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质灾害治理验收规程

云南地质灾害治理验收规程
云南地质灾害治理验收规程

附件4:

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验收与移交规程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6月

目录

1 范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2 依据.......................................................... 错误!未指定书签。

3 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4 职责分工......................................................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 省国土资源厅........................................... 错误!未指定书签。

4.2 州(市)国土资源局.....................................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错误!未指定书签。

5 工程验收条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5.1 预验收条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5.2 初步验收条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5.3 竣工验收条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6 工程验收依据和内容............................................ 错误!未指定书签。

6.1 验收依据............................................... 错误!未指定书签。

6.1.1 技术经济指标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1.2 政策法规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1.3 规范标准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1.4 施工及运行资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2 验收内容............................................... 错误!未指定书签。

6.2.1 总体任务完成情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2.2 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2.3 治理工程变更情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2.4 施工情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2.5 实施管理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2.6 竣工决算情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2.7 档案资料情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2.8 效果评价 (8)

6.2.9 意见建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7 工程验收程序与组织............................................ 错误!未指定书签。

7.1 验收程序............................................... 错误!未指定书签。

7.1.1 申请初步验收及条件 .............................. 错误!未指定书签。

7.1.2 开展初步验收及时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7.1.3 申请竣工验收及条件 .............................. 错误!未指定书签。

7.1.4 开展竣工验收及时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7.2 验收组织............................................... 错误!未指定书签。

7.2.1 验收组构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7.2.2 验收组分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3 验收评价 ........................................ 错误!未指定书签。

7.2.4 意见交换 ........................................ 错误!未指定书签。

7.2.5 验收报告 .......................................阿错误!未指定书签。

7.2.6 验收结果 ........................................ 错误!未指定书签。

8 工程移交与后期管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

8.1 工程移交............................................... 错误!未指定书签。

8.1.1 管护单位与移交 .................................. 错误!未指定书签。

8.1.2 资料归档 ........................................ 错误!未指定书签。

8.2 后期管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

8.2.1 管护监督与评估 (12)

8.2.2 不同阶段管护规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8.2.3 建设单位责任 .................................... 错误!未指定书签。

8.2.4 管护单位责任 .................................... 错误!未指定书签。

8.2.5 施工单位责任 .................................... 错误!未指定书签。

9 附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9.1 分年度实施验收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9.2 监测单位............................................... 错误!未指定书签。

9.3 验收文件与汇报形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

10 附录......................................................... 错误!未指定书签。工程验收申请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工程质量预验收鉴定书............................................ 错误!未指定书签。竣工质量初步验收鉴定书.......................................... 错误!未指定书签。施工管理总结报告................................................ 错误!未指定书签。竣工总结报告.................................................... 错误!未指定书签。勘查总结报告.................................................... 错误!未指定书签。设计总结报告.................................................... 错误!未指定书签。变形监测报告.................................................... 错误!未指定书签。监理总结报告.................................................... 错误!未指定书签。竣工质量最终验收鉴定书.......................................... 错误!未指定书签。试运行管理报告.................................................. 错误!未指定书签。试运行维护报告.................................................. 错误!未指定书签。试运行监测报告.................................................. 错误!未指定书签。试运行监理总结报告.............................................. 错误!未指定书签。工程管护移交协议书. (60)

1 范围

本规定是《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云国土资﹝2014﹞103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配套管理文件,对治理工程的验收与移交工作做出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由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并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各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照本规程,制定“中型”、“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与移交管理规程,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2 依据

《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云国土资﹝2014﹞103号)

3 总则

3.1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治理工程”)验收是对治理工程实施的任务、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面审查。

3.2 验收以立项的治理工程为单位,在治理工程施工完成后,分预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3阶段进行。

3.3 验收质量综合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4 职责分工

4.1 省国土资源厅

4.1.1 负责组织特大型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大型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1.2 通报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结果。

4.1.3 组织制定有关治理工程验收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要求。

4.2 州(市)国土资源局

4.2.1 负责组织特大型治理工程初步验收,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特大型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申请(附录1);负责组织大型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4.2.2 指导治理工程预验收,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开展特大型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4.2.3 监督不合格治理工程及相关事项的整改。

4.3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4.3.1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是具体治理工程实施的建设单位。

4.3.2 负责组织开展竣工工程预验收。

4.3.3 组织编报竣工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等。

4.3.4 负责组织提交监理报告、审计报告等工程验收所需资料。4.3.5 向州(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初步验收申请。

4.3.6 负责验收所需的准备工作,并配合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4.3.7 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4.3.8 负责办理治理工程结算。

4.3.9 负责档案资料归档。

落实治理工程管护制度和措施,并加强监管。

5 工程验收条件

5.1 预验收条件

5.1.1 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

5.1.2 经过了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的自检、自验,各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达到验收合格。

5.1.3 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5.1.4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当完整。

5.1.5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当符合相关工程验收规定。

5.1.6 观感竣工质量验收应当符合要求。

5.1.7 治理工程档案进行了系统整理并分类立卷。

5.2 初步验收条件

5.2.1 治理工程质量预验收合格。

5.2.2 需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5.2.3 各参建单位形成总结报告,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工程监测、

工程档案、投资控制、预算执行、资金支付、财务结算与审计等材料齐备。

5.3 竣工验收条件

5.3.1 治理工程质量经初步验收合格,经过至少一个汛期的试运行检验,且经变形监测和运行效果检验符合要求,形成治理工程试运行效果评估报告。

5.3.2 初步验收提出的整改项已整改完毕并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履行了保修职责。

5.3.3 经初步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运行监测和效果检验、竣工决算与审计等有关备查材料齐全。

6 工程验收依据和内容

6.1 验收依据

6.1.1技术经济指标

1、经审批的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经审批的治理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及投资预算。

3、治理工程招标及投标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及预算调整。

5、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等合同约定。

6、治理工程资金下达文件。

6.1.2 政策法规

1、《地质灾害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81号)。

3、《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886号)。

4、《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4﹞3号)。

5、《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云国土资﹝2014﹞103号)。

6、其它现行相关政策法规。

6.1.3 规范标准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300-2002)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5、《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184-86)

6、《岩土工程检验和质量评定标准》(YB9010-98)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其它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当上述标准、规范有更新时,采用更新版本。

6.1.4 施工及运行资料

证明治理工程施工及运行质量的记录、图件、报告及有关影像资料等。

1、治理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监理报告。

2、治理工程变形监测、试运行效果评估报告

3、治理工程施工、监测等有关图件、图片、影像资料。

6.2 验收内容

验收采取全面核查与抽查结合、实地查验与室内审验结合、审阅档案与走访治理效果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6.2.1 总体任务完成情况

主要审核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数量、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或上级下达的应急治理任务完成。

6.2.2 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到位及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投资和财务管理规定;资金支出及分项支出范畴及结构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专账独立核算、入账手续及凭证完整性、支出结构合理性等);材料、仪器、设备购置款项使用及其他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具体内容包括:

1、治理工程实施单位财务机构设置情况,会计人员配备及职权与责任划分情况。

2、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拨款计划执行情况(手续、拨付、到位情况)。

4、资金核算组织形式(核算形式、费用划分、科目设置)。

5、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开支范围、开支标准、资金用途、使用效果等)。

6.2.3 治理工程变更情况

变更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了变更手续。

6.2.4 施工情况

审验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验收合格记录,竣工图编制及其符合性等。现场实物查验工程地点、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实施效果等。

6.2.5 实施管理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验收中主要考察相应机构组建及运行情况。

1、应当成立由县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国土、财政、住建、交运、水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参加的治理工程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治理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设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其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是验收中的考察重点。

3、为了加强技术管理,必要时还应设立技术协调组。

6.2.6 竣工决算情况

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决算,审计部门是否出具了审计报告。

6.2.7 档案资料情况

主要查验治理工程从立项、可研、设计、施工、监理到检查验收各环节的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是否将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成果资料及时移交到了建设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竣工报告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并做到图面整洁、装订整齐、签字手续完备,施工记录、检测记录、交接验收记录和签证完整齐备。

2、竣工图应反映治理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做到图物相符。

3、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图片、照片、录音、音像等材料,应有完整文字说明,并详细填写了档案资料情况登记表。

6.2.8 效果评价

通过审阅监测资料、实地踏勘查验、走访当地居民、座谈质询等形式多方面了解治理工程实施前后地质灾害活动情况,对治理工程实施效果做出分析评价。

6.2.9 意见建议

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改进、完善措施和建议。

7 工程验收程序与组织

7.1 验收程序

在预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7.1.1 申请初步验收及条件

施工任务完成并自查后,施工单位按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交预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在接到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预验收方案并组织预验收。验收合格、整改项完毕后,建设单位向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7.1.2 开展初步验收及时限

州(市)国土资源局接到初步验收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初步验收。

7.1.3 申请竣工验收及条件

试运行期满并满足竣工验收条件时,由州(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同时报送初步验收意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初步验收相关资料。

7.1.4 开展竣工验收及时限

省国土资源厅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7.2 验收组织

7.2.1 验收组构成

治理工程验收应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对出具的验收意见负责。验收组由验收组织单位、相关部门及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治理工程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名;治理工程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名。

专家数量为奇数,其中,水工环地质、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专家库中的专家不得少于3名。

7.2.2 验收组分组

验收组可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复杂程度分成工程、投资、财会等验收小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7.2.3 验收评价

验收组在听取各有关单位报告、查阅工程档案、财务账目及其它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经充分讨论后,对治理工程组织

管理、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治理效果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

7.2.4 意见交换

通过全面检查和考核,验收组与主管部门、参建单位交换意见,形成工程验收报告(附录2、附录3、附录4)。

7.2.5 验收报告

治理工程验收报告由验收组专家起草,经会商定稿后,报送验收组织单位备案。

7.2.6 验收结果

1、对验收合格的治理工程,由主持验收部门出具验收意见书、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2、对验收不合格的治理工程,由主持验收部门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至合格。整改合格后再按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3、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对有关责任人或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8 工程移交与后期管护

8.1 工程移交

8.1.1 管护单位与移交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治理工程所在区域、保护对象、受益主体等情况,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指定治理工程后期管护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主持下,办理资产和后期管护移交手续(附录5)。

8.1.2 资料归档

建设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监督各参建方落实资料归档。

8.2 后期管护

8.2.1 管护监督与评估

州(市)国土资源局应督导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做好治理工程竣工后管理维护的监管工作;在治理工程服务期内,对工程运行效果、管理维护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8.2.2 不同阶段管护规定

在预验收前及初步验收合格后的治理工程试运行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治理工程的管理维护;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了工程管护移

交手续后,由管护单位负责治理工程的日常巡视和维护管理。

8.2.3 建设单位责任

通过竣工验收后的治理工程,建设单位应落实工程运营期间管护制度。

8.2.4 管护单位责任

管护单位应按照管护制度、设计要求,明确管护人员和管护职责,划定治理工程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定期对治理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超出管护单位处置能力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2.5 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落实相关管护工作。

9 附则

9.1 分年度实施验收要求

须分多年度实施的治理工程,各年度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年度治理工程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30

个工作日内向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年度治理工程初步验收申请,州(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及时组织年度治理工程初步验收,验收结

果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待各年度治理工程全部实施完毕后,再由州(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9.2 监测单位

施工及试运行期的监测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治理工程移交后的监测工作由管护单位负责。

9.3 验收文件与汇报形式

提交验收的文件均以纸质与数字光盘两种形式提交;参建单位汇报采用多媒体形式汇报,以图、表、影像资料展示为主。

10 附录

附录1

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工程验收申请表

注:申请单位分别为:预验收为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初步验收为县(市)国土资源局;竣工验收为市(州)国土资源局。

附录2

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工程质量预验收鉴定书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年月日

完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规划编号

数据库灾害体编号

年月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报告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报告

目录 一、概况 (2) 二、目的任务 (2) 三、治理情况综述 (3) 四、工程质量描述 (5) 五、结束语 (5)

一、概况 **弃渣场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呈坎镇官田村,距离徽州区政府地岩寺镇40余公里。弃渣场位于官田村西侧山沟,中心坐标为:经度:东经118°15′18″,纬度:北纬29°58′42″ 2013年6月下旬,徽州区连降大雨,其中6月30日徽州区北部杨村乡、洽舍乡、富溪乡、呈坎镇等三乡一镇范围内为特大暴雨,大强度的集中降雨造成山洪暴发,溪流小河水位陡涨,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形成大量地质灾害隐患,并引发众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弃渣场区域内受暴雨侵蚀及山洪冲刷,库区内回填的弃渣在山洪的冲刷下,形成泥石流地质灾害,冲毁沟谷处的人工堤岸,泥石流冲出沟口并造成弃渣场外的河沟堵塞。 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黄山高速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并对现场进行了抢险处理,一方面对库区内弃渣进行清运,截止目前已清运出弃渣10万方;另一方面对沟口处的泥石流堆积物进行清运,将堵塞的河沟疏通。为避免极端天气下,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再次发生带来的巨大危害,彻底治理弃渣场安全隐患,2015年元月中旬,安徽省**委托**勘查院,开展**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工作。 我单位于2015年4月09日参与此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有幸中标。 二、目的任务及工作量 1、本工程任务 根据设计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按图进行施工。主要通过对泥

石流流通区进行支挡,阻挡泥石流物源(隧道开挖堆积的弃渣)的冲击,通知通过排导槽进行疏导,使水流及小量碎石通过排导槽排泄至受保护区域以外的地方,防止泥石流堆积物逐步堆积,威胁到高速公路连接桥的通过安全。 2、施工内容 该工程具体内容分为片石混凝土主拦挡坝、片石混凝土副坝、浆砌片石护堤、浆砌片石排导槽。 3、完成工作量 合同签订后,应业主单位要求,我单位于2015年4月15日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并着手协调与当地村民村委的协调工作,此过程中遇到一定的阻碍,工程正式启动于2015年5月20日,工程正式完工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 根据设计图纸,结合工程场地实际情况,我院主要完成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如下表:

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xx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xx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规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xx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xx 3-2xx 0年)》(以下简称《综合体系建设方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并经xx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治理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治理项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二)急重优先、逐步实施; (三)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第四条治理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核查筛选、勘查可研、投资评审、立项审批、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监督检查等各工作阶段的管理。 各工作阶段的管理实施细则或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定。 第五条治理项目技术工作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治理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实行专家咨询和评审论证制度,治理项目组织实施实行项目法

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信息公开、竣工验收和决算评审、审计、专项核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与其承揽的治理项目级别、类型相对应的甲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同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承担同一治理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省级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职责 1、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完善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的核查筛选、招投标、勘查可研、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实施细则或规定; (2)会同省财政厅编制省级年度治理项目与资金预算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及时下达治理项目任务; (3)组织审查勘查及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技术报告,组织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定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实施方案; (4)组织、协调、指导治理项目实施; (5)组织开展治理项目监督检查,上报督查报告; (6)协调解决治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7)组织特大型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

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方案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 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 实地质灾害群策群防责任制,及时安排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 害值班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街道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 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发生 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转移群众撤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方案2: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方案3: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 预报。 汛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检查,并落实好以下工作: 1、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 发挥社区平安中心户长和楼幢长的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信息反馈、宣传等工作。 2、落实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社区地 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预案,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 居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4、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做好防范突发性地质 灾害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对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协 调有关单位,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减灾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方案4:严格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的特点,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辖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表,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知悉灾害情况,确保上报下达、传递到位。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按照分工要求,立即协调有 关单位,做好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进一 步扩大,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的根本目标是取得充分的减灾效果,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2.防灾减灾的相对性、持续性原则; 3.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结合的原则; 4.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5.防治工程最优化原则。 崩塌、滑坡、泥石流在地质灾害中是发生数量最多、造成危害最严重的灾种,通过分析地质灾害事故原因及灾害过程,结合笔者通 过近年来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治理工作的体会,对崩塌、滑坡、泥石流这三类地质灾害的防治提出如下主要工程措施: 1、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 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在危岩带下的斜坡上,大致沿等高线修建拦石堤兼挡土墙,即可拦截上方危岩掉落石块,又可保护堆积层斜坡的相对稳定状态,对 危岩下部也可起到反压保护作用。 (2)支撑与坡面防护

5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5: 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实施细则 (试行)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目录 1.总则??????????????????????????? 67 2.规范性引用文件??????????????????????67 3.项目竣工验收??????????????????????? 68 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72 5.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76 附录A-1: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总结报告????108 附录A-2: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总结报告????112 附录A-3: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总结报告????114 附录A-4: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总结报告????116 附录A-5: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总结报告????118 附录A-6: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测总结报告????120 附录 B :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意见书??122 附录 C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申请?????????129 附录D:竣工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目录????????130 附录 E :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32 附录F-1:分项工程基本要求检查表????????????138 附录F-2:分项工程实测项目检查评定表??????????139 附录F-3 :分项工程外观鉴定评定表???????????140 附录F-4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评分表???????????141 附录F-5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汇总表?????????142 附录F-6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143 附录F-7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144 附录F-8 :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表???????????145 附录G:竣工图编制要求????????????????146 附录H: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量和有关指标????????147

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摘要:近几年来,由地质灾害引起的工程建设坍塌毁坏现象频频出现,为了预防工程建设遭受和诱发地质灾害,需要对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的综合评估。通过进行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综合评估,可以有效的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加强从工程建设的源头上防止地质灾害,为建设项目规避防止地质灾害,减少经济损失,保护地质环境提供依据,本文以将浦发路(郁洲路—310国道)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为背景,探讨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关键字: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防治措施 本文以连云港新浦区为背景,通过对连云港新浦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进行勘察研究,对其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综合评估的流程和原则进行综合评估,针对该地区地质灾害特点,提出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工程概况 浦发路南起郁洲路,北至310国道,沿线与浦发路(拟建)相交,占地面积11.76公顷,大部为农用地,局部地方为住宅用地,浦发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22万元,全长2817 m,宽30 m,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绿化、路灯、给水、通信、电力、燃气、热力、消防等配套工程,建设资金自筹,评估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 连云港地形平坦,地貌类型单一,地质构造较简单,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较不利,工程地质性质较差,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流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估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依照《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苏国土资发[2010]353号),参照地质灾害危险等级表的划分来进行综合评估。如表1 表1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规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设立、监管、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得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调查研究等项目得立项、实施、验收与监督管理。 (一)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就是指对自然因素引发得山体滑坡、崩塌与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工程治理等项目。 (二)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项目主要就是指公益性得区域地质灾害、水工环地质等调查与项目研究。 第三条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邀标)、工程监管制、合同管理制、公告公示制、财务决算评审(审计)制。 第四条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与彭泽县建筑部门公布最新得《工程造价信息》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章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

第五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条件: (一)由于自然因素引发危害公共安全得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1人(含)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得地质灾害,需要应急治理得; (二)由于自然因素引发得地质灾害(主要指滑坡、崩塌与泥石流),威胁人员超过10人(常住人口),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需要而且能够进行工程治理得; (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应急勘查; (四)其她特定条件符合政府投入得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应由铁路、公路、航道、水利、市政等相关主管部门与厂矿企业负责治理得地质灾害,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得地质灾害,不属于项目申报范围。 第六条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项目立项条件: (一)经济社会发展或规划急需得基础性、公益性得区域地质灾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调查; (二)为提高我县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与能力得基础研究项目,引进、开发新技术新方法项目。 第三章项目申报实施管理 第七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县人民政府申报(以政府名义行文),申报单位即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编制项目施工设计与工程概算。

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地质勘查工作 【发文字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告第24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5.01.15 【实施日期】2015.0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告 (第24号) 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1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第15次党组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5日起施行。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规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以下简称《综合体系建设方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并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治理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治理项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二)急重优先、逐步实施; (三)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第四条治理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核查筛选、勘查可研、投资评审、立项审批、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监督检查等各工作阶段的管理。 各工作阶段的管理实施细则或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定。 第五条治理项目技术工作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治理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实行专家咨询和

常见地质灾害与防治

地质灾害及防预基本知识 一、地质灾害类型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 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海(咸)水入侵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自然因素为主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崩塌、滑坡、泥石流为突发地质灾害,地裂缝、地面沉降是缓变性地质灾害,又称缓变地质灾害。 崩塌: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或震动作用下,突然发生崩落的地质现象。 滑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向下滑动的现象叫滑坡,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山扒皮”等。 泥石流: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泥沙石块的特殊流体。 二、地质灾害主要预防措施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设置警示标志。重大险情地段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等。 (一)防灾避险方法 地质灾害不用怕,防灾减灾有办法。 群测群防功劳大,发现前兆要明查。 防灾避险明白卡,预警措施告诉咱。

信号路线先记下,及时避让保全家。(二)泥石流预防 泥石流,鬼见愁,发生地点在沟头。下暴雨,水断流,临灾特征显下游。地在震,房在抖,撤离路线尽快走。相互间,帮把手,安全地带方停留。(三)泥石流预防 泥石流,来势汹,水土砂石沟口拥。龙门山,沟谷中,暴雨来时往下冲。毁房屋,阻交通,一路生物皆失踪。震灾区,很集中,加紧提防不放松。(四)滑坡预防 坡前垮,土体胀,井水田水齐下降。现裂缝,在坡上,滑坡一定有情况。不牵牛,不赶羊,吆喝大家跑出房。抱孩子,搀爹娘,尽快离开莫商量。(五)崩塌预防 哪种灾,威力大,山区必然数崩塌。来势猛,像爆炸,灾难常在陡崖下。掉小块,噼里啪,危岩裂缝有变化。前兆现,莫惊吓,及时避开就不怕。(六)灾后应急自救 有灾情,速上报,救援工作最紧要。听广播,看电视,关注雨情最明智。建预案,勤查看,避免新灾再发难。灾区人,是一家,防灾减灾靠大家。 一、山区建房如何预防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报告

—概况 (2) 二、目的任务 (2) 三?治理情况综述 (3) 四、工程质量描述 (5) 五、结束语 (5)

、概况 **弃渣场位于安徽省黄L U市徽州区呈坎镇官田村,距离徽州区政 府地岩寺镇40余公里。弃渣场位于官田村西侧Lh沟,中心坐标为: 经度:东经118° 15' 18〃,纬度:北纬29° 58' 42〃 2013年6月下旬,徽州区连降大雨,其中6月30日徽州区北部杨村乡、洽舍乡、富溪乡、呈坎镇等三乡一镇范围内为特大暴雨,大强度的集中降雨造成LU洪暴发,溪流小河水位陡涨,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形成大量地质灾害隐患,并引发众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弃渣场区域内受暴雨侵蚀及Lh洪冲刷,库区内回填的弃渣在山洪的冲刷下,形成泥石流地质灾害,冲毁沟谷处的人工堤岸,泥石流冲出沟口并造成弃渣场外的河沟堵塞。 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黄Lh高速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并对现场进行了抢险处理,一方面对库区内弃渣进行清运,截止目前已清运出弃渣10万方;另一方面对沟口处的泥石流堆积物进行清运,将堵塞的河沟疏通。为避免极端天气下,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再次发生带来的巨大危害,彻底治理弃渣场安全隐患,2015年元月中旬,安徽省**委托**勘查院,开展**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工作。 我单位于2015年4月09日参与此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有幸中标。 二、目的任务及工作量 1、本工程任务 根据设计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按图进行施工。主要通过对泥石流流通区进行支挡,阻挡泥石流物源(隧道幵挖堆积的弃渣)的冲击,通知通过排导槽进行

疏导,使水流及小量碎石通过排导槽排泄至受保护区域以外的地方,防止泥石流堆积物逐步堆积,威胁到高速公路连接桥的通过安全。 2、施工内容 该工程具体内容分为片石混凝土主拦挡坝、片石混凝土副坝、浆 砌片石护堤、浆砌片石排导槽。 3、完成工作量 合同签订后,应业主单位要求,我单位于2015年4月15日进行了施工现场 踏勘,并着手协调与当地村民村委的协调工作,此过程中遇到一定的阻碍,工程 正式启动于2015年5月20日,工程正式完工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 根据设计图纸,结合工程场地实际情况,我院主要完成工作内容 及工作量如下表:

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告第23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4.07.03 【实施日期】2014.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告 (第23号) 《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3月25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第5次党组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2014年7月3日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的管理,建设高效的监测员队伍,提高补助经费使用效率,保障监测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监测员,是指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从事地质灾害隐患巡查监测、预警报告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补助经费,由自然因素引发或由人为因素引发但责任人已灭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的管理。 矿业、旅游、水利、电力、公路铁路、工业与民用建筑等资源开发与工程建设企(事)业单位的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由责任主体或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第四条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因自然因素引发或由人为因素引发但责任人已灭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排查、核查和监测员的登记备案、分类动态管理,指导和监督因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因自然因素引发或由人为因素引发但责任人已灭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员补助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监管。 第五条地质灾害监测员实行公选制、审批制、备案制,并分类动态管理。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章综合说明 1.1编制说明 1.2编制依据 1.3编制原则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三章主要施工工艺及施工法 第四章施工部署 第五章质量保证措施 5.1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体系 5.2质量保证措施 第六章工期保证措施 6.1工期目标 6.2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七章确保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7.1安全目标 7.2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防火措施 7.3安全生产的针、原则 7.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5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7.6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7.7安全奖罚办法 第八章确保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8.1管理目标 8.2管理措施 8.3现场管理 8.4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8.6文明施工奖罚办法 第九章环境保护措施 9.5减少扰民和环境保护的奖惩办法第十章冬雨季施工措施 10.1冬季施工措施 10.2雨季施工措施 第十一章施工组织机构 11.2项目管理部门职责 11.3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二章施工总进度计划 12.1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附后)12.2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附后)第十三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3.1施工平面布置原则 13.2施工总平面布置

13.3平面管理措施 13.4临时建筑表 施工现场施工临时占地及临时建筑表如下: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机械设备表 附表二:主要材料用量及进场计划表 附表三:拟投入本标段劳动力表 第一章综合说明 1.1编制说明 首先,我单位保证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要求。 如果我单位有幸中标,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和能力在本工程施工中完全按业主及设计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现场总体规划部署,以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格的岗位责任制、实事的工作作风,对本工程施工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技术等面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安排,确保工程在合同工期优质、高效、按期全面完成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施工任务。 在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之前,我单位组织了有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图、地勘报告进行了仔细审阅,对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踏勘,在充分考虑各种影响施工的因素后,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施工实力和综合能力编制出本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我单位将对工程的技术、劳动力、设备及材料等面进一步深化、细化及全面优化,以便使其成为切实可行的指导性强的技术文件,确保该工程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地完成建设任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报告

目录 一、概况 (2) 二、目的任务 (2) 三、治理情况综述 (3) 四、工程质量描述 (5) 五、结束语 (5)

一、概况 **弃渣场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呈坎镇官田村,距离徽州区政府地岩寺镇40余公里。弃渣场位于官田村西侧山沟,中心坐标为: 经度:东经118°15′18″,纬度:北纬29°58′42″2013年6月下旬,徽州区连降大雨,其中6月30日徽州区北部杨村乡、洽舍乡、富溪乡、呈坎镇等三乡一镇范围内为特大暴雨,大强度的集中降雨造成山洪暴发,溪流小河水位陡涨,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形成大量地质灾害隐患,并引发众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弃渣场区域内受暴雨侵蚀及山洪冲刷,库区内回填的弃渣在山洪的冲刷下,形成泥石流地质灾害,冲毁沟谷处的人工堤岸,泥石流冲出沟口并造成弃渣场外的河沟堵塞。 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黄山高速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并对现场进行了抢险处理,一方面对库区内弃渣进行清运,截止目前已清运出弃渣10万方;另一方面对沟口处的泥石流堆积物进行清运,将堵塞的河沟疏通。为避免极端天气下,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再次发生带来的巨大危害,彻底治理弃渣场安全隐患,2015年元月中旬,安徽省**委托**勘查院,开展**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工作。 我单位于2015年4月09日参与此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有幸中标。 二、目的任务及工作量 1、本工程任务 根据设计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按图进行施工。主要通过对泥石流流通区进

行支挡,阻挡泥石流物源(隧道开挖堆积的弃渣)的冲击,通知通过排导槽进行疏导,使水流及小量碎石通过排导槽排泄至受保护区域以外的地方,防止泥石流堆积物逐步堆积,威胁到高速公路连接桥的通过安全。 2、施工内容 该工程具体内容分为片石混凝土主拦挡坝、片石混凝土副坝、浆砌片石护堤、浆砌片石排导槽。 3、完成工作量 合同签订后,应业主单位要求,我单位于2015年4月15日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并着手协调与当地村民村委的协调工作,此过程中遇到一定的阻碍,工程正式启动于2015年5月20日,工程正式完工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 根据设计图纸,结合工程场地实际情况,我院主要完成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如下表:

云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规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以下简称《综合体系建设方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并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治理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治理项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二)急重优先、逐步实施; (三)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第四条治理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核查筛选、勘查可研、投资评审、立项审批、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监督检查等各工作阶段的管理。 各工作阶段的管理实施细则或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定。 第五条治理项目技术工作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治理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实行专家咨询和评审论证制度,治理项目组织实施实行项目法

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信息公开、竣工验收和决算评审、审计、专项核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与其承揽的治理项目级别、类型相对应的甲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同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承担同一治理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省级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职责 1、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完善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的核查筛选、招投标、勘查可研、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实施细则或规定; (2)会同省财政厅编制省级年度治理项目与资金预算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及时下达治理项目任务; (3)组织审查勘查及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技术报告,组织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定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实施方案; (4)组织、协调、指导治理项目实施; (5)组织开展治理项目监督检查,上报督查报告; (6)协调解决治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7)组织特大型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

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管理办法.doc

附件1 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的作用,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决策咨询机制,保障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有效开展工作,规范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入选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评审专家和顾问专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 州(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对被邀请参加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技术工作的专家执业信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建立监督管理档案。 第四条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分为: (一)省地质灾害防治评审专家(简称“评审专家”)。是指从专家库中抽取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技术评审,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项目技术评审、论证、监督检查工作的专家。 (二)顾问专家。专家库设顾问专家,由本省65周岁

以上,健康状况良好,在国内、省内享有较高学术声誉的资深专家组成,负责就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加重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评审论证、技术咨询。 (三)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家(简称“应急专家”)。是指从事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防治、救援工作的专家。对应急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参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云南省地质调查局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专家库的建设、联络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专家信息库,记录专家主要学术活动、学术研究成果及执业信誉、考核评价等情况; (二)协助组织和召集专家会议; (三)组织专家完成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联络专家,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和有关培训活动; (五)协助开展专家考评及换届遴选、续聘工作,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六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云南省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试行

编制说明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云国土资[2002]19号)等法规、规章,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引用和参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GB12719-91《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 ●ZB D 14001-89《工程地质编图规范(1:50~1:100万)》; ●ZB D 14002-89《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10~1:20万)》; ●ZB D 14003-89《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2.5~1:5万)》; ●GB/T14158-93《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 万)》;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本技术要求规定矿山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各项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定义、总则、工作程序、精度要求、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单位: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云南地质工程勘查设计研究院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武军、黄玉、任坚、吴煜、赵永宁、李长才、曹国献、刘志军、张黎明、杨纯东 本技术要求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负责解释。

云南省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试行) 1.适用范围 1.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山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一切新建矿山、改扩建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3 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可替代矿山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 2.定义 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 2.1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或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 2.2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2.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估量。 3.总则 3.1 矿山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矿山建设审批、采矿许可证办理、矿山

最新中国常见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研究

中国常见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研究

关于中国地质灾害分析及其防治措施研究 国土资源学院 09级3班范丁凡学 号:200912140307 指导老师:西华师范大学许武成教授摘要:我国地质灾害种类繁多,危性大,近年来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巨大,对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的威胁日益严重。因此,分析我国常见地质灾害的特点,成因,分布规律等,积极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了解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进而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对避免和减轻致灾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地质灾害,概况,因素,分布规律,监测,预报,防治措施 我国疆域辽阔,国土面积广大,孕育地质灾害的自然地理条件复杂多变,地质构造运动强烈,极易诱发各类地质灾害,这些条件使得中国自然地质灾害种类繁多,危性大,灾情严重。此外,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不断增多,尤其是由于于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质性破坏越来越多,地质灾害已成为制约某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据统计,我国地质灾害共有30 种,常见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3 种。据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0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0670起,其中滑坡22329起,崩塌5575起,泥石流1988起,地面塌陷499起,地裂缝238起,地面沉降41起,造成2246人

死亡,669人失踪,53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9亿元,与2009年 相比数量和人员伤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量都大幅增加。 导致地质灾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自然、人为等综合因素。自然因素为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了基础条件,人类活动则加剧了地质灾 害的发生与发展。积极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采取切实可行 的防治措施对避免和减轻致灾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地质灾害及其分类 一、(一)地质灾害的概念及其涵义 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对地质灾害的内涵可概括为两个方面,即致灾的动力条件和灾害事件的后果。(1) 地质灾害是由地质作用产生的,包括内动力地质作用 和外动力地质作用。随着人类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大,人类活动对地球 表面形态和物质组成正在产生愈来愈大的影响。因此,在形成地质灾 害的动力中还包括人为活动对地球表面系统的作用,即人为地质作 用。(2) 只有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产生影响或破坏的地质事件才是地质灾害。而那些仅仅是使地质环境恶化,没有破坏人类生命财 产和生产、生活环境的地质事件,则只是一种灾变,不构成灾害。例如,同样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发生在荒无人烟地区,没有造成人类生命

云南地理 自然地域分异自然灾害与环境

第八章自然地域分异、自然灾害与环境 一、自然地域分异 热量、气温、水分条件的成因,是构成云南自然地理环境及其地域分异的区域独特性的最主要的背景。另外云南处于几个主要自然地理区域(热带与亚热带;亚欧大陆、南亚次大陆与中南半岛;东亚季风与南亚热带季风)之间的结合位置,使云南内部差异加大,过渡性明显。云南自然地域分异极其复杂,带中有区、地域不连贯、空间范围小、狭长等,划分中难以取舍等。 云南省自然地域分异方案——综合自然区划分区系统: 1.热带北缘地带(云南南部热带北缘季雨林、半常绿季雨林砖红壤地带) 1.1滇西、滇西南山间盆地地区 1.1.1西双版纳低中山盆谷区 1.1.2德宏、孟定中山宽谷区 1.2滇东南中山河谷地区 1.2.1河口中山低谷区 2.亚热带南部地带(云南高原亚热带南部季风林常绿阔叶林砖红壤性红壤地带) 2.1滇西南中山山原地区 2.1.1思茅中山山原盆谷区 2.1.2临沧中山山原区 2.1.3梁河、龙陵中山山原区 2.2滇东南岩溶高原山原地区 2.2.1蒙自、元江高原盆地峡谷区 2.2.2文山岩溶山原区 3.亚热带北部地带(云南高原亚热带北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红壤地带)

3.1滇东高原地区 3.1.1昆明、玉溪湖盆高原区 3.1.2楚雄红岩高原区 3.1.3曲靖岩溶高原区 3.1.4昭通、宣威山地高原区 3.1.5丘北、广南岩溶山原区 3.1.6大理、丽江盆地中高山区 3.1.7金沙江河谷区 3.2滇西横断山脉地区 3.2.1保山、凤庆中山盆地宽谷区 3.2.2腾冲中山盆谷区 3.2.3云龙、兰坪高中山山原区 3.2.4怒江高山峡谷区 4.亚热带东北部地带(云南东北部山原湿性常绿阔叶林红、黄壤地带) 4.1滇东北中山山原河谷地区 4.1.1滇东北边沿中山河谷区 4.1.2镇雄高原中山区 5.寒温高原地带(青藏高原东南缘针叶林暗棕壤地带) 5.1滇西北高山高原区 5.2中甸、德钦高山高原区 二、自然灾害 1、灾害特征 云南的地质、地形、气候等是成灾的背景环境。受南下冷空气和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全省总体上雨量充沛,但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极易形成单点暴雨、

地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竣工验收办法 (讨论稿) 2009 年 12 月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为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以下简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竣工(初步)验收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境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竣工(初步)验收活动。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工(初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审批下次项目。 第四条建设单位 1. 国家级投资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 2. 省级及省级以下投资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 3. 其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投资方为建设单位; 4. 特殊项目可临时确定建设单位。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的依据 1. 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 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3. 批准的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4. 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5. 国土资源部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第六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验收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初步验收,另一部分是竣工验收。 第二章初步验收 第七条?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查、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进行。 第八条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合同约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完成;? 2. 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3.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4. 各参建单位竣工文件准备齐全;?

5.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作总结完成; 6.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的初步验收申请。 第九条初步验收的主要工作程序 1. 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2. 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3.检查监理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意见; 4. 现场检查实体工程; 5. 检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6. 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 第十条参加初步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 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完成初步验收工作,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 2. 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 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资料,协助建设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4.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资料,配合初步验收; 5. 建设单位聘请的地质灾害方面的验收专家协助建设单位总结修复、补救或缺失工程的整改意见;提出保证验收工程防灾减灾效能的建议;编写初步验收意见。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专家、监理单位按照评定规定(附件一)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质量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大于等于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验收组提出的修复、补救或缺失工程的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验收组提出的保证验收工程防灾减灾效能的建议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在初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条件 1. 工程进行了初步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工程; 2. 初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或缺失工程已经完成; 3. 工程完工后运行了一个水文年;

地质灾害及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及防治措施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力度也普遍增大,给我国本就十分脆弱的地质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地质灾害的频度和规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为此,本文就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关键词:滑坡,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所谓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由于我国地理位置独特,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

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滑坡的诱因:(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冲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5)开挖坡脚;(6)蓄水排水;(7)堆填加载;(8)劈山放炮,乱砍、乱伐。 滑坡发生的规律: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 (1)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 (2)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 (3)易滑(坡)岩、土分布区。 (4)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滑坡防治措施:滑坡的防治要贯彻“及早发现,预防为主;查明情况,综合治理;力求根治,不留后患”的原则结合边坡失稳的因素和滑坡形成的内外部条件,治理滑坡可以从以下两个大的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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