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民主决策制度
村委会民主决策制度

村委会民主决策制度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本村村民中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参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一)村民会议民主决策的内容:1、选举、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2、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3、审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4、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5、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6、决定是否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推选办法,决定向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事项;7、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8、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村民代表会议享有村民会议授权的部分决策权。
下列事项可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1、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2、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3、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或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1、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建设、经营方案以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使用方案;3、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5、土地征占用和宅基地的使用方案;6、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7、救灾救济款物和扶贫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方案;8、村集体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发包、租赁、变卖报废方案;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程序:(一)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10以上村民联名、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二)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三)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四)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
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第二条除党务工作独立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
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
2、计划生育二胎指标、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户口迁移。
3、1000—3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4、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一般事项的决策程序1、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决定。
所涉及内容决策程序如下:(1)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向。
(2)向下乡干部和片长报告所议事项的有关事项,并报请党委、办事处审核。
(3)召开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4)报请党委、办事处批准后着手办理。
(5)办理完结后,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办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条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主要指以下事项:(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3)兴办学校、道路、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5)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6)救灾、扶贫、助残、拨款、补偿费、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7)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村级“三重”事项的决策程序上述“三重”事项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简称“八步工作法”):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民意。
村级民主议事制度

村级民主议事制度
是指在村级组织中建立起来的一种民主决策机制,通过议事的方式来达成共识,提高村民参与决策的权益,同时也能够促进村级组织的发展和管理。
具体来说,村级民主议事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村级议事会:村级议事会是村民集体讨论和决策的主要场所。
村级议事会由村民代表组成,代表们通过讨论和投票的方式就村级事务进行决策。
2. 决策程序:村级民主议事制度要求决策程序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议事会会议事项需提前公布,确保村民可以提前准备,参与讨论,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3. 争议解决机制:村级民主议事制度中,要设立针对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机制。
如若有争议,可以通过村级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确保决策的公正和合理。
4. 村民参与机制:村级民主议事制度要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决策,提供广泛的参与机会和渠道。
例如,可以设立意见箱、开展听证会等方式,及时征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5. 决策结果公示:村级民主议事制度要求决策结果公示,向村民公开,保持信息透明。
这有助于保障决策的公正性,提高村民对决策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通过建立村级民主议事制度,可以促进村民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提高村级组织的决策能力和执行力。
同时,也能够促进村民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国的农村地区中,为了保障村级事务的民主公平和规范运作,特别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三个重要环节,即三重决策机制、一人一票选举制度、党支部参与制度。
这种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的民生福祉。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对该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三重决策机制是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核心。
根据该制度,村级决策事项需要经过三个阶段的讨论和决策。
第一重是村民小组讨论决策,每个村民小组都有相应的村民代表,他们负责在村民小组内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交给村委会讨论。
第二重是村委会讨论决策,村委会由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成员组成,他们通过村民代表提供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最终形成决策方案。
第三重是村民大会审议决策,每个村民都有权参加村民大会,并就村委会提出的决策方案进行讨论和表决。
只有经过村民大会的批准,决策方案才能正式实施。
其次,一人一票选举制度是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该制度,村民选举出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成员等村级干部。
选举过程中,每个村民都拥有一人一票的平等权利,通过无记名方式投票,选出合适的村级干部。
这种选举制度确保了村委会成员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增强了村级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避免了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最后,党支部参与制度是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支部在农村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该制度,党支部必须积极参与村级决策工作,并负责督促村委会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工作。
党支部通过组织党员参与村级决策、把握村民需求、提供决策建议等方式,有效地发挥了村级事务民主监督和权力约束的作用,确保了村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总而言之,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三重决策机制、一人一票选举制度和党支部参与制度等环节的实施,保障了村级决策的民主公平和规范运作。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一、概述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国农村地区,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加强农村自治,建立的一种民主参与决策机制。
它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村民权益保护机制的结合,让农民能够主动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促进村级事务的公正和民主。
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2.1 村民代表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代表应当通过普选的方式产生。
选举程序应当具有公正、公平、公开的特点,确保村民能够依法依规选出他们认可的代表。
2.2 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代表行使职权的机构,由村民代表组成。
村委会作为村级事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村民代表大会。
村民代表大会应当根据需要定期召开,重大事项还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会议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和原则,确保决策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2.3 村民代表权益保护村民代表享有与其代表身份相适应的权利和义务。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应当保障村民代表的诉求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履行代表职责。
村级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为村民代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确保他们能够工作顺利。
三、决策流程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应当通过科学、合理的流程来进行决策,保证决策结果符合村民的意愿和整体利益。
3.1 问题提出和调研村级事务的问题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的成员提出,并经过初步讨论和调研,明确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
3.2 议题确定和信息公示在问题初步确定后,应当对议题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确保问题表述清楚、准确。
同时,应当将议题信息公示,让村民知晓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3 议题讨论和意见收集在议题确定和信息公示后,应当组织议题讨论和意见收集会议,邀请村民代表、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参与。
会议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综合的决策依据。
3.4 决策方案制定根据议题讨论和意见收集的结果,制定详细的决策方案。
方案应当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结果公正合理,并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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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
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第二条除党务工作独立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
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
2、计划生育二胎指标、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户口迁移。
3、1000—3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4、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一般事项的决策程序1、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决定。
所涉及内容决策程序如下:(1)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向。
(2)向下乡干部和片长报告所议事项的有关事项,并报请党委、办事处审核。
(3)召开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4)报请党委、办事处批准后着手办理。
(5)办理完结后,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办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条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主要指以下事项:(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3)兴办学校、道路、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5)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6)救灾、扶贫、助残、拨款、补偿费、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7)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村级“三重”事项的决策程序上述“三重”事项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简称“八步工作法”):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民意。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什么是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村民自治组织的决策程序,具体包括:群众大会(集体讨论),选出代表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大事)。
这一制度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是实施村民自治、发扬人民民主的具体形式。
实践证明,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
一方面,它充分尊重了村民民主权利,把权力真正交到了民众手中,确保了民主的参与度和决策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它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稳定性,不断推动村级自治和村庄发展,促进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过程和程序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具体实施过程和程序如下:第一阶段:当地村民集体讨论在制定村庄规划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等大事时,需要首先组织村民进行集体讨论,让村民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对相关方案提出建议和意向,确保广泛民意被充分考虑。
第二阶段:选举名单的编制和代表委员会的产生集体讨论后,村民们需要选举代表委员会,进行具体决策。
代表理事会的产生,既要考虑到乡村的实际情况,还要让更多的村民参与其中,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三阶段: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决策代表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后,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具体的问题和事情。
大会需要由委员会的成员组织召开,确保会议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在大会上,代表们需要秉承民主参与的理念,讨论各个方案,进行投票表决,最终确定事情的处理方式。
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优点村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具有如下优点:1.推进了村级自治。
通过这一制度,村民们能够全面参与到集体决策之中,实现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大力推进了村级自治的实践。
2.保证了决策的智慧性与科学性。
在村庄发展相关的决策制定过程中,村民的理性和智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从而发挥了民主决策的优势。
3.促进了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通过这一制度,可以让广大村民的共识形成,避免存在个别人与决策不一致,降低村内冲突和不稳定的发生,增进了村民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决策程序:1.信息公开: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包括事项的内容、影响等,使村民能够全面了解事务,增强知情权。
2.能够表达意见的渠道: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应当建立村民能够表达意见的渠道,例如开展座谈会、听取意见等,方便村民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3.民主决策:基于信息公开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进行民主决策。
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多数的决策原则。
4.公正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结束后,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村级组织可以设立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和外部专家组成,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决策机制:1.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决策的主要机制,可以通过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由代表进行决策,真正实现民主决策的原则。
2.建立村务委员会:村务委员会是决策的执行机构,由村民代表组成。
村务委员会应当及时收集和整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草案进行讨论和审议,最终形成决策方案。
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对于一些涉及到较大财政资金或影响较大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公开投票的方式,让村民直接参与到决策中。
同时,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也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开,使村民可以了解到具体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增强监督权。
综上所述,建立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可以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决策的公正、民主和透明。
同时,需要健全相关机制,加强村级组织的内部民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村级事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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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民主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规范和完善村级民主决策行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镇行政区域内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适用本制度。
二、村级民主决策的内容包括:
1、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3、村年度财务预算和重大财务收支;
4、村公益事业事项的决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
5、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租赁、调整,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标以及有关资金的筹集;
6、村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
7、村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8、宅基地使用方案;
9、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10、旧村改造中由村民决定的事项及拆迁补偿方案;
11、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12、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三、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不得少于二次,在特殊情况下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也可临时决定召开。
每次会议参加人数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主持。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会议议题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或村党组织提出,也可由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于会议召开前3日向村民代表发出告知通知。
举行村民代表会议时,一般应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本次会议要讨论解决的议题及设想、方案,供代表讨论审议。
村民代表会议在行使决定权和否决权时,应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
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
1、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2、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3、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4、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
5、对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应遵循以下议事规则:
1、一般村务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2、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要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提出决策的初步方案,然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须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
六、村级民主决策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扬民主。
未经民主决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集体资产。
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