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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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实务: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近日,某饲料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咨询笔者,其从流动商贩购得未洗净的鸡毛生产羽毛粉饲料产品,取得的流动商贩到税务机关缴税后代开的普通发票,能否按13%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案是可以抵扣,但在执行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要分析羽毛粉饲料产品是否免税。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明确规定,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饲料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4号)规定,单一大宗饲料产品仅限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文件所列举的糠麸等
饲料产品。

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不属于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所定义的单一大宗饲料产品,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掺兑比例是不低于95%的饲料。

添加其他成分的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等饲料产品,不符合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混合饲料的定义,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本例中的羽毛粉饲料产品属于应税产品,其购进。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要点探析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要点探析

文/ 四川省税务干部学校 黄红艺[摘 要]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中相对复杂的情形,相关政策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本文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政策,结合征管实际及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需要关注的重点进行系统解析,对存在的风险作出提示,以期帮助广大纳税人从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中得到更多实惠。

[关键词]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减税降费;税费研究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要点探析我国现行增值税一般采用凭票扣税的“购进扣税法”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购进农产品,除了采用“购进扣税法”以外,还可以采用“核定扣税法”抵扣进项税额,而且购进农产品即使采用“购进扣税法”也有很多特殊规定。

因此,一般纳税人有必要深入系统了解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关注重点,规避相关风险,以更好地享受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红利。

一、政策规定(一)我国增值税计税方法基本规定我国增值税采用间接计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即通过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算出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普遍采用凭票扣税的“购进扣税法”抵扣进项税额。

而购进农产品除了采用“购进扣税法”以外,在一些行业试点采用“核定扣税法”(又称“实耗扣税法”)抵扣进项税额。

(二)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具体规定及应用1.“购进扣税法”所谓“购进扣税法”是指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可以根据扣税凭证在购进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方法。

(1)“购进扣税法”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

(2)“购进扣税法”政策要点一般纳税人在国内购进应税农产品,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进口农产品,必须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必须取得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才能作进项税额抵扣。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是怎么一回事?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是怎么一回事?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是怎么一回事?原创 tony 税海匠人2021-08-15我们熟知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一种常见方式是凭票扣除,即根据不同购买渠道凭借不同的扣除凭证抵扣进项税额,例如:从流通环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买农产品所取得的免税普通发票或者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为什么国家又要推出另一种农产品进项抵扣方式(即核定扣除)呢?其主要原因有如下两点:•对于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买农产品的情况可以由购买方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计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此情形不仅违背了增值税链条抵扣的原理(即购买环节承担了相应的进项税时才能抵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而且由于可以由购买方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并自行计算抵扣进项税,并未形成销售方和购进方之间的稽核比对,因此很容易造成购买方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以谋取不当税收利益;•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买农产品时,销售方是免税的,但是国家为了促进农业加工业和农业流通业的发展,仍然规定购买者可以按照农产品的税率(最新为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该行为实质上是国家向农产品购买者给与的补贴,但是对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而言,由于其购买农产品原材料后进行生产加工后销售时的征税率为13%,高于购进的进项税率9%,因此很多深加工企业仍然觉得增值税税负较重(本来因为农业生产者销售时是免税的,购买方是无任何进项可抵扣的,但是国家给与了按9%计算抵扣的进项补贴后,企业仍然觉得税负重)。

因此基于上述原因,国家采取了购进农产品核定扣除的方式,相比以前购进凭票扣除的方式,核定扣除主要特点如下:①根据销售所对应耗用的农产品来抵扣进项;②核定进项时适用的扣除根据所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对应的税率来确定(即对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而言,其采用核定扣除法核定进项时适用的税率是13%,而非购进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显示的9%,相当于国家又给予了4%的进项补贴),因此从上述而言,核定扣除对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而言实质上是一项税收优惠,如果满足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应尽量纳入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5.09.06•【字号】晋国税发[2005]135号•【施行日期】2005.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国税发〔2005〕135号)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现将《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执行中如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二OO五年九月六日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收购业务及增值税抵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范围按《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的纳税人,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业务、农产品收购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

第二章收购管理第四条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的纳税人,应在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如实填写《农产品收购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一),申请办理使用《山西省××市农产品收购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收购发票”)的资格认定,经县(市、区)国税机关核查,符合条件的,准许其使用收购发票。

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

第五条取得使用收购发票资格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收购发票。

会计实务: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会计实务: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近日,某饲料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咨询笔者,其从流动商贩购得未洗净的鸡毛生产羽毛粉饲料产品,取得的流动商贩到税务机关缴税后代开的普通发票,能否按13%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答案是可以抵扣,但在执行中应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要分析羽毛粉饲料产品是否免税。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明确规定,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饲料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4号)规定,单一大宗饲料产品仅限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文件所列举的糠麸等饲料产品。

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不属于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所定义的单一大宗饲料产品,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掺兑比例是不低于95%的饲料。

添加其他成分的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等饲料产品,不符合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混合饲料的定义,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本例中的羽毛粉饲料产品属于应税产品,其购进的原料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第二,要分析未洗净鸡毛是否属于农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附列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本例中的未洗净鸡毛属于农产品。

第三,要分析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是否有抵扣功能。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注意三问题[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

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注意三问题[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

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注意三问题[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近日,某饲料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咨询笔者,其从流动商贩购得未洗净的鸡毛生产羽毛粉饲料产品,取得的流动商贩到税务机关缴税后代开的普通发票,能否按13%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答案是可以抵扣,但在执行中应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要分析羽毛粉饲料产品是否免税。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明确规定,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饲料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4号)规定,单一大宗饲料产品仅限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文件所列举的糠麸等饲料产品。

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不属于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所定义的单一大宗饲料产品,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掺兑比例是不低于95%的饲料。

添加其他成分的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等饲料产品,不符合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混合饲料的定义,应对其照章征收增值税。

本例中的羽毛粉饲料产品属于应税产品,其购进的原料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第二,要分析未洗净鸡毛是否属于农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附列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本例中的未洗净鸡毛属于农产品。

第三,要分析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是否有抵扣功能。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农产品发票抵扣正常和流程

1、政策规定取得“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以取得1%农产品专票,不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划重点:不能2.总局答复的“言外之意”如果取得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在小规模新政策发布后,小规模3%减按1%优惠,取得1%农产品专票能不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个话题被再次提起,税局对该问题也进行了回复。

今天再次确认一下:划重点:取得1%农产品专票不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不能!2收到哪种农产品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哪些发票可以抵扣,怎么抵?是直接按照发票税额抵扣还是计算抵扣......?1、凭票扣除(1)四种合法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粮食等农产品,适用的税率是9%;①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②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③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注意: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发票应开具免税,而非零税率。

如发票开具错误请退回重开。

④同时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是在生产领用的时候加计扣除1%)。

注意:根据财税【2017】37号文,这里的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农产品收购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实务

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以按照13%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普通发票有:(1)自行开具的收购发票(在开票系统内选择收购发票种类,票面上税率、税额均为“** *”、左上角注明“收购”字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具收购发票时需要留存农民身份证明及村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自产自销证明备查。

(2)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场以及农业开发公司等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自产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票面上税率、税额均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初次购买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免税备案表复印件证明是销售自产免税农产品)。

(3)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特别提醒:以下两种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是法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只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使用。

(1)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2)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小规模)批发、零售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开具的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上税率、税额均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您根据收购发票、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免税发票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的三种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13%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第6栏申报抵扣。

建议您尽可能地优化购进方式及渠道,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包括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从农民个人处收购农产品自行开具收购发票时要注意农民身份,联系方式地址及是否自产等情况留存备查,防范税收风险。

————————————————————————第一种情况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涉税服务实务-第三章涉税专业服务程序与方法04答案

01、【单选题】2020年5月20日某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10300元从某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得一批农产品(用于13%税率的食品)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该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300B.1229C.1200D.0参考答案:D【解析】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选项D正确。

02、【多选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报销差旅费中,下列注明本单位人员信息的旅客运输服务票据,可以据以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有()。

A.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B.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C.国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D.长途汽车票E.高铁票参考答案:ABDE【解析】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和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以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03、【2019年真题节选】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果汁饮料生产销售。

税务师受托审核该公司2019年6月的增值税相关情况,发现如下一些业务:业务(5):销售人员报销差旅费,账务处理如下(略);后附原始凭证:(1)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合计金额8000元,税额为480元;(2)注明本公司销售人员身份信息的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4份:合计金额7000元(每份行程单含民航发展基金50元);(3)注明本公司销售人员信息的国内公路客票12份:合计金额2500元。

问题:根据上述材料,计算本业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参考答案:销售人员报销进项税额抵扣合计=480+(7000-50×4)÷(1+9%)×9%+2500÷(1+3%)×3%=480+561.47+72.82=1114.29(元)04、【2020真题节选】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税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常年提供税务顾问服务。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非自产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求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非自产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Post By:2007-10-26 17:23:18我市一家大型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一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水果用于销售。

该小规模纳税人按4%征收率交纳增值税,它销售给大型商业企业的水果都是从外地购入,而非自产,它给大型商业企业的发票为商业零售普通发票,请问该大型商业企业可否凭此发票按13%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望各位同仁指点迷津中国税官论坛使用指南(管理规则,操作指南等等)支持(0) 中立(0) 反对(0)加好友发短信勋章:无等级:休假版主贴子:1223积分:221 威望:1精华:11 注册:2002-9-13 9:54:45省份:职业:地税Post By:2007-10-26 22:06:54应当可以中国税官网站论坛开始接受赞助捐赠的初步意见和方式支持(0) 中立(0) 反对(0)加好友发短信勋章:无等级:论坛游民贴子:13积分:11 3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7-4-30 6:52:37省份:职业:Post By:2007-11-2 11:44:27可以抵扣,有专门的规定,抵扣是对初级农副产品的抵扣,与谁销售没有关系,只要取得合法的发票就可以中国税官网站论坛开始接受赞助捐赠的初步意见和方式支持(0) 中立(0) 反对(0)加好友发短信勋章:无等级:新手上路贴子:1积分:101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7-2-17 10:38:53省份:职业:Post By:2007-11-6 15:57:16可以,参见下文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日接到部分地区询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号通知下发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应如何确定进项税抵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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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
作者: 邢国平日期:2013-02-20
某淀粉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询问:2012年6月份他们向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玉米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12张,价税合计8531815.2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可以按照对方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在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不允许抵扣进项税,这是为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虽然《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没有明确所称“销售发票”的具体种类,但实际上指的就是一般的普通发票,而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主要依据是:1、1994年税制改革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就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抵扣进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也先后明确:一般
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产品依照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因当时国家还没有设计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现行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从2005年9月开始使用的),其进项税额的计算依据指的就是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这几个文件的相关条款虽然现在已经废止,但在没有新的政策明确之前,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范围不能变,其相关条款废止的原因主要是在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已经明确了13%的扣除率。

2、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管理,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条、第十条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应当向购买方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也只能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申报抵扣进项税,从一般纳税人销售单位取得其他发票或凭证是不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

况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还规定,从1999年8月1日起,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暂一律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从后期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看,并没有明确一般纳税人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据其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
明的税额或者依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因此,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向一般纳税人销售
粮食时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向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
进粮食时也应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能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

3、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支付同样金额的款项,因取得的
发票不同,计提的进项税额也是不同的,其计算基数正好相差其注明或者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购进农产品同样支付1130000元的款项,如果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1130000÷(1+13%)×13%=130000元,而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就可以计算抵扣进
项税1130000×13%=146900元,多计算抵扣进项税146900-130000=16900元。

因此,虽然从享受免征增值
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粮食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
票没有多抵扣进项税,但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属于增值税抵扣凭证,不能据此计算抵扣进项税。

总之,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不论是购进工业品还是农产品,都是不能凭增值税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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