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9、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了公司项目建设现场签证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为工程结算提供证明依据,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项目现场签证的管理。

2.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3.术语和定义

现场签证:指除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和材料代用以外,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临时工程和施工方案及措施,需现场确认并由建设单位支付或扣减费用的证明性单据。

4.组织与分工

4.1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负责对现场签证工程量进行核查。工程量核查时,跟踪审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到场。

4.2工程项目部造价组对现场签证工程造价进行核查

4.3跟踪审计、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签证工程的计量程序和计价内容进行审查。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现场签证累计费用应控制在建设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以内,由工程项目部造价组最终核定。

5.2 经工程项目部造价组最终核定现场签证费用超过建设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必须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3 现场签证的内容

5.3.1 施工图中没有的开工后挖地基发现的地下隐蔽的障碍物、古墓、洞穴等需要处理的费用。

5.3.2 开工后发现土方工程的土壤类别,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发生的单价差异。

5.3.3 施工中发现有地下水或其它水源,需要进行排水或降低水位的费用。

5.3.4 由于场地狭窄,或建设单位要求,造成土方二次或多次往返倒运增加的费用。

5.3.5 跨越障碍施工。依据施工方案某些障碍物不允许拆除迁移时,因跨越障碍施工需要采取的措施费用。

5.3.6 现行预算定额不含的,依据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需要确认的工程量、人工、机械、材料费用。

5.3.7 建设单位提供的部分构件、配件不合标准和设计要求需重新加工所发生的费用。

5.3.8 工程返工损失。是指非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返工损失。例如设计图纸本身有错误,会审时没有改正却已经施工完;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和配件不合格,但已运抵现场就位或安装完;建设单位提供的构件、材料不合格但已经安装完或已经下料等发生的费用。

5.3.9 依据施工方案在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能包括的特殊措施费用,如防腐、耐酸、筑炉等以及为抢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

5.3.10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造成损失和防范费用。一般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暴风、暴雨、洪水、地震、塌方、泥石流等原因使工程受损,或者为了能预防上述自然灾害尽量少受损失而采取各种措施而需要增加的费用。

5.4 现场签证必须如实填写现场签证单(见现场签证单),写清发生签证的原因、工程量、人工、机具台班、材料等,以及费用的预算情况。

5.5 现场签证确认是指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各专业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共同确认。工程项目部经理主要对签证的内容进行抽查确认。

5.6 现场签证审批程序

5.6.1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见附流程1。

5.6.2 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各专业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共同确认。现场签证单先由施工单位技术员(或预算员)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作为监理单位的最终确认,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工程项目部初审批,跟踪审计、计划财务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作为建设单位的最终确认和终审。

5.6.3所有现场签证资料均应当月交跟踪审计一份。

5.7 按合同规定包干的工程内容不得发生现场签证,固定总价合同不得有变更和现场签证。

5.8 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按以下原则进行:

5.8.1 现场签证的工程量,如果原合同有相同或类似项目,应执行或参考原合同单价;没有相同或类似单价可采用的,如果能执行定额的,应按定额计算工程价款并考虑投标下浮率。

5.8.2 现场签证的人工、机械、材料的实物量计算工程直接费的,人工单价按主体工程使用的单价执行,机械、材料单价执行广东省相应定额单价(考虑调差)。

5.8.3 预算定额及取费的计算,由工程项目部造价组预算管理人员负责核查。

5.9 现场签证的工程内容不应肢解,签证内容相同并可共同计量的应一次办理。

5.10 需现场签证的,施工单位应事先通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并提供计量器具,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实量实测,当时当地确认工程量。7日内办理完签证手续,过期不予办理。14日内办理完签证审批手续。

5.11 现场签证费用的资金与工程进度款同时拨付。

5.12 现场签证必须按规定表格填写。内容过多填写不下的可另附工程量清单。

5.13 检查与考核

5.13.1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和各专业组现场签证的及时性确认和审核进行考核。

5.13.2 工程项目部土建、安装、造价各专业管理人员对现场签证情况进行抽查,以确认被抽查的现场签证的工程量和工程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

5.13.3 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确认工程量后2日内将现场签证单报送监理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进行确认或审核,未及时报送的,监理单位和工程项目部不予办理。

5.13.4 监理单位对现场签证工程量初审,工程项目部土建组及各安装专业工程师对工程量复审,工程项目部造价组对签证工程价款初审,计财部对签证工程价款复审,跟踪审计复核,分管领导对现场签证最后批准。

5.13.5 现场签证必须按要求及时确认、审核和审批,对未及时确认、审核和审批的,要追究相应单位或部门的经济责任。

5.13.6 现场签证单未按规定纸张格式填写,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不予审批。

5.13.7 施工单位在现场签证实施前,事先未通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的,不予审批。

5.13.8 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得现场签证单审批的,当事者和审批者要负经济、法律责任。

6.检查与评价

(无)

7.附则

7.1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和石油化工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项目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附录

8.1 附流程-1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8.2 附单-1现场签证单

附流程-1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附单-1 现场签证单

签证内容及原因:

施工单位(项目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签证工程量、价格

序号工程量名称单位

承包人申报监理签认发包人核准

数量单价小计数量单价小计数量单价小计合计

审批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章)

年月日审批意见:

专业工程师:

造价组:

工程项目部经理:

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跟踪审计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计划财务部经理: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

主管领导:

年月日

注:此签证单一式

六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档案室、计划财务部、跟踪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

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他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doc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7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现将工程现场签证作如下规定。 1、工程签证是承包方与甲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 办理工程结算的重要凭证之一,是控制和调整造价的重要依 据。 2、工程签证的范围 (1)因地质情况无法预估原因造成基础处理工程增加、土方增加的工程。 (2)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或缓建的 3、工程签证单的填写内容 1、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事件的简要情 况,不能只签署名字或模糊的签署:属实。 2、计量、计价的依据及金额 3、合约造价部、承包方、监理、现场主管工程师(或其他当

事人)等各方经办人员共同签字认可(相关部门在接到签 证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确认)。 4、签证的工作程序 承包方提交签证报告——由监理(工程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程资料、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签证范围(若属于)——工程部初核——现场代表和总公办审核——预决算部复核——分管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签证报告返还给监理和承包方。 5、签证审批的权限 1、《现场签证单》经合约造价部估价,若预算≤1万,工程部经理审核 报工程副总审批后下发监理和施工单位执行;若1万<预算≤5万, 由工程副总继续总经理审批;若预算>5万,则由董事长审批; 2、如遇紧急情况(如抢险等),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 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六、签证的职责: 1、总工办:负责对现场技术处理方案作出评审,签字确认可行的施工方 案。或对设计部门提出的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2、工程部:负责现场签证数据的测量及核对(标高的测量;尺寸的测 量),负责施工方报送的签证数据及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不能只签署名字或“情况属实”。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文件 矿业发〔2014〕134号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公司、矿山,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矿业发规字〔2012〕12号文件同时废止。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 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双方利益,避免合同纠纷,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安措、环措、福措及维简)项目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二、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 1.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现场签证,必须是为保证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要求所发生的内容。 2.现场签证必须是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内容。 3.现场签证必须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各项条款。 三、现场签证原则 1.公司规定地上部分施工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现场签证。 2.如遇特殊情况,一般签证须填写工程现场签证单(附后)由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工程管理部签字、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字生效。重大现场签证(费用超过10万元),由项目经理部填写现场签证审批表交工程管

理部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签证审批表格见附表。 3.现场签证为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只形成工作量而不形成实物量的工作内容(如拆除工程、现场临时倒运等)。签证数量以图示方式表达为主。 4.现场签证由承包单位提出,监理单位组织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部、承包单位确认后予以会签、盖章,涉及设计内容的须经设计部门会签、盖章。 5.承包单位提交的现场签证应真实、准确。内容包括签证原因、签证说明、签证内容费用预算单。现场管理人员严禁签署“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必须确定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规格和数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量等,必要的附图及附件。 6.现场签证应在实施前办理,如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者,必须在签证内容发生之日起7日内完毕,超出时效,严禁补办。现场签证单一式六份,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各留一份,施工单位三份,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 7.现场签证须注明发生时间、施工图号,并由监理公司统一编号,交项目经理部存档。 四、现场签证程序 1.需要签证的工程内容施工前由承包单位提交工程现场签证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企业标准 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Q/SDJG -2015 1 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现场签证管理。 3 部门与职责 3.1 基建/安装工程部负责督促按规定程序办理、监督、审核现场签证。 3.2 造价管理部参与、审核现场签证。 3.3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组织工程量现场签认;监督现场签证的实施;审核现场 签证文件。 3.4 施工单位负责提出现场签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现场签证文件; 3.5 稽察室负责现场签证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量现场会签。 4 现场签证范围 4.1 施工图纸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图纸中未标明按规范必须施工的;图纸 图示尺寸未标注或标注有误的工程内容; 4.2 设计内容不完善的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甲方原因增加的工作内容;4.3 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对实际实施情况的确认; 4.4 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签证的内容; 4.5 严禁同一工程内容重复办理签证; 4.6 本规定与施工合同冲突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5 现场签证报批程序 5.1 现场签证分为措施性签证和实体性签证。措施性签证按《工程变更管理规 定》报批,实体性签证按本条5.2至5.11款执行。 5.1.1 实体性签证: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

5.1.2 措施性签证:不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或形成合同工程实体但是因 施工安全或施工技术要求的签证。 5.2 实体性签证工作流程(如图4). 5.3 施工单位提出并填写工程签证单附表1:《工程签证单》、附表2:《工程量 计算书》(一式二份)。 5.4 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基建/安装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通知造价、稽查 部门)会审或现场会签工程量; 5.5 施工单位编制、报审现场签证文件(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工程量计算支持 文件)(一式二份); 5.6 监理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或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7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交付造价管理部;或 通过监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8 造价管理部接收资料,审核现场签证并返回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或通过监 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 5.9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现场签证; 5.9.1 属权限外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1:《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外),报集团审核。审核通过,批准文件返回基建/安装部; 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9.2 属权限内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2:《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内),报石化核心层审核。审核通过,基建/安装工程部报集团备案,并接受备案文件;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工程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工程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10 基建/安装工程部将现场签证批准文件通过监理返回至施工单位。 5.11 签证项目实施完成,需按本条第5.3款、5.4款办理工程量现场会签手续。 6 现场签证办理时效 6.1 各单位报送、审核、审批现场签证必须在7日内完成;第“5.4”款的现场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 一、现场签证的概念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二、施工现场各岗位关于工程现场签证的职责 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1.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 2.现场成本管理员 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3.项目部经理 3.1.负责审核签证; 4.工程总监 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5.成本管理部 5.1.负责签证的审核; 6.成本分管副总

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 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7.总经理 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三、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程序 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1.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集团各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涉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发生的合同之外的动态成本透明、真实、可控,并及时总结现场签证的发生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二、适用范围 本集团所有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等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三、术语及定义 (一)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函。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有: 1、配合营销:营销部门提出的配合工作; 2、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或其他工作; 3、现场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暗浜、障碍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4、甲方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包括图纸版本错误引起的返工、合同界面不清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合同范围未考虑周全引起的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外且为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能力范围内的增加】等; 5、技术核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接受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6、甲供材、甲分包工程:由于甲供材、甲分包原因引起的配合工作量增加; 7、配合配套:为了配合垄断行业配套部门而增加的工作量; 8、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作量增加等。 9、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它原因。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现场签证审批单为用于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非设计图纸修改类的指令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需加盖我司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审批单仅涉及签证内容,不涉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现场签证确认单:对现场签证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审批单据,用于施工单位按审批单内容要求施工完成后,上报给项目部并经我司审批后返回给施工单位的确认单据。现场签证确认单需加盖我集团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其后可附确定造价的费用审核书,现场签证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现场签证的划分: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 (一)经济签证:指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所作的签认证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一、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明确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现场签证管理 1、工程部应本着对公司负责的精神,以高度责任心对施工单位 上报的工程签证从严把关,在分清责任,能准确定量的前提下认真审核后予以签证。 2、工程签证单的格式: A、技术核定单以河北省建设工程技术核定单的统一格式为准; B、经济签证单以本规定提供的统一格式为准(附:工程技术经济签证单),否则属无效签证。 3、工程签证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核定工程量并签字盖章后上报工程部,交甲方现场工程师和预算员核定准确无误后由工程部经理签字有效,当月月底统一上报公司备案。 4、签证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必要时须用简图标注,简图必须按施工图绘制标准与要求绘制,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以致使未参加现场签证的人员日后可以结合其他文字资料读懂,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或每一个计算式都必须清晰准确,每一种材料的名

称、规格及数量必须标注明确,否则不予签证。 4、对于不属于合理签证的应在签证单上说明原因并注明“不予签证”字样。 5、在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签证,必须遵循“先洽商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的原则;签证必须手续齐全才能按实签证,签证内容必须真实,计量准确,要有计量过程或计算表达式。 6、现场经济签证由工程部负责确认事实签证,预算人员负责确认工作量。 7、签证单(包括图、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申报,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工程部、预算部各一份,预算计量计价后交财务部审核)、监理一份、施工单位一份,签证审定量以建设单位最小或最低意见为准。有附页时,签证单需注明附页内容、页数,相关签证人员同时对附页签意见。 8、工程签证单的填写、签证必须规范: A、签证的时间准确、内容真实; B、按时间、专业、顺序连续编号,不得断号; 具体实施办法:①、建筑专业:TJ-00?; ②、安装专业:AZ-00?。 C、更改内容明确、图示准确、便于计量; D、用词简洁、准确; E、空白处要划线; F、签证单须明确工程量(不得定款额,款额由预算部按合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造价咨询项目组,做好施工现场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签证审核工作,规范我公司签证工作的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现场签证的内容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合同内容以外的额外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所办理的书面签字凭证。 二、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变换,隐蔽工程签证等; 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 3、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实量的工作项目; 4、在施工合同之外,以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的零星工程;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包括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各种技术处理措施; 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已在合同中);临时设施增补项目、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等; 7、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发包人所供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8、施工中材料的变更;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等; 9、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

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索赔。 10、因其它原因引起必须的签证。 三、现场签证的审批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内,需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 2、项目部工程师核实其中核实签证的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3、现场工程造价人员对签证工程量和费用进行审核。 4、工程造价人员审核完成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核。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2、现场签证单一式五份,甲方工程部、代建公司、监理单位、造价跟踪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五、现场签证的流程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签证后,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集团各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涉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减少 人为随意性,使发生的合同之外的动态成本透明、真实、可控,并及时总结现场签证的发生 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适用范围 本集团所有开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及工程签证等均按本管理制度执 行。 三、术语及定义 4、甲方管理:由于甲方管理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包括图纸版本错误引起的返工、 合同界面不清引起的工作量增加、合同范围未考虑周全引起的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外且为 施工单位专 业资质能力范围内的增加】等; 5、技术核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接受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 进行的补 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6、甲供材、甲分包工程:由于甲供材、甲分包原因引起的配合工作量增加; 7、配合配套:为了配合垄断行业配套部门而增加的工作量; 8、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工作量增加等。 9、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它原因。 (二)现场签证审批单 :现场签证审批单为用于下发给各施工单位的非设计图纸修改 类的指令单,现场签证审批单需加盖我司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现场签证审批单仅涉及 签证内容,不涉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 (三)现场签证确认单 :对现场签证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审批单据,用于施工单位按审 批单内容要求施工完成后,上报给项目部并经我司审批后返回给施工单位的确认单据。现场 签证确认单需加盖我集团项目章后发给施工单位,其后可附确定造价的费用审核书,现场签 证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现场签证的划分: 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 1、 2、 3、 一)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函。 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有: 配合营销:营销部门提出的配合工作; 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的返工工程或其他工作; 现场条件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 地下水、暗浜、障碍物、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 (土质、 其他变 更事项;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成稿)

编号:B D D C-2010-S-1 青岛中天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试行版) 起草部门:芭东地产审算部 发放范围:芭东地产各部室 生效日期:2010年1月10日 复核部门:人力资源部 批准人: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总则 本文件规定了芭东地产公司各部门施工现场签证的范围、原则、内容和实施的要求。适用于各部门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签证。 1 现场签证范围 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发生可能引起合同金额变化,且不属于设计图纸变更范围的事项时,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2 现场签证执行原则 2.1审核审批原则:至少要经过二级及以上的审核,第一级为芭东地产各部门包含工程部、园林部、装饰部(以下简称工程部)、监理单位、第二级为芭东地产审算部;第三级为芭东地产公司副总经理(以下简称副总经理);第四级芭东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2.2 权力限制原则: 2.2.1 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必须各级责任人签字。 2.2.2 工程部负责对引起现场签证的原因进行确认,同时对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设计图纸无法准确计算的工程量会同审算部共同确定。 2.2.3 审算部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原则,对经工程部上报的签证预算书进行审核。 2.2.4 芭东地产公司各部门发放的文件必须通过工程部转交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文件必须通过工程部转交芭东地产公司相关部门。 2.3 时间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事后补办。 2.4 原件结算原则: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2.5 标准表格原则: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格式。 2.6 责任制原则:签证单谁签字谁负责。 3 现场签证分类 现场签证分为两类:特急类和正常类。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

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 第八条现场签证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第十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1目的 1.1加强现场变更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指引,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变更签证审批效率。在施工过程中, 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外的工程量或工作量增减进行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2术语和定义 2.1现场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 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在这里特指除设计变更及工期延期、停工窝工索赔(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经济签证外,所有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工程经济签证。 2.2现场签证结算:凡是以《签证申请单》或《工程指令单》进行的结算均属于现场签证结算。 2.3重大施工方案:是指具有危险性较大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挖深度>5M的土方开挖工程以及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2)模板支撑高度≥8M或跨度>18M或施工总荷载>15KN/M2的高大模板工程; 3)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幕墙安装工程; 4)30M以上高空作业。 3适用范围 3.1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发起、审批、施工后现场确认的管理。 4关键活动描述 4.1现场签证和类型 4.1.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2)现场需要: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合同补充 及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等。 3)材料设备品牌变更。 4)营销需要:配合策划和销售要求或赶工措施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5)甲方要求:由公司提出,或因工程管理失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6)施工合同外的零星工程的确认。 7)其它:政府要求以及其它原因。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汇编.doc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汇编 ,,xx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我为你带来了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起来看看吧。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一一.职责分工1.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代表召集相关各方讨论变更方案,并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手续,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有关单位并存档。2、监理单位负责初审设计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意见,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工程管理部门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手续,随时供相关单位查阅,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存档。3、合同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预算,同时对变更负责审核。 4、工程部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对工程变更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对工程费用实行动态管理。工程管理部门是公司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一般变更实行审批,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二.签证工作内容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

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办公室、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三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和机械台班,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五.现场签证程序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六.现场签证结算方式单体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七.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二为了指导、规范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各部门、施工队要遵照执行;1. 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图纸有误,造成工程已经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购买造成损失的,将由工程部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管理公司,办理签证工作。施工队必须及时将相关详细资料、数据报到项目部,时间不超过2天。2. 管理公司人员,临时使用我公司现场工人,超出我工作范围以外的其它工作时,经办人要提前与管理公司人员商讨,如何办理手续及用工工时的数量,并及时完善签字手续。3. 现场管理人员需协调一个施工队的工人到另一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贵阳市北二环道路工程 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加强xx道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及施工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回购方)和(BT 方)双方签订的BT合同并经共同商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着作用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第四条进行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工程变更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章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的条件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变更设计: 1、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2、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3、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着; 4、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5、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6、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7、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8、经贵阳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9、其他特殊情况。 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现场签证: 1、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2、经BT方和回购方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编号:SM-ZD-67111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 版)》、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的监督、复核机构。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的,追究签证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的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

签证管理制度

附件一 项目零星用工申请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项目经理部申请单编号:YGSQD— 用工类型□劳务□材料□设备□其他 申请人: 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填写说明: 1、由生产经理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人、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 3、申请人填写工日。 4、签名须附有日期。 5、具体流程见零星用工流程(分包)。 、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6. 附件二 工程量/价确认申请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确认单编号:QRD —

填写说明: 1、由项目合约部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四份,分包人、工长、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 3、此单单价或包干金额由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共同商议确定。包干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结合流程商务经理签署意见即可。1000元以上须项目经理签署意见。 4、对于单价确认单,如果无图纸,工长须绘图并与分包方一起对图纸签字确认。 5、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 附件三. 附件二 工程量/价确认申请单 工程现场签证单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签证单编号:QZD

项目名称:龙门·富力温泉养生谷项目经理部确认单编号:QRD —

填写说明: 1、由项目合约部统一编号。 2、本申请单一式四份,分包人、工长、生产经理、项目合约部各一份。1000包干金额此单单价或包干金额由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共同商议确定。 3、元以上须项目经理签署意见。结合流程商务经理签署意见即可。1000(含元以下1000), 4、对于单价确认单,如果无图纸,工长 须绘图并与分包方一起对图纸签字确认。5、此单作为签证办理的原始依据。附件三工程现场签证单QZD签证单编号:—项目名称:龙门·富力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2015版)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15版) (2015年1月28日总经办会审核通过)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项目部项目公司/集团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草拟《甲方通知 单》并完成内部审 批 根据审批意见修改通知单,编号、签 字、盖章 收发文档根据《甲方通知 单》发起《签证申 请单》收发文档、审核核实申请内容,发起签证申请审批签证申请明源审批 根据签证申请审批结果完成《签证申请单》建设单位意 见、签字、盖章、 编号 收发文档,编号签证实施监督实施 实施完成,发起签 证验收,《现场签 证验收单》现场验 收人员签字,承包 单位签章签证确认明源审批根据签证确认审批,完成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等内容收发文档,编号接收文档根据签证验收填报 《现场签证计价 单》 审核审核,发起现场签证确认审批流程,上传《现场签证验收单》 审核,上传《现场签证计价单》审核

1目的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开发的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 3重要说明 3.1.现场签证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在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本规定的条件下,要求承包人必须通过有效的申报(即:《现场签证申请单》)并获得我司流程审批和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的属于无效行为。签证经审批实施后必须及时办理确认审批手续后,方能办理相关结算、付款。 3.2.签证验收 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必须在验收时提交工程量确认文件(即:《现场签证验收单》),并在完工后最迟不超过7日内完成监理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审核和支付费用。 3.3.隐蔽工程 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要求承包人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人,我司现场工程师及成本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支付费用。 3.4.停工、窝工 对于停工、窝工类事件,在停工、窝工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及时提出现场签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现将工程现场签证作如下规定: 一、工程签证是承包人、项目业主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工程结算的重要凭证之一,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 三、工程签证的范围 1、经济签证范围: (1) 用于工程建设的辅助项目费用。指非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临时施工便道,抢修道路,以及承包人应项目业主要求代做的零星小项目。 (2) 非承包方责任的设计变更原因造成已完工程的返工损失费,包括已完工程的费用和拆除、清理费用。 (3) 承包人应项目业主要求代支付的费用.指一次代支付在3000元(含300 0元)以下小额赔青费或赔偿费等。 2、工期签证范围 (1) 因项目业主的原因造成承包人无法连续施工而延误工期; (2) 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返工而使承包人增加作业天数; (3)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或缓建的。 四、工程签证的内容 1、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事件的简要

2、计量,计价的依据及金额; 3、项目业主,承包人和监理人(或其他当事人)等各方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手续; 4、项目业主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五、签证的工作程序 承包人提交签证报告-----监理人初核后-----项目业主现场代表审核------项目业主预决算审核人员复核------项目业主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签证报告返还给承包人和监理人. 六、签证审批权限 1、在合同预备金限额内,一次签证的经济金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或工期延误在5天(含5天)以内,由现场代表审核后,经审核人员核定报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 2、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按程序报分管领导批准。 3、如遇紧急情况(如抢险等),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七、签证的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通知要求,各项目业主应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严格按以下规定的时限逐级对签证报告作出审核审批意见: 1、承包人应在事后的14天内提交签证报告。否则,视为承包入主动放弃,项目业主有权决定是否给予签证及调整签证的内容; 2、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签证报告的2天内作出初审并报送项目业主(现场

最新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现场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现场签证应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第二条权利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第三条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第四条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第五条完工确认原则:现场签证完工后,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履行相关手续后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第六条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总包单位应汇总上月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革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相关各方)确认。 第七条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 第八条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甲方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办法的相应条款。

第三章现场签证类型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因涉及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等。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有: 第九条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第四章现场签证的一般办理流程(附件1)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造价咨询及甲方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确。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甲方预算合约现场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原则上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所有的确认和签证单都需经甲方负责人核准后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签证单一般应附有交工图纸,项目监理及甲方职能部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签证的效力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七.例外处置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八、附则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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