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热点问题解读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营改增指的是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税制改革。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营改增的实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税负增加、资金压力、成本上升、竞争加剧等方面进行问题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增加。
增值税是按照企业的销售额来计算的,而营业税是按照企业的营业额来计算的。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由于销售额相对较大,增值税的税负可能会比营业税增加。
这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应对策略:1.合理规划生产和销售计划,减少非必要的销售额,以降低增值税的税负。
2.加强财务管理,合理安排企业的资金流动,减少税负所带来的影响。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资金压力。
在增值税制度下,企业需要预先缴纳税款,而营业税制度下则是按销售额来缴纳税款。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施工,增值税的预缴可能会使企业面临资金的紧张。
应对策略:1.优化企业的现金流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流动。
2.与银行沟通,争取贷款或信贷支持,缓解资金压力。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也有可能上升。
增值税是按照商品增值额来计算的,而营业税是按营业额来计算的。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往往占据很大的比重,增值税制度下,企业预缴的税款可能会使成本上升。
应对策略:1.寻找合适的供应商,降低原材料成本。
2.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也会加剧。
由于税负增加、资金压力增大和成本上升等原因,企业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市场份额可能会受到挤压。
应对策略:1.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向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市场策略。
2.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通过合理规划营销策略、优化资金管理、降低成本和提高竞争力,企业可以更好地应对这些问题,保持健康的经营状况。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最关心的三大热点问题 [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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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最关心的三大热点问题 [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1、建筑企业,选择使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是多少?请问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3%.同时,纳税人可以开具或者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建筑行业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建筑企业不同的项目,是否可以选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可以.建筑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就不同的项目,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也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希望能够对相关企业有所帮助。
一、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影响1. 税负增加营改增政策将原来的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虽然政策本身是为了减轻企业税负,但是在实施初期,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首先缴纳增值税,而企业已经缴纳的营业税暂时不予退还,因此在短期内税负将会有所增加。
2. 税收周期延长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的征收周期要更长。
这一政策的实施可能导致企业资金周转能力下降,会对企业的经营和生产产生一定的影响。
3. 稅收优惠政策取消部分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受到影响,这意味着纳税人将面临更大的税负,并且需要重新调整企业财务策略。
二、应对策略1. 提前规划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提前规划好增值税的缴纳和纳税周期,做好资金准备工作,以应对税负增加和税收周期延长所带来的影响。
2. 多元化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积极探索多元化经营的机会,尽量减少对于单一市场的依赖。
这样不仅可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收入,而且也有利于企业对冲税负增加的影响。
3. 积极申请优惠政策建筑施工企业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的情况,积极申请适用于自身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减少税负增加所带来的影响。
4. 加强财务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流动,提前准备好应对增加的税负,以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生产。
5. 拓展市场建筑施工企业应积极拓展市场,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加市场份额,以保证企业的经济收入,从而应对税负增加所带来的影响。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对策,我们可以看到,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确实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建筑施工企业在面对营改增带来的问题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涉税热点问题解析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涉税热点问题解析高晶云摘要:2019年是我国深化增值税改革年,减税降费是税收政策的首要大事,随着财税新政策的不断出台,建筑业财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就要求财务工作者跟进政策,不断学习。
为了正确应对“营改增”出现的新问题,有效控制、防范税收风险,提升税收安全意识,笔者将其中一些热点突出问题进行罗列,从政策层面进行解析。
关键词:建筑业,涉税热点问题,解析一、机械设备租赁的税务处理建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险了经营承揽工程业务外,还会兼营施工机械设备出租业务,将施工设备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依据现行财税政策规定,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出租设备不配备操作人员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出租方不配备操作手,属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业务,分以下两种类型:(1)以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机械设备对外出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适用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举例:A 建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1日将自有的施工机械出租给本市B 公司(该机械购置时间是2016年4月1日),一次性收取1年租金103000元(含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解析:A 公司出租“营改增”前取得的设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纳增值税税额=103000÷(1+3%)×3%=3000元。
(2)以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机械设备对外出租,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举例:A 建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1日将自有的施工机械出租给本市B 公司(该机械购置时间是2016年6月1日),一次性收取1年租金113000元(含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修理费22600元(含税),取得13%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00元,税额2600元)。
假定2019年8月再未发生其他涉税业务。
解析:A 建筑企业将“营改增”后取得的设备对外出租,是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8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13000÷(1+13%)×13%}-{22600÷(1+13%)×13%}=10400元。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营改增是指将原来增值税和营业税两部分税收合并为增值税的一种改革方案。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较大,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需要进行问题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问题分析:1. 税负增加: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可能会增加。
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税率和征收方式也有所不同。
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税率相对较高,可能会导致税负的增加。
2. 税收成本上升:建筑施工企业需要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税工作,这将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和人力成本,特别是对于小型企业来说,可能会增加其财务和税务管理的难度。
3. 业务结构调整: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重新评估和调整其业务结构,以确保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的增加。
4. 税收减免政策调整:营改增后,原来的一些税收减免政策可能需要进行调整或取消,这将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应对策略:1. 加强财务和税务管理: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加强财务和税务管理,确保能够按时、准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税工作,避免因税收管理不当而产生罚款和滞纳金等额外成本。
2. 优化业务结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优化业务结构,尽量减少对增值税的纳税基数,以降低税负。
可以适当增加对中小企业的分包业务,以享受减半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3. 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建筑施工企业应积极了解和争取符合自身情况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认定等,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4. 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合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并适应税收政策的调整。
可以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税务机关的支持和帮助。
5.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成本开支,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应对税负的增加。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较大,但通过加强财务和税务管理、优化业务结构、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合作以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应对策略,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更好地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保持企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业“营改增”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方法

建筑业“营改增”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方法建筑业“营改增”是指将建筑业的增值税改为营业税,这对建筑业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改革。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产业之一,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建筑业来说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建筑业“营改增”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方法。
一、面临的挑战:1. 税负增加:由于“营改增”将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由11%提高至13%,导致建筑企业的税负大幅增加。
这对于资金周转能力不强的中小规模建筑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有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
3. 会计变革:由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建筑企业需要从原有的增值税税制转变为营业税税制,这对企业的会计制度和报税制度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企业进行一定的会计变革。
二、应对方法:1. 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成本:建筑企业可以通过提高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来缓解税负增加的压力。
比如通过引进先进的建筑技术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应对税负增加带来的挑战。
2. 多元化经营,拓宽收入渠道: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多元化经营,拓宽收入渠道,来增加企业的经营收入,从而缓解税负增加的压力。
比如可以发展物业管理、装饰设计等相关产业,实现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企业的经营收入。
3.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优化税务筹划:建筑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优化税务筹划,来降低税负增加带来的压力。
比如可以通过合理安排企业财务结构,优化资金的使用,从而减少税负增加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4. 主动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建筑企业可以主动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比如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给予税收减免等支持,来降低企业的税负,缓解税负增加带来的压力。
5. 与政府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建筑企业可以通过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比如降低土地出让金、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支持,来减轻税负增加的压力,增加企业的发展空间。
建筑企业“营改增”税负增加原因分析及应对策略
建筑企业“营改增”税负增加原因分析及应对策略一、“营改增”背景分析税制结构不合理: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存在。
增值税主要适用于制造业,而营业税主要适用于服务业。
这种税制结构导致了制造业和服务业之间的税负不平衡,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使得服务业的税负相对较重。
重复征税问题严重: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对原营业税单位的重复征税。
而对现行增值税单位,由于在购进服务环节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进项可抵扣,最终导致对未增值部分也要缴纳增值税,这与增值税本身的定义相违背。
制约服务业发展: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营改增”改革,可以降低企业纳税负担,优化整体营商环境。
这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创新和发展。
基于以上背景,“营改增”改革的目的是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理顺经济关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发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
这一改革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需要企业积极应对和管理模式的转变。
二、“营改增”税负增加原因分析在“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企业需要面对两种计税方式: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
这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因为他们需要对每个项目进行详细的核算,包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这两个大项。
这种复杂的核算过程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税负核算成本。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一般计税税率从原先的3增加到11,增加了8。
为了抵扣税额,建筑企业需要取得专用发票。
由于建筑企业所需的一些材料(如沙、石等)无法取得发票,或者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而无法抵扣税额,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建筑企业的发票管理较为分散,数量大、金额小,加大了发票管理的难度,也增加了税负管理成本。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制也发生了重大变革,存在一系列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和应对。
一、问题分析(一)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在营改增前,建筑施工业实行增值税的“上下两税”制度,即销售一张发票需缴纳17%的增值税和3%的营业税。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业的增值税税率改为了11%或6%,取决于企业纳税人身份,但同时责任也变得更为重大,如不按规定开票,将被处以更严格的罚款和惩罚。
(二)进项税额与出项税额的匹配问题建筑施工企业的业务范围涉及较广,涉及到物资采购、劳务费用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发票都会影响到企业的进项税额。
与此同时,企业的出项税额与业务订单紧密相关,在接受外部订单的过程中,很难预知订单金额、发票开具时机及金额等因素,从而导致企业的进项税款无法及时匹配其出项税款。
(三)税务风险加大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同时加大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企业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纳税申报表附表等,并及时将相关资料和数据上传至税务系统。
这对于税务人员的知识水平、纳税记录的及时准确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应对策略(一)合理规划企业财务结构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特点,制定合理、合法的企业财税结构,不仅有利于节省成本和增加盈利空间,更能够有效降低税务风险。
建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利用财务软件实现进销存的有效管理,及时核实发票与实际开支的一致性,避免税务风险。
(二)开展合规税务培训建筑施工企业应通过各种形式的税务培训,提高企业纳税人的税务水平。
企业可以邀请具有丰富税务经验的财务师为职工开展税务实务操作课程,同时向职工普及相关的税务法规和政策,提高公司纳税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规矩意识。
(三)建立稳妥的税务合规审计机制增值税的实行,既增加了企业的税负,也提高了企业的纳税道德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企业的财务核算准确性,建立稳妥的税务合规审计机制,确保企业各级财务制度的规范性、合规性和透明性。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近年来,我国经济逐步转型升级,营改增政策的出台更是加快了这个过程。
然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营改增带来的影响却不容忽视。
本文将就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问题分析1. 税负增加营改增税制下,一些施工企业无法再享受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抵扣。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缴纳更多的税款,税负增加。
2. 财务管理压力大营改增后,企业需要建立起新的财务核算制度。
企业需要重新审视其财务管理体系并进行改革,以应对新的税务政策。
这对于许多中小型企业来说,都是一项重大挑战。
3. 劳动力成本上升营改增后,需求减少,对行业内的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冲击。
很多企业经营困难,需要减少成本。
然而,土建产业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高,企业如果要减少成本,最容易降低的就是员工的薪资。
这会直接导致员工流失,企业受到的损失也不可小觑。
二、应对策略为了应对营改增税制的出台,企业需要建立起新的财务管理体系。
企业首先要做到审慎测算税费,避免因为考虑周全而让营收流失。
其次,企业应该加强协调,优化财务管理流程,提高效率。
2. 提高技术含量提高技术含量,则是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另一条途径。
企业可以通过专业技能和技术含量的提高,来承接高效益、高附加值的工程。
企业还可以通过精细化服务、高端建筑组合等手段。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寻求生存的机会。
3. 开拓新的市场为了应对营改增后市场需求减少的问题,企业应该通过开拓新的市场来提高其营收,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可以考虑拓展新的建筑产业领域,例如:环保建筑、绿色建筑、智慧建筑等。
加强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积极拓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市场。
4. 积极推动产业升级营改增对建筑业的负面影响其实更需要引发建筑施工企业的自省和积极应对。
更应当迎接变革的机遇,积极推动产业升级。
企业可以借助信息化、数字化等新技术,并加强协调、共同探讨市场变革,形成良好的共性体,进一步提高行业竞争力。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会面临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增值税税率调整: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调整为17%,导致企业的税负增加。
这对于利润相对较低的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将带来较大的负担。
2.发票管理: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再使用原来的建筑服务发票。
这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来说,可能面临发票管理的困难,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较高、难以控制发票使用等问题。
3.不动产税的改革:随着营改增的实施,不动产税改革计划也在加快。
建筑施工企业在购买和销售不动产时,可能会面临不动产税的增加。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降低成本: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和流程,以降低经营成本。
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控制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提高效益: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以达到更好的项目效益。
加强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合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供应链效率。
3.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
可以采用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方便管理发票,降低发票管理成本。
可以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
4.控制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了解,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购买适当的保险,降低经营风险。
5.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如扩大海外市场、发展绿色建筑、参与PPP项目等,来扩大企业的业务规模和利润空间。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积极应对问题,采取有效的策略来降低税负,提高效益,控制风险,并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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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热点问题解读
因此,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限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提前收具发票的当天。
二、热点问题解读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 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简易征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销售方取得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作为进项抵扣凭证。
二、热点问题解读
4.建筑服务开始前收到的备料款收入是否征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 时间为:……(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 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 的当天。……” 因此,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建筑企 业收到的备料款等属于预收款项,应当在收到预收款 的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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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营改增热点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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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概念
二、热点问题解读
目录
一、基本概念
二、热点问题解读
一、基本概念
•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 在中国境内销售建筑服务、不动产的单位
和个人。 •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 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 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 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 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一、基本概念
• (五)增值税纳税地点: • 1.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 税款。 • 2.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 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 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基本概念
• (二)征税范围 •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 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 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一、基本概念
• (三)税率和征收率
• 增值税税率:提供建筑、不动产租赁
一、基本概念
目录
一、基本概念
二、热点问题解读
二、热点问题解读
1.提供建筑服务时,按照工程进度在会计上确认收入,与按合同约定
收到的款项不一致时,应以哪个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 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
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
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热点问题解读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
不动产的情形,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 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热点问题解读
简易征收?
5.拆迁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发票,能否选择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第(七)项规定:“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 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 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 因此,拆迁企业提供的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服务属 于其他建筑服务业务,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拆除建筑物 或者构筑物服务符合老项目或清包工条件的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
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因此,简易征税的老项目可以开具专票。
二、热点问题解读
3.简易征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作为进项抵扣凭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 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热点问题解读
2.简易征税的老项目,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五十三条规定:“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 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
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税率为11%。 •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 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基本概念
•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 税方法。 •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 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 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 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应扣缴税额: •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 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