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成立业委会及物委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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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的基本组织形式,它是维护业主权益、促进业主自治的有效方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成立。

本文就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作简要介绍。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1. 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已经竞选产生。

2.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已经签订了物业服务管理合同。

3. 小区房屋已全部售出或产权已转移完毕。

4. 小区范围内的业主人数已达到法定的规定人数。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共有产权房、商品房的业主,应当在户数或者面积上达到相应的规定,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5.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满足法定条件。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该是业主中自愿并得到其他业主认可的,同时可能担任业主代表的自然人。

他们应该年满18周岁,不得断缴物业费用或违反社会公德,也不能是涉及房屋产权争议的当事人。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1. 制定业主委员会组建计划。

物业服务企业应该负责牵头制定业主委员会组建计划,该计划应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基本任务、职权范围、工作形式、选举程序等。

2. 成立筹备组。

物业服务企业应该组织业主代表(候选人),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筹备小组。

该小组应该制定组织计划、选举程序,征求业主意见等。

3. 大会召开。

业主大会应该在物业服务企业的组织下召开。

该大会应该按照程序进行选举,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选举权的业主可以亲自到现场投票,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代理投票。

在选举过程中,应该确保公平公正,遵守诚信原则。

4. 选举产生业委会。

根据选举结果,业主委员会由选民选举产生。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负责向有关部门进行公告登记,并在业主区域内予以公示。

5. 业委会正式成立。

业委会正式成立之后,应当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业委会成立证书。

总之,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的最基本形式,有助于维护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云南省红河州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云南省红河州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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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委会的资料和条件

成立业委会的资料和条件

一、业委会成立条件(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提供资料:一、要求产权面积占三分之二及业主人数占三分之二,联名上书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资料。

最好是本小区全体业主花名册及产权资料复印件。

二、需由街道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

三、准备好会议签到表及记录表。

云南省红河州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云南省红河州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云南省红河州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云南省红河州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这可太重要啦!
你想想看,要是没有业主委员会,那小区不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了套?比如说吧,小区卫生一塌糊涂,谁来管?公共设施坏了没人修,咋办?这时候,业主委员会就像个大家长,能帮咱解决好多问题呢!
首先,得有人牵头组织呀!这就好比一场战斗,得有个勇敢的将军带头
冲锋。

得找几个热心又负责的业主,大家齐心协力。

然后呢,召开业主大会,这可不是随便开的哦!得让足够多的业主都来参与,就像一场盛大的聚会,大家齐聚一堂,共同商讨小区的大事。

“咱小区要不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呀?”这可不是一个人能说了算的,得大家举手表决呢!就像选举班长一样,要民主公正。

接着,如果决定成立了,那就得选出委员会的成员啦,这可得精挑细选,找那些真正能为大家办事的人。

“他行不行呀?能不能干好?”这都是大家要考虑的。

选好了成员,还得去备案呢,可不能瞎糊弄。

这就好比给业主委员会办个“身份证”,得让它合法合规呀。

在这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像爬山会遇到陡峭的山峰一样,但咱可不能退缩!
总之,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只要大家团结一致,就一定能成功!咱的小区一定会因为业主委员会变得更加美好!成立业主委员会真的太重要了,大家一定要积极参与呀,让我们一起为自己的小区出一份力吧!。

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引言概述: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云南省各类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和业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而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法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

一、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1.1 依法管理:物业管理应依法进行,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1.2 公平公正:物业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各方利益平衡。

1.3 服务至上:物业管理应以服务为宗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业主和业户的需求。

二、物业管理的主体责任2.1 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管理能力,承担物业管理的主要责任。

2.2 业主委员会责任: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组建,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3 业主责任:业主应当积极参与物业管理,遵守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

三、物业费用的管理3.1 收费标准的确定:物业费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定,不得随意提高或乱收费。

3.2 费用使用的透明公开:物业费用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

3.3 物业费用的监督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对物业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费用合理使用。

四、物业设施的维护和管理4.1 公共设施的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护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4.2 安全设施的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业主和业户的人身安全。

4.3 绿化环境的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小区绿化环境的维护,提升小区的整体环境质量。

五、物业纠纷的解决5.1 协商解决:物业纠纷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各方应当友好沟通,寻求共识。

5.2 调解解决:协商无果时,可以通过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部门的调解来解决纠纷。

5.3 法律途径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云南省的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

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一、引言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维护、管理和服务的一种行业,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云南省的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云南省制定了本物业管理条例。

二、目的与适用范围本条例的目的在于加强云南省物业管理工作,促进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适用范围包括云南省内各类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房地产项目的物业管理。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与责任1. 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云南省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4. 物业管理公司应依法履行管理责任,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的良好状态。

四、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与权益1.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自行组建,代表业主参与物业管理事务的决策和监督。

2.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五、物业费的收取与使用1. 物业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取,不得超过云南省物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2. 物业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修缮和管理等相关费用。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六、小区公共设施和环境的管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清洁人员进行日常保洁工作,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合理规划和管理小区停车位,确保业主的停车需求得到满足。

七、纠纷解决机制1. 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反馈。

2.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业委会成立程序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小区越来越多,物业管理成为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我国制定了《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程序和职责。

本文将详细阐述业委会成立程序法律规定。

二、业委会成立的法律法规依据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2.《业主大会规程》(2007年12月8日建设部令第144号)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12月4日建设部令第165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年3月30日建住房〔2011〕19号)三、业委会成立程序1.筹备组成立(1)条件:小区业主人数达到一定比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业主人数达到本小区总人数的20%以上;②业主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达到本小区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③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大会决定设立业主委员会。

(2)程序: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以下人员组成:①业主代表:由业主自行推荐,筹备组批准;②社区居委会代表:由社区居委会推荐,筹备组批准;③物业管理人员代表:由物业管理公司推荐,筹备组批准。

筹备组成立后,应在小区内张贴公告,明确筹备组成员、职责和筹备工作内容。

2.业主大会召开(1)时间:筹备组成立后,应在30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2)程序:①筹备组向业主大会提出筹备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筹备组成员、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筹备工作计划等;②业主大会审议筹备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③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规程》和《业主大会选举办法》;④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决议》;⑤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3.业主委员会选举(1)候选人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以下人员组成:①业主代表:由业主自行推荐,筹备组批准;②社区居委会代表:由社区居委会推荐,筹备组批准;③物业管理人员代表:由物业管理公司推荐,筹备组批准。

业委会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管理业主的共有财产和共有设施,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法规对业委会的设立、运行、监督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业委会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

二、业委会的设立1. 设立条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达到一定比例,且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达到一定比例;(2)业主大会已经成立;(3)有业主代表提议。

2. 设立程序(1)召开业主大会,通过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决议;(2)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3)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布自己的身份信息。

三、业委会的组成和任期1. 组成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单数,一般不少于5人。

2. 任期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自当选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布自己的身份信息。

四、业委会的职责1. 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2. 组织业主大会,召集业主大会会议;3. 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服务费调整方案;4. 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规章制度;5. 管理业主共有财产和共有设施;6. 受理业主投诉,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纠纷;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业委会的运行1. 会议制度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事项。

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会议决议应当经出席成员的半数以上同意。

2. 工作报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业主的监督。

3. 信息公开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财产和共有设施的使用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业主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六、业委会的监督1. 业主监督业主有权对业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可以向业主大会或者有关部门投诉。

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

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是指由专业的管理机构对住宅小区、商业楼宇、产业园区等各类房地产项目进行管理和维护的活动。

为了规范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云南省制定了一系列的物业管理规定,确保物业管理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立根据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所有房地产项目都必须设立专业的物业管理机构,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物业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并且必须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职责每个房地产项目都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参与物业管理费用的决定、促进业主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等。

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挥着居民自治的作用。

三、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物业管理费是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向物业管理机构交纳的费用,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和公共设施维护等费用。

云南省规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必须合法合规,不得随意增加或滥用。

物业管理机构必须将物业管理费用用于工作需要,并及时向业主公开费用使用情况。

四、物业设施和公共区域的维护根据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机构有责任对小区内的物业设施和公共区域进行维护和保养。

包括绿化带、道路、电梯、水电设施等。

物业管理机构应定期巡查和维修这些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五、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物业管理机构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对小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此外,物业管理机构还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保障小区的消防安全。

六、纠纷解决机制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中明确了物业管理纠纷解决的机制。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等途径提出投诉和申诉。

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纠纷,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

目的是及时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一、引言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管理的一系列行为和措施,旨在维护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为了规范云南省的物业管理行业,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二、背景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云南省政府决定制定《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1. 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要求。

物业管理机构必须经过合法注册,并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同时,物业管理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2. 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权益保障《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程序和权益保障措施。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并代表业主行使相关权益。

条例还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权力范围和责任。

3.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物业管理机构应提供基础设施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安全管理等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同时,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业主的投诉和纠纷。

4. 费用收取和使用《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规定。

物业管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合理收取物业费,并及时公示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

物业费的使用应用于公共设施维护、服务改善等方面。

5. 业主权益保护《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强调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机构不得侵犯业主的财产权、人身权等权益。

同时,条例规定了业主的知情权、参预权和监督权,确保业主能够有效参预物业管理事务。

6. 监督和处罚《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设立了监督和处罚机制,对违反条例的物业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同时,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相关部门也可以对物业管理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四、效果与影响《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云南省的物业管理行业,提高服务质量,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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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关于成立业委会及物委会的规定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代表业主的利益,并监督物业。

一、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

二、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依法成立。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

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

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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