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江氨氮污染事件
中国十大污水事件

中国十大污水事件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
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
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
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
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
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污染物主要有::(1)未经处理而排放的工业废水;(2)未经处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3)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农田污水;(4)堆放在河边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5)水土流失;(6)矿山污水。
据环境部门监测,全国城镇每天至少有1 亿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
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全国1/3 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 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 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 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 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 — 70% 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
一.淮河水污染事件震惊中外1994年7月,淮河上游因突降暴雨而采取开闸泄洪的方式,将积蓄于上游一个冬春的2亿立方米水放下来。
水经之处河水泛浊,河面上泡沫密布,顿时鱼虾丧失。
下游一些地方的居民饮用了虽经自来水处理但未能达到饮用标准的河水后,出现恶心、腹泻、呕吐等症状。
经取样检验证实,上游来水水质恶化,沿河各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达54天之久,百万淮河民众饮水告急。
在经过10年一共投入600亿人民币治污后,到2004年,淮河水质竟又回到10年前的水平,这两年来,淮河水质又进一步加速恶化,整个淮河六成水体已经完全丧失水功能,有的河段取得连蚊绳都绝迹了。
川化股份(00015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川化股份(00015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事件概况:2004年3月,四川沱江发生因川化股份技改项目违规生产造成了严重污染事故。
2004年3月2日下午,由于水质严重污染,内江、简阳、资阳三地城乡自来水公司停止取水和供水。
在未报经省环保局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擅自于2004年2月11日对日产1000吨合成氨及氨加工装置增产技术改造工程进行投料试生产。
试生产中,由于用于工艺冷凝液处理系统的气提塔不能正常运行,视镜的垫子刺漏,结果导致没有经过完全处理的含氨氮的工艺冷凝液直接排放,导致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外排。
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污染,造成沿岸近百万群众饮用水暂停供应,直接经济损失2亿多元的严重后果。
二、事件后果及相关处理:1、公司运营方面:2004年3月3日,川化股份不得不停止尿素系统的生产,每天损失毛利64.74万元。
到了2005年1月7日,川化股份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04年度净利润盈利,但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下降90%左右。
2、相应处罚措施:2004年4月底,公司被处以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2004年5月初又先后支付赔偿金共计1179.8万元。
并对外刊登遭到环保部门处罚公告。
3、2004年4月29日,川化集团总裁、董事长谢木喜引咎辞职,总经理李俭、副总经理吴贵鑫、环安处处长何立光3人被刑事拘留,并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受审。
三、相关法规与制度:2003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
规定指出,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重污染行业拟上市或再融资企业,必须进行环保检查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
同时还将报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IPO、增发、配股等融资的审核文件中,公司必须提供环保合格的材料。
重大水污染事件

重大水污染事件国内(1)龙川江楚雄段水污染事件龙川江沿河为云南省楚雄市的主要经济带,分布有冶炼、化工、造纸、制药、烟草和盐矿等工矿企业。
2004年6月初,楚雄市龙川江发生严重镉污染事件,楚雄水文站、智民桥、黑井等断面的总镉超标36.4倍。
经过对沿河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硫酸厂、海源新业公司、滇东冶炼厂的入河污水是造成此次镉污染事件的主要污染源。
(2)沱江“3.02”特大水污染事故2004年2月底3月初,沱江两岸的居民发现江水变黄变臭,许多地方泛着白色泡沫,江面上还漂浮着大量死鱼。
紧接着,居民又发现自来水也变成了褐色并带有氨水的味道。
川化股份公司第二化肥厂就是这起污染事故的责任者,他们将大量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外排进沱江,导致沿江简阳、资中、内江三地百万群众饮水被迫中断,50万公斤网箱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3亿元左右,被破坏的生态需要5年时间来恢复。
(3)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
事故产生的约100吨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污染物流入松花江。
由于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因而导致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哈尔滨市政府随即决定,于11月23日零时起关闭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水口停止向市区供水,哈尔滨市的各大超市无一例外地出现了抢购饮用水的场面。
(4)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2006年9月8日,湖南省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地新墙河发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标10倍左右,8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和影响。
最终经核查发现,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河流上游3家化工厂的工业污水日常性排放,致使大量高浓度含砷废水流入新墙河。
(5)太湖蓝藻事件2007 年5 月29 日~6 月3 日江苏无锡,太湖蓝藻集中爆发而导致无锡部分地区自来水发臭,无法饮用,大批市民抢购矿泉水饮用。
(6)江苏沭阳水污染2007年7月2日下午3时,江苏省沭阳县地面水厂监测发现,短时间、大流量的污水侵入到位于淮沭河的自来水厂取水口,城区生活供水水源遭到严重污染,水流出现明显异味。
沱江污染案

沱江污染案2004年2~3月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为地把大量氨氮超标几十倍的工业废水,排进了沱江,造成下游内江、简阳等地,上百万人前后近二十天无水可喝2004年2月到3月四川的四条河流之一的沱江,却给天府之国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生态灾难2004年2月底3月初,毗河、沱江两岸居民发现,江水变黄变臭,许多地方泛着白色泡沫,江面上还漂浮着大量死鱼要查出下游的污染源自哪里,就要到上游寻找答案。
办案人员用倒查的方式发现,位于毗河流域青白江区的川化股份公司第二化肥厂就是这起污染事故的始作俑者3月26日,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说,酿成特大污染事故的就是两台这样的小泵从川化排出的这种乌黑发臭的废水中氨氮浓度高达每升2000多毫克,最高时甚至达到了7600多毫克,超过国家标准每升60毫克的几十倍到一百多倍导致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川化股份的一个技术改造项目--合成氨及氮加工装置增产技术改造工程在2004年2月11日投料试生产后出现了故障,使含有氨氮的工艺冷凝液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2004年2月16日,川化集团公司控股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第二化肥厂(简称“川化二厂”)二车间水解、解吸装置的两台给料泵发生故障,导致含高浓度氨氮的尿素工艺冷凝液排入沱江的支流毗河,一直持续到3月2日,其间共排放纯氨氮2000吨2月16日,工人发现,技改项目的环保装置给料泵损坏。
汇报从车间主任传达到两位副厂长再到川化股份的副经理、总经理企业本来有6道环节可以制止事故蔓延,但是直到3月2日污染源被有关部门强制切断时,他们都没有作出应有的反应使得严重超标排污持续了近20天,从而演变成我国近年来最大的一起水污染事故造成沱江下游两岸近百万群众生活饮用水中断,给流域内的成都、资阳、内江、自贡和泸州等五市的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9亿元3月4日,在受污染的简阳城区,市民在临时改为送水车的环卫车前,接从水库运来的干净饮用水。
对沱江污染的反思

反思启迪一:从沱江污染事件本身来讲有三点,一是水利部门要有应对江河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理念和能力,特别是调控能力。这次沱江水污染事件一发生,我厅紧急实施跨流域调水——通过都江堰从岷江调水5000万立方米,还从三岔水库放水500万立方米为沱江冲污。占当时岷江来水量的1/3,等于甚至大于沱江上游来水。这次调水时间长、水量多,意义重大,是通过充分发挥都江堰水利工程设施和调度手段实施的,既确保了都江堰灌区特别是成都市的用水,又为沱江清污做出了巨大贡献。实施过程中,为使有限水量尽快发挥好的冲污效果,我们依据《水法》、《河道管理条例》依法按章调水;充分利用沱江已成电站前池,制定了“泄污蓄清,大流量梯级推进”的科学调水冲污方案;省水利厅和沿江市、县水利局联动,动用省、市、县三级水利执法队伍维持调水冲污正常进行,确保“电调服从水调”,确保清水畅流和污水快泄。这次调水展示了四川水利行业识大体、顾大局、雷厉风行、无私奉献的品格和都江堰水利工程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要在沱江上游和主要支流适当兴建水库,要加快德阳市清平、彭州市关口、资中县两河口水库的前期工作,尽快实施,早日蓄洪济枯,加大沱江枯水期基流。三是要加快解决沿江城市生活用水的水质问题,重点是建设第二水源,确保自来水厂枯期不直接从沱江取水。目前,内江市从球溪河引水工程已动工,简阳市引张家岩水库水的方案正抓紧论证。
污染饮用水源 追究刑事责任

家论 证 会 , 家 一致 认 为 , 于坝 上 、 专 鉴 坝下 特征 污 染 物均
况下 , 氮氧 化物 的排放 浓度 越低 。
当燃 煤 的 干燥 无 灰基 挥 发份 处
于 3 .2 5 5 %~3 .6 8 6 %, 含 氧 量 处 于
可 以达 到 4 0 gm 左右 。 当含 氧量 0 m /。
升至 34 %~4 1 时 , .7 . % 氮氧化 物 排放
浓 度 也 随 之 升 高 到 4 7 gm ~5 7 m / 1 0
污染饮用水源
■( 中国地 质大 学政 法学 院 ) 楠 蓝
追究刑事责任
案 例 一 :0 4年 四 川 沱 江 特 大 饮 用 20 水 源 污 染 事 故 案
20 0 4年 3月 1日晚 l 1时 , 简阳 市 一 份 关 于 沱 江 流 域 水 质 异 常 的 紧 急 报 告 送 至 省 环 保 局 谷 声 文 副 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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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重饮 用水 源污 染事 故 。 经 过 法院 一年 多的 调查 、 查 、 诉和 审 理 ,0 5 侦 起 2 0 年
2 3日, 对 斗 牛 河 ] 经 1 二 1个 点位 取样 分 析 , 测结 果显 示 , 监
牛 牛河 入江 口 N N 亡 — 一二 甲基 苯胺 浓 度 为 O0 1 gL 前苏 .0 /( m 联地 表 水标 准 为 01 gL . m / ,检 出 限为 00 1 gL ,其他 . /) 0 m 1 个 点位 未检 出特 征 污染 物 ,水质 符 合水 功能 标 准 ; 0 第 二 松 花 江 的 3个监 测 断面 未 检 出两 种 污 染 物 。 8月 2 5 日, 吉林 市 政 府 组织 召 开 了 花牛 河 活性 炭 吸 附坝 拆 除专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

违规生产排污造成直接损失两亿多分别负有全面、主要、直接领导责任沱江污染事故三责任人出庭受审被告人在法庭上。
被告人在法庭上。
被告人在法庭上。
2004年2月28日开始,四川沱江简阳段出现水污染导致零星死鱼现象,到3月2日沱江流域简阳至资中段的水污染已致使20万公斤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60余万元,环保部门监测表明,这次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亚硝酸盐,在上述江段形成了在实施技改调试过程中,相关设备出现异常故障,导致氨氮严重超标排放经调查,2004年3月份,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为地把大量氨氮超标几十倍的工业废水,排进了沱江,造成下游内江、简阳等地,上百万人前后近二十天无水可喝。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曾亲赴四川沱江,关注污染事件。
2004年5月初,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东方红纸业公司顶风作案,违规偷排、超标排放造纸黑液,致使沱江再次遭到严重污染,造成死鱼12万斤。
随后,眉山市对企业实施了停电、停产、停排处理,切割了全部生产蒸球,彻底切断了污染源。
昨天,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案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名责任人出庭受审。
成都市青白江区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化公司)由于违规试生产、排污,在2004年2月至4月间造成沱江干流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9亿元。
今天出庭受审的是该公司原总经理李俭、副总经理吴贵鑫、环安处处长何立光。
由于沱江水污染是近期全国范围内最大一起水污染事故,曾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该案的审理也备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关注,能容纳近150人的审判庭今天座无虚席。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川化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7条、第8条规定,在未经省环保局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于2004年2月11日对日产1000吨合成氨及氨加工装置增产技术改造工程投料试生产。
在试生产过程中,工艺冷凝液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使没有经过完全处理的含氨氮的工艺冷凝液直接排放。
此外,该公司生产部门在日常生产中忽视环保安全,在同年2月至3月期间,一化尿素车间、三胺一车间、三胺二车间的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导致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外排。
“3·2”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渔业赔偿到位川化集团为此支付1100多万

“32”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渔业赔偿到位川化集团为此支付
1100多万
佚名
【期刊名称】《化工安全与环境》
【年(卷),期】2004(17)21
【总页数】1页(P18-18)
【关键词】渔业;污染事故;生态环境;环境管理;化学品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928.5;X324
【相关文献】
1."3·2"沱江特大污染事故渔业赔偿到位川化集团为此支付1100多万 [J],
2.欲治污染先变观念——川化集团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警示 [J],
3.四川惩处沱江污染责任人川化集团总裁引咎辞职 [J],
4.沱江河水特大氨氮污染事故污染物监测结果分析 [J], 张成云;孙莉;朱鸿斌;刘影;秦廷楷;李朝均;邓明智
5.川化为沱江特大污染事故买单赔偿1100多万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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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沱江氨氮污染
事件回顾
2004年3月1日沱江河简阳段氨氮指标超标40—50倍,资阳段超标20倍,沱江沿岸出现大规模死鱼现象,自来水呈现异味。
3月2日,四川省环境监察总队、污控处、建管处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三个调查小组紧急奔赴沱江,对沿线污染进行拉网式调查。
由川化集团违法排污导致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的公共卫生事件终于浮出水面。
2月20日下午,长年在沱江边生活的市民陆续发现零星死鱼,至27日,江里的鱼儿潮水般跳上岸来。
紧接着,就出现大规模的死鱼现象。
简阳市环境监测站2月27 日至3月1日对沱江江水的监测结果表明:沱江入简阳境内宏缘段断面水体氨氮高达51.3mg/l,亚硝酸盐氮 2.42 mg/l,石桥取水点断面氨氮高达46.7mg/l,亚硝酸盐氮1.82 mg/l。
简阳市环境监测站作出判断:氨氮含量严重超标,氨氮污染是沱江简阳段死鱼的主要原因。
3月28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此次沱江严重污染事故导致沱江沿岸死鱼50万公斤,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沱江生态受到严重破坏。
与此同时,简阳市民的自来水龙头里流出的自来水已经呈黑色,并出现浓重异味。
3月2 日下午,简阳市政府紧急贴出“暂时停止饮用自来水”的通知,简阳市民饮用水开始告急!紧接着,沿沱江约62公里的污染带上的两岸城市也停止在沱江取水和供水。
沱江是内江市民饮用水的唯一水源,遭受特大污染后,为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基本要求,只有远赴近40公里外的自贡取水。
沿江城市百万市民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水危机。
(华西都市报)
延伸阅读
氨氮是指以氨或铵离子形式存在的化合氨。
氨氮主要来源于人和动物的排泄物,生活污水中平均含氮量每人每年可达2.5~4.5公斤。
雨水径流以及农用化肥的流失也是氮的重要来源。
另外,氨氮还来自化工、冶金、石油化工、油漆颜料、煤气、炼焦、鞣革、化肥等工业废水中。
氨氮是水体中的营养素,可导致水富营养化现象产生,是水体中的主要耗氧污染物,对鱼类及某些水生生物有毒害。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过饮用水中氨氮危害人体健康的报道,但在地表水体中如果存在较高的氨氮,能对水生生物造成毒害,毒害作用主要是由水中非离子氨(NH3)造成的。
水中氨氮以铵根(NH4+)和非离子氨(NH3)两种形式存在,这两种成分的比例随水温和pH值变化,以铵根为主。
国家标准Ⅲ类地面水,非离子氨的浓度≤0.02毫克/升。
水中的亚硝酸盐不稳定,易在微生物或氧化剂的作用下转化为硝酸盐和氨氮。
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浓度高的饮用水可能对人体造成两种健康危害,即诱发正铁血红朊症(尤其是婴儿)和产生致癌的亚硝胺,这两种危害都是亚硝酸盐直接造成的,因而对硝酸盐的浓度限制较宽。
自来水中含高浓度的氨氮也可能产生亚硝酸盐的问题,尤其是在我国多层建筑广泛采用的屋顶水箱中。
屋顶水箱容易受到二次污染,也容易造成死水,使自来水在水箱中停留较长时间才被用户使用。
期间易发生硝化反应而使氨氮转化为亚硝酸盐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