土地整理应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土地整理方案。

4.公众参与原则土地整理应充分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土地整理的范围1.土地复垦对因各类原因废弃、闲置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土地的生产力。

2.土地开发对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3.土地整治对已利用土地进行整治,改善土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2023年土地管理法全文解读)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2023年土地管理法全文解读)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2023年土地管理法全文解读)土地法律法规大全(2023年土地管理法全文解读)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土地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为解决土地资源稀缺和利益分配不均的难题,2023年土地管理法全文经历了一系列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本文将对该法进行全面解读,深入探讨其中重要条款的内涵与影响,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反思。

在土地管理法的总则中,明确指出了土地资源的公有制性质,强调土地资源的合理、有序利用,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融入其中。

这一总则体现了国家对土地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也为后续条款的立法奠定了基础。

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章涉及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调整和实施,从而保障了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区域协调发展、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此外,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也要遵循公众参与和生态优先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另一方面,《土地征收与补偿》一章明确了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补偿的标准,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并进行公告、听证等公众参与环节,确保农民合法权益的平等和公正。

同时,土地征收后的补偿金额也必须进行合理计算,不能简单以征收地的现状价格作为补偿标准,还要考虑农民的实际损失和土地的潜在价值。

此外,《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一章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作出了具体规定。

其中,出让方式的选择必须依法进行,并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

同时,国家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也进行了监管,减少土地的投机行为,维护了土地市场的稳定。

这一章节的设定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民权益保护》一章强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维护和农民权益的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土地利用的基石,其维护至关重要。

该章节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继承性,使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得到维护和保障。

土地权属制度

土地权属制度

土地权属制度土地权属制度是指国家对土地使用、支配和转让的法律制度和管理体系。

它是保障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制度,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土地权属制度的建立旨在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保障土地的产权安全,激发土地的开发潜力,促进经济发展。

在土地权属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可以属于国家、集体或个体。

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属归属于国家,而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属则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

个体所有土地的权属则归属于个人或企业。

土地权属制度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为土地产权提供了保护,确保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合法地支配和使用土地。

这种保护可以提高土地所有者的投资意愿,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和利用。

其次,土地权属制度为土地的流转和转让提供了规范和便利的渠道。

通过市场交易,土地可以在不同的经营主体之间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此外,土地权属制度还有助于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过度开发和滥用。

然而,土地权属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土地权属的确权和登记工作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而现实中存在一些未确权和登记的土地,给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和保护带来了困难。

其次,土地权属制度在城乡之间存在差异,农村土地的权属更加复杂,导致土地的有效流转受到限制。

此外,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划分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以确保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公平分配。

为了完善土地权属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权属的登记和确权工作,提高土地权属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权属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和发展。

此外,还需要加强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之间的划分和管理,确保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公平分配。

综上所述,土地权属制度是保障土地所有权和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法律制度。

通过完善土地权属制度,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法律规定的(3篇)

土地法律规定的(3篇)

第1篇土地是国家的根本,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为了规范土地管理,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土地法律规定的概述进行详细阐述。

一、土地法律法规的体系我国土地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其中涉及土地的条款有: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第二十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土地荒漠化、盐碱化、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2.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流转、规划、保护、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3. 土地管理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部门根据法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等。

4. 土地管理规章:规章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如《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等。

5.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特点的规范性文件。

6. 土地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是政府及其部门针对具体问题制定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1. 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对土地实行管理和监督的基础。

2.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土地出租、出让、划拨等方式,赋予使用者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

(2)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将土地承包给农民个人或家庭使用的权利。

土地资源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分析

土地资源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分析

土地资源管理的政策与法规分析土地资源管理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领域。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以达到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本文将对土地资源管理的政策与法规进行分析,探讨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土地资源管理的背景与重要性土地资源是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要素之一,对于推动产业升级、增加就业机会以及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非可再生性使其具有特殊性,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土地管理政策的制定与调整1. 土地使用权政策土地使用权政策是土地资源管理中的核心政策之一,它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使用期限、流转等方面的规定。

政府通过土地使用权政策,实现了对土地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利用。

2. 土地保护政策土地保护政策旨在保护耕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滥用和破坏。

政府通过制定土地保护政策,加强对土地的监管和保护,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土地开发政策土地开发政策是指鼓励和规范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政府通过制定土地开发政策,鼓励产业投资和土地资本的流动,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

4. 土地收入分配政策土地收入分配政策是指对土地收益进行合理分配的政策。

政府通过土地收入分配政策,推动社会公平、制衡土地利益,避免土地资源的恶性竞争和寡头垄断。

三、土地管理法规的重要性与内容政府通过制定和完善土地管理法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

1.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国家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土地用途、流转、承包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 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法是农村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法规,旨在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承包的期限、权益和转让等方面的规定,并对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的保护。

参考文献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考文献写法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其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土地利用、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参考文献写法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在实际运用中的意义和影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全面评估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由来和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 1998 年颁布实施,其出台的背景是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土地利用不合理导致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该法的颁布旨在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体系和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共分为八章七十条,包括了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收储和开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等内容。

该法通过对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规划、土地征收补偿等方面的规定,为我国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效果和问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同时也存在着土地承载力下降、乡村土地流转不畅等问题,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考文献写法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1. 参考文献写法的基本原则在撰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的论文或研究时,正确规范的参考文献写法是保证学术诚信和严谨性的重要保障。

遵循参考文献写法可以提高文献检索的准确性,增强学术成果的可信度。

2. 参考文献写法在实际运用中的意义规范的参考文献写法有助于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查证作者所引用的资料来源,增强研究成果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在学术交流和合作中,准确引用参考文献是展现学术素养和严谨态度的重要环节。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领域的重要法律,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土地法学知识点

土地法学知识点土地法学是一门研究土地法律制度和法律关系的学科,它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土地法学的重要知识点。

一、土地法律体系我国的土地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构成。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制度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是土地领域的基本法律,对土地的规划、利用、保护、征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此外,还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共同构成了土地法律体系,为土地管理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国家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以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等代表行使。

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出让、划拨等。

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

划拨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相对较为复杂,包括承包经营、宅基地分配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依法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的承包经营的权利。

宪法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土地使用权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宪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

本文将重点探讨宪法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分析其内涵、意义和适用范围。

二、宪法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的内涵1. 土地使用权概念宪法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中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点:(1)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其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直接支配的权利,具有物权的属性。

(2)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过期限后,土地使用者将失去土地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具有可继承性。

土地使用者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赠与他人。

2.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宪法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这意味着土地使用者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征收等方式取得。

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划拨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土地使用者;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土地。

(3)土地使用权期限。

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土地用途、土地性质和土地市场状况等因素确定。

一般分为出让年限、划拨年限和征收年限。

(4)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与。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赠与他人。

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他人使用;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赠与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无偿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必要制度,是保障国家土地资源安全、推进农业生产和城市化建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围绕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土地管理法律体系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是由宪法、土地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构成。

其中,宪法是最高法律文书,规定了土地属于国家、集体和农民的祖产,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以及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占用土地进行补偿的规定。

土地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取得方式和范围、使用期限、转让制度等基本制度。

针对城市房地产管理,通过城市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交易等环节的规范,对城市房地产市场实行严格的监管。

农村土地承包法则对农村土地的流转、经营权的转让和退出、农村集体土地分配等进行了规范。

二、土地管理法律实践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律实践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土地征收和补偿、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方面。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土地管理法律实践也面临了新的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是我国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竞拍、挂牌等方式,将集体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等出让给开发商。

此外,在土地征收和补偿过程中,国家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确保土地被公平补偿和合理利用。

土地承包经营方面,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让和流转占据了重要地位。

其中,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即将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流转权分离,成为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

在实践中,改革土地承包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三、土地管理法律现状当前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不完善、法律执行力量不足、缺乏科学的土地管理规划等。

此外,城市化进程增加了土地资源过度流转的压力,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在实践中也遇到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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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实施合理利用土地原则为主要 目的的制度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 3.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4.土地使用权收回制度 一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二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 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 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 地使用权;
(州)属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州)人民政
府登记发证;县级和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依法取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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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实施公共利益征地优先原则为主 要目的的制度
1.建设用地审批制度

农用地转用审批 征收土地审批 农村“三类”建设用地审批。
四是现行宪法重申了国家建设征地的目的性,即只能
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何为“征地优先”?是指集体土地在国家征地时,其 土地所有者无权不同意征地,但有权要求对征地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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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权属依法转让原则
土地权属依法转让原则,始于“八二”宪法。“五四”宪法、 “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没有明确规定。 土地权属依法转让原则的要点有三:
(三)以实施土地权属依法转让原则为主要目的的制度
(四)以实施合理利用土地原则为主要目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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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实施为保护土地公有制为主要目的的制度
1.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制度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2.土地登记发证确权制度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发证机关,由国务院规定。 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省人民政府登记发证;市(州)级机关、市

一是土地权属法定;


二是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三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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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理利用土地原则
合理利用土地原则,始于“八二”宪法.
合理利用土地原则的核心在于对“合理”二字的理解。
何为“合理利用”?合理利用,就是依法利用。它包括两 个方面:
一是土地用途依法确定。如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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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部宪法的变化看,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是现行宪法否定将集体土地收归国有的作法,注重农 民土地权利的保护;


二是现行宪法强调了征地补偿,但这种补偿是“公正补 偿”、“合理补偿”、“充分补偿”、还是“相应补 偿”?现行宪法没有作出明确界定。 三是现行宪法将征地行为区分为征收和征用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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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
省人大法工委
陈双全
主要内容
一、土地管理法律体系 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三、土地管理法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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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管理法律体系
3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 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 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 者破坏自然资源。
二是土地使用依法进行。如土地不得闲置和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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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根据现行宪法,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 了相应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保证宪法有关土地立法原则 的落实。现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大致上可以分为四类:

(一)以实施为保护土地公有制为主要目的的制度 (二)以实施公共利益征地优先原则为主要目的的制度


临时用地审批
建设项目供地方案审批
2.征收土地公告制度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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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实施土地权属依法转让原则为 主要目的的制度
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给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有偿使用供给方式 二是行政划拨供给方式
2.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制度
3.土地税、费、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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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管理法律体系
(一)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但没有实行国有化 (二)土地集体所有在全国是指归村农民集体所有, 在四川是指归农业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 (三)土地管理立法的“宪政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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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但没有实行国有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 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和半封 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 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 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 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 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 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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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集体所有在全国是指归村农民集体所有,在四川 是指归农业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条规定:“对于集体所 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 行使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 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 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 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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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宪法第七条规定:
“现阶段农村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一般实行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
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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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管理立法的“宪政三原则”
1.公共利益征地优先原则 公共利益征地优先原则,始于“五四”宪法:“国 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城 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 “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取消了“为了公共利 益的需要”,“八二”宪法又恢复:“国家为了公共利益 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2004年宪 法修改案中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 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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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 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 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 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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