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

高校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
高校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项目库建设及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抢抓教育发展机遇,进一步规和加强学校项目及资金统筹管理,减少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安排由“当年研究确定当年支出事项”向“提前研究确定下年支出事项”转变、项目评审由“当年评审确定当年支出项目”向“提前评审下年支出项目”转变、预算执行重心由“分配下达资金”向“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管”转变、项目支出安排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库是对计划建设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评审论证、择优排序和预算编制的数据库系统。项目进库实行申报制,申报的项目需进行论证和严格评审,通过后纳入项目库。未经评审通过的项目不予进入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立项建设。

第三条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人才和团队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以及与学校涵发展紧密关联的其他项目。项目建设级别根据项目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和项目重要性进行评定,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安排主要根据项目经费的筹集情况及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统筹

进行。

1.重大项目:省级以上(含省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对学校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项目。

2.重点项目:市级以上(含市级)专项投资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能较大程度提升学校某一领域建设水平的项目。

3.一般项目:校级以上(含校级)专项建设项目或投资金额在1万元以上,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建设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的项目。

4.其他来自于社会、企业或个人等形式投资建设项目,根据以上投资金额大小划分项目级别。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申报项目要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为依据,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突出特色。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学院要密切关注教育部、科技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发布的政策性文件或重要指导意见,科学预判其战略意图以及可能出现的建设计划,提前进行项目设计并争取列入项目库管理,待明确资金来源后再启动建设。

第五条各项目库牵头部门加强对项目库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入库、定时清结、滚动管理,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同时要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到项目库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要运用的全过程绩效运行机制。

第二章项目库的设立与管理

第六条项目库实行分类归口管理。教学平台建设类项目由教务

处管理,包括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业及课程建设、多媒体及网络教学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科研平台建设类项目由科研处管理,包括国家、省、厅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研究基地建设,科研创新团队和智库建设等;学科类建设项目由研究生院管理,包括重点学科和硕士点建设、“双一流”建设等;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由人事处管理,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队伍建设基地、师资培养培训等项目;大学生项目由团委、学工部管理,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大数据学院管理;图书资料建设项目由图书馆管理;基建类项目由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管理,维修类项目由后勤处管理等。

第七条成立学院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库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分管副处长分别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第八条学校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学校项目库管理制度。

2.评审并确定上报国家和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及学校资金安排的项目。

3.组织实施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

4.审定拟入库项目,监督各项目库归口部门开展项目清理和后续项目的补充工作。

第九条归口部门的分类项目库管理职责:

1.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学校事业发展需求,提出项目安排的重点方向和绩效目标,发布项目征集指南,征集具体项目。

2.成立项目评审小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筛选、排序后形成项目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项目库。

3.检查监督项目库中已安排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单位按时间进度完成资金支付。

4.开展项目库的清理和滚动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一般项目的考核和绩效评价。

6.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排序第十条根据学校设立的项目类别,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如下:1.项目管理归口部门,发布项目征集指南;

2.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征集指南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并附报相关的文件材料(含电子版本);

3.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编制项目计划,报学校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项目库。

第十一条项目排序原则:

1.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未来三年重大收支政策统筹考虑安排,同时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下年

度工作任务,为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依法理财,精细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各项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根据财力状况、实际需要和项目成熟度,逐项审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3.突出绩效,科学引导。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滚动调整,强化约束。新一轮财政规划在上一轮财政规划基础上滚动调整形成;相应年度财政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在相应年度财政规划框架下调整完善形成。

5.加强备选项目库管理。项目申报文本必须规编制,容包括必要性、可行性、预期绩效目标、投入领域、分配办法、分配依据等。各归口管理部门对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实时根据需要调整顺序。

第十二条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管理和执行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成进度和绩效负责。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库:

1.重复建设的项目;

2.已安排资金但未及时按期完成资金支付的项目;

3.验收不合格、绩效考评较差的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

第四章项目的批复与实施

第十四条申报单位按照归口管理部门发布的项目征集指南,填报《项目申请书》上报;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拟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清单,报送学校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纳入项目库。

第十五条项目库中的待建项目一旦获得政策支持或明确资金来源即可启动报批程序,经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实施建设。

第十六条纳入政府采购或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项目清理与滚动

第十七条归口管理部门要设专人负责项目库管理,及时更新项目库信息,确保项目库基础信息真实、有效,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及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归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库项目进行清理。对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及时调整清理出项目库。

1.撤销或被有关部门勒令终(中)止的项目;

2.因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

3.连续两次申报均未通过评审的项目;

4.验收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

第十九条清理后保留的延续项目和备选项目,滚动转入下一年度归口管理部门项目库,在以后年度安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安排。

第六章绩效评价

第二十条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要设定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合理且未进行调整完善的,原则上不得纳入项目库和纳入预算。

第二十一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进行绩效监控。对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要及时纠正,并对预期无效的项目支出进行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项目绩效结果作为学校开展项目库管理和编制绩效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和归口管理部门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和效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有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查两种,要求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违规情况,要及时采取通报、调减预算、收回资金等措施予以纠正。并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结果作为编制项目预算的重要因素。

第二十五条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或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

组织验收,并将完成情况及验收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十八条项目支出预算信息公开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项目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国务院、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额或部分使用下列政府及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本级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使用国家和省投资补助及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四)政府融资用于建设的资金; (五)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建设: (一)城市公共设施;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 (三)本级政权基础设施; (四)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基础设施; (五)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项目要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意见; (二)坚持量入为出,保证市财政资金正常运转和平衡; (三)坚持以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为主,除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外,一般不参与竞争性项目的投入; (四)坚持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项目审批手续; (五)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委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库建设、规划和计划编制、项目审批、招投标方案核准、投资计划下达和实施监督、项目稽察等综合管理。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科技以及综合招投标、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所有基建(项目)工程(房屋建筑、运动场地、道路管网、围墙、装饰、修缮、绿化等)。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全县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是: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审核;指导工程规划设计;监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全程监督学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学校基建工程施工期间工作;工程变更审核;参与工程验收;预决算审核。 (二)凡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立项审批由县教育局负责;工程的前期手续办理由学校负责,县教育局重点监管设计方案、预算编审、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等五个方面。 (三)全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是基建工程的业主单位,工程所属学校应成立基建小组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基本建设工程。 基建小组组长一般由校长(园长)担任。校基建小组职责:一是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各项手续的报批;二是负责拆迁和土地征用;三是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四是做好工程现场监管;五是负责筹措基建资金;六是按合同做好工程款的拨付预审工作;七是做好工程决算的初审工作;八是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 (一)经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建设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基本建设一般程序为: 1.投资项目在30万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报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由学校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申请报告,报县发改局审批,接到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委托方案设计。 2.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办理土地预审、项目选址意见,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 3.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县发改局审批。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 2003年,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先后开展了国家、广东省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对当选的精品课程给予重点资助,并进行定期检查。2007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遴选3000门左右课程,进行重点改革和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同时避免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重复以及称号上的繁杂,学院在原有的重点课程建设暂行条例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原有重点课程和已获广东省精品课程称号课程的梳理和认定: 凡已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或“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自动成为当年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 90年代认定的省级重点课程,但未获得“广东省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需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如不申报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则取消原有的“重点课程”称号;经评审合格的课程,授予“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这批课程应积极申报广东省、国家级精品课程。 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教学单位可以推荐成绩特别突出的新课程,参加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评选。 二、广州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与要求 以创建国家精品课程为目标,根据学院的学科及专业定位与特色,整合各专业主干课程及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的教学成果,在今后几年中,每年建设5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建成20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5门左右的课程成为广东省精品课程,1~2门课程成为国家精品课程。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精品课程建设“五个一流”(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要求与评审标准,积极推进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现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原有《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科研项目包括两类: 1、拨款类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发改委,以及中央其它各部委,上海市各委办、局资助的研究项目(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非拨款类科研项目: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研究与合作研究的项目;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国内各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学校科学与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会同财务处修订复旦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遴选、申报、管理、监督;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预决算;审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审计。 第四条科研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二)本着合理开支、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统筹协调,联合管理。充分发挥部门、院系、专家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资源集成、平等协作、联合推进的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 (四)学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等各负其责,决策、咨询、实施、监督等过程相互独立、相互制约。 第五条科技处建立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数据库,实行科研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申报 第六条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主要涉及学校科技处、财务处、资产处、人事处以及各

项目案例库建设方案

项目案例库建设管理办法 (初稿) 2014年4月

1.目的 为了及时总结和提炼公司项目管理经营实践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案例体系,拓展员工项目学习手段,促进公司项目成功案例的分享。 成功的项目案例能对现实工作具有指导和经验传承的作用。 组建项目案例库的目的在于总结项目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将这些经验整理并放在项目案例库平台,供大家学习。 2.案例的要求 1)案例必须是项目管理过程中有重要影响或具有典型示范性作用的 经验或教训的客观描述与分析 2)案例可以是公司重大管理体制变革、企业文化的建立、项目管理 创新等成功经验或具有较强借鉴意义的失败教训。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启发性。 3)案例的写作必须具体阐述案例项目名称、案例类别、操作人物、 事件的关键环节、重大措施、结果等,使案例的阅读者能够充分的了解项目的完整情况。 3.案例的来源 各事业部门定期组织案例编写小组,从研发、销服、交付等领域进行项目案例库的撰写。

4.案例的评审 项目案例撰写人召集项目相关人员进行项目案例评审并做好会议纪录,评审完成通过后即可提交至项目库管理员。 评审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能够与项目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提炼挖掘出反映项目管理的 实践问题,对现实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2)对实践问题的阐述全面、具体、生动。文字精练、流畅、富有 感染力。能够让阅读者真正的了解到项目管理实践过程中的实 施过程、解决思路,以及管理经验的得失。 3)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4)评审优秀、合格的案例均应归档纳入项目案例库。 5.激励措施 1) 对优秀案例的编写者或者编写项目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 以数量排名激励:在项目库中,以分享项目案例的数量排名进行激励。 3) 以质量排名激励:由系统定期在项目库中自动筛选分数高的项目案例,然后由相关部门对这些案例进行筛选,评出最优案例进行奖励。 6.案例的分享与管理 1)对于入选项目库的案例,其部门负责人应当定期对案例课程进行 分享,做好案例教学。针对部门新进员工必须做好相关的培训,

《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2011征求意见稿)

附件: 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9月22日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保证投资效益,促进直属高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属高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校园规划”)和新建、改扩建等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教育部是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校园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直属高校是基本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校园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建设项目的申报、资金筹措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直属高校基本建设决策必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不得未批先建,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章校园建设规划

第六条校园规划是指导直属高校科学开展基本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应具有前瞻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校园规划应贯彻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方针,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力求做到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尊重标准、勤俭办学,把握节奏、保证安全。 第八条校园规划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学校设施在保证教学科研需求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宜向社会开放,为社会服务,切实提高利用率。 第九条校园规划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新建、扩建校园和既有校园的关系。新建校园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校园用地指标和建筑面积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控制指标要求。 第十条校园规划的新编和修订应进行技术、政策法律咨询,组织专家评估论证,鼓励制定相应的规划设计导则,鼓励设立校园规划委员会及建立总规划师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学校师生员工的作用。校园规划报地方规划部门批准前,必须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论证后审核认可。校园规划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遵循“产出导向、目标引领、重点建设、绩效为先”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本科教学课程体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核心课程建设助推本科专业内涵提升和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提升。 第三条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校投入专项经费建设300门“本科教学核心课程”。以学生学习产出和能力培养为导向,促进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科

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本科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课程。 第四条建设内容 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制定并完善课程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的衔接与联系,能有效减少重复与脱漏。 3.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及校外在线课程教学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研讨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样化手段与方法,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知识创新对研究项目管理的要求,为保证本所科研人员能够严格按项目合同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出成果、出人才,全面提升研究所综合竞争实力,结合我所科研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课题),是指由本所科研人员从国家各部门、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中科院及本所申请或接受的各类纵向、横向科研任务。 第三条项目主管部门为科研计划处。 第二章立项 第四条以科研任务书、合同、申请书、协议书等形式由国家各部委、中科院、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批准的项目,以及本所自行确定的项目,必须经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签订任务合同。 第五条科研项目签定合同后,均需向所科研管理部门提交项目任务批准合同或协议书、委托书,以及项目论证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等文件各一份,并指定课题档案员,方可完成科研课题的立项并列入所内科研计划。本所科研人员作为协作人员参加其他单位科研项目者,需提供对方单位出据的正式书面证明。 第六条参与外单位主持的课题,在所内原则上不再进行下一级子课题和经费分解。特殊情况可由所科研管理部门和上一级项目负责人共同协商进行适度分解。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已立项课题实行科研管理部门监督下的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享有聘用课题组成员、经费使用等权利,同时负有组织课题科研计划实施、保证科研合同顺利完成的责任。 第八条课题组长的产生 (1)项目一经确定,本着申请人优先的原则和以高质量完成项目为目的,由研究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2)所内分解课题,其组长由研究所科研管理部门和上一级项目负责人共同确定。 (3)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组长有调整建议权。课题组成员一般应在3人以上。 第九条课题组长设定应该遵照项目正式批准的任务书和合同,原则上经

2020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办法

2020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职责分工 第一条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以下简称后扶)人口和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移民人口管理和项目规划、项目计划的编报和下达,项目的实施管理、检查验收、报账支出审核和监测评估,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管理。 第二条县财政局是后扶资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直补资金和项目资金的预决算管理、移民直补资金打卡发放、项目报账资金核拨、会计核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配合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做好后扶项目管理。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移民后扶政策落实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后扶人口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村委会是移民直补人口核对和后扶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村直补移民人口更新,后扶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确定项目和建设方式,选举项目理事会,协调施工环境和自建项目评议等,参与项目招标,监督项目实施,落实项目管护。 第五条村项目理事会是村民自建后扶项目建设主体和招投标项目监督主体,在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对村民自建项目按照“四自、两会、一公开”的要求,负责施工组织、建筑材料采购、派工、设备租赁、记录施工日志、理财和报账等。实行招投标的项目,理事会是项目招标人之一,参与招标过程、聘请项目监理、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等。 第二章后扶人口管理 第六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一个尽量”的原则,对水库农村移民统一实行全额直补、项目扶持的扶持方式。对2006年6月30日以前已搬迁的农村移民现状人口,已核定登记到个人的,从2006年7月1日起,发放后扶直补资金每人每年600元,期限为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发放后扶直补资金20年。 第七条直补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实行“增人不增,减人要减”,在扶持期内对自然减员人口予以核减,每年核定一次。自然减员人口的直补资金从次年1月起停止发放。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是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范运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规程》和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朔城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库建设的基本原则 1. 突出重点的原则。在省、市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重点围绕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主导产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选择和确定有关项目。对预期明确、前景良好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进行连续建设。 2. 效益先导的原则。项目选择以效益为中心,通过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以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来带动农民增收,增强入世后农业的竞争力。 3. 建设先行的原则。选择项目以领导重视程度、群众参与程度和建设先行程度为重要依据。土地治理类项目必须是土方工程已基本完成或计划先行启动的项目,多种经营项目必须具备一定基础,新建项目原则上不予入库。 4. 统筹兼顾的原则。项目选择要注意类型的统筹兼顾,既要考虑安排土地治理类和基地类项目,也要注重多种经营类和科技类项目的配套,以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整体功能。同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使建成项目产生综合效益。 5. 集中布局的原则。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三年一期的要求,统筹规划年度内及年际间的土地治理类项目,做到相对集中连片。着力培育有带动性的农业龙头企业,配套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所属单位经济活动内部控制规范》和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利用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建设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教学科研用房、公共辅助用房、生活福利用房、大型基本配套设施及室外工程(给排水、供暖、供气、电力、通讯、网络、道路等)。 第三条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及竣工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保证基本建设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学校分别成立由基建分管领导、工程技术、项目用户代表、基建管理和财务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管理小组;由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监督小组。 第五条列入学校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归口于基本建设处管理,基建财务归口于财务处管理,基建审计归口于监察审计处管理,基建档案归口于档案馆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规划、立项与可行性研究

第七条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由发展规划处负责。 第八条基本建设处根据学校批准的园区规划及当地政府的规划意见书,对总投资在万元以上的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并上报中国科学院。 第九条基本建设处对总投资在万元以上的项目,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总投资在万元以下的项目,根据批准的园区规划及当地政府的规划意见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中国科学院。 第三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十条基本建设处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和概算的编制必须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为依据,不得随意更改主要指标、突破投资,当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及其以上时,必须重新申报调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处将编制好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上报中国科学院。 第四章年度投资计划与预算编制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投资计划与预算。列入院年度投资计划的条件: (一)列入上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予结转;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

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任务 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号)和《德州学院关于深化课程信息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德院政字〔〕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在线开放课程指德州学院网络教学平台中校外的( )以及学校自主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等。 第三条依托引进网络教学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协同育人课程建设机制,组织教师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平台应用培训,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完成新老平台教学资源迁移,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营造开放合作的网络教学与学习空间。 第四条以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为重点,兼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自主建设具有校本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的在线开放课程;认定一批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校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并遴选推荐申报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省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 第五条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和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手段,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价办法,整体推进学校、专业、课程等多个层面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建设要求与内容 第六条在线开放课程须经长期教学实践形成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认可,在同类课程中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示范性。在线开放课程应参照《德州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评价标准(试行)》的具体要求,围绕以下方面加强建设。 .课程团队与服务。在线开放课程应有相应的课程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主讲成员均应有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支持和鼓励教学名师、知名专家主讲课程。除主讲教师外,课程团队还需配备必要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合理,主讲教师能够承担课程相关教师的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 .课程内容与资源。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关领域的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核心内容,能够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每门课程的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在线作业、试题库、参考资料和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教学视频。 .教学设计与方法。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围绕教学目标并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根据课程内容采取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库管理办法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库管理办法(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一、总则 第一条项目库的定义。项目库由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建立并具体负责管理,业务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搜集、跟踪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将其整理入库,为公司提供投资项目选择的平台。 第二条项目库设立的宗旨。项目库的宗旨是寻找和发掘优秀的项目资源,确保公司对项目库中的项目投资具有良好的收益。 第三条项目库的功能。对经过投资发展业务人员筛选的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和管理,使公司在需要项目时可以从项目库中找到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投资。通过业务人员的工作将项目的进展和其他相关情况及时整理入库,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二、项目库的建立 第四条项目的分类。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的需要,将项目库中的项目按投资及引资需求分类,将其

分为道路施工业、建筑业、旅游业、新材料、投资银行业及其它六大主领域,下边可对应分设若干子领域。根据项目投资可行性在项目库中建立A、B、C三类子库:A类库,市场前景好,技术可行,投资收益高,公司已正式立项的项目;B类库,经初步筛选,项目市场潜力大,技术成熟,投资收益好,为拟立项项目;C类库,广泛收集的具有投资价值或潜在投资价值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的来源。项目可来源于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公司获取项目的方式有两种:第一,与行业内的顶级机构合作,由顶级机构推荐的项目经过业务人员的整理直接进入项目库,是点对面的方式;第二,业务人员通过直接与项目持有人接触获取项目,经过调研确实符合要求的可进入项目库,是点对点的方式。 三、项目库的管理 第六条项目库管理方式。建立计算机数据库,业务人员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录入项目库,对项目库进行静态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的使用权限。项目库仅限公司总

项目库建设方案

项目库建设方案 篇一: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阳明区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阳明区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紧紧围绕“工业立区、商贸兴区、招商强区”的总体要求和加快“一区、一园、一城”建设以及五个支柱产业发展的目标,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整合全区项目资源,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和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充分发挥好项目库在开 展投融资、招商引资和争取上级支持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全区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讨论稿) 项目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载体。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项目库,是促进全区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项目的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好项目库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区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制定。 一、总体思路 二、项目库类别 根据项目性质及成熟度,分别建立意向项目库、备建项目库、 在建项目库、建成项目库,在管理上按照不同行业分别设库实施管理;单设政府投资项目库。 (一)意向项目库

列入意向项目库的项目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区总体规划要求,具备相关条件,有一定意向或已由具备一定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但尚未经相关部门审核的项目。列入意向项目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 2.项目名称、规模和建设计划基本确定; 3.有初步的市场调研、产业分析和科学论证。 (二)备建项目库 列入备建项目库的项目为:经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已办理或具备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条件的项目。列入备建项目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资金已经基本落实; 3、具有明确的投资计划; 4、具有初步设计方案; 5、已完成项目核准(审批、备案)。 (三)在建项目库 1 列入在建项目库的项目为:经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建设手续 齐全,正在建设的项目。列入在建项目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建设手续齐全; 2、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 3、正在实施项目建设。 (四)建成项目库 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列入建成项目库。 (五)政府投资项目库

某某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某某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学校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厅基建管理办法以及高校基本建设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基本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保证投资计划的完成,并在工作中深化基本建设管理改革,加强基建队伍建设。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为基建工程)是指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教学科研用房、公共辅助用房、生活福利用房、大型基本配套设施及室外工程(给排水、供暖、供气以及电力、通信、网络、有线电视、道路和绿化等)等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符合我院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进行。基本建设应坚持节约资金,提高效益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泰山医学

院基建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基本建设应遵循计划管理、立项、可行性报告、设计、招标、施工、验收、档案管理的程序以及学校各项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 第四条学校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是学校基本建设的决策机构;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的辅助决策机构;总务处是负责校内基建工程从项目立项决策到竣工交付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基建工作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对内对外行使相应基建工作职责。 第五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产生,小组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处、审计室、纪委(监察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基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在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基建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具体职责包括: (一)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 (二)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招标工作; (三)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 (四)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变更、签证工作,审定造价和使用功能发生较大变化的基建项目变更、签证; (五)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 (六)审议和审定基建工作管理的相关程序、规则、制度; (七)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授权的其他基建管理工作事项。 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遵循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少数服从多数

财办金[2017]92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现将规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规范项目库管理的重要意义,及时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着力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促进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目标,夯实PPP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分类施策。各级财政部门应按项目所处阶段将项目库分为项目储备清单和项目管理库,将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清单,重点进行项目孵化和推介;将处于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的项目,纳入项目管理库,按照PPP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规范运作。 (三)严格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项目管理库入库标准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动态调整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将条件不符合、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不断提高项目管理库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 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新申请纳入项目管理库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确保入库项目质量。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入库: (一)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包括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的,如商业地产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等;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适宜由社会资本承担的;仅涉及工程建设,无运营内容的;其他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情形。 (二)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包括新建、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立项审批手续的;涉及国有资产权益转移的存量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国有资产审批、评估手续的;未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 (三)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包括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但未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的;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在项目合作期内未连续、平滑支付,导致某一时期内财政支出压力激增的;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 三、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 各级财政部门应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库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核实项目信息及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采购文件、PPP项目合同等重要文件资料。属于上述第(一)、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本文是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 为贯彻落实全市"项目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加快发展速度、加快产业转型、加快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株政办函〔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着力解决制约项目用地、融资以及建设环境、服务效能等存在的问题。集中包装策划一批事关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实现储备项目的滚动开发,重点筹划一批单项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前期项目;推进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实现早日竣工投产达效,确保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年度完成投资31.85亿元以上,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过50亿元;广泛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着力用好国家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激活民间投资,全力争取国家及省市专项资金。 二、工作重点 ㈠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xx"项目库和各部门专业项目库逐一进行落实,抓紧规划论证,完善相关条件,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选址,落实土地预审,开展环境和节能评价,搞好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成熟一批、开发一批。抢抓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长株潭"退二进三"战略和沿海发达地区新一轮产业发展集聚机遇,瞄准市场和寻找政策机遇,力争今年6月底以前对原有项目库进行认真梳理,新增和滚动开发一批项目,形成一批项目前期资料充实,建设条件具备,能够指导"xx"期间项目争取及招商引资的项目库。全年做实5个以上单项投资过10亿元、10个以上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前期工作。 ㈡全面参与市"十大"主题活动。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协助办理立项、征地、报建等相关手续,推进项目集中开工,重点解决一批重大建

某某大学关于基建工程施工的管理办法

**大学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各项工作的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三控(质量、投资、进度)三管(安全、信息、合同)和协调等全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大学基建项目场地“三通一平”等部分小型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投资(包括二级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建设项目等)的施工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工程场地范围的划定及场地“三通一平”工作。根据政府规划部门划定的待建建构筑物的红线和施工规范要求,划定工程场地的范围,并将场地范围平面坐标告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场地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地上地下各种管线的迁移,

场地平整等场地“三通一平”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限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生费用需由基建项目经费支付的按《**大学基建项目场地“三通一平”等部分小型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施工用能的确定和接入。根据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形式和施工工艺的要求,按规范要求确定施工期间用电、水、气等各种能源需求的参数及数量,由工程项目主管审核后,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送达学校后勤等相关部门。后勤等相关部门根据校园网络的实际情况,就近确定接入点。 第五条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由基建管理部门和承包单位共同完成。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签订后,由基建管理部门和承包单位各指派一名专职人员,携带项目计划批文、报建证、规划许可证、施工和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一套、图纸审查批准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质和证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并缴纳有关费用。 第六条施工图纸会审。由基建管理部门项目主管组织,基建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五方多部门参加。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四川天一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快课程建设步伐,扩大课程建设的成果,使课程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学院将课程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为实现学院“十三五”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课程改革的方向。把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变上。通过课程建设,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的问题,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三)课程建设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以通用能力为基础,以职业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科学、合理设计课程。课程要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突出高级技工与高职教育的融合;要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特点;要符合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心理和教学规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 (四)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中的重点与一般、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做到课程定位准确,目标明确,内容合适。 二、课程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课程建设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的创新人才为目的。在建设中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大批量合格课程建设与部分较高水平的优秀课程

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期、分批进行建设。从所有课程抓起,以对教学质量影响最大的课程为先导,建成一批院级乃至省、国家级精品课程,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过3—5年的建设,建立150门核心课程标准,开发30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一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建设内容 (一) 教学文件与教学条件 1.教学文件。课程标准、教材、教案、试题、学生成绩、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学生考核分析等保存完整。课程标准应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及其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阐明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基本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及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反映本课程的最新成果及教改思路,实验课程标准要符合培养目标,要有完整、系统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教材选用应符合教学与专业评估要求,内容精而新,与专业层次要求相适应,深、广度符合标准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如所选教材不完全适合,应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增删,调整或编写补充教材。要有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含教学参考书、习题集、实验指导书、自学指导书、一定数量的必读书目及有关参考图书。教学进程要统一,教学进度计划表填写规范且认真执行。 2.教学条件建设 (1)实验、设备状况:实验设备套数能保证本课程实验的开出,具有开出基本实验的全部设备,且设备完好率≥95%;设备使用率≥95%。 (2)实验数量及水平:能开出全部基本实验;能开展综合性、创新性或研究性实验。 (3)实践教学设备能基本满足与本课程有关的实践教学环节需要。 (4)要有多媒体教学辅助等设备以及教学必需的教具、挂图、演示实验仪器、幻灯、投影仪、声像资料等,能较好地运用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公司,项目库管理规定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公 司,项目库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库管理办法(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一、总则 第一条项目库的定义。项目库由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建立并具体负责管理,业务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搜集、跟踪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将其整理入库,为公司提供投资项目选择的平台。 第二条项目库设立的宗旨。项目库的宗旨是寻找和发掘优秀的项目资源,确保公司对项目库中的项目投资具有良好的收益。 第三条项目库的功能。对经过投资发展业务人员筛选的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和管理,使公司在需要项目时可以从项目库中找到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投资。通过业务人员的工作将项目的进展和其他相关情况及时整理入库,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二、项目库的建立 第四条项目的分类。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的需要,将项目库中的项目按投资及引资需求分类,将其分为道路施工业、建筑业、旅游业、新材料、投资银行业及其它六大主领域,下边可对应分设若干子领域。根据项目投资可行性在项目库中建立A、B、C三类子库:A类库,市场前景好,技术可行,投资收益高,公司已正式立项的项目;B类库,经

初步筛选,项目市场潜力大,技术成熟,投资收益好,为拟立项项目;C 类库,广泛收集的具有投资价值或潜在投资价值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的来源。项目可来源于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公司获取项目的方式有两种:第一,与行业内的顶级机构合作,由顶级机构推荐的项目经过业务人员的整理直接进入项目库,是点对面的方式;第二,业务人员通过直接与项目持有人接触获取项目,经过调研确实符合要求的可进入项目库,是点对点的方式。 三、项目库的管理 第六条项目库管理方式。建立计算机数据库,业务人员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录入项目库,对项目库进行静态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的使用权限。项目库仅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投资发展部人员浏览使用,其他人员使用需经总经理授权。不得利用该库开展与公司不相关的业务。 第八条项目库的管理权限。项目库由投资发展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主要管理工作包括:搜集整理相关的项目信息、汇总其他业务人员获取的项目信息并将其录入到计算机数据库中。根据业务人员对项目的推荐意见,将项目进行分类。 四、项目库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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