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工程保险制度的起源、建立和基本内容研究(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共8页word资料
国外工程保险制度

国外工程保险制度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在国际上都是工程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可实现对工程风险的有效防御,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为帮助大家了解和借鉴国外工程保险制度的经验和做法,对工程保险制度做如下介绍:一、工程保险制度的由来工程保险起源于英国。
1929 年,英国对在泰晤士河上兴建的拉姆贝斯大桥提供了一切险保险,开创了工程保险的先例。
英国也是最早制订保险法律的国家,在1867 年就制订了《保险契约法》,1909 年制订了《保险公司法》,1981 年颁布了《保单持有者保护法》和《保险经纪人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进行了大规模的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活动,使工程保险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
一些国际组织在援助发展中国家兴建水利、公路、桥梁以及工业、民用建筑的过程中,也要求通过工程保险来提供风险保障。
特别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 )将其列入施工合同条件后,工程保险制度在许多国家都迅速发展起来。
二、国外工程保险的主要类型在国外,保险通常分为三大类:一是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及伤害保险等;二是财产保险,又分为财产损失保险和责任保险;三是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作为工程保险,同这三类保险均有关。
工程保险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
所谓强制性保险,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工程项目当事人必须投保的险种,但投保人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
所谓自愿性保险,则是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参加的保险,其赔偿或给付的范围以及保险条件等,均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根据订立的保险合同确定。
国外工程保险的主要类型有:1、建筑工程一切险( Contractor's All Risks )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提供全面保障的险种。
它既对施工期间的工程本身、施工机械、建筑设备所遭受的损失予以保险,也对因施工给第三者 ( Third Party ) 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是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 。
被保险人包括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咨询工程师以及贷款的银行等。
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讲义

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讲义1. 简介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海外建设工程项目逐渐增多。
然而,在海外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保障海外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险成为了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
本讲义将介绍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类型、申请流程以及投保注意事项。
2. 基本概念2.1 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是指为海外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它可以覆盖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在项目发生意外损失时,能够提供经济补偿和风险分担。
2.2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的法律文件,包括保险条款、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等内容。
签订保险合同是保险投保的前提,也是双方权益的保障。
3. 保险类型3.1 工程一切险工程一切险是最常见的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类型之一。
它包括工程一切险综合险和工程一切险分项险。
工程一切险综合险覆盖了工程项目的所有风险,包括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风险,以及盗窃、恶意破坏等人为破坏风险。
工程一切险分项险则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风险情况,分别设置一些特殊险种。
3.2 运输保险海外建设工程项目通常需要从国内运输到目的地,因此运输保险也是必不可少的。
运输保险可以覆盖海上运输、陆上运输以及空运等各个环节中的物质损失和意外损害风险。
3.3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可以保障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人员可能面临各种危险和意外,因此人身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保险类型之一。
4. 申请流程4.1 选择保险公司在申请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时,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
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信誉度、资金实力、服务专业度等因素进行评估和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公司。
4.2 填写申请表格申请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时,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中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保险类型、保险金额等内容。
4.3 提交申请材料在填写完申请表格后,需要将申请表格和相关的申请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国际工程保险制度研究借鉴

国际工程保险制度研究借鉴文/孟宪海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高、规模大、工期长、影响广。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风险普遍客观地存在。
伴随建设规模和技术难度不断加大,风险程度日益增高。
建设市场主体各方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风险,有些是各方共同面临的风险,带有共性化,有些则是一方单独面临的风险,带有个性化。
风险是潜在的意外损失,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很有可能酿成严重的后果,付出惨痛的代价,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任何一方出现危险,都有可能威胁到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导致工程建设的彻底失败,风险无法回避,但却可以抵御。
工程保险就是最为直接的风险转移手段,通过购买相应的保险,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和个人将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意外事故一旦发生,遭受的损失将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从而达到有效降低风险程度的根本目的。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当事人和关系人构成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人(Insurer),又称承保人,是收取保险费,在保险期间承担保险责任的当事人。
投保人(In2surant),又称要保人、保单持有者,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交付保险费,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当事人。
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的代理人。
被保险人(In2sured Person),又称受保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的保障,遭受损失后获得保险人赔偿的人。
受益人(Beneficiary)通常是人身保险合同指定的因被保险人发生人身伤亡而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作为受益人。
作为保险合同客体的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险对象或保险项目。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财产,而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
一、工程保险制度的历史由来海上保险历史悠久,可追溯至古代。
而工程保险的历史并不长,它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保险市场。
国外工程保险制度

国外工程保险制度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在国际上都是工程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可实现对工程风险的有效防御,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为帮助大家了解和借鉴国外工程保险制度的经验和做法,对工程保险制度做如下介绍:一、工程保险制度的由来工程保险起源于英国。
1929年,英国对在泰晤士河上兴建的拉姆贝斯大桥提供了一切险保险,开创了工程保险的先例。
英国也是最早制订保险法律的国家,在1867年就制订了《保险契约法》,1909年制订了《保险公司法》,1981年颁布了《保单持有者保护法》和《保险经纪人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进行了大规模的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活动,使工程保险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
一些国际组织在援助发展中国家兴建水利、公路、桥梁以及工业、民用建筑的过程中,也要求通过工程保险来提供风险保障。
特别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将其列入施工合同条件后,工程保险制度在许多国家都迅速发展起来。
二、国外工程保险的主要类型在国外,保险通常分为三大类:一是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及伤害保险等;二是财产保险,又分为财产损失保险和责任保险;三是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作为工程保险,同这三类保险均有关。
工程保险分为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
所谓强制性保险,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工程项目当事人必须投保的险种,但投保人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
所谓自愿性保险,则是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参加的保险,其赔偿或给付的范围以及保险条件等,均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根据订立的保险合同确定。
国外工程保险的主要类型有:1、建筑工程一切险(Contractor's All Risks)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提供全面保障的险种。
它既对施工期间的工程本身、施工机械、建筑设备所遭受的损失予以保险,也对因施工给第三者(Third Party)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是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
被保险人包括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咨询工程师以及贷款的银行等。
工程保险制度来源及前景

工程保险制度来源及前景作者:洪浩吉单位:大庆油田昆仑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国际工程担保制度1.1国际工程担保的起源美国是工程担保的发源地,从1894年美国通过第一部工程担保法案———《赫德法案》至今,已经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了。
工程担保主要依靠信用手段来增强项目管理中各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有效地转移了工程违约风险,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工程建设能够顺利完成。
工程担保在美国的成功运用,引得许多国家先后效仿,相继在法律法规上做出了工程担保的相关规定。
许多国际组织和行业联合会也纷纷在其制定的合同条件中加入有关工程担保内容。
例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美国建筑师协会制定的《建筑工程标准合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制定的《新工程合同条件》等。
1.2国际工程担保的发展发展至今,国际工程担保已经衍生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维修担保、分包担保、差额担保、完工担保、保留金担保等十余个担保种类。
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工程担保制度。
2国际工程保险制度2.1国际工程保险的起源国际公认的工程保险起源是来自于英国的锅炉爆炸险,它的历史可追溯至1856年。
当时的英国,有很多旨在防止锅炉爆炸事故发生的工程师团体,但不过只是采取一些预防手段,尚不签发保单。
直到1866年,美国的工程师仿照英国的这种模式,在哈特福德市成立了哈特福德蒸汽锅炉检查和保险公司,它收取一定的费用,定期的为被保险人提供检测服务,并在锅炉或机器损失发生后提供经济补偿。
2.2国际工程保险的发展发展至今,国际工程保险市场已经衍生出了非常丰富的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合同风险以及承包者的设备保险、机器损坏险、完工险和行业一切险、雇主责任险、潜在缺陷的风险、利润损失险/业务中断险、十年责任险/两年责任险等等。
国际工程的工程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一般国际大型工程项目会委托专业风险管理机构和专业保险顾问(相当于保险经纪人或具有与保险经纪人同样职能)来负责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这些专业的机构和个人凭借自己专业的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知识以及实践经验,受业主的委托向保险公司够买工程保险,为业主制定最优惠的工程保险方案争取最合理的保费,并提供购买保险后的后续服务。
世界各国有关保险的渊源(doc 11页)

世界各国有关保险的渊源(doc 11页)展世界各国有关保险的渊源众说纷纭。
据古史文稿的引证和推论,远自奴隶社会起,已有互助救济的群体方法和活动。
约在公元前四五世纪,古埃及的石匠曾采取集体扶助办法,帮助石匠及其亲属解决生活困难。
古希腊也有由宗教信仰相同的人或同行业的工匠集体采取救济受难者的方法。
古罗马的丧葬互助会,以参加者按规定交纳的摊款,支付会死亡后焚尸和坟穴的费用。
古马勒斯坦对被盗或被野兽吞噬的牲口,采取由群体的牲口饲养人共同负担损失的办法。
公元前20世纪,古马比伦(Babylonia)时代,国王曾命令僧侣、法官及市长等,对其所辖镜内居民征收赋金,以备救济火灾及其他天灾后被教会禁止。
以后便逐渐改用交付保险费形式,出现了保险契约或保险单。
在地中海一带城市开始有了从事草拟和撰写保险契约的专业人员,意大利热那亚商人在1347年10月23日签发的船舶航运保险契约是迄今发现的一份最古老的保险单。
这一世纪后半期爆发的两次英荷战争中,英国与荷兰的贸易遭受严重打击,尤其是1693年史密那商船队(Smytna Fleet)全部覆没,英国及荷兰的商人与保险业者损失巨大,加深了人们对海上保险作用的认识。
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反复酝酿成立实力较为雄厚的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保险制度,为发展保险事业进行了组织准备。
经英国皇家特许批准专营海运保险的英国皇家交易保险公司(The Royal ExChsnge Assurance Corporation)和伦敦保险公司(London Assurance Corporation)先后成立。
当时法律规定,禁止再有其他公司经营海上保险。
这两家公司曾一度垄断了英国保险市场。
另一方面,个人保险业者,不但未受以上两公司垄断的影响,反而深感有设立保险交易中心的必要。
如由私人保险商组成的劳埃德保险社(Lloyd's)(今译"劳合社")组织崛起,它原由爱德华劳埃德(Edward Lloyd)在伦敦泰晤士河畔开设的咖啡馆起家。
国际工程担保与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国际工程担保与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中国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产业,并且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随着全球化的日益发展,以及一带一路的切实开展,中国承包商及投资者已是国际市场竞争中重要的一份子,要实现中国建筑业走出去战略,在中国建筑企业增强自身实力的同时,一个能为建筑业提供强有力支持的风险和金融服务体系是必不可少的,担保正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改革开放以来,为帮助中国建筑企业适应国际化的建设工程承发包环境,我国一直在积极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目前,随着中国工程担保制度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业界对工程担保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提升,国内各大银行也已纷纷提供了各种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服务。
但工程担保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
存在一系列问题:1、立法滞后2、监管缺失3、对工程担保制度的市场功能及其实现条件认识不清4、具体的试点推行方式方法不遵循担保市场自身规律等一系列问题,已严重制约了工程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担保市场的健康发展还与工程保险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一方面,担保业要专注于控制不可保的信用风险,并在实际出险后有效控制自己的损失,并保持一个较低的运营费用,这就需要尽可能的把可保风险都转移给保险公司,因此担保和保险分别转移的是不同性质的风险,通过工程保险可以有效的转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通过工程担保可以转移各种人为风险,所以具有不同的出险规律和时间。
今天本文就简单介绍国际上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的发展背景,提供参考借鉴。
01、国际工程担保制度1、国际工程担保的起源美国是工程担保的发源地。
从1894年美国通过第一部工程担保法案一《赫德法案》(该法案对所有公共工程提出必须事先取得工程担保的要求)至今已经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了。
工程担保主要依靠信用手段来增强项目管理中各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有效地转移了工程违约风险,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工程建设能够顺利完成。
工程担保在美国的成功运用,引得许多国家先后效仿,相继在法律法规上做出了工程担保的相关规定。
境外工程施工保险(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建筑企业的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参与到国际工程市场中。
境外工程施工因其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量巨大等特点,面临着诸多风险。
为保障我国建筑企业在境外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境外工程施工保险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境外工程施工保险。
一、境外工程施工保险概述境外工程施工保险是指为保障我国建筑企业在境外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合同责任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设立的一种保险。
该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工程一切险:承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和费用支出。
2. 人员责任险:承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人员的人身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赔偿责任。
3. 第三者责任险:承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活动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
4. 工程质量险:承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赔偿责任。
二、境外工程施工保险的优势1. 分散风险:境外工程施工保险能够帮助建筑企业将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分散,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损失。
2. 提高企业信誉:购买境外工程施工保险有助于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的信誉,增强合作伙伴的信任。
3. 保障合法权益:在发生意外事故或合同纠纷时,境外工程施工保险能够保障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经济损失。
4. 优化资源配置:境外工程施工保险有助于企业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支出。
三、境外工程施工保险的注意事项1. 保险范围:在购买境外工程施工保险时,要明确保险范围,确保涵盖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2. 保险金额: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投资量,合理确定保险金额,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
3. 保险期限: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合理确定保险期限,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得到持续保障。
4. 保险理赔: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条款进行理赔,降低损失。
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讲义介绍课件
投保人
通常由业主或承包商作为 投保人。
第三方责任险
保障内容
保障在建设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 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
伤害。
赔偿内容
包括财产损失赔偿、人身伤害赔 偿等。
投保人
通常由业主或承包商作为投保人 。
雇主责任险
保障内容
保障雇主对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伤亡 或疾病的赔偿责任。
赔偿内容
包括死亡赔偿、伤残赔偿、疾病赔偿等。
经验三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 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的 风险,同时要保留好相 关证明材料,以便在申 请理赔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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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安装工程一切险
01
02
03
覆盖范围
仅限于安装工程,包括机 器设备、装置等。
保障内容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由 此产生的费用。
投保人
通常由业主或承包商作为 投保人。
工人意外伤害险
保障内容
保障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因 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 或死亡。
赔偿内容
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 、死亡赔偿等。
综合性:该保险产品涵盖了多个 方面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意 外事故、技术风险等。
跨国性:由于是针对海外建设工 程项目,该保险具有跨国性的特 点,需要考虑不同国家和地区的 法律法规和保险市场要求。
01
02
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具有以下 特点
03
灵活性:保险条款可以根据具体 项目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满足不同需求。
投保人
通常由业主或承包商作为投保人。
03
海外建设工程项目保险的投保流程 与注意事项
确定投保需求与风险评估
国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基本内容研究
国外工程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基本内容研究
李明;高欣
【期刊名称】《基建优化》
【年(卷),期】2002(023)005
【摘要】在国外,工程保险作为保险业的主要险种之一,已经相对较为完善。
首先对国外工程保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历史进行了回顾,然后对国外工程保险的主要内容和工程保险中的几个主要险种进行了说明,这对于我国工程保险的深入开展具有参考价值。
【总页数】3页(P9-10,13)
【作者】李明;高欣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200092;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20009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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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工程保险制度的起源、建立和基本内容研究国际上工程保险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在深度上,都较我国的实际情况更为广泛深入。
我国已经加入WTO,要求我国的建筑业必须与国际接轨,大力推行工程保险制度。
这同时也是发展民族工程保险业和走向国际建筑市场的迫切需要。
因此,研究国外的工程保险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工程保险制度的起源和建立现代保险的发展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14世纪发端于意大利的海上保险。
在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之后,随着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保险事业也有了较大的发展。
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了一场新的科学技术革命,它不仅大大提高了原有生产部门的技术水平,而且开拓了许多新的生产部门。
与此相适应的,全世界的保险机构及其业务范围也在迅速扩大。
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保险业的迅速发展还表现在险种的增加很快,只要有可能发生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地方,就可能有相应的保险存在。
再保险的发展也是一种表现,由于出现为数不少的巨额保险标的,是一家保险公司无法单独承保的。
再保险的发展,使巨额风险由较多的保险公司共同分担,增强了保险公司业务的稳定性。
保险业的发展有赖于不断地开辟新领域,寻求新增长点。
工程保险是适应现代工程技术和建筑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它是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的保险,它是为适应工程技术和建筑业的发展由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保险等险种演变而成的一种综合性的财产保险的险种。
一般认为,工程保险起源于英国的锅炉爆炸保险,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856年,当时英国有许多旨在防止锅炉爆炸事件发生的工程师团体,但尚不签发保单;1866年,美国的工程师仿效英国在哈特福德市成立了哈特福德蒸汽锅炉检查和保险公司,收取费用,为被保险人提供定期勘察服务,并在锅炉及机器损失发生后给予经济补偿。
建筑工程保险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保险市场,第一份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单是1929年在伦敦建设跨越泰晤士河的拉姆贝斯桥(LambethBribge)时签订的,这份保单可认为是开创了建筑工程保险的先河。
1934年,德国设计了一种专门用于工程保险的保单,并慢慢的流通开来。
而在工程保险中的雇主责任险则是诞生在英国的工业革命时期,它是责任保险中最早兴起的险种之一。
2、工程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虽然工程保险至今已有很长的历史了,但只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程保险才取得较快的发展。
这主要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作为战争的主要战场之一,欧洲不少国家受到了很大的破坏,不但各种工厂和机器受到严重破坏,无数的建筑物也遭到了相当大的毁损,战后的满目疮痍,各国自然要大兴土木和恢复工业,进行大规模的工程建设,这为工程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在战后欧洲大规模的重建过程中,业主及承包商等建设市场主体面临着难以承受的巨大风险,为转嫁工程期间的各种风险,需要设立建筑和安装工程保险来提供保障,建筑工程保险一开始就以“一切险”的面目出现,成为工程保险的主要业务,并带来了安装工程保险等的发展,加之由于政策的支持而发展迅猛。
在国际组织出面援助发展中国家兴建水利、公路、桥梁以及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工程保险提供风险保障,工程保险制度在这些国家逐步发展并推广开来。
从国际趋势来看,工程保险将成为保险市场上的支柱性险种。
随着各种大规模工程建筑的开展,为完善承包合同的条款,在承包合同中引进了承包人投保工程保险的义务,也对工程保险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945年,英国土木建筑业者联盟,工程技术协会及土木建筑者协会共同研究并制订了承包合同标准化条款,并引进了承包人投保工程保险的义务,促进了工程保险的迅速发展。
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ConsultingEngineer)所制定的FIDIC(菲迪克)土木建筑工程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保险,并将其作为施工合同条件重要内容之一。
FIDIC 所涉及到的保险主要有:工程保险、承包商设备保险、人身财产损害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以及咨询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等。
在国际上,工程保险一般都是由于某种强制的原因投保的。
例如,美、日、德、法等国法律规定:凡公共工程必须投保工程险,金融机构融资的项目也必须投保工程险。
在欧美实行政府、银行、市场“三重强制”法,即政府立法强制承包商必须有保险保障,银行对没有投保的项目不予贷款,而在竞标时,没有投保相应的工程保险的承包商将被淘汰出局。
承包商投保工程险已成为国际上的惯例,业主不会把一个项目交给没有投保有关工程险种的承包商来负责建造。
发达国家与建筑工程有关的险种非常丰富,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社会保险,十年责任险/两年责任险,意外伤害及职业赔偿险等,几乎涵盖所有的工程风险,投保率则超过了98%。
国际上的大型工程项目一般委任一家风险管理和保险顾问(类似保险经纪人,具有与保险经纪人同样的地位和职能)来处理保险业务,利用他们对工程风险管理和保险的专业知识、经验,代表业主的利益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争取最理想的保险条件和最优惠的保费,并提供购买保险后的后续服务。
风险管理和保险顾问同业主方的风险管理人员一起组成项目的风险管理与工程保险班子,它是项目管理班子的组成部分。
在1880年,英国即颁布了《雇主责任法令》。
如果雇主的过失是导致雇员遭受伤害的原因,雇主必须为此承担赔偿责任,雇主责任保险公司也同时成立。
最初的雇主责任法完全建立在雇主过失原则上的,要使雇主承担责任,必须首先证明雇主确有过失,受到伤害的雇员获得赔偿的条件过于苛刻。
伴随着工业革命的不断深化,过失原则被劳工赔偿原则所取代,劳工赔偿法也随之出现。
制定劳工赔偿法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雇主对其雇员遭受的工伤承担绝对责任,不论雇主有无过失。
劳工赔偿费用可计入生产成本,受到伤害的雇员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赔偿。
职业责任保险真正得到全面发展是在20世纪60年代,从那时起,职业责任保险拓展深入到工程建设领域。
职业责任险包含相关专业人员的错误和失误所造成的损失的保险。
为了推进工程保险行业的发展,1968年,在慕尼黑建立了国际工程保险协会(The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EngineeringInsurance),这是一个非营利、关于工程保险方面的国际组织。
3、国外工程保险的主要内容发达国家的保险业经营经验丰富、技术精良,险种设计能力高强,自然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享有威望,成为各国保险业的先驱和楷模,因而发达国家保险业通行的科学经营方式便成为国际上公认的运作方式。
为了推进工程保险制度的健康顺利发展,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保险法规。
世界各国的保险立法,通常都由两个方面构成。
一方面为保险业的企业法,是关于保险业的组织、经营、管理的法律;另一方面为保险合同法,或者称为保险契约法,是关于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终止及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各自权利、义务等规定的法律。
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有关法律最令人关注。
不同于大多数其他的保险类型,工程保险的保单没有一种现成的、标准的格式,因为不同的保险者所愿意承保的项目不同,而不同的投保者对于所要投保的项目也有不同的要求,加之由于工程类型和现场环境、承包商的等级、不同的免赔额等等因素的影响,都会导致工程保险的保单必需通过保险者和被保险者的协商才能够确定。
国际上工程保险的范围较为广泛,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的保险机构工程保险的范畴略有不同,工程保险可包含以下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机器损坏险;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合同风险以及承包者的设备保险;利润损失险/业务中断险;完工风险和行业一切险;十年责任险/两年责任险和潜在缺陷的风险等,下面介绍其中的几个主要的险种。
3.1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一般来说,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作为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第三者责任险则为附加于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两者都属综合保险性质,集财产险和责任险为一体。
一般来说,凡是在建的厂房、商场、旅馆酒店、医院学校、办公大楼、民居公寓、码头桥梁以及其他大型建设项目都离不开这两种保险。
按国际惯例,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由多个有关利益方充当。
建筑工程项目所有人,施工单位的承包商、分包商,参与工程设计、咨询或监督的技术顾问,以及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都可以作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
国际上对建筑工程险和安装工程险的承保都采用谨慎、细致的态度,针对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作详尽的评估和鉴定,因此,这两个险种都没有固定费率表,而是根据承保工程的责任范围,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施工单价以及设计者的信誉和经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水平,施工季节和施工方法,以往同类顶目的损失统计资料以及免赔额等因素,酌情制定费率。
3.2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是对雇员所遭受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
雇主责任险在工程保险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它是责任保险中最早进入法制实施时代的险种,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已成为许多国家的雇主必需履行的法定义务。
在雇主责任险中,雇主是投保人,雇员是被保险人。
3.3 职业责任险职业责任险承包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的第三者损害的赔偿责任保险。
在国际上,建筑师、各种专业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专业人士均要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由于设计错误、工作疏忽、监督失误等原因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
职业责任保险只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于由此产生的其它一切法律责任,责任保险则不予承保。
根据投保人不同,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分为法人职业责任保险和自然人职业责任保险两大类。
前者的投保人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组织,以在投保单位中工作的个人为保险对象;后者的投保人是作为个体的自然人,其保险对象是自己的职业责任风险。
3.4 十年/两年责任险十年/两年责任险在法语国家较为发达,此险作为承包商或分包商的一项强制性义务,要求在工程验收以前投保,否则不予验收,使业主的权利在较长的时间得到保障。
承包商应对其承建的建筑物的主体部分自最后验收之日起的十年或两年之内出现的因建筑缺陷和隐患而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这种赔偿责任由受理该种保险的保险公司来履行。
在这种保险业务中,承包商是投保人,而业主或工程所有人为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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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人都必须发展两种重要的能力适应改变与动荡的能力以及为长期目标延缓享乐的能力。
3、将一付好牌打好没有什么了不起能将一付坏牌打好的人才值得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