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医保最新政策

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医保最新政策
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医保最新政策

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医保最新政策

一、患普通疾病,只需要门诊治疗,不用住院怎么办?

1、普通参保学生: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下拔的门诊包干费(公办生70元/人/年,民办生50元/人/年)用于大学生校内门诊医疗支出,参保大学生到校医院就诊,发生费用直接从个人包干费中扣除;如果不发生费用,则逐年累计。

2、参保贫困生:在校医院门诊,当专有账户余额用完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费20%;由经治医生转至外院(转诊一次必须到校医院开一次转诊证明)发生的医疗费回校报销(在省公费医疗目录范围内的药费、治疗费每日不得超过200元,超过的部分分多次报销,检查费没有上限)。需要的材料有:校医院转院证明(注:转诊一次必须到校医院开一次转诊证明)、在校医院一楼挂号处签特困生证明、南京财经大学药费报销单(在学校财务处网站下载,学生医保号填写医保卡号上的卡号:188XXXXXXX十位数字)和外出就医门诊发票。报销时间:仙林校区,一般是每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三全天;福建路校区,一般是每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四上午。(具体报销时间以校医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其余报销政策同教职工,详见医院网页)

注:未参保大学生不享受贫困生政策

二、因病要住院怎么办?

在南京学生持《南京市民卡》直接前往就诊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基金负担的,由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保部与定点医院结算。如因急诊住院的,第二天务必持《南京市民卡》补办住院手续。

注: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规定,大学生只有在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规定的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才可以使用《南京市民卡》;在非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南京市民卡》住院的学生,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三、因实习或寒暑假外地就医怎么办?

1、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生病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仅限公立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2、出院后将《南京市民卡》、住院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学院开具的实习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请自留复印件)于每周三交至我校学生事务中心6号大学生医保咨询窗口,福建路和桥头校区请交至林启修老师,再统一交至仙林学生事务中心。由学生事务中心6号医保窗口整理后交至南京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报销。

四、由本市医院或户籍所在地医院转外地医院治疗手续如何办理,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办理登记手续:因病情确需转往外地医院(仅限北京、上海两地)就诊的,须由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会诊,并填写《转外地就诊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经办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医疗费用结算:转外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在治疗结束出院后,凭《南京市民卡》、费用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以及医院开具的转外就医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请自留复印件)于每周三交至学生事务中心大学生6号医保窗口,福建路校区和桥头校区的同学请交至林启修老师,再统一交至仙林学生事务中心。由学生事务中心6号医保窗口交至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零星报销。

注:未办理《转往外地就诊申请》备案登记的,直接到上海、北京两地住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五、因病想回家住院怎么办?

1、需学院开具证明,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必须在自己户籍所在城市住院)

2、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在治疗结束出院后,凭《南京市民卡》、医疗费用发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等材料(所有材料请自留复印件)于每周三交至学生事务中心6号医保窗口,福建路校区和桥头校区的同学请交至林启修老师,再统一交至仙林学生事务中心。由学生事务中心6号医保窗口统一交至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零星报销。

六、结婚生育怎么办?

1、办理登记:应在怀孕后分娩前选择一家分娩医院及时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时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B超单等)、学校开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要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一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产前检查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2、就诊。

(1)产前检查。按学校规定,列门诊学校门诊包干经费报销。

(2)分娩。凭《南京市民卡》到本人登记时选定的分娩医院,分娩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标准和比例直接与医院结算。

(3)异地分娩。直接到本人登记时选定的医院。

七、发生意外伤害怎么办?

在校园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及在校外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所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凭门诊病历、发票和学院提供意外伤害的证明材料,享受待遇:省公费医疗目录范围内医药费总额的60%,报销时间与地点同教职工。(不参保学生不享受此政策)

八、患有重大疾病怎么办?

重大疾病范围: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共七种门诊大病。

1、享受待遇:医保范围内医药费(门诊、住院)总额报销85%,统筹基金支付无上限。

2、办理流程: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大学生,先领取并填写《门诊大病申请表》,再持表到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认定,由专科主任医师签字,医院医保办盖章。学生事务中心6号医保窗口凭医院认定的《门诊大病申请表》、

相关检查报告单及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统一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保部备案准入。同时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凭《南京市民卡》和《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办理准入手续时选择的医院就诊。办理《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后方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注:一旦发生上述疾病学生,需立即办理大病专用病历,以免出现门诊医药费用无法报销现象。(办理门诊大病后发生的费用方能报销)

九、停保与续保管理

1、停保:大学生参保后由学校财务处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收取续保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停保。

2、续保:按规定期限参保或参保中断后续保的大学生,应在下一年度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

十、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退学大学生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到保障期结束,不再办理下一学年大学生续保,按学制参保的学生退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剩余学制退费手续。休学的学生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复学以后要立即办理至毕业的参保手续。

十一、参加了商业保险和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还可以再报销吗?

提供商报报销金额,若保险公司收取了发票原件,则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原籍地社会保险有报销的,2017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的不予报销,大学生医保和当地社会保险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只能享受其一。(注意:新农合报销比例有可能低于南京市大学生医保,为了保证学生报销费用的最大化,提醒学生在原籍住院时,提前比较一下原籍住院的报销比例和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再决定在哪里报销,以及尽量参加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医保待遇请见本文档最后一页)

十二、大学生毕业后如何接续医疗保险?

(1)在本市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没有6个月等待期,参保缴费次月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本市户籍)。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本人愿意继续参加居民医保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其户籍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以“其他居民”身份办理居民医保续保手续。

(4)回原籍的。可到当地参加所在地的医疗保险。

十三、何种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例如:由有关部门认定的工伤)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大学医保规定的其他不予报销项目

十四、未参保大学生,发生的所有医药费用一律自理。

十五、住院报销的费用多长时间能收款?

住院报销的流程:学生事务中心6号医保窗口收集全校住院同学的住院材料→统一送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审核报销做账→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统一汇款至学校→学生事务中心6号医保窗口统一领取零星报销单→学生事务中心6号医保窗口统一集中通知同学领款→学生事务中心6号医保窗口统一汇总银行卡信息交校财务处→校财务处委托银行统一汇款。整个过程6个月以上,请同学们耐心等待。

十六、南京市民卡遗失,该如何挂失补办?

1、先拨打12333口头挂失

2、3个工作日内到仙林网格化社会服务中心(杉湖西路8号市民服务大

厅,香樟园南门对面)挂失补办,携带身份证和20元,每个月的1-25

号。注:福建路校区的同学可去挹江门街道补办。桥头校区的同学请

自己去仙林街道办事处或者挹江门街道补办。

十七、南京市民卡三卡合一,分别是哪三种卡呢?

1、农业银行卡(已开通),初始密码为:123321。学生可携带南京

市民卡和身份证到任意网点修改其密码。

2、医保卡功能(已开通),学生在校医院就诊及在南京住院必须出

示此卡。

3、公交卡(未开通),学生可携带南京市民卡及身份证去任意公交

充值网点开通。

大学生医保待遇一览表

南京市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1、哪些大学生可参加南京市城镇有居民医保? 凡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金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 2、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大学生参保筹资标准按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每学年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人,个人缴纳100元。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适当补助。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金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每年10月25日之后入学或转学的大学生,高校要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由高校负责组织收取缴纳。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5、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定点高校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 大学生医保实行以定点高校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转诊制。大学生看病应到定点高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临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如需转往转诊医院就诊的,应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高校医疗机构或学校指定的邻近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抢救不受此限制)手续后,再持

中国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篇一:浅谈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浅谈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大学生被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政策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实施以来,取得了不少成就,为一些困难大学生家庭,切实减轻了负担。但由于政策尚未成熟,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高校应积极借鉴各地以及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各高校实际情况,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关键词:大学生新医保原因意义问题解决建议 正文:20xx年10月,国家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要将 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学校所在地的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筹措方面,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待遇水平低于当地城镇居民。黄淮学院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 相结合,同时学生缴纳的保险金保存在医疗卡里,可以自由支取。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大学生正值青春年少,身体健康,发病几率小。但近几年来,大学生中疾病及意外伤亡的情况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且之前我国高校学生享受的公费医疗制度,不仅普通疾病治疗水平低,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更是无力保障。所以建立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有其必要性:(一)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的希望,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人才 1、知识经济的时代大背景下大学生是重要的人才来源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科技要求我们不断提高人口素质,需要从教育和健康两个方面投资。大学生接受的是高等教育,是年轻一代中的优秀者。在健康方面的投资,大学生医疗保险理应受到重视。 2、大学生的培养成本大,应受到保护 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投资非常巨大,这部分投资不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家庭,都是一个不小的开支。因此,国家和社会应该尽可能让大学生在毕业后为社会做出应有贡献,那么避免他们因病而造成人力资源损失是政府应考虑的问题。 (二)大学生是弱势人群之一,应受到公共财政支持。 在人们的常规观念里,这一点很多人都不这么认为。大家都觉得大学生是知识分子,受人尊敬,怎么会是弱势群体呢?但是,在校期间大学生作为成年人但是不能去工作,高

吉林大学大学生医保政策相关说明

附件1: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释及相关证明材料样本(2012年9月最新修订,在2011年版本基础上有较多完善,请以此为准) 目录 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解释 (2)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2) 1.住院起付标准 (2) 2.最高支付限额 (2) 3.住院补偿比例 (2) 4.大病门诊补偿比例 (2) 5.意外伤害 (2) 6.寒暑假和实习 (3) (二)医疗服务项目 (3) (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3) 1.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费 (3) 2.治疗项目类 (4) (四)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4) 1.服务项目类 (4) 2.非疾病治疗类(项目) (4)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5) 4.治疗项目类 (5) 5.其它 (6) 二、医保办事问答 (7) (一)医保卡如何使用? (7) (二)什么情况属于急诊住院?如因急诊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如何登记和报销? (7) (三)大病门诊的种类有哪些? (8) (四)大病门诊的登记和报销手续如何办理? (8) (五)转诊手续如何办理?发生的费用如何报销? (9) (六)在长春市内发生意外伤害如何办理报销?哪些意外伤害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10) (七)长假返乡或外地实习期间住院应如何登记和报销? (10) (八)在未发放医保卡期间如需就诊该怎么办? (11) (九)定点医院医保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核销金额如何计算? (11) (十)学生在参加医疗保险后,还能享受以前的公费医疗吗? (12) (十一)民政低保与大学生医保有什么区别? (12) (十二)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具体位置在哪里? (13) 三、长春市住院及意外伤害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14) 四、证明范本 (1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医保指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指南 1、大学生为什么要参保居民医保?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文件的有关精神,南京市从2009年9月起将在宁各高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大学生参保,可以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互助共济来解决大学生的大额和大病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高校和家庭负担,同时解决不同性质学校之间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差别较大的问题,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大学生医保制度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有什么好处? 一是缴费标准低,待遇水平高。普通学生每人每年只需缴费100元,可以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待遇水平高于居民。 二是参保政府有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70元,低保学生个人不缴费,全部由政府给予补助。 三是大学生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基金抗风险能力强,医疗费用报销有保障。 四是看病更方便。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400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也纳入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大学生看病可在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医院。 五是报销医疗费更便捷。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进行门诊大病治疗,可直接凭《南京市民卡》与医院结算,只须支付个人自付自理费用,基金支付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结算,不需个人垫付。 六是意外伤害有保障。因意外伤害住院或门诊医疗均在保障范围内。 3、我校哪些大学生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非定向和自费研究生,均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4、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和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我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南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27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70元,个人缴纳100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一、如何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每年9月学生入学后根据自己在校年限向所在学院缴纳相应保费,并提供自己身份证号码、班级编号、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二、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需缴纳多少钱?怎么收费? 答: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09)54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高校所在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相一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按照高校所在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补助标准执行。省属高校大学生(我校是省属重点大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各补助50%”。根据《关于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0)31号】,2010年度大学生每学年度缴费标准为155元,其中财政补助120元,个人承担35元。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都有哪些医疗保障内容? 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驻长高校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参加长春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中的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一致,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意外伤害、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四、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怎样? 答:大学生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应当持《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到长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住院起付标准:大学生的住院起付标准各级医疗机构均为100元; 2.最高支付限额:大学生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3.住院补偿比例:1万元以内为75%、1万元—5万元为80%、5万元—8万元为85%;

管理制度武汉大学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暂行D

(管理制度)武汉大学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暂行) D

武汉大学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暂行)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保障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基本医疗需求,完善我校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地区高等学校于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规[2009]10号)和《关于印发〈武汉地区高等学校于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0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所有于册全日制大学生(含研究生,下同)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按照国家、学校和个人三方分担费用的机制,通过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商业医疗保险、日常门诊医疗和困难补助四条途径来保障大学生的医疗需求。 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宣传部、招生就业工作处、教务部、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财务部和校医院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关联政策的制定及有关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办”),

办公室挂靠校医院,具体负责全校大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全面实施。 第四条鼓励大学生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通过参加商业保险等多种渠道,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章参保对象和医疗待遇 第五条参保对象为于武汉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全日制普通类研究生(含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学生参加医保和商业保险后,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重症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 留学生按照国家规定,不纳入大学生医保。 第三章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第六条大学生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保费,于新生入学时按当年社保部门确定的大学生医保缴纳标准、商业医疗保险协议缴费标准,且按学制年限壹次性缴纳。 第七条重度残疾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大学生医保和商保个人缴费部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提出意见,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列入困难补助给予补贴。 第四章大学生医保参保流程 第八条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作为壹个参保单位整体参保。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为参保大学生办理年度申报及缴费业务。由教务部、研究生院和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供可参保学生的基本信息资料电子版,各院系确定拟参保人员和人数,每年10月25日前将参保学生

南京大学生医保政策

南京大学生医保政策 1、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参保由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办理,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学校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2、大学生如何办理续保手续? 参保大学生每年需按规定办理续保手续,续保手续由学校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不需大学生个人办理。 3、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参保和续保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纳,缴费期为每年 9月1日至10月25日。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1)门诊。门诊费用已和学校包干,看门诊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住院。可凭《南京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医保定点首诊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住院;若病情需要到转诊医院住院的,应先在首诊医院通过医保系统办理转诊手续后,再持《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办理住院,转诊时限一般为1个月;若在此期间因病情需要到市内其他转诊医院住院的,须到原办理转诊手续的首诊医院注销原转诊记录后,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3)门诊大病。凭《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本人办理准入手续时选择的医院就诊。 (4)未持《南京市民卡》或未经转诊自行到转诊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住院、门诊大病及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2)在非本人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3)日常门诊、产前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6、怎样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1)门诊大病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办理流程: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大学生,先领取并填写《门诊大病申请表》,再持表到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认定,由专科主任医师签字,医院医保办盖章。高校凭已经医院认定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相关检查报告单及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统一到市医保心备案准入。同时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 7、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应在怀孕后分娩前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生育登记,并由本人选定1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的分娩医院。 8、大学生在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自留复印件)统一交至所在高校,由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9、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大学生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材料

大学生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材料 一、大学生参保 (一)参保范围 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 办理方式:以各高校为单位。 办理时间:每年新学年开学后至当年10月25日前(10月25日之后入学或转学的大学生,学校要及时补办)。 办理地点:市社保中心医保部。 办理流程: 1、信息采集:(由学校统一负责) 文件格式:统一用Excel表 文件字段: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户口性质、入学时间、专业类别、联系电话、学制。 Excel(*.xls)格式: 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采集信息要按11个字段的先后顺序排列。

②身份证号中有字母的要用大写。 ③出生日期、入学时间八位数字输入要完整,入学时间务必准确。 ④证件类型、性别、民族、户口性质要求输入编码。 ⑤所有数字均用文本格式输入。 2、报送学生参保信息。学校对所采集的学生参保信息核对无误后,统一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 3、建档。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审核学校报送的参保信息,并导入社保系统,建立个人社保档案,生成个人社会保障号。 4、办理参保登记。建档完成后,办理参保登记。同时将参保信息反馈给学校。反馈信息中错误的要及时核对修改,并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至登记成功。

错误信息如何修改: (1)身份证号校验出错!、身份证号中日期出错!、身份证号长度有错!、该人在该批次中重复。(学校重新核对修改) (2)该人重复建档。(核对信息是否正确、正确的单独建档) (3)该人员当年已审核生成台账明细,请核实!、当前参保年度已有缴费到账记录,请核实! (①可先办理删除台帐,再办参保。②不需再办理参保) (4)输入的姓名[***]与资源库的姓名[***]不一致!、输入的证件号[***]与资源库的证件号[***]不一致!(先核对,再凭身份证复印件修改,再办参保) (5)该人员是:"在用人单位参保",无法办理登记!、该人员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若登记参加居民医保,将停止城镇职工医保",请核实! (无需再办参保,如果要办需先将原社保中止后,再办参保) 5、低保学生确认。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后,在进行缴费审核前,还应对本校低保大学生进行确认。由学校负责收集低保大学生相关证明材料(上一年度后经过当地民政部门年审过的低保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时间为2015年7月以后的),统一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办理低保大学生确认手续。 市社保中心医保部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二、医保接续 (一)老生续保 办理时间:每年6月起至10月25日。 办理流程:(学校统一办理) 1、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提供学校上一学年学生参保信息。 2、学校确认新学年续保缴费人员信息和续保学制。(21个字段先后顺序不要打乱,除专业类别、联系电话、学制外其他信息不要修改,只要把不续保的人员信息直接删除即可,学制为该生毕业前剩余学制)。

大学生医保的必要性

大学生医保的必要性 随着办学体制改革步伐加快,高校扩大招生,民办高校增多,该群体医疗保险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时,学生公费医疗制度面临诸多挑战。例如:公费医疗范围窄,民办高校学生不能享受,也没有其他的医疗保障制度安排;多数高校大学生公费医疗经费不足;公费医疗拨款由学校包干管理,缺乏互助共济机制,大学生主要限定在本校医疗机构就诊,难以享受社会的医疗服务资源。因此,在全民新医改的背景下,为要从制度上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大学生医疗保险就成了新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新医改方案最终稿及《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一个新的医疗保险覆盖目标人群--将所有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第一,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健康的关心,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第二,对大学生来说此政策是他们保障力度最大、最实惠、最可靠的医疗保障,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切实减轻学校、学生及其家庭的负担。第三,此项政策使大学生能够正确认识健康风险,加强大学生对于社会医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逐步进行引导,增强其对风险性的意识。第四,大学生作为国家大力投资的稀缺人力资源,由于其在经济上所处的弱势地位,因此更应该对之加以保护,在医疗方面对其进行公共财政的支持,所以大学生医保更好地保障这公共财政支持的实施。第五,此项政策也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和促进社会的和谐公正。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后,这就改变了以往只有公办高校学生才享有公费医疗的现象,也改变了不同学校之间学生医疗待遇差别较大的现象,这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武汉地区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武汉地区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1、武汉地区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均属于参保范围和对象。 成人高校、电视大学等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在校学生不参加本次大学生居民医保;自学助考的学生接受的不是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因此也不属本次纳入的范围,但可随普通市民和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另外,鉴于部队的特殊性质,国家和省要求对部队院校学生暂不纳入范围;外国留学生有专门的医疗保障渠道,本次也不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 2、高校如何申请办理大学生居民医保? 各高校携带机构批文、法人证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包括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社保处)办理申请网上经办大学生参保居民医保(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业务手续并领取网上申报用户名及密码。地处远城区的高校,按我市统一安排,到指定的社保处办理手续。 3、大学生参保信息如何申报? 各高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大学生电子信息模板,以学籍为依据,采集上传本校大学生信息,打印《大学生学籍花名册》并加盖学校公章,报所属区社保处审核备案。以后年度各高校只需为新入学的大学生办理信息申报。 4、大学生医疗保险资金如何筹集?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医疗保险资金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筹集。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0元(重度残疾和低保家庭大学生个人缴费由高校给予补助),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100元。 5、大学生个人如何缴纳居民医保费? 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高校负责代收,并出具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凭证。 6、高校如何代缴参保大学生居民医保费? 各高校应于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本校参保大学生办理年度缴费申报业务,并代收参保大学生年度个人缴费。 年度缴费申报期内,每月20日前各高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月度缴费核算,确定月度代缴总金额。 社保部门将核算后的月度代缴总金额传送至地税部门,各高校应于次月15日前到所在区地税局领取税票,并按时足额缴费。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

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 【综合】 问:居民医保参保者尚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看病就医? 答: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均可作为居民医保参保凭证。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定点医院看病就医。 问: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有没有救济渠道? 答:合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员(或家属)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详细情况,包括事情经过、当事人陈述、政府职能部门鉴定报告(或意见)和第三方责任人或医疗费用支付责任方(或担保方),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告,经同意后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已支付的基金根据有关法律向第三人追偿。 问:个人中断缴纳职工医保费怎么办? 答:个体参保人员在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续保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并连续计算缴费年限;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至12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自补

缴之月起6个月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的按首次参保处理,中断前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不再计算。 问:基本医保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有哪些? (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普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睛、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以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修订稿) 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8 号)、《关于规范2013学年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88号)、《云南省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暂行管理办法》(云人社发〔2013〕232号)、《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11号)及《关于提高201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29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对原《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发〔2008〕33号)进行重新修订。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熊术新 副组长:王晓萍杨晓红

成员: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后勤集团、各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并及时处理医保实施过程中的突发和特殊事宜。财务处负责相关经费的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主任由学生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学生医保的副处长和校医院院长担任,成员为相关工作人员。学生处负责办理各类参保学生个人信息的登记、录入、变更及注销手续和日常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具体协调工作;校医院负责学生普通门(急)诊的就医管理,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协助省医保做好学生住院及大病就医管理工作。 二、本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我校在云南省医保中心参保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州市分校学生、在职研究生、留学生不在此列。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及缴纳 每学生每学年 110 元(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按国家

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当代大学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生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知识分子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先进的科学理念与价值方向。大学生受保障医疗水平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因此,现阶段大学生医疗保障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是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尽早的融入社会,投身社会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障。然而,在发展大学生医疗保险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大学生医疗保障被称之为"遗忘的领域",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的急迫性与严重性。 一、我国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大学生群体是我国一个极其特殊群体,大学生的医疗保障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分别被纳入到相应的保障体系中来解决,然而一直以来,我国却没有单独建立起专门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比较完善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所以,现阶段建立健全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是非常必要而紧迫的。 从医疗保险的原则来看,社会医疗保险的福利性、公益性、广泛性、共济性、补偿性的基本原则特征,表明我国大学生作为大家庭的一份子也同样必须纳入到医疗保险的行列中来,也反映了我国社会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在他们遇到疾病与伤亡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他们摆脱伤病给他们带来的身体、精神及经济上的的负担,不管这些补助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帮助,最起码能大大的减轻他们的痛苦,这一点是最重要的。 从科学发展观的内容来看,以人为本是其核心思想,自然,大学生也必然在这样的政策大环境中,得到尊重与保护。十二五规划也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重要的内容提到日程上来,必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着手,维护好人民的最广泛的利益。大学生问题的解决,对于和谐安定的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现阶段国家对我国大学生的财政拨付是不断增加的,那么高校大学生的保障水平也会随之提升,从而会大大减轻他们的负担与压力,是一项惠民举措。 从尊重知识与尊重人才的角度来看,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险问题就是尊重和

厦门大学学生参加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我校学生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问答 为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从去年底开始,国家对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工作安排,我校正在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现就广大同学普遍关注的一些政策方面的问题回答如下: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国家确定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原则包括: (一)属地管理原则。大学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按照这一原则,我校学生纳入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二)费用分担原则。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按照厦门市的缴费标准,大学生每人每年由个人缴纳50元,由政府补助190元。 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符合什么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外地户籍以及台、港、澳、侨籍大学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三、我校改革后的医疗保障制度如何? 根据国家和厦门市的相关政策,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也进行了整体改革,改革后,我校的学生医疗保障将由两部分构成: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这是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部分; (二)学校补充医疗保险。我校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四、我校学生参保的费用如何筹集? (一)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政府补贴每人每年190元;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是党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在校大学生基本就医权益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充分利用社会医疗服务资源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从制度上体制上解决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深切关怀和深厚感情,是爱民之事、利民之策、德政之举。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参保自愿、高校组织、政策引导、全面推进的原则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今年,南京市将把所有在宁高校大学生(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为帮助广大学生顺利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就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学生参保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由学生本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两个部分组成,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学生本人须缴纳100元/人/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正式认定后,可获得政府的保费补助。为提高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标准,南京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贴标准为120元/人/年。大学生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时间为每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自学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已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南京市民卡》(参保后,市医保中心统一制作)、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办理报销。 二、保障待遇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享受的保障范围包括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参照南京市居民医保目录执行。 1、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

【最完整最详细】2020武汉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一、关于购保问题 1、大学生医保待遇期(保险年度)怎么计算? 保险年度为,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2、已经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大学生,还能参加大学生医保吗? 两者只能选其一,学生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大学生医保。若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须先到原参保登记所在地社保处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再由学校办理大学生医保参保。 3、什么情况下,大学生无法在学校购买大学生医保? 非自愿原因无法参保的情况有如下3种: (1)已认定特殊身份,不能流动(例如精准扶贫等) (2)该人员已缴费,不能批量办理人员流动(例如已在外地参保、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情况) (3)该学生有过曾用名:需要提交身份证照片、户口本本人页照片作为证明,证明是大学生本人后若没有以上2点情况,则可以购买大学生医保。 4、每年学校办理医保补缴和退费的原因? (1)补缴: 因为我校学生在入学时一次性交了3年的医保费用,而每年大学生医保的保费会有调整,所以在校大学生大三时如果想继续享受医保待遇,需要对差额费用进行补缴。 (2)退费: 自愿退保或因第3个问题中提到的情况无法在学校购买保险的学生,大三时会统一进行退费,退费需提供大学生本人身份证对应的中国银行卡号。 从学校退保后,学生可选择购买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

二、关于医保待遇问题 1、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包括哪些? (1)普通门诊医疗 (2)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医疗 (3)住院医疗 2、大学生如何使用医保就医? (1)普通门诊医疗:学校给学生发了校医院门诊病历,持病例可到校医院就诊。(2)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医疗: 应持本人身份证和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就诊。 (3)住院医疗: 持本人身份证,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凭本人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 3、普通门诊和门诊重症费用如何报销?比例多少? (1)普通门诊: 大学生门诊须在校医务室就医,按规定,报销比例不低于70%。 (2)门诊重症: 大学生在门诊治疗重症的,乙类的先出10%,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属国产的,医保基金支付65%;属进口的,医保基金支付50%。其余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70%。 4、大学生住院医疗,医保能减免多少? 住院医疗有一个起付标准,也就是说在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应由个人先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支付。低于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1)住院起付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对大学生医保的一些看法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招生规模显著扩大,到2009年,全国在校大学生已超过2000万人,其中包括计划内招生、计划外招生以及高职高专学生等。而同时,近年来大学生疾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原来的公费医疗及学生平安险远远不能满足治疗的需要。我们在网上或身边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现许多贫困的大学生因支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而发出求助,学校师生、社会团体以及媒体发起爱心捐助活动。大学生作为国家发展的栋梁,其健康状况、医疗保障状况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也正是基于此,新医改方案在历经3年酝酿、争论后,终于在2009年4月6日正式公布。回归公益、推行医保等等,新医改处处都凸显出新的特色。其中特别是“全民医保”将大学生,这一长期在医保领域被遗忘的群体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范畴最为吸引眼球。这一改革意味着大学生不再享受公费医疗,而是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在此我以一名大学生的身份的亲身经历以及周边大学生的反映,浅谈一下我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一些看法。 一.大学生医保能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高校办学规模和招生人数虽然不断扩大,但大部分高校实行的医疗保障体制自1953年以来一直延续至今,加上医药价格的不断上涨,“看病贵”成为普遍现象。医保改革前,高校计划内学生虽能享受公费医疗,但公费医疗使大学生在校期间得了小病得不到报销,得了大病时报销的比例却又很小,加之此项制度只能报销一些特定的药品以及特定的医院,在形式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这样的公费医疗,事实上和“无费医疗”差不多。因此大学生普通疾病治疗水平较低,一旦学生患重病,就会面临家庭致贫、学校和社会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 如广州某高校一年内就出现13名身患重病的大学生,医疗费用都达到10万元左右,而政府给学校的全部医疗拨款不到100万元。一个重病学生就会花光全年级学生的医疗费用,绝大部分大学生却只能享受低水平的医疗服务。因此,高校医疗保障已经成为一条十分脆弱的链条。 医保改革后,大学生被纳入了医保范围,在学生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根据高校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省和所在市财政按规定的标准实行分类补助,其中政府补贴占大部分,同时重度残疾和低保家庭大学生个人缴费的比例可由高校给予补贴。各大高校也可根据自己的财政状况对个人缴费的部分进行补贴。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因此提高了很多。 二. 大学生医保能改善医疗制度的公平性 在以往的医疗制度下,对于计划外招收的学生是很不公平的,因为他们无法享受政府给予的“公费医疗”,尽管这种制度被形象的被誉为“慈善机构”——渴了给点水,饿了给点饭,无法给予大学生全面的医疗服务。但毕竟能有所帮助。这次改革扩大了医保覆盖的范围。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这次纳入城镇基本医疗

南财大学生医保政策问答.

南财大学生医保政策问答 一、因病要住院怎么办? 1、校医院作为首诊医院。患者首先应在校医院就诊,确需住院者,由校医院通过医保系统办理转诊手续,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 2、学生持《市民卡》前往所转诊的医院就诊及办理住院手续。 二、患有重大疾病怎么办? 重大疾病范围:大学生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共七种门诊大病。 1、提供材料:(1)本市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2)医院医保办盖章;(3)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审批表》(表格在就诊医院索取)。 2、办理准入手续:由校医保办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3、办证:办理《门诊大病证》后方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4、定点医院就诊:参保大学生可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凭《市民卡》和《门诊大病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医保范围内医药费总额报销75%的待遇。 三、因结婚生育怎么办? 生育:产前检查费用按40%报销,基金最高支付300元,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费用标准支付。 四、患普通疾病,只需要门诊治疗,不用住院怎么办? 1、市医保中心下拔的门诊包干费(公办生60元/年,民办生35元/年)用于大学生校内门诊医疗支出,参保大学生到校医院就诊,发生费用直接从个人包干费中扣除;如果不发生费用,则逐年累计。 2、贫困生:在校医院门诊,当专有账户余额用完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费

20%;由经治医生转至外院(转诊一次必须到校医院开一次转诊证明)发生的医疗费用回校凭门诊病历、发票、转院证明报销70%(报销时间:仙林每月月底周三,福建路每月月底周四,桥头每月的第一个周四)。(其余报销政策同教职工) 五、发生意外伤害怎么办? 在校园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及在校外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所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60%比例给予报销,由学院提供证明材料,报销时间同上。 六、因实习或寒暑假外地急诊怎么办? 1、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2、出院后将《市民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实习证明等材料送至我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由医保办公室整理后送至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实习期间需学院开具相关证明) 七、停保与续保管理 1、停保:大学生参保后由学校财务处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收取续保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停保。 2、续保:按规定期限参保或参保中断后续保的大学生,应在下一年度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自缴费次月起满6个月等待期后,方能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和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其在校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由个人及家庭承担。 八、由本市医院转外地医院治疗手续如何办理,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办理登记手续:因病情确需转往外地医院就诊的,须由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会诊,并填写《转外地就诊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到市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只可转北京、上海两地) 2、医疗费用结算:转外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在治疗结束出院后,凭《市民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明细清单、出院小

大学生医保市民卡使用指南

大学生医保市民卡使用指南 一、就诊 (一)普通门诊 1、校内门诊直接使用校园卡即可。 2、校外门诊必须由校医院、江宁卫生所转诊,由医生开具转诊单到校外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给予报销(不能使用南京市民卡)。 (二)住院 1、本市二级(挂社区牌)及以下医院:直接凭《南京市民卡》办理住院手续; 2、本市二级(未挂社区牌)、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凭《南京市民卡》先到校医院、江宁卫生所或全市任意一家定点社区医院办理转诊(抢救不受此限制)手续,再凭《南京市民卡》到转诊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3、本市专科医院:不需转诊,直接凭《南京市民卡》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如脑科医院、胸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 (三)门诊大病 1、门诊大病病种。大学生门诊大病纳入保障范围的病种主要有: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等七种。 2、办理备案准入手续。患有上述七种门诊大病的参保大学生,需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医院盖章、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经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准入手续,方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参保大学生办理备案准入手续时需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院,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 3、就诊。就诊时,需携带《南京市民卡》、《门诊大病证》到本人办准入手续时选定的医院就诊。 (四)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的住院治疗 大学生在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可就近到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将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等材料统一交至医保办,由医保办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费用报销后,由市医保中心统一汇入学校指定银行帐户,再由学校分发给报销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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