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实务案例解析

贸易实务案例解析
贸易实务案例解析

案例解析

1、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卖方按时将货物装船,并且制备了所需的各项单据,不料船舶离港数小时后触礁沉没,次日卖方凭符合规定的全套货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已经灭失为理由,拒绝接受单据并拒绝付款。请说明买方的做法是否合理,并阐明理由(贸易术语126)

答案要点:买方的做法是错误的,他无权拒收单据,拒付货款。理由如下:

(l)CIF是象征性交货,是单据买卖,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在本案例中卖方已将货物如期装船,并提交了约定的各项单据,即算完成交货义务。

(2)按CIF条件成交,货物在越过装运港船舷时风险即转移给买方。货物是否能安全抵达目的港,此风险应由买方承担,而与卖方无关。

(3)CIF条件下,卖方保险属代办性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损坏或灭失,买方应先向卖方付款,然后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所以,买方无权拒收单据。否则卖方有权向买主索赔。

2、我出口公司向国外出售一批初级产品,该公司在6月15日向外商发一个实盘,限对方在6月20日答复。外商在6月16日电告,只要提前装运期就可以接受。我公司未予答复6月19日外商又来电表示不改装运期也完全接受6月15日的实盘。问此项交易是否成立?我公司如何处理?

3、有一批货物已照发票总值110%投保了平安险,载货船舶于5月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使该批货物受到部分水渍,损失价值为1000美元,该船在继续航行中又于5月8日发生触礁事故,又使该批货物发生部分损失,货值亦值1000美元,试问保险公司对上述损失是否赔付,赔多少元?为什么?(平安险保险范围176)

分析:(1)保险公司应对5月3日,5月8日的损失都负责赔偿。2200

(2)5月8日赔偿原因为平安险第二条;176

(3)5月3日赔偿原因为平安险第三条。

3、1973年我与某外商签订一笔按FOB价的进口合同。后因中东战争苏伊士运河封锁,我船只好绕好望角,以致未能如期到目的港接货。这时英镑贬值。于是卖方以我未按期接货为由除要求涨价(或少交货)外还要我赔偿其仓储费。问我应如何处理?(220不可抗力)

分析:(1)买方不能接受卖方的要求

(2)战争属于社会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事故。买方晚到装运港接货可以免责。

(3)货币贬值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涨价或少交

4、我某外贸公司3月1日向美商发去电传,发盘供应某农产品1000公吨并列明“牢固麻袋包装”。美商收到我方电传后立即复电表示“接受,装新麻袋装运”,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准备于双方约定的4月份装船,两周后,某农产品国际价格猛跌,美商于6月20日来电称:“由于你方对新麻袋包装的要求未予认,双方之间无合同”,而我方坚持合同已有效成立,双方发生争执,试评析此案。

分析:合同成立

有条件的接受,修改了合同中的非重要条款包装,可以接受。

如果买方因物价上涨提出解约,无效。

5、我出口公司按FOBundertackle条件与荷兰商人签订一笔合同,当货物装船时,其中,一箱货物不慎落海,其余货物均以安全装到船上,荷兰商人得知后,马上打来电传要求我方补交,我方业务人员认为,合同使用的贸易术语是“FOB吊钩下交货”。货物以在船舶吊钩下完成交货,拒绝补偿该批货物。然而,荷兰商人坚持要求我方补交,否则上诉法院,我方是否补交货物?为什么?

分析:

(1)卖方应该补交

(2)FOBundertackle是指装船费用由买方负责,但是风险的界限是以船舷为界。(3)此案中,当货物装船时,其中,一箱货物不慎落海,其余货物均以安全装到船上,货物未越过船舷,风险由卖方承担。

6、我某出口公司与日本商人按CIF条件签订一笔合同,我方按合同规定将货物保质保量在装运期内装到船上,运往日本,我方随后填制各种单证,将发票,保险单,提单和商检证书等通过中国银行提交买方,要求日本商人支付货款。此时,日本商人发现该批货物在日本行市严重下跌,又发现我方发票金额由于打印疏忽出现货币不符,遂提出拒绝支付货款。我方业务人员认为,货物已按合同规定在装运港交货,检验证书证明所交货物品质数量与合同一致,坚持对方付款,但日本商人置之不理。请问,日本商人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为什么?

答案要点:买方的做法是正确的,他有权拒收单据,拒付货款。理由如下:

CIF是象征性交货,是单据买卖,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在本案例中卖方已将货物如期装船,并提交了约定的各项单据,但单据书写错误,买方看单不看货,可以拒付。

所以,买方有权拒收单据。否则卖方有权向买主索赔。

7、某年我与某外商签订一批进口化肥合同,后为其生产化肥的两个工厂之一遭受火灾。这时正值国际市场上的化肥价格上涨,于是外商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

撤约,问我方应如何对待此问题(220不可抗力)

延期履行合同

(1)不可抗力:火灾

(2)后果: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本案例因为两个企业提供化肥,一个企业着火,另一

个企业还可以继续提供化肥。

(3)涨价不属于不可抗力。

8、A 在2月17日上午用航空信件寄出一份实盘给B,A在发盘通知中注有“不可撤销的字样,规定受盘人B在2月25日前答复有效。但A有于2月17日下午用电报发出撤回通知,该通知于2月18 日上午送到B处,B于2月19日才受到A空寄来的实盘,由于B考虑到发盘的价格对他十分有利,于是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事后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发生纠纷,问A与B之间的合同能否成立?合同成立228

(1)合同不能成立。

(2)发盘已经撤回,因为发盘已撤回

(3)合同=发盘+接受。

9、我出口公司拟向英商出口一批自行车,于1990年8月15日向对方发盘,限其8月21 日前答复,价格每辆45英镑,装运期为10月,在8月17日对方回电提出每辆40英镑,装运期可推迟在12月份,我方未表态,于19日与另一商人达成交易,8月20日英商来电表示接受我方8月15日发盘,我方当即回电告之货已售出,而英商认为合同已成立,要求我方履行合同,否则提出索赔要求,如何处理,请简述理由。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成立228

(1)合同不能成立。

(2)还盘还盘代表原发盘的失效

(3)合同=发盘+接受。

8月17日,受盘人还盘,对发盘的价格和装运日期修改,还盘代表原发盘的失效,即使在发盘的有效期内在接受合同也不能成立。

10、某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

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000箱货被火烧毁;②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从上述各项损失性质来看,各属于什么海损?175损失类型

该案例的损失均属于海损。在这个案例中,所造成的损失包括:1000箱货物被烧造成的损失、600箱被水浇坏的货物损失、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雇佣拖船的费用、修理费等。在这些损失和费用中,1000箱货损、主机和部分甲板受损属于单独海损;600箱货损、拖船的费用及船只修理费则属于共同海损。

11..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故,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只部分损失。为使货轮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

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启航。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⑴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属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⑵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

(1)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属于共同海损: 货物被海水浸湿属于单独海损

⑵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

12某货轮在航行途中因电线走火,第三舱内发生火灾,经灌水灭火后统计损失,被火烧毁货物价值5 000美元,因灌水救火被水浸坏货物损失6 000美元。船方宣布该轮共同海损,试根据上述案例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该轮船长宣布共同海损是否合理?

(2)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5000美元船方是否应负责赔偿,理由是什么? (3)被水浸的货物损失6 000美元属什么性质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1)该轮船长宣布共同海损是否合理? 不合理

(2)被火烧毁的货物损失5000美元船方是否应负责赔偿,理由是什么? 单独海损(3)被水浸的货物损失6 000美元属什么性质的损失?应由谁负责?共同海损

1、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结果在目的港卸货时,发现货物有两

件外包装破裂,里面的货物有的被水浸的痕迹。经查证,外包装是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掉到船甲板上摔破的,因包装破裂导致里面的货物被水浸泡。问:在这种情况下,进口方能否以卖方没有完成自己的交货义务为由向卖方索赔?

1、①进口方不能向卖方索赔;②按FOB条件成交,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③本案例中,包装物破裂是在越过船舷后发生的,该项损失按风险划分界限,理应由进口方自己承担。

2、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金额的 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

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为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了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该如何赔偿?为什么? 176

①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遭受的损失应全部予以赔偿。②该船触礁所造成的8000美元的货损,属于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投保平安险,保险公司应赔偿。

③触礁之前由于暴风雨造成的2100美元的货损,保险公司也应赔偿。因为,这是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也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

1、中东某国出口糖果一批,投保的是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该轮沿途到处揽载,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货后,糖果应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潮解软化,无法销售。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 1、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根据CIC1981年“除外责任”第4条规定: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保险公司概不负责。因此,本案例中该批货

物尽管投保了一切险,但由于糖果变质是因为运输延迟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对此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根据CIC1981年“除外责任”第4条规定: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保险公司概不负责。因此,本案例中该批货物尽管投保了一切险,但由于糖果变质是因为运输延迟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对此不予赔偿。

2、出口公司与日商在2001年11月份,按CIF条件签订一份出口10万匹棉布的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日商于2002年3月上旬通过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按发票金额加一成。我方正在备货期间,日商通过银行传递给我方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投保金额改为按发票金额加三成。我方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船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全套装运单据。议付行议付后将全套单据寄开证

行,开证行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问开证行拒付的理由对否?为什么?

开证行拒付不对。①《UCP500》第9条规定,在受益人向通知修改的银行表示接受修改之前,原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仍然有效。②本案我方信用证修改书并未表示接受,故原证条款仍然有效,开证行不得拒付货款。

1、某公司按CIF鹿特丹向荷兰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还属于CIF合同吗?为什么?

不属于CIF合同性质,合同条款与CIF的性质相抵触。

①合同中规定了到货期限,与CIF术语装运港交货、船舷为风险界限的性质相抵触;②CIF是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而合同则要求实际交货,货到付款。

2、北京一家公司向巴黎一家公司发盘,规定有效期到3月10日止。该发盘是3月1日以特快专递寄出的,3

月2日北京公司发现发盘不妥,当天即以电传通知巴黎公司宣告撤回该发盘。问这样做是否可以将发盘撤回?理由是什么?

可以撤回。①《公约》规定,发盘可以撤回的前提是撤回的通知于发盘送达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②中法两国均是《公约》缔约国,适用于《公约》;③3月2日的电报不会迟于3月日的特快专递送达受盘人,故发盘得以撤回。

1、我某公司向外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次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取得货款。我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于是要求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付,遭到银行拒绝,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银行这样做有理。○我方要求银行拒付,实为撤消信用证。不可撤消信用证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

同意不得撤消。○银行处理的是单据,单证相符必须付款,不受合同约束。进口方应向出口方索赔。

2、我方A公司向美国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单价2400美元CIF旧金山,收到L/C两个月交货,以不可撤消L/C支付,限三天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电报称:“接受对方发盘,立即装运”。当时该货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拒绝交货,退回

L/C。问A公司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A公司有理。○B公司的电报对发盘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构成还盘,原发盘终止,发盘人不受约束。○A 公司未作答复,即对对方还盘未接受,合同不能成立,A公司有权退证。

1、我某出口公司向美国纽约ABC公司用特快专递作出一项发盘,规定有效期7天,特快专递寄发后3小时,公司业务员发现发盘价格有误,比内部掌握价格低20%,如该发盘为美方接受,将造成5万美元的损失。试问:在此情况下,我公司可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为什么?

我方可采取快速通信方式发出撤回或修改发盘的通知,使发盘在送达以前,通知受盘人撤回或修改发盘。因为根据《公约》规定,发盘是可以撤回的,但是撤回的通知必须先于发盘或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

2、中方某公司按每公吨484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 进口100公吨钢材。中方如期开出48400美元的信用证,但美方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有关出口税捐及签证费用应由我方另行电汇。为什么?

原因在于我方所遵循的《2000年通则》与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存在差异。美方规定FOB Vessel New York条件下,应由买方负担费用办理出口手续。故美方来电要求增加金额。

3、中方某外贸企业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及时在汇票商履行了承兑手续。货抵目的港后,A商凭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汇票到期时,A 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

拒付为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我外贸企业直接A商索取货款。对此,你认为我外贸企业应如何处理?如果上述结果是由于我方主动授权代收行借单造成,又该如何处理?

代收行凭信托收据自行借单给进口人,到期不能偿付,应由代收行负责。故我方不能接受代收行建议,而应通过托收行责成代收行付款,若是后一种情况,则由我方自己承担后果

1、某轮载货后,在航行途中A舱起火。船长下令对该舱灌水灭火。A舱原载有文具用品、茶叶等,灭火后发现文具用品一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文具用品和全部茶叶被水浸湿。试分别说明以上各项损失的性质,并指出在承保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

1、被火焚烧的文具用品属于单独海损,被水浸泡的那部分文具用品及全部茶叶属于共同海损。文具用品的货主只需投保平安险,即可得到损失的赔偿,因为该损失属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茶叶的货主也只需投保平安险

即可获得全部赔付,因为其损失属于共同海损的分摊部分,属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1、中国从阿根廷收购普通豆饼2万公吨,交货期为8月底,拟转售欧洲,然而,4月份阿商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百年未见洪水,收购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不可抗力处理,免除交货责任。试问:中方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依《公约》有关规定,阿方发生的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因为事件的后果不是不可以克服的。豆饼属种类货,可以代替,合同不要求特定的产地,阿商应从其他地区或国家购买货物交货,尤其是从发生洪水到交货尚有4个月的时间可以供阿方购买。

2、中方某出口企业与美商按CIF纽约不可撤销即

期L/C支付条件成交,出口合同与开来的L/C均规定不准转运。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达提单去议付了货款。承运船只途经某港时,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由

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达船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进口方对货物的使用。为此,买方要求开证行对议付行拒付,理由是出口方提供的是假单据。同时,买方认为我方擅自转船是违约行为,向我方提出索赔。问:(1)开证行能否拒付?(2)我方是否有理?并述理由。

(1)开证行在审单合格的情况下不得拒付。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开证行在单证相符时必须付款。银行有审单的义务,但这种审核只是表面上确定是否单证相符,对单据表面的形式、真实性等概不负责。(2)我方不应理赔。转船是承运人所为,与卖方无关,卖方按信用证规定如期将货物装上直达船只并提交直达提单,不存在违约。CIF条件下,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后则属于买方,包括承运人中途擅自转船的风险。CIF是装运合同,不保证何时到货。

1、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按CIF条件成交,B公司通过C银行开给A公司一张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当A公司于货物装船后持全套货运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时,B公司倒闭。同时传来消息,称这批货

在离港24小时后触礁沉没。问:C银行能否以B公司倒闭及货物灭失为由拒付货款,并述理由。

不能。①根据“UCP500”的规定,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保证,银行是首要付款人,不能以开证申请人倒闭为由免除付款责任。②不可撤消信用证未经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单方面撤消。③货物灭失的风险有不应由A公司承担,因为CIF合同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

2、某外贸公司以CIF价格向某外商出售一批货物,由于该商品是供应圣诞节的,故对方坚持要求在合同中规定,卖方须保证货运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否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请分析这份合同的性质还属于CIF合同吗?卖方应如何对待对方要求?

不属于CIF合同。①根据《2000年通则》,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须保证按时交货,合同中只规定装船时间,而不规定到货时间。②卖方应明白一旦接受对方要求即增加自己的责任和风险,所以必须重新考虑贸易术语及价格。

国际贸易实务简答

简答题 1.导致发盘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回答:导致发盘失效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受盘人拒绝发盘的条件。 ⑵受盘人作出还盘。 ⑶发盘人依法撤销。。 ⑷发盘人规定的有效期已到。 ⑸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 2.寄售与一般买断方式的区别是什么 按照寄售协议回答:寄售是指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①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买主销售。因此,它是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 ②寄售人与代销人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 ③寄售货物在售出前,包括在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 ④寄售货物在到达寄售地的途中,代销人也可以寻找买主出售。 3.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作用是什么 回答:⑴对承接方的作用: ①克服本国生产能力有余而材料不足的矛盾,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 ②开发劳动力资源,增加就业机会,并繁荣地方经济。 ③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⑵对委托方的作用: ①降低产品成本,因而可以增强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②有利于委托方所在国的产业结构调整。这主要是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委托加工方式,将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4.共同海损的含义和构成条件是什么 答: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安全的共同安全,船方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共同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做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 构成条件: (1)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将要发生的,而不是主观臆断的。 (2)必须是自动、有意采取的行为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贸易术语 1.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 月份装运。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答:对于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应该由我方支付;但是进口报关费,不应由我方支付。因为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所以支付的运费应该包括卸至伦敦港码头的卸货费。但是CIF 贸易术语项下的进口清关是买方的义务,因此,我方不需支付进口报关费。 2. 我方以FCA 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 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答:无理。因为FCA 项下,我进口方负责运输,但我方未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期内派去运输工具,导致卖方无法及时交货,所以在运输工具晚到的时间内发生的损失应该由我进口方承担。 3. 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 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 2)买方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首先,CIF 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其次,CIF 术语成交的条件下,卖方在办理了装运后,并制作好单据后,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 (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4.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 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 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品质 1、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 1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 ' s option”, 则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最多和最少可交多少公吨货物?多交部分如何作价?若双方未约定多交部分如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一)重点简答题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重点简答题 一、贸易术语的作用? 答a 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b 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C 有利于妥 善解决贸易争端。 二、班轮运输的特点? 答:1、船舶行驶的航线、停靠的港口 都骨固定的; 2、船舶按船期表航行,船舶开航、到 港时间都较为固定; 3、船公司按照预先公布的班轮运价表 收取运费,运费率相对固定;4、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用,由船 方负担; 5、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货物多少,只要有舱位都能接受装运(少 量、件杂货)。 三、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答:1、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据的货物收据,证实其以按提单的记载收到 托运人的货物;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 契约的证明。 四、多式联运单据和联运提单的区 别? 区别使用范围签发人风险、责任 多式联运单据各种运输多式联运经 营人全程 联运提单由海运和其他方式组成的 联合运输承运人、船长、船东第一 程运输 五、我国基本险别除外责任的重要内 容? 答: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过失所 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之前,被保险 货物已经存在品质不良或者数量短 少;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 特性、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损 失费用; 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 责任以及除外责任。 六、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 答: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 2、运输距离; 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 4、季节性需要的变化; 5、成交数量; 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 7、国际市场价格的走势; 8、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消 费者的爱好。 七、实际全损的情况有哪些?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2、保险标的丧失(控制权——海盗 劫走); 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 使用价值;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八、托收结算方式的利弊? 答:1、利——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 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 口。 2、弊——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存 在收不回货款的风险,尤其是托收方 式中的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故卖方对 此方式的采用应持慎重态度。 3、注意事项: A.要切实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成交金额不 宜超过其信用程度; B.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 制和外汇管制条例,以免货到 时由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 造成的不应有损失; C.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贸易术语 1.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答:对于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应该由我方支付;但是进口报关费,不应由我方支付。因为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所以支付的运费应该包括卸至伦敦港码头的卸货费。但是CIF贸易术语项下的进口清关是买方的义务,因此,我方不需支付进口报关费。 2. 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 答:无理。因为FCA项下,我进口方负责运输,但我方未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期内派去运输工具,导致卖方无法及时交货,所以在运输工具晚到的时间内发生的损失应该由我进口方承担。

3. 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 2)买方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首先,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其次,CIF术语成交的条件下,卖方在办理了装运后,并制作好单据后,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 (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4.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总结(2020年10月整理).pdf

国际贸易术语 1 国际贸易术语: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英文缩写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并说明在货物的交接过程中,有关交货地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术语。 2 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交易双方不具强制约束力,因而,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均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国际贸易惯例对国际贸易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3 《2000通则》保留了《1990通则》中包含的13种术语,并将这13种术语分成了E,F,C,D四个组。 4 六个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 (一)FOB术语: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将货物教导买方指派的船上。(适用范围: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术语中,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 1)卖方义务 (1)在约定的装运期间内和指定的装运港,将个同规定的货物教导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证明自己按规定交货的清单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2)买方义务 (1)自费签订从指定装运港装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装货日期及时通知卖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3)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货物进口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在具体业务中,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 船舷为界问题:表明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一切风险,如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船货衔接问题:在FOB术语成交的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 (二)GIF术语:(成本加运费,保险费,指定目的港)也是在装运港交货,只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采用GIF术语成交时,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自负费用办理货物的运输及海运保险,并在规定的装运期及装运港将货物装船。 采用GIF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如下: 1)卖方义务 (1)自负费用签订运输合同,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在指定装运港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船,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3)按照合同的规定,自负费用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

2012级《国际贸易实务》复习提纲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综合练习 项目1 国际贸易概述 闯关考验 一、判断题(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 1、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是两个完全相同的概念。() 2、从国内运出关境的商品,因为没有运出国境,所以不被列为专门出口。() 3、一国的贸易顺差表明该国处于有利的贸易地位,因此贸易顺差越多越好。() 4、直接贸易可以间接运输,转口贸易也可以直接运输。() 5、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国贸易条件恶化会导致该国贸易逆差扩大或贸易顺差减少。() 6、国际分工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生产力。() 7、许可贸易方式是企业进入世界市场最为典型的一种方式。() 8、补偿贸易是属于固定组织形式的国际商品市场。() 二、单项选择题 1、一批中国温州的服装经日本商人转卖到美国,这种行为对中国人商人来说是(),这种行为对于日本商人来说是()。 A、直接贸易 B、间接贸易 C、转口贸易 D、过境贸易 2、()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实际规模,并且便于各个时期进行比较 A、国际贸易量 B、对外贸易额 C、国际贸易额 D、对外贸易量 3、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能够反映()。 A、出口货物的流向 B、进口货物的来源 C、与他国的经济联系程度 4、()是国际分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A、社会生产力 B、自然条件 C、自然生产力 D、上层建筑 5、几个发展中国家进行专业化的协作、联合生产,这种分工是()的国际分工。 A、垂直型 B、水平型 C、混合型 D、交叉型 三、计算题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经济增速(GDP)比上年增长9.2%,全年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对外贸易出口总额达到18986.00亿美元,同比增长20.32%;进口总额达到17434.59亿美元,同比增长24.99%。(1美元=6.2344人民币元)试计算:(1)我国的对外贸易总额,我国是顺差还是逆差,差额是多少? (2)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出口依存度和进口依存度各为多少? 项目2 国际贸易理论 闯关考验 一、判断题 1.当开放贸易时,所有消费者的情况都会得到改善。() 2.根据简单贸易模型,在贸易发生之前,如果各国的某种商品价格相同,这些国家之间就不会有交换该种商品的动机。() 3.如果一国中某生产者通过贸易能使自己的境况得到改善,那么,该国中所有的生产者都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我公司与外商签订销售合同,出售中国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十批交货。”卖方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 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分析】买方可以撤销第五批以后的各批货物。依据国际贸易惯例对分批装运的规定,如果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出允许分批装运,并规定了具体的装运时间和每批的数量,只要其中任何一批为按合同规定的条款交付货物,则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在本案例中,第五批大米虽然按时装运,但货物品种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以该批以后各批都违背了合同及信用证要求。买方可以予以撤销。 【案例2】有一批货物共1000箱,自A国港口装运至B国某港口,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清洁提单”,但货运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1)少10箱货;(2)20箱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大部分散失;(3)50箱包装外表完好,箱内货物短少。 试问上述三种情况是否应属承运人的责任?为什么? 【分析】在本案例所列的几种情况中,属于承运人责任的是(1)和(2)。因为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

运人的一种证件,即承运货物收据,证明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本案例中承运人签发的是“已装船清洁提单”这说明承运人所收到的货物是“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即货物未受损、包装也完好。货到目的地后发行的(1)、(2)两种情况是表面状况不良好的表现,可见其责任应当由承运人承担。 【案例3】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1 000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讨? 【分析】(1)不是真违约,银行也能议付。 (2)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船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 (3)因此,符合合同规定,银行不能拒绝议付。 【案例4】外箱尺寸计算不准造成损失案 国外客户C 在2001年5 月份向A公司下了1X40’H集装箱的产品P3的订单中,由于很多产品的包装为新的包装,我司在下了订单1个月后还不能得到确切的装箱尺寸。由于其中一个工厂货物体积与刚下订单时的所报体积多出7CBM,其他部分工厂在给报装箱尺寸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我方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开来信用证上货物的名称为:“Apple Wine”,于是为了单证一致,所有单据上均用了“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被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 (1)我方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按照有关的法律和惯例,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品名或说明,买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直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本案例中的“Cider”一词既有苹果酒也有苹果汁的意思,因此货到目的港后海关以货物与品名不符,对该货物扣留罚款我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在贸易实践中如果出现此种情况,我方应在收到信用证后要求改证,即对信用证中的品名进行修改,这样既可以做到单证一致,收款有保障,同时又避免了实际货物与单据上的商品品名不符,从而遭受海关扣留罚款的不利损失。 2. “凤凰”自行车在我国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可在90年代初,“凤凰”自行车参加了意大利米兰的国际自行车展览会。展览会上,与国外五颜六色、灵巧轻便、多档变速的自行车放在一起,显得品种单调、款式陈旧。尽管最后“凤凰”自行车只卖到欧美名牌自行车价格的1/10,可仍无人问津。 请分析,“凤凰”为何飞不起来呢? 3. 我某出口公司有一批言明为降价品的罐头,英商看货后订货。但货到英国3个月后,发现罐头变质,英商要求退货。问:我方是否应该满足英商的退货要求? 分析:我方不应退货,因为该笔交易是看货买卖,我方只需保证所交货物为买方看货时确定的商品。 4.我方某外贸公司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在签订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商品的规格、等级等品质标准。我方业务员在合同签订后,又给对方寄了一个样品。后我方货物运抵对方时,外方认为我方售给的商品只符合合同的品质标准,而与样品不符,要求我方赔偿。请问我方是否承担赔偿? 5.我方一进出口公司和日本一公司签定了大米出口合同,价格条款为:US$275 per ton FOB Shanghai。问:若目标市场行情看涨,我方可能陷入何种纠纷? 在贸易价格条款中不用ton,一般用“公吨”。 6. 2002年3月,广西某粮油进出口C公司向南非出口食糖。合同规定:食糖,数量500公吨,每公吨l20美元,可有3%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卖方要想获利,可装多少公吨?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呢?同年5月,C公司又向俄罗斯出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每公吨100美元,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俄罗斯进口商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00000美元,问我方最多、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小麦?为什么?贸易合同签订后,合同内容价格是确定的,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再按合同价格交货,应少量减少合同规定的500MT及少装3% 省下的3%可按涨价后的价格卖给别家。及可以装485MT 。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可以多装3% 及515MT 按未降前的价格结算。 在国际惯例中可以允许合同标的不大于5%的上下浮动及最多 1050MT 最少950MT的小麦,原因:国际惯例信用证条款规定允许不超过合同规定装货量5%的公差。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资料(整理版)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提纲 第一章贸易术语 1.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 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的买卖双方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如FOB) 2.与贸易术语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哪些? 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1928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美国九个商业团体,1919 《2010通则》——国际商会,1936 3.《2000通则》中FOB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CFR的内容及各种变形及与 CIF的区别、注意事项;CIF术语的注意事项?什么是到达合同? 1)《2000通则》中FOB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FOB(指定装运港),装运港船上交货 1、主要内容 ①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 将货装到船上(买方指定),或取得已如此交付的货物;承担交货前的费用和风险;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商业单据 买方: 支付价款;租船订舱并通知给卖方;承担交货后的费用和风险;办理 进口手续;受领货物并接受单据 2、注意事项 ①卖方代办租船订舱问题以及风险和费用的界定 ②船货的衔接问题 ③装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即FOB的变形问题) FOB班轮条件;FOB吊钩下交货;FOB包括理舱;FOB包括平舱 (注:该变形只是界定装货费用的负担问题,与风险的划分无关。) 2)CFR的内容及各种变形及与CIF的区别、注意事项 CFR (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 1、CFR的内容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 将货装到船上(卖方指定)并通知买方,或取得已如此交付的货物;承 担交货前的费用和风险,但负担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租船或定舱;办理 出口手续;提供商业单据 买方: 支付价款;承担交货后的费用和风险(不包括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办理进口手续;受领货物并接受单据 2、CFR各种变形

国际贸易实务简答

1.导致发盘失效的原因有哪些?回答:导致发盘失效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受盘人拒绝发盘的条件。 ⑵受盘人作出还盘。 ⑶发盘人依法撤销。。 ⑷发盘人规定的有效期已到。 ⑸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 2.寄售与一般买断方式的区别是什么?按照寄售协议回答:寄售是指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①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买主销售。因此,它是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 ②寄售人与代销人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 ③寄售货物在售出前,包括在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 ④寄售货物在到达寄售地的途中,代销人也可以寻找买主出售。3.对外加工装配业 务的作用是什么? 回答:⑴对承接方的作用: ①克服本国生产能力有余而材料不足的矛盾,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 ②幵发劳动力资源,增加就业机会,并繁荣地方经济。 ③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⑵对委托方的作 用: ①降低产品成本,因而可以增强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②有利于委托方所在国的产业结构调整。这主要是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可以通 过委托加工方式,将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4.共同海损的含义和构成条件是什么?答: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安全的共同安全,船方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共同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做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 构成条件: (1)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将要发生的,而不是主观臆断的。 (2)必须是自动、有意采取的行为 (3)必须是为船货共同安全,采取的措施是谨慎、合理的。 (4)必须是属于非常性质的损失。 5.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构成一项有效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具备哪些必要条件? 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双方当事人,自愿按照一定交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第十~十二章货物的索赔、不可抗力、仲裁【案例】某贸易商以价向国内某厂订购一批货,在买卖合同中订明如工厂未能于月底以前交运,则工厂应赔付货款的违约金,后因工厂交货延迟天,以致贸易商被其买方索赔为货款的,请问:贸易商是否可依约向工厂索赔?索赔还是? 【分析】工厂延迟交货,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贸易商与工厂签订的合同,因合同中预先已就此种行为作出了赔付违约金的规定,所以贸易商完全可以依约向工厂索赔,因为合同是索赔的依据。贸易商在向工厂索赔时应索赔货款的。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规定是,贸易商索赔金额,应依据他跟工厂的合约,而不受他与买方之间的约定的限制与影响。 【案例】 国内某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农产品出口合同,签约的日期为月日,合同规定装船日期为——月份。但月中旬以后,国内市场该产品价格上涨,该公司因亏损过高不能出口,经查发现国内市场产品涨价的原因是月中旬产地曾发生过严重水灾,货源受损所致。 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本案中我方应吸取什么教训? 【分析】在此种情况下我方不能利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责任。因为出口公司不能出口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他不能履行义

务,而是由于自己的过失,没有对供货市场做深入的调查,没有正确报价造成的。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致于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本案例的发生严重水灾很明显是发生在签约之前,出口方完全可以通过调查,然后在签约时制定一个合理的价位。 本案例告诉我方: ()做任何贸易都应做好市场调查工作; ()进行合理的报价; ()对不可抗力事故要做到真正理解。 【案例】我外贸公司接到国外进口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规定“数量箱,月份装运”。我外贸公司遂即备货准备月日正式装运,但由于发洪水,该批货一直延至月日才装运。当该公司凭月日的已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却遭银行拒付。试问: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我方可否引用“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对方付款?为什么? 【分析】()本案例中,银行有拒付的权利。因为信用证支付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在此支付方式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银行虽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但这种审核只是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为原则,开证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如果做不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则开证行可以拒付。本案中显然是提单与信用证不符,故银行可以拒付。

国际贸易实务(三)知识总结-精华00891

国际贸易:世界各国(地区)之间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是世界各国在国际分 工的基础上进行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国际贸易 对外贸易|: 一国(地区)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按 《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分为 十大类: 个基本项 目。其具体分类为: 食品及主 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饮料及烟草类;2类: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 动植物油脂及油脂;5类: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7类:机械及运输设备; 杂项制品;9类: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 对外贸易货物结莎:指一国各类进出口货物的构成状况。一国对外贸易货物结构 主要由该国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状况、对外贸易政策等因素决定。它反映一 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丨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 (ge neralAgreeme nto nTradei nServes, 简称GATS )将服务贸易界定为四类: 跨境提供(cross-bordersuppIP ),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 服务(服 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都不移动); 2、 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 ),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 费者 提供服务(服务消费者过境移动); 3、 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t ),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 内通过 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服务的提供者将自己的生产要素移动到一缔约国 内,通过设立机构并提供服务,取得收入); 4、 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 ),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 成员 境内通过自然人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的过境移动在其他缔约方境内提 供服务而形成的贸易)。 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的分类: I 、 商业性服务2、通讯服务3、建筑服务4、分销服务 5、 教育服务 6、环境服务 7、金融服务 8、健康及社会服务 9、旅游及相关服务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II 、 交通运输服务;12、其他服务。 关于服务贸易的内容分类的另外几种有代表性的分类: 1 .把世界服务贸易项目按其与商品贸易、直接投资的密切程度分为: A .同国际货物贸易直接相关的传统国际服务项目; B. 同国际直接投资密切相关的要素转移性质的国际服务项目; C. 相对独立于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的国际服务贸易项目 2 .以“生产”为核心的划分法: A 牛产前服务. B '生产服务,即生产过程的服务; C .生产后的服务。 1924 0类: 1类: 3类: 4类: 6类: 8类: 初级产品」:指那些未经过机器加工或只经过简单机器加工的农林牧渔产品, 把0~4类商品称为初级产品 工业制成品I :指全部经过机器加工的产品,一般把 5~8类称为工业制成品。 ]_ 一一国将本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出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活动。 进口贸易]:一国将外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入本国市场的活动。 出口贸易 1、

国际贸易实务简答题及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名词解释 1.发盘:在法律上又称要约,是拟交易的一方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在受盘人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2.加工贸易:所谓加工贸易是指一国的企业利用自己的设备和生产能力,对来自国外的原料、零部件或元器件进行加工、制造或装配,然后再将产品销往国外的贸易做法。加工贸易可分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两种基本形式。 3.中性包装: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中性包装有定牌中性和无牌中性之分。 4.票汇: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的、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5 . 共同海损:载运货物的船舶在航运途中遇到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时,船方为了保护船与货物的共同安全或者为了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而有意识的合理的采取挽救措施所做出的某些特殊牺牲和支出的额外费用。 6.清洁提单: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 ,承运人在提单没有标明货物及包装有缺陷的提单。 7.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8.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的申请和指示向出口人开立的,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保证付款的书面文件。 9.还盘: 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 10.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11.对等样品:是指卖方按买方的来样复制或提供品质相近的样品,寄请买方确认后,即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 12.品质公差:是指在工业制成品中,国际同行业公认的产品品质误差。 13.溢短装条款:即数量增减条款,是指卖方在交货时,可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它一般是在数量条款之中加订的。溢短装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机动幅度的百分比,溢短装部分由谁选择以及该部分的作价方法。 14.唛头:又称运输标志,即指在运输包装上面书写、压印、刷制简单的图形、文字和数字。 15.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按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后,向买方提交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交货义务,无需保证到货。 16.国际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的连贯运输方式。它一般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17.滞期费: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未完成装卸作业,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租船人对超过的时间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金。 18.空白背书:是指示提单背书的一种方式。指由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签章,但不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 19.仓至仓条款:简称WW仓至仓条款是保险责任的起讫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或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排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轮后 60天内未完成最后交货,则保险责任以 60 天届满终止。 20.汇票:是指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受票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内,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命令。

国际贸易实务_第五版_黎孝先复习要点整理

国际贸易实务 第一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1.国际贸易惯例含义: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 2.国贸惯例与习惯的区别与联系: 联系:国贸惯例是在国贸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 区别:国际贸易惯例层次高于贸易习惯;惯例被编撰成文的规则,未成文的习惯不是惯例;国贸惯例必须是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为使用的规则。 3.国贸惯例的作用、性质和法律地位: 性质:具有国际社会民间性质的行为规范 地位:不是法律,不具有强制性;不可随意修改;一写进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性。 作用:减少贸易争端;提高效率;弥补法律的不足;规范贸易行为。 4.国贸遵循准则:(密切联系和特征履行) 恪守合同;缔约自由;诚实信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遵守法律;公平交易 5.贸易术语 (1)概念:长期国贸实践中产生的,表明商品价格构成,交接过程中有关责任风险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2)作用: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时间,节约费用开支;有利妥善解决贸易争端。有利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6.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 惯例:(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 (2)《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EXW/FOB/FAS/CFR/CIF/DEQ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扩大适用范围 (注:2010通则对2000的变化:术语删改;改变分类标准;使用说明;排列方法调整) 第二章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三章适用于水上运输的贸易术语 *选用贸易术语应该考虑的因素:运输条件、货源、运费、风险、结关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主体与标的 1.约定合同当事人条款注意事项:合同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名称表述准确;地址正确详细。 2.品名条款主要内容:无统一格式,名称、商标、规格、等级、型号。 3.约定品名条款注意事项:需妙用处 根据需要约定商品名称;合理描述商品;正确使用成交商品名称;内容具体清楚明确。 4.关于产品的质量体系评审和认证制度: (1)ISO9000系列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为适应国贸发展制定的品质管理和品质保证标准。 (3)CCC认证:国际通行,一种对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技术法规的合格评定制度。 (4)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减少企业生产对环境的破坏,符合即为绿色企业。 5.表示商品进出口质量的方法: (1)凭实货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 *看货成交:情况较少;适用于寄售,展卖和拍卖业务。 *凭样品成交: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凭说明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 规格、等级、标准、凭说明书和图样、凭商标和品牌、凭产地名称。 6.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 *一般内容:规格、等级、标准、凭说明书和图样、凭商标和品牌、凭产地名称。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汇总汇编

国际贸易实务题型和重点 ?复习原则 基本概念(富有专业色彩) 题型 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 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计算题 案例题 一、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一)表示品质的方法 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复样 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对等样品 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品质的机动幅度(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 品质公差(工业制成品中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为人们所公认的误差)二、商品的数量条款 ?公量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数量的机动幅度 允许货物多装或少装的条款即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溢短装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装等条件的限制,在实际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买卖双方通常要在合同制定时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这种条款又称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所谓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卖方交货的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例如在合同中规定"装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Shipment Quantity5%more or less allowed)。 ?(1)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2)没有规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可以有5%的幅度.个数,件数计件的商品除外)?(3)大约(合同中有“大约”(Approximately or About)的字样是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有10%的机动幅度) 三、包装条款 ?运输包装(大包装、外包装) 便于仓储,便于运输,便于搬运) ?唛头(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

进出口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和答案解析

1.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2.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 3.我方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4.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5.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 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6.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价格改为CIF伦敦。 问:1)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 2)如果最终按CIF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何不同? 7.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瓷制品5000件,外商报价为每件1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我方如期将金额为50000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抵卖方,但美商要求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50800美元,否则,有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 问: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8.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 400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货,限3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 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予答复。又过两天,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9.某月20日,我方F公司向老客户G公司发盘:“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定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G 立即电复:“你20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装,内加一层塑料袋。”由于F公司一时没有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