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及其制度支撑_杨建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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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顺:关于行政执行权力配置的思考

杨建顺:关于行政执行权力配置的思考

杨建顺:关于行政执行权力配置的思考【摘要】本文围绕杨建顺关于行政执行权力配置的思考展开,从背景介绍开始,分析目前行政执行权力的现状,探讨权力配置的原则,提出优化建议,并探讨行政执行权力的监督机制。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探讨,文章得出了关于行政执行权力配置的思考总结,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文章试图为行政执行权力的配置提供思路和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实现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责任,提升行政效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杨建顺、行政执行权力、配置、背景介绍、现状分析、原则探讨、优化建议、监督机制、总结、发展方向。

1. 引言1.1 杨建顺:关于行政执行权力配置的思考杨建顺先生指出,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行政执行权力往往存在着权责不清、运转不畅等问题,导致了政府工作效率低下和公共服务水平下降。

他认为,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对行政执行权力的配置进行深入思考和有效调整。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结合背景介绍、现状分析、权力配置原则探讨、优化建议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全面探讨杨建顺先生关于行政执行权力配置的思考,为我们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行政服务的提升和社会治理的完善。

,让我们一起来深入探讨这一重要议题。

2. 正文2.1 背景介绍在当代社会中,行政执行权力的配置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人们对政府的行政行为和权力运行有着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因此对于行政执行权力的配置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这个背景下,杨建顺教授对于行政执行权力配置的思考显得尤为重要。

杨建顺教授是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威专家,他多年来致力于研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议题,尤其是关于行政执行权力的配置与监督。

他凭借自己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行政执行权力的配置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提出了许多宝贵的观点和建议。

在当前社会治理体系日益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合理配置行政执行权力,使之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和推动社会发展,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几点思考

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几点思考

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几点思考作者:罗静来源:《学理论·中》2014年第07期摘要:政府职能转变是全面深化改变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服务型政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应采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关系,深化机构改革等主要措施,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关键词:政府职能;资源配置;市场经济;行政审批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0-0016-02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本文就当前如何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行探讨。

一、政府职能转变的含义在关于政府职能含义上,萨缪尔森关于政府职能的概括颇具代表性,他认为“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必不可缺的,没有政府和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

中国学者徐双敏在他的《行政管理学》中,将政府职能定义为: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主体行使国家权力,依法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所发挥的基本职责、功能和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部分改革项目背后是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这些经济层面的改革都到了啃硬骨头的时候,这些硬骨头能不能啃下来,和政府改革息息相关。

论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转型

论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转型

论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转型府的本职是实施行政管理,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政府管理必须依法行政。

行政管理的主要形式就是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类型。

本文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着手,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主要类型,并参考了国外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管理经验,重点研究机制和方法的创新,突出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控制。

本文以《行政许可法》施行为中点,对该法施行前和施行以来行政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转变管理方式的建议。

课题研究的部分内容采用了比较的方法,有时涉及《行政处罚法》、《立法法》。

研究目的、研究《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管理的本质要求及相互关系,比较国外行政许可制度和措施,分析以往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贯彻施行《行政许可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转型,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目标,从机制上、体制上和方法上,提出建议。

意义及背景阐述第一,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根本目标是控制社会和经济运行的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下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

第二,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许可是传统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政府依靠实施行政许可配置社会和经济资源,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控制风险。

长期以来,国内行政许可覆盖社会和经济各个领域和角落,存在着设定主体多样、项目繁多、面广量大、程序冗长、许可要件和实施程序不透明、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不断增加,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由于以往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缺乏有效监督和对应的责任,行政许可权力化、利益化,成为权力资本、寻租资本、腐败温床,而其原本的公益属性日趋淡化。

行政许可主导型的政府行政管理已经逐步背离了本原宗旨,向权力本位型方向发展,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

第四,由于长期以来缺乏行政许可的后续行政监督检查执法机制和法定要求,片面强调行政许可,忽视对当事人执行许可规定的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遵守法律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因此,设定、实施行政许可,难以达到行政管理的“预测并控制风险,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本目标,实效性削减,现实的结果只能是“为许可而许可”。

规制行政与行政责任(杨建顺)

规制行政与行政责任(杨建顺)

规制行政与行政责任杨建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上传时间:2007-5-1内容提要: 一个阔步向前、走向世界、走向现代化的国家,不能没有规制行政,而没有明确行政责任规范的规制行政,又将是不完善的和不成功的。

本文通过对规制行政的剖析,借鉴各国的研究成果和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论述了规制行政的必要性及其问题,进而对规制权限与行政责任展开探讨,以期为我国规制行政的合理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提供一定的参考。

在发达资本主义各国相继从“司法国家”转向“行政国家”,积极行政取代消极行政成为社会的普遍要求的现代,我国正在从“行政国家”向依法行政的法治国家迈进。

现代法治国家的依法行政原理,要求行政法规范不仅成为行政组织和行政作用的根据,而且成为保障人民权利和利益的根据。

尽管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历史发展轨迹不同,但现在所处的阶段和所面临的课题却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定是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由政府积极干预和控制的混合经济。

政府的干预和控制,呼唤健全和完善一系列行政法制。

行政法制的健全与完善,对于国家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权益的保护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制的健全和完善,要求我们认真研究和借鉴各国的研究成果和有益的经验,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从理论和立法上明确行政的责任领域。

一、规制行政的概念及种类现代行政可分为给付行政和规制行政两大类。

前者是通过向相对人提供精神的或物质的利益达到对社会施加影响的行政作用;后者是通过对相对人的权利和自由予以限制达到社会规制效果的行政作用。

规制(regulation),即规范、制约的意思。

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和制约人民的自由活动和权利,并对人民科以应服从之的公共义务的一切行政作用,都属于规制行政。

随着人民生活和经济活动的复杂多样化,成为规制行政对象的领域也越来越多。

但是,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多样化,从其性质和作用来看,规制行政大致可以分为社会规制和经济规制两种类型。

论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论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

论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学号:031909117 姓名:杨成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摘要:市场本身无法决定什么是国家发展的重点,也无法促进产业结构朝既定方向前进,只有政府的实施的目标明确的产业政策才能起到这种作用,才能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

关键词:政府职能紧迫性服务型政府转变趋势一、职能转变的提出政府职能归根结底来自于社会客观存在的需要,并随社会的发展而变化、调整,特别在社会出现急剧变革时,政府职能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转变。

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是由于旧体制向新体制过渡造成的。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内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

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严格控制编制。

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从详细角度来划分,主要有以下两大条内容造成了当今政府得职能转变:1、行政环境的变化(1)放弃产品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所有制结构在保持以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逐渐实现了多元化的结构体制。

(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建立并逐步趋向完善。

论政府职能的转变1

论政府职能的转变1

试论政府职能的转变[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渐深入社会的转型,各级政府也经历着一场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既是社会变革深刻背景的反映,也是社会转型对政府提出的新要求。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政府职能是指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政府在实现国家职能所承担的职责与功能,政府职能包括两个层面:基本职能和具体职能。

政府职能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是一个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课题,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核心问题。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是我们国家目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转变政府职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提出要改变政府职能,并做出了不小的探索和努力,但就结果来看,离和谐社会的要求还相差甚远,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政府职能认识不清。

我国的政府管理模式来源于前苏联,政府包揽所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

现在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只需要管理那些社会需要而其自身管不了或无人管的社会公共事务。

他们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除上级明文规定不管的事务外,所有社会事务都要管,认为这样做十分妥当,不会出现管理真空。

2.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留恋权力。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因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权力的留恋使市场机制难起推动作用。

因为这种权力可以给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带来利益,失去这些权力,就意味着失去某些既得利益。

市场同权力竞争,结果是力不从心,权力通常占据上风,致使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这样,影响行政效率提高,同时产生腐败。

3.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不健全。

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社会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是否健全密切相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社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也日益完善,且表现出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的趋势,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社会功能越齐全;相反在一些落后地区,因社会自身功能不全,严重制约了政府职能转变的速度。

论政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职能作用

论政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职能作用摘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键在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问题,当然也是一个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政府作为经济社会活动的管理者和行政权力的行使者,其角色定位、职能、机构设置、管理方式及运行机制等,都是影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因素。

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必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Abstract: the report of Seventeenth Party Congress pointed out that to achieve the objectives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promote the sound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the key is to accelera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mprove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mod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s not only an economic issue, but also a complex social system, Of course it is also a realistic problem which we will inevitably have to face in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Government plays as the managers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ctivities and the executor of administrative powers, its role, functions, institutional settings,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mechanism, are important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pattern. To achieve a fundament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mod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we must accelera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functions, and strive to build a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关键词: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用Keywords: government; transition; wa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role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2月3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国际金融危机使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更加凸显出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表面上是对经济增长速度的冲击,实质上是对经济发展方式的冲击。

中国现代化建设中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中国现代化建设中政府职能转变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政府职能转变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

新时代的发展使政府的职责和角色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府的职能转变向着公共服务和管理导向的方向发展,这是一个大趋势。

本文将从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和实现方法等方面对中国现代化建设中政府职能转变进行研究探讨。

一、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政府职能转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因为政府职能转变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效率和民生福祉。

在新的时代下,政府的职责和角色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企业家精神被提倡,市场经济越发成熟,社会各层面的“力量”都在膨胀。

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成为了推动力量,要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进步,要及时的运用信息技术和科学技术手段来推进国家的发展。

政府职能转变的目的是为社会创造一种更加稳定、更加和谐、更加有序的环境,为百姓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是为市场、社会和企业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政府要从过去的规划和纠错型管理转向成为创新型管理和效能型管理。

政府要有主动创新的意识,注重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运用,走过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的路线。

政府也要支持市场经济的进程,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成长,在建设市场上下功夫,推动现代化市场体系的形成。

三、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是建设一个人性化、公正、公平、健康的社会。

政府要在保障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前提下,将公共服务的效率提高到最高点,提高政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政府通过经济立法和行政执法等手段,完善法治环境,推进市场运作的顺畅。

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方面,政府在提升优质教育、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领域要加强投入,积极解决民生问题。

四、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方法实现政府职能转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为政府干部提供继续教育机会为政府干部提供各种继续教育机会,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对现代管理的认识。

论经济新常态下的政府职能转变

论经济新常态下的政府职能转变经济新常态具有经济与政治二重属性,具体表现为经济增速放缓、社会与政府治理压力凸显的阶段性特征。

适应阶段性特征,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本质则是权力与权利关系的理顺,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与社会共治、政府内部权责关系划分三个主要方面,具体的实现机制是行政审批机制、服务购买机制、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及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机制。

标签:经济新常态;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机制2014年5月习近平同志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及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经济新常态有几个主要特点:一是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

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

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事实上,经济新常态不仅表现为经济增速放缓、从追求发展速度向注重结构优化转变的阶段性特征,更伴随着社会问题增多、政府治理压力凸显等衍生问题。

从政治学视角来看,经济新常态具有经济与政治二重属性。

由于“政治改革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中国领导人现在看到了其社会的日益活跃和分化。

他们的基本应对措施是对政治程序作出调整,以理解社会和经济需求,并作出有效的反应,指导国家度过快速的经济和社会变革阶段,正如他们通过限制对非根本性问题的干预而千方百计地提高政府效率那样”①。

因此,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探讨在经济新常态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政府职能转变面临的新环境,新环境下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与内容以及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目标需要建立并完善的具体实现机制。

一、经济新常态下政府职能转变面临的新环境新时期中国最鲜明的特征是改革开放。

30多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社会、政治等领域不断进步,但是,同时期各个领域的成绩与问题相互交织,经济与政治相互联系。

经济新常态既是对于经济发展阶段的综合性描述,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于经济增速放缓、从追求发展速度向注重结构优化转变这一过程中经济、社会、政治发展总体特征的概括。

论转变政府职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论转变政府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姓名:田利国学号:40(沈阳市委党校研究生一班)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我国的政府职能转变还有很大的差距。

只有清醒认识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性,以及政府职能行使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才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关键词:转变政府职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在国内经济也进入了低速增长期,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期,只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才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深刻认识面对国内外环境新变化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意义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国的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转变政府职能形成了倒逼机制。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具有重要意义。

(一)转变政府职能是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客观需要。

当前,国际经济联系更加密切,竞争更加激烈。

哪里政府管理规范,投资成本低,办事效率高,法制环境好,哪里就能吸引更多生产要素。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行政方式基本是在行政体系内部封闭运作,“一靠红头文件,二靠行政手段,三靠保护垄断”,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同时并存,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及多变的国际经济局势极不适应。

因此,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转变政府职能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市场经济最基本的特征是通过市场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市场经济主体应该是企业,而不应是政府。

如果政府大包大揽,只会导致市场失灵、经济停滞。

要想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政府职能就必须由“领衔主演”向培育市场主体转变,由行政命令向提供服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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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及其制度支撑杨建顺*内容提要我国改革开放既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其重要的变革内容,又以行政体制改革为实现市场经济建设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又为政府职能的全面转型提供了重要的社会经济基础。

在转型过程中,要求政府肩负起诸多角色。

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在于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机制,致力于建立和发展现代民主,培育市民(公民)社会。

要完成这种职能转变和变革,必须建立法律规范体系和秩序政治规则,确立真正的法律权威和政府规制的正当性,达成普遍的政治共识。

5行政许可法6和5实施纲要6的颁布与施行,为转变政府职能确立了崇高的目标。

建设和谐社会、政府职能转变,一切均应依法推进,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范或曰/游戏0规则。

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求以法规范的形式加以明确,以具体的权力和职责的性质加以确认,以具体的岗位责任制加以保障,以市场主体乃至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实现作为监督制约。

参与型行政是增强转变政府职能的可接受性、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和谐社会补充性原则法规范利益表达参与型行政一、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与目标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堪称第二次革命的改革开放新时代。

改革开放既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其重要的变革内容,又以行政体制改革为实现市场经济建设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又为政府职能的全面转型提供了重要的社会经济基础。

伴随着改革开放从局部单项向整体系统方向的不断推进,社会结构从封闭走向开放,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变,形成了强调建构民主的政治体系,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社会主导价值,标志着我国在整体上已经开始了历史转型过程。

在这个转型过程中,面对世界各国的改革大潮,承受着内外界的压力和挑战,我国政府的职能以及承担该职能的行政权力和行政活动也经历了全方位的、巨大的挑战。

一方面,我国迈向现代化的转型时期,恰逢国际竞争异常激烈之时,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一体化的大潮,使得我国改革机遇与挑战并存,而国内企业、民间力量相对弱小,¹要求政府必须认真应对经济体制的重组与创新,并且在体制转换的过程中肩负起制度设计者、资源调动者、变革推动者、利益协调者和纠纷裁决者等诸多角色,明确界定政府与企业、民间组织各自的职能范围,形成国家、社会和个人三者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的合力,以推动经济体制的变革与转型,维持并推动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不断提高国家总体实力和综合国力。

另一方面,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政府,必须在维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肩负起秩序行政的维护者、市场秩序的规制者、违法活动的制裁者等诸多角色,致力于消解诱发政治不稳定的环境与条件,以确保政府顺利地完成从传统权威、魅力权威向法律权威、理性权威的转换,维持和发展一体化的政治,维持政治稳定和秩序,维持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团结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¹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0。

这反映了我国各类民间组织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发展,并在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中已经初步显现出其独特作用,同时也揭示了我国各类民间组织应当发挥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尚需要建构一系列相应的制度保障。

致,建设和谐社会。

因此,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在于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机制,建立统一开放、平等竞争的市场/游戏0规则和健全的市场体制,完善多种经济共存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使社会的各种稀有资源实现合理的、有价值的配置,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国民经济保持增长的势头,不断提高社会的生产率,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实现充分就业,解决一部分人先富和共同富裕的问题,实现公平的收入分配,使得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的利益得到相应的表达和实现。

º同时,政府必须致力于建立和发展现代民主,培育市民(公民)社会,推进社会变迁和公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领域确立与民间组织的合理分界,建立充分的合作关系,形成真正的合力。

要完成这种职能转变和变革,必须建立法律规范体系和秩序政治规则,确立真正的法律权威和政府规制的正当性,达成普遍的政治共识,确保对基本政治价值的一致性认知,对社会政治变革基本取向的一致性认知,对基本的公共政策选择的一致性认知。

»二、政府职能转变是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重要途径和基本要求2003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6(以下简称5行政许可法6),该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004年3月,国务院颁发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6(以下简称5实施纲要6)。

5行政许可法6和5实施纲要6的颁布与施行,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政府工作产生了并将继续产生深远的影响,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法治国乃至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亦为转变政府职能确立了崇高的目标。

5行政许可法6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0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建立有限政府、有为政府、诚信政府和法治政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5实施纲要6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时限,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05实施纲要6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在很多方面体现了5行政许可法6有关/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0等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这本身就构成了迈向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步骤,揭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明确目标。

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主要体现在其为市场、市场主体以及一般市民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规范或曰/游戏0规则,确保人们在认真遵循这些规范或者规则的前提下,便可以自由地从事市场竞争,轻松愉快地享受日常生活,而不必担心、也不应奢望这些规则可以为自己或者为他人而被扭曲。

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对于政府职能转变的制度保障也是一样,一切均应依法推进,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范或曰/游戏0规则,以确保政府能够很好地实现其职能转变,并能够持续地充分实现其转变了的职能。

5行政许可法6不仅规定了政府规制的一般原则,而且还为政府规制的具体展开设置了相应的行为准则。

该法的制定施行,标志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制度保障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

该法明确提出º»普利策早在1907年就提出过警告:/一个冷嘲热讽、商业性强、哗众取宠的媒体会在一定时间内创造一群和它自己一样低级趣味的民众。

0参见王永亮:5国外新闻舆论监督的经验教训6,载中国检察日报社主办:5法制新闻传播62006年第3期,第24页。

不过,要达成一致性认知,并不意味着要确立通过/制定新闻法,限制媒体滥用新闻舆论监督0的价值取向,也不意味着要封杀不同政见、学术观点的表达自由,而是意味着人们在广泛参与、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达致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确立相应的分类、标准、程序和秩序。

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指出要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这一艰巨任务的实现,包括依法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目的都在于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参见2006年5月26日18:31:265新华网6。

中国法学2006年第6期了政府规制的原则:政府规制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¼在这一总原则的指导下,为政府实行规制提供了分阶段、分层次的价值取舍标准: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由市场机制去解决;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但通过规范、公正的中介机构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通过中介机构自律去解决;对于市场机制、中介机构自律解决不了,需要政府加以管理的问题,应当首先考虑通过事后规制去解决,若能够通过事后规制得以解决,就不要事前进行规制。

½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该法所确立的这种原则和机制,是其他各个领域应当充分借鉴的。

惟有坚持行政法治原则,才能确保政府职能的转变;唯有实现并保持政府依法行政的职能,才能实现建设法治政府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

三、转变政府职能与规制的合理性作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重要途径和基本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所强调的是政府能够承担起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和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这两种角色。

本来,为了确保市场主体的活力,推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必须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的自主性,而不宜提倡任何规制(re gulation)。

然而,若完全听任市场主体自由竞争,在所有领域都废除规制,实行不规制(deregulation),反而会不利于确保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效率性,反而会破坏经济的发展。

为了弥补这种/市场失灵0(market failure),需要政府干预经济活动。

但是,要做到既让/看不见的手0充分发挥作用,又有效防止/市场失灵0,就必须强调政府的合理规制,极大限度地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规制、秩序就是效率。

然而,由于政府对经济管理在目标上的盲目性,决策上的集权性和信息方面的不完全性、不准确性,经济发展动力机制的缺乏,大规模的交易成本,管理机构的官僚科层制,寻租和政治腐败等,决定了/政府失灵0(government failure)的状况和/市场失灵0的状况一样难以避免。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规制、秩序就是繁文缛节,就是非效率。

因此,要有效地进行资源的配置,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达到效率、公正的目的,就必须推进参与型行政,为社会中的各种体制或者主体充分发挥其基本功能而设置一定的制度安排和运行规则。

转变政府职能,必须以从/全能政府0到/有限政府0的观念转换和制度设计转换为目标,扭转政府直接控制生产、交换、分配的每一个环节,几乎垄断了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方面所有职能的状况,将政府职能定位在政策制定、秩序维持、体制创新、社会整合等方面,坚持弥补/市场失灵0的补充性原则,¾从而实现市场职能与政府职能的协调,共同维护经济增长。

值得强调的是,虽然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化、集中化的资源配置体制存在着严重的缺点和错误,要求我们对其进行变革,强调转变政府职能,但是,转变政府职能并不是完全否定政府的直接经济行为,而是要求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与政府直接参与经济行为乃至政府干预之间找到平衡点,在推进市场体制完善的同时,致力于亲市场的政府(market friendly government)的建设,提高政府对市场及市场主体的宏观管理、行政指导和行政规制能力,为市场提供秩序、规则、公共产品,增强政府管理经济的公开性、透明性、服务性和规范性,弥补/市场失灵0,提高市场主体的自治能力和自律能力,维护其公平竞争,增强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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