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论实践理性 李秋零
《判断力批判》共通感的两种表述与两层含义

美育美学研究《判断力批判》共通感的两种表述与两层含义燕锋(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山东淄博255300)摘要:在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共通感是审美判断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基础,把握好共通感的理论内涵是理解康 德美学思想的重要前提。
但是康德对共通感的阐释不仅运用了德文与拉丁文两种表述方法,还赋予了两层含义,这是中外学 界长期忽略的问题。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判断力批判》中德文的共通感与拉丁文的共通感分别对应着美感相同性生成机制与 美感相通性生成机制。
关键词:审美判断共通感美感自由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以自然的形式和目的性为先 验原则,建构起一套反思性判断力理论,将《纯粹理性批判》着重研究的“自然”与《实践理性批判》着重研究的“自由”沟 通起来,使“三大批判”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最终完成他先验 哲学体系的架构。
《审美判断力批判》作为《判断力批判》的第一部分,针 对的主要是审美问题,但是为了将《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 理性批判》完美地衔接在一起,康德以判断力为切人点展开 对审美问题的研究,并且套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 批判》的研究架。
是,有主性的、性的审美 ;在康德美学理论的 中成审美判断。
为了使审美判断像认识判断和道德判断一样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康 德找到了共通作为审美判断有普遍必然性的先依。
然而,共通 是一个 在 的主观原则,且康德的 。
是,审美判断个:验 通理性的“通 ”,自然地成了一个的“”。
有必要对康德《判断力批判》中的共通 人 的考察。
_、多维语境中的“共通感”共通感在德文中是Gemeinsinn,拉丁文为sensus commu-nis,在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
Gemeinsinn在《判断力批判》中16次,主要中在20 22节,sensus communis7次,除第20 1次外,其他6 在第40节,而且第40 到的共通 一 用的是。
其实,在康德完成《判断力批判》的《(学〉反思》和《(学〉反思录》中就多次提到过共通,在 中康德绝大多数情况下用的是拉丁文的sensus communis,而且 中以到 、、的影子,到康德在一期已用共通解释审美判断的普遍有效性和审美情感的普遍可传达性了[1]。
康德论述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

康德论述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2008-04-04 15:58:03来源: 中国艺术批评网友评论0 条进入论坛1. 康德的两个合目的性。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提出了三个很著名的问题:⑴.我能够知道什么?⑵.我应当做什么?⑶.我可以希望什么?第一个为形而上学问题,康德写《纯粹理性批判》,纯粹理性主要谈人的从感性到知性概念(Begriff)阶段的意识结构。
第二个问题谈道德律,康德写《实践理性批判》,实践理性谈理性的超验层面,道德的应该,绝对律令。
第三个为宗教问题,希望关涉人的幸福,康德谈人的道德律的超验根基在哪里,谈应该有神,康德写《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
[1]后来,康德又提出第四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问题。
[2]康德在人类学问题中谈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人与神的关系,人的肉身的有限性与人的灵魂的超验性的关系。
那么,在《纯粹理性批判》与《实践理性批判》批判之间有一个分裂,自然Natur与道德Moralität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康德为了将两个分裂的世界统一起来,写《判断力批判》,康德的判断力谈人的一种直觉能力,这种直觉能力,悟性越高的人这种能力越强,康德在这里实际上谈的是人的智性直观的能力,一定程度上已经越出康德另外两个批判理论的理论框架了,如对美的创造的天才论,康德分析起来已经有神秘意味,柏拉图的《伊安篇》中的灵感直接来自理念的世界,康德这里也类似。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谈到有两种东西使他意志坚强: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
[3]星空对应于康德的纯粹理性;心中的道德律,实践理性,为人类的至善的目标的无条件的应该,绝对律令。
人的纯粹理性与道德律之间是什么关系?在经院哲学看来,康德谈的纯粹理性只是实践理性的信仰的第一个初级阶段,科学的模式奠基于神学之中。
笛卡尔主体性的建立,将这种奠基关系分裂成看似无关的两个领域,广延和灵魂两种实体,本来是从上帝开始的行为,现在笛卡尔要来从人开始重新思考,人又是一种有限的存在,笛卡尔思考后认为,一切来自神,回归神。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内容分析第二篇实践理性诸原理的演绎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内容分析第二篇实践理性诸原理的演绎《实践理性批判》分析论的原理部分,由两部分内容组成,首先是分析的提出实践理性的诸原理,然后要在这些原理的基础上进行演绎。
什么是演绎,为什么要做演绎呢?康德的演绎,是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这个概念借用了法律的一些内容,当在法庭上针对一个纠纷进行论证的时候,有两类东西需要确认,一类是“事实”,一类是“权利”。
演绎就是针对于权利的论证,也就是确定权利的一个过程。
举例来说,在哪儿有一所房子,这就是事实,这个事实很好确认,只要有人去看了,或者拍照有证据证明就好,事实不需要演绎,只需要证明;而这所房子属于什么人,这就是一种权利,这个论证就有些复杂,如果我要举证这所房子属于我,可能就要拿出一些证据,比如地契,同时还要去追溯这个房子我是从哪儿得到的等等,权利无法用一种直接的事实证明,能够确认权利的过程,也就被称为演绎。
在康德的哲学理论中,只要是提出原理,都会紧跟着演绎。
因为原理只是一种分析的阐明,是康德的观点,提出来之后这个观点是否有普遍性,这个原理的“权利”,就需要“演绎”这个过程。
下面我们就进入纯粹实践理性的诸原理的第二部分,原理的演绎,以及一个补充的说明。
Ⅰ. 纯粹实践理性原理的演绎既然要对原理进行演绎,那么就要明确这个原理到底是什么,在这部分一开始,康德就充分的总结了之前原理的主要内容。
这部分很重要,也很明确,所以先原文引用——“这个分析论阐明,纯粹理性是实践的,亦即能够独立地、不依赖于一切经验性的东西而规定意志——虽然这种阐明是通过一个事实,在其中纯粹理性在我们身上证明它实际上是实践的,也就是通过理性借以规定意志去行动的那个德性原理中的自律。
——这个分析同时指出,这一事实是和对意志自由的意识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甚至与它是毫无二致的,借此,一个属于感官世界并认识到自己和其他起作用的原因一样必须服从因果性法则的有理性的存在者,他的意志同时却又在实践中从另一个方面,也就是作为自在的存在者本身,意识到自己的可以在事物的某种理知秩序中得到规定的存有,虽然不是按照对他自己的某种特殊的直观,而是按照某些能在感官世界中规定自己的因果性的力学性法则;因为自由,当它被赋予我们时,就把我们置于事物的某种理知秩序中,这是在别处已得到充分证明的。
从康德的“自然意图”到黑格尔的“理性狡计”——德国古典历史哲学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

作者: 李秋零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出版物刊名: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页码: 62-68页
主题词: 康德;理性狡计;历史过程;黑格尔;历史哲学;自由意志;自然意图;行动;上帝;重要内容
摘要: 康德和黑格尔分别以“自然意图”说和“理性狡计”说解释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及其与人的自由意志的关系,解释了历史的进步和人的恶劣情欲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这两个学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共同构成了德国古典历史哲学的重要内容。
康德的德性理论

康德的德性理论康德伦理学长期以来被称为义务论。
由于作为其重要内容的德性理论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康德伦理学也就常常被当代德性伦理学家作为批评的对象。
这主要与其相关的著作长期受到忽视有关。
人们对康德道德思想的理解大都根据《道德形而上学基础》而来,加之一般理解康德的学说主要是三大“批判”,《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与《实践理性批判》,就成了人们最为熟悉的康德伦理学著作。
康德的另一部重要伦理学著作《道德形而上学》,在我国直到2007年才出版了李秋零、张荣从德文译出的完整中译本,中文世界的研究薄弱自不必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语言上占尽优势的西方学术界,也只是在最近才陆续出现了对康德德性理论较多的重视。
康德的德性理论要解决什么问题?在他的伦理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与他的其他道德探讨关系如何?本文试图在学术界研究的基础上对之做一个梳理。
德性论:人的道德康德的德性理论专门探讨人的道德,为人的道德而立论。
在康德看来,有理性的存在,在尘世,就是人类,他也称之为“有限的理性存在”,“我们在尘世的有理性存在者中间只知道一个类,亦即人类”(An7:329);非尘世的,则包括全善全知全能的存在体。
“对有限的神圣存在者(他们就连被引诱去违背义务也根本不可能)而言,没有德性论,而是只有道德论”(6:383)。
这种“伦理学”,只处理“人对人的道德关系”,是“相互的人类义务”(6:491),包括人对自己的义务和对他人的德性义务,这不是一般的理性存在者的道德要求,仅是人的道德要求。
要深入地理解一般理性存在者的道德与人的道德的关系,需要搞清几部著作的关系。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发表于1785年。
在前言中,康德说:“我决意日后提供一部《道德形而上学》,现在我让这部《基础》先发表。
”可见他的目标是《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只是打前站,搞定根基,定位于找到、建立适用于一般“理性存在”的最高道德原则,为未来的道德形而上学提供一种根基性的预先探讨,这是一个纯粹的、完全清除了一切经验、清除了一切与“人”性相关的东西。
关于康德批判哲学

关于康德批判哲学康德批判哲学何以成为一个有机的思想整体或系统?这是关乎康德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康德批判哲学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康德批判哲学篇一论康德批判哲学的根基与归宿康德批判哲学何以成为一个有机的思想整体或系统?这是关乎康德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
三大批判中的每一部都极其重要、不可或缺,但能使三大批判最终成为一个连续、有机、统一的思想并达到空前深度的,乃是《判断力批判》。
这一理解,基于对批判哲学中自由和自然概念及其关系的内在考察。
自由和自然的关系,是走进三大批判的理想路径,是贯通康德批判哲学的一条极其核心的逻辑和思想线索,据此可以把三大批判的主旨分别概括为:人为自然立法,人为自我立法,自然为人立法。
一、人为自然立法从怀疑论中拯救科学和知识,为知识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是批判哲学最先的考量。
康德据此为知识找到了必然可靠的根基,同时明确了知识所以可能的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知性能力的界限,即知性范畴的应用仅在感性经验的领域之内有效,对于生命中感性之外许多重要的领域和话题,知性范畴没有染指的权力。
《纯粹理性批判》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强调这种界限的重大意义,并在第二版前言中用“因此,我不得不扬弃(aufheben)知识,以便为信仰(Glaube)腾出地盘”(B XXX;康德,2004年,第23页,以下康德文献仅标年份和页码)这句著名的话再次特别予以强调。
这可以看成1781年之后康德思想发展的一个明确趣向,预示着其后批判哲学的走向:在奠立知识的坚实基础之后,在知识得以保障之后,哲学将关注什么。
“人(知性)为自然(显象)立法”,首先是一种知识论证,但同时,康德把这种最基本的知识视野,引入了我们的存在论关切中:知识的维度必须成为存在论和世界观的起点和基础之一,认知的方式某种意义上规定着人的存在的方式。
尽管知性的应用必须被限定,但在其界限之内的有效的经验知识本身不能被否定,不能被终止,知识必须在经验之外发挥非建构性的作用。
川大哲学系康德道德哲学研读-庚寅春

康德(Immanuel Kant)哲学研读高小强四川大学哲学系教授一般阅读书目①一、研读1.康德著,韩水法译《实践理性批判》,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苗力田译《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3.张荣、李秋零译《道德形而上学》,载李秋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213-236页、386-50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4.邓晓芒译,杨祖陶校《纯粹理性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5.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判断力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6.李秋零译《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②,载同上,1-207页。
7.何兆武译《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8.朱子《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二、参阅9.李秋零译《实践理性批判》,载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5卷,1-17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或者,10.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实践理性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或者,11.关文运译《实践理性批判》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或者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12.牟宗三译注《康德的道德哲学》,台北:台湾学生书局,2000。
13.李秋零译《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载其主编《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391-472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或者,①黑体字为极重要之文献。
②或者李秋零译《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7;或者上海人民出版社。
14.李明辉译《道德底形上学之基础》,台北:联经出版公司。
或者,15.唐钺译《道德形而上学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修订本。
16.Immanuel Kant: 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 Edited and Translated, with Notesand Introduction By Lewis White Beck, The 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Inc. 1993.17.Foundations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Translated and with Introduction byLewis White Beck, The 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Inc. 1989.18.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Mary Gregor,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 1996.19.Kritik der praktischen V ernunft, Grundlegung zur Metaphysik der Sitten,Werkausgabe Band Ⅶ, Herausgegeben von Wilhelm Weischedel, suhrkamp taschenbuch wissenschat 1974.20.Die Metaphysik der Sitten, Die Religion innerhalb der Grezen der bloßenVernunft, Werkausgabe Band Ⅷ, Herausgegeben von Wilhelm Weischedel, suhrkamp taschenbuch wissenschat 1977.21.Religion within the Limits of Reason Alone, Translated by Theodore M. Greene &Hoyt H. Hudson, Harper and Brothers, New York, 1934/1960.22.庞景仁译《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试论康德伦理学形式主义的来源和后果

⑦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第116~118页。 ⑧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14~15页。
道德哲学研究25
万方数据
出的对“绝对自由”的追求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卢 梭思想的逻辑后果。这是因为“约定自由”仍然是一 种空洞的思维形式①,任何行动都不可避免地指向 存在的内容,而任何存在的内容都会破坏思维的纯 粹性,约定的自由、理性的自由只有在不行动的时候 才仿佛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了肯定的关系;一旦“约定 自由”具有了内容的要求(理性就被欲望污染了),它 就重新沦为任意。质言之,“约定自由”、“公意”就其 行动而言仍然是“单个人的意志”和以“单个人的任 性、意见和随心表达的同意”为基础的契约,与大革 命追求的“绝对自由”没有本质区别②。从这个意义 上说,卢梭所谓的“约定自由”只能是存在于空想中 的普遍承认,因此只是x,-J"自由的不现实的承认,是不 现实的自由。卢梭坚持理性和自然、思维和存在的 对立,把自由等同于理性、思维,结果只有不行动的 “孤独的人”才是自由的。然而也正是这种倾向于孤 独退隐的自由,表明了卢梭与法国大革命迥然不同 的旨趣。 正如苏格拉底在雅典民主的衰颓时期,退回到 自身中去寻求正义和善,卢梭在面临启蒙的二律背 反时(人权登上了神位,人性却被贬低到了自私、自 保的动物水平;理性扯断了神谕的锁链,人却成了虚 无主义深渊中的自由落体),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这一选择最终成就了一种新的道德意识,自由精神 从此进入内省的德意志哲学。 (三)康德形式伦理学的空洞性 在《爱弥尔》一书中卢梭通过爱弥尔的经历给出 了他对道德自由的最后定论。在一次航海中,爱弥 尔发现船长把他们出卖给海盗,这使爱弥尔感到t “我应当充当法官,充当法律的执行人”,于是他不惜 冒生命危险,在海盗登船时处决了船长③。在此我 们看到了爱弥尔不畏强暴,完全按照“公意”(理性的 法律)行事的自由。故事没有就此结束,爱弥尔知道 事情已无可挽回,于是服从必然性的法则,放弃抵抗 并沦为奴隶。即便如此,爱弥尔的自由也没有受到 丝毫减损。他仍然能做到“所遵循的办事法则,是从 我早已知晓的原理中推衍出来的……尽管他们是应 用在我所处的境地中……其效果还是一点不差 的”④。这又使我们看到自由即使在野蛮的奴役之 下也可以保全自身。人的心灵能够如此坚强,以至不 受任何外界干扰,在任何时候都能够依据“公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