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

合集下载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问题研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问题研究
大, 适用 民法 范畴 的规定 为宜 。 ②
也有 观点 认 为 , 于 “ 亲 属 ” 关 近 的范 围界 定 应 以
切 的人 ” 指 与 该 国家 工 作 人 员 以亲 情 、 谊 、 益 是 友 利 等 因素为纽 带之 间形成 的较 为亲 近 的特殊关 系人 。 ⑤
也 有人认 为 , 关 系 密 切 的人 ” 要 存 在 于 以下 “ 主 几 种 常见 的关 系 : 亲戚 关 系 ( 近 亲 属 ) 情 人 关 系 、 非 、
员。“ 用影响 力” 利 用影 响 力受贿 罪 的构 成要 件要 素 , 性质 上 表现 为行 为人 利 用 自己与现 职 国 利 是 在 家工作人 员的近 亲属 关 系和其他 密切 关 系作 为 交 易的筹码 , 通过 现职 国 家工作人 员的职 务行 为 , 为请
托人谋 取 不正 当利益 , 索取 或者 收 受请 托人 财物 。行 为人构 成利 用影 响力 受贿 罪 , 请托人 的行 为不 构
其 二 , 法 的 实施 关 系 到 行 为 人 的 重 大 人 身 权 刑 益, 刑法 概念 的过 度扩 张解 释不符 合刑 法谦抑 性 的要 求, 在立 法机 关 没 有 就 “ 亲 属 ” 近 的范 围作 出 有 权 解
释 之前 , 考虑 到法 律实施 的统一 , 这里 的“ 亲 属 ” 近 应 该 在刑 事 法 律 范 围 内进 行 界 定 较 为 妥 当 , “ 亲 即 近 属” 主要 是 指 夫 、 、 、 、 、 、 胞 兄 弟 姐 妹 。 妻 父 母 子 女 同 虽 然这 种界 定范 围相 对 狭 窄 , 比较 容 易认 定 , 但 既显
要有三种 规定 : 是 《 事诉讼 法》 一 刑 第八 十二条 第 ( ) 的规定 : 近 亲 属 ” 指 夫 、 、 、 、 、 、 六 项 “ 是 妻 父 母 子 女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不足与完善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不足与完善

浅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不足与完善摘要:我国刑法修正案(七)为适应现实的需要和响应国际反腐工作,增加了新的罪名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本文从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出发,找出了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及对合犯等相关规定的不足与完善,最后结合实际案例的分析加深对该罪名的理解。

关键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影响力;不足与完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弥补了我国刑法的空白,为打击腐败犯罪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但实际的运用因为许多概念的笼统以及条文本身的细化问题使得其再没有得以有效的贯彻执行,本文将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几点不足进行探讨。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需进一步明确首先,来看近亲属的界定: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的范围。

而我国现行法律对近亲属的范围的规定又不尽相同,《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六)项规定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把近亲属规定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则把近亲属规定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有的学者认为为了保持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一致与统一,应该将近亲属的范围界定为范围较小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而规定以外的亲属则可化为关系密切的人,同样可以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

”①但是我认为这样的解释不科学也不符合我国的社会现状。

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的家庭较多,存在同胞兄弟姐妹的家庭越来越少,而在这样的家庭里三代以内旁系血清的关系非常紧密,将祖父母、外祖父母、非同胞兄弟姐妹、继养子女等列入近亲属范围有必要的。

其次,“关系密切的人”中的密切如何判断。

2007年7月8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特定关系人”的概念,并规定“本意见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
依据 , 同时也对 反腐 败 工作提 出 了新 的任 务 和要 求 。准确 理解 和把 握 有 关理论 和 实务 问题是 正 确适 用本 罪
名 的 关键 。
关键 词 : 利用 ; 响 力 ; 影 受贿
中图分类 号 : 9 D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章 编 号 :0 7—9 5 2 1 )5 0 3—0 10 0 X(0 0 0 —0 9 5
地位 形 成 的便 利 条 件 实施 前 款 行 为 的 , 照前 款 的规 定 依
身边 人 ” 贿 问 题 时 , 于能 够 查证 其 与 领 导 干 受 对 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 情 人 等 “
部共同受贿的, 一般均以受贿罪共犯处理 ; 对于许多无法
查 证 其 与领 导 干 部 共 同受 贿 的事 实 的 , 无 法 追究 其刑 则 事 责任 。
者 有其 他较 重 情节 的 , 三 年 以下有 期 徒刑 或 者拘 役 , 处 并
处 罚金 ; 额 巨大 或 者有 其他 严 重情 节 的 , 三年 以上 七 数 处
贿罪属于职务犯罪 , 必须 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至于非 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可 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问题 , 刑法没
《 国法 院审 理经 济 犯 罪 案 件工 作 座 谈 会 纪要 》 其 中规 全 , 定 :根 据 刑 法 关 于共 同犯 罪 的规 定 , 国家工 作 人 员 与 “ 非 国家 工作 人 员勾 结 、 同受 贿 的 , 当 以受 贿罪 的共 犯追 伙 应 究 刑事 责 任 。 司法实 践 中 , 查处 一些 领 导干 部 的子 女 、 ” 在
) 男 , 南 南 阳人 , 南 省人 民检 察 院 副检 察 长 。 , 河 河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适用若干疑难问题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适用若干疑难问题

并处 罚金 ;数 额 巨大 或者 有 其他严 重 情节 的,处 三年 以上 七年 以下有 期徒 刑 ,并 处罚 金 ;数 额特 别 巨
大 或者 有 其他 特 别严 重情 节 的 ,处七 年 以上有 期 徒刑 ,并处 罚金 或者 没收 财产 。离 职 的 国家 工作 人 员 或 者其 近亲 属 以及 其他 与 其关 系密 切 的人 ,利 用该 离职 的 国家 工作 人 员原 职权或 者 地位 形成 的便 利条 件 实施 前款 行 为 的,依 照 前款 的规 定 定罪处 罚 。最 高人 民法 院 、最 高人 民检 察 院 《 关于执 行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刑 法 )确 定罪 名 的补 充规 定 ( )》将 该条 罪名 规定 为利 用影 响 力受贿 罪 。在 具体 适用 利用 四


利 用影 响 力 受贿 罪 与其 他受贿 类犯 罪 之 间的法条 关系问题
我 国刑 法 中 目前存 在非 国家 工作 人 员受贿 罪 ( 刑法 第 1 3条 )、受贿 罪 ( 6 刑法 第 3 5条 )、单位 8 受贿 罪 ( 刑法 第 3 7条 )、斡旋 受贿 ( 8 刑法第 3 8条第 一款 )、利 用影 响力 受贿 罪 ( 法第 3 8条第 8 刑 8 二款 )等 受贿 类犯 罪 ,行为 主体 、利 用职 务便 利 的权力 范 围、受 贿犯 罪发 生 的具体环 节 等各 不相 同且 存 在 交织 。加 之存 在 国家工 作人 员 与非 国家工 作人 员互 相配 合实 施 的受贿 共犯 ,实 务部 门普遍 反 映受 贿 犯 罪法 条关 系过 于 复杂 ,利用 影 响力 受贿 罪规 定 的拓 展 主体 范 围的受贿 容 易与其 他 受贿规 范形 成交 叉错 位 ,造成 刑法 适 用存在 一 定 困难 。有 必要 根据 受贿 类犯 罪 的罪质 特征 ,将 所有 受贿 类犯 罪刑 法规 范分层 ,通 过 罪质把 握 各类 受贿 犯罪 之 间 的法 条关 系 ,从而 最终 明确 利用 影 响力受贿 罪 的规 制范 围 。 辨析 受贿 犯罪 罪质 特征 的关 键在 于判 断权 钱 交易关 系 的具体 脉络 ,即权力 与贿 赂财 物通 过 怎样 的 流 程 进行对 价 交换 。以权钱 交 易 的视 角分 析现 有 的贿赂 犯 罪刑法 规 范 ,作 为贿 赂犯 罪对 价关 系一 端 的 “ 力 ” ,可 以是 具体 的职 务便 利 ,也 可 以是在 商业 交易 与经 济往 来 中形成 的优 势地位 ,还 可 以是本 权 人担 任 的职务 以及 所 处 的地 位 形成 的抽 象 的权 力 影响 ,更 可 以是本 人对 于其他 国家 工作 人 员具有 权力 的影 响 力 。不 同的 “ 力 ”形 式与贿 赂 财物进 行 非法 交 易,符 合不 同 的受贿 犯罪 构成 要件 。 权 根据 刑法 第 13条 、第 3 5条 、第 3 7条 、第 3 8条 和第 3 9条 的规定 ,可 以将 贿赂 犯罪 刑法 规 6 8 8 8 8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轨 ,更 有 利 于 我 国履 行 应 承 担 的 国际 公 约 义 务 。
二 是 利 用 国家 工 作 人 员 的 职 权 或 者 地 位 形 成 的便 利 条 件 而
通 过 其 他 国家 工 作 人 员 职 务 上 的 行 为 为 请 托 人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 这 两 个 “ 过 ” 体 现 了 利 用 影 响 力 受 贿 罪 主 体 地 位 通 的 间 接 性 以 及 实 施 受 贿 行 为 的 间 接 性 。 也 就 是 说 ,利 用 影
利 用 影 响 力 受 贿 罪 的 犯 罪 行 为 主 要 有 两 种 表 现 形 式 :一 是 通 过 国家 工 作 人 员 职 务 上 的 行 为 为 请 托 人 谋 取 不 正 当利 益 ,
《 合 国反 腐 败 公 约 》 第 1 联 8条 规 定 的 “ 响 力 交 易 ” 相 接 影
补 充 规 定 中正 式 确 立 了 利 用 影 响 力 受 贿 罪 ,明 确 规 定 了 作
为 该 罪 主 体 的 五 类 非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该 罪 名 的 确 定 使 得 我 国受 贿 犯 罪 的 惩 治 体 系 更 加 完 善 ,也 是 对 我 国 已 加 入 的
根据 《 法修正案 ( ) 对本 罪 的客观 方面 的描述 , 刑 七 》
民共 和 国刑 法 修 正 案 ( ) ,按 照 其 第 l 七 》 3条 的 规 定 ,受 贿 罪 的 主体 不 再 局 限 于 “ 家 工 作 人 员 ” 和 “ 国 家 工 作 人 国 以 员论的人员” ,而 是 将 五 类 非 国家 工 作 人 员 也 纳 人 其 中 ,具 体 包 括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的 近 亲 属 、与 该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的 人 、离 职 的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离 职 的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的 近 亲 属 及 与 离 职 的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的人 ,这 是 受 贿 罪 主体在我国刑 事立法 上 的重 大 突破 。因为 在 司法 实践 中 ,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的 近 亲 属 或 其 他 与 之 有 密 切 关 系 的 人 参 与 受 贿 或 者 利 用 国家 工作 人 员 的 影 响力 而 未 与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同

受贿罪定罪量刑若干问题研究

受贿罪定罪量刑若干问题研究

受贿罪定罪量刑若干问题研究受贿罪是我国打击腐败的重要法律工具之一,但在定罪量刑方面却存在着一些争议。

本文将对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一、定罪量刑的标准根据《刑法》规定,受贿罪是指向行使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利用职权受贿的行为。

根据行贿或受贿的数额大小,可以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档次,其最高刑罚分别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和死刑。

在定罪量刑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数额大小: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划分点是不同的,而这三个档次的判决标准也会有所不同;2.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贿或受贿的目的和手段,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非法利益交换等恶劣情节;3.社会危害程度:受贿行为对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损害程度。

二、案例分析1.李华贪污案李华是某个城市的市长,他利用职权收受了多名企业老板的贿赂,每人为其贿赂了100万,涉案金额共计数百万元,李华赚取非法所得逾千万元。

最终,他因涉嫌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该案中,涉案金额较大,李华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且其贪污行为对经济、政治和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因此,最终判处无期徒刑的刑罚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

2.张某行贿案张某是某企业老板,他为了获取政府项目的合同,向某政府官员行贿200万元。

最终,他因涉嫌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并大量占用财政和社会资源,其行为对经济和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最终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3.王某受贿案王某是某银行行长,他利用职权收受企业老板的贿赂,一次性金额为200万元。

最终,他因涉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在这个案例中,贿赂金额虽然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但相对于李华案或者其他曾被定罪的受贿案件来说,罪行属于轻度,从判决结果来看,判决比较温和,也反映出一定的司法公正。

三、结论在受贿罪定罪量刑方面,应该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不仅仅只是依据数额大小来量刑。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探析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探析
额 较大 或者有 其 他较 严重 情节 的行 为 。离职 的 国家 工作 人员 或 影 响 力交 易犯 罪 ,即对 非 国家 工作 人 员利用 国 家工 作人 员 的职 者其 近亲属 以及 其他 与其关 系密 切 的人 , 利用 该离职 的 国家工 作 权、 地位或者其他影响, 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之职权行为, 收取 人 员原职权 或者 地位 形成 的便利 条件 实施上 述行 为 的, 按照利用 或 者索 取财 物 , 为他 人 谋取 不正 当利 益 的行 为 。作 为 缔约 国, 我 影 响力受 贿罪 的 规定 定罪 处 罚 。这 一新增 罪 名为 我 国反腐 倡廉 国有义 务将 公约 内容 转化 为 国 内立法 。利 用 影 响力受 贿罪 的犯
的行 政环 境 。
社会经 济活动 的变 化带 来的 是现 实生活 中受贿 犯罪 的手段 、
Lg ly tm An o it e aS se dS cey
{占 I 缸金 } J I
20 8 () 0 年 月 上 1
利 用影 响 力 受贿 罪 的 : 适 用问 题 探析 去律
龙 渊
摘 要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确定的新罪名, 对于进一步严 密我 国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法 网, 科学打击受贿犯罪行为, 加 大对腐败犯罪的刑法惩治力度, 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试从该罪的立法背景与意义探究该罪名成立的理论基础, 并 结合 司法 实践 , 该罪 的 四方 面构 成要 件 角度 出发 , 体分 析研 究适 用 中可 能存在 的 问题 , 出切 实可行 的 建议 , 从 具 提 以期对 利
( ) 罪客体 方 面的 实践把 握 一 犯
府必 须要对 人民群 众 的期望 和要求 做 出相应 的回应 , 严惩各 种职
在利用 影 响力受贿 罪 中, 犯罪行 为 人是利 用 国家工作 人员 的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探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探究
处 3年 以上 7年 以下有期 徒刑 , 并处 罚金 ; 额特别 数
作人 员 的近亲属 ; 二是 与 国家工 作 人员 或者 离 职 的
国家工作人 员 的关 系 密 切 的人 ; 三是 离 职 的 国家工 作人 员 。笔者 对这三 种犯罪 主体逐个 作一 阐明 。
( ) 亲属 范 围的界 定 一 近
包 括三 种人 : 是 国家工 作 人员 或 者 离职 的 国家工 一
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 它规定 :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 “ 属 或者其他 与该 国家工 作 人员 关 系密 切 的人 , 过 通
该 国家工作人 员职 务上 的行为 , 者利 用 该 国家工 或 作人 员职权或 者地位 形 成 的便 利条 件 , 通过 其 他 国 家工作人 员职务 上 的行 为 , 为请 托人 谋取 不 正 当利 益, 索取 请托人财 物或者 收受请托人 财物 , 额较大 数 或者有其 他较重情 节 的 , 3年 以下 有期 徒 刑 或者 处 拘役, 并处罚 金 ; 额 巨大 或者 有 其他 严 重情 节 的 , 数
的诸 多问题 存在 争议 。对 于犯 罪主体 中的近 亲属 、 系密切 的人 和 离职 的 国家工作人 员的 范 围如何界 定 以 关 及 犯罪客观行 为 中的利用职权 和地位 形成 的便 利条 件 、 正 "利 益作 何 解读 等 问题 , 需要 进 一 步 予 以探 不 - 3 都
究。
关键词 : 利用影 响力 受贿 罪 ; 罪主 体 ; 犯 影响 力 ; 客观行 为 ; 不正 当利 益
确定 罪名的补 充 规定 ( ) , 罪 名是 利 用 影 响力 四 》新 受 贿罪 。徒法不 足 以 自行 , 对 本条 犯 罪构 成 中犯 故
于 执行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行 政诉讼 法 >若干 问题的 解 释》 十一 条规定 :行政 诉讼 法第 二 十 四条规 定 第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