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与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应对法与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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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应急预案

汶川地震应急预案

汶川地震应急预案
一、地震预警和预报
1. 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做好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到相关部门和群众手中;
3. 对地震易发区的居民进行地震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地震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救援物资的准备和储备
1. 做好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保障工作,包括食品、饮用水、帐篷、衣物、药品等急需物资;
2. 加强对救援物资的管理和调配,确保在地震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地向灾区运输和分发救援物资。

三、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1. 组建一支由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愿组成的灾害应急救援队伍;
2. 对救援队伍进行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救援能力和遇险自救能力。

四、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完善
1. 制定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地震发生后的救援行动和责任;
2. 完善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确保在灾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

五、重建和恢复工作的规划和准备
1. 制定地震灾后重建和恢复工作的规划,对灾区进行全面评估和规划,确定重建和恢复的重点和方向;
2. 提前做好重建和恢复工作所需的资金、人力、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和保障工作。

突发地震应急措施预案5篇

突发地震应急措施预案5篇

突发地震应急措施预案5篇突发地震应急措施预案(精选篇1)1.总则1.1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可靠、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国办发〔1997〕54号文印发的《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电力工业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电力系统各地区各级电力企业,当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都要作出应急反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投入抗震救灾;在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工作。

1.3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

2.抗震救灾机构的设立2.1电力系统各级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机构的组成:指挥长:本级第一行政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

副指挥长:本级行政分管电力生产、建设负责人。

成员:本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含消防、保卫、卫生、交通负责人)。

2.2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成立当接到当地地方政府预报或发生一般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有关电力企业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当发生严重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网局或省电力局(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当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部(国家电力公司)的抗震救灾机构即宣告成为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震后应急期。

2.3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行指挥及组织协调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及抗震救灾工作职责。

2.4各电力企业在接到当地人民政府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后应立即向上一级抗震救灾机构报告,同时直接报告电力工业部抗震救灾机构。

3.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3.1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3.1.1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3.1.2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后,地方有关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本预案作出“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网或省电力局(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要迅速了解震性、灾情,包括电业职工的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受破坏情况和供电受损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政府及电力部,并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汶川县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汶川县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汶川县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第一篇:汶川县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汶川县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汶川县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2012年修订)1.总则1.1自行启动原则1.2分级响应、统一领导原则1.3社会参与、协同行动原则2.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2.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3.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3.1突发性地质灾害分级3.2应急响应的启动4.指挥与协调4.1应急指挥部署4.2各部门协调配合5.紧急处置5.1人员抢救5.2医疗卫生5.3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5.4物资供应5.5社会治安5.6灾民救济及安置5.7震情跟踪监测5.8灾情调查及灾害损失评估5.9应急工作资金5.10次生灾害防御5.11对外呼吁与接受外援5.12宣传报道5.13涉外事务6.应急结束7.后期处置8.地震应急宣传、培训和演习 9.附则9.1预案解释9.2预案实施1.总则为切实加强对地震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职责,确保地震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文件,结合汶川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或发生在邻区波及我县的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活动。

工作原则为: 1.1自行启动、立即应急原则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事件。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1.2分级响应、统一领导原则县人民政府是处置我县境内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视地震应急需求申请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对灾区给予必要的支持。

1.3社会参与、协同行动原则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团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四川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四川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四川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四川地区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以及四川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四川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以及周边地区发生对四川产生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能力。

二、地震灾害风险分析(一)四川地区地震活动概况四川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地处地震多发带,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

(二)可能造成的灾害类型地震可能导致房屋倒塌、人员伤亡、道路桥梁损毁、通信电力中断、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域根据地震活动规律和地质构造特点,确定重点防范的城市、乡镇和重要基础设施。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四川省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二)各部门职责1、地震局: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信息发布,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

3、公安厅: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交通畅通。

4、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5、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抢修受损的交通设施,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6、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评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受灾情况,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7、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8、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三)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专业救援队伍、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地震时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地震时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地震时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地震是指地壳快速释放的地下能量所引起的地震波的运动,一般会造成地面的震动和破坏。

在地震发生时,人们需要采取行动以确保自身的安全,这就需要有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

应急预案是指在地震发生时为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制定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行动计划。

下面是地震时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1.触发预警系统:地震预警系统可以提前几秒到几十秒警示地震来临,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地震预警。

2.灾害现场的人员疏散:一旦地震发生,人们应立即远离危险地带,例如建筑物、高楼、玻璃幕墙等易受破坏的地方。

可以迅速逃离到室外或者开放的空地上。

3.捐助与扶援:地震灾害发生后,社会各界、政府、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捐助和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包括食品、水、药品、帐篷、衣物等物资,以及医疗和救援人员的支援。

4.疏散指挥:政府和救援机构应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指挥,疏散人员应按照指示进行有序疏散,并使用避难所提供的资源。

5.灾后救援:进行地震灾后的搜救工作,寻找被埋压的人员,救治伤员。

救援工作需要专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的支援。

6.危险源消除:及时封锁、清理和处理地震灾害中产生的危险源,例如断裂的电线、液化气泄露等。

7.伤员救护与医疗救助:将伤员送到附近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安排专业医疗救助车辆和医疗人员进行救援。

8.各类资源调配:根据灾情和需求,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到灾区,保障伤员的医疗、食品、水和避难所等基本生存需求。

9.灾后重建:地震灾后需要进行重建工作,包括修复受损的建筑物、道路和基础设施,恢复受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

10.预警信息传递:通过各种媒体传递地震预警和灾害信息,提醒人们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以减少灾害损失。

总之,在地震发生时,及时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是保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

政府、救援机构、社会机构和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到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中,共同应对地震灾害,保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地震安全应急预案大全8篇

地震安全应急预案大全8篇

地震安全应急预案大全8篇地震安全应急预案(精选篇1)1、总则1.1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

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组织体系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

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响应机制3.1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汶川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汶川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汶川地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汶川地震发生后,对灾区救援、重建、恢复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三、应急组织体系(一)国家层面1. 成立国家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地震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

2. 国家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

(二)省级层面1. 成立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

(三)市、县级层面1. 成立市、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 市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

四、应急响应(一)地震发生后,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1. 一级响应: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2. 二级响应:地震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3. 三级响应:地震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4. 四级响应:地震造成轻微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二)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五、应急救援措施(一)人员搜救1. 立即启动救援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工作。

2. 加强与救援队伍的沟通协调,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

(二)医疗救护1. 立即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开展伤病员救治工作。

2. 建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救治。

(三)物资保障1. 立即启动物资储备,确保救援物资充足。

2. 加快物资调拨,确保救援物资及时送达灾区。

(四)基础设施抢修1. 立即组织抢修队伍,开展道路、桥梁、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抢修工作。

2. 确保基础设施尽快恢复,保障灾区群众生活。

汶川县地震专项应急预案

汶川县地震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汶川地震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3. 《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4. 《汶川县地震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县范围内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和救援行动。

四、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汶川县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地震灾害现场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地震灾害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3)基础设施保障组:负责地震灾害造成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抢修和保障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地震灾害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和分配工作。

(5)信息宣传组:负责地震灾害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各级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救援行动。

2. 紧急响应(1)地震发生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2)各级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救援行动。

3. 长期响应(1)地震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2)各级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开展救援、救助和重建工作。

六、救援行动1. 现场救援(1)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2)优先救助伤员、被困人员,确保生命安全。

2. 医疗救护(1)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2)协调医疗资源,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3. 基础设施保障(1)抢修受损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

(2)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4. 物资保障(1)调拨、供应地震灾害救援物资。

(2)确保救援物资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七、信息报告1. 灾情报告(1)地震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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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前的汶川
25
豪 城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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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新面貌
绿化保洁部应急预案(摘选)
豪 城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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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豪 城 培 训
豪 城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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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
豪 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 城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培 训
对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
8
法规条款
豪 城 培 训
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9
法规条款

开展有关突发

事件应急知识
的宣传普及活

动和必要的应

急演练。
10
法规条款
豪 城 培 训
建立健全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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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条款
住宅物业部应急预案(摘选)
豪 城 培 训
12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
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
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
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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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十六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

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
5
法规条款
组织体系—启动预案
5月12日晚至13日上午,国务院多个部门分头成立应急机构。
工业与信息化部宣布启动通信应急方案,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 相关通信管理局立即启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豪 公安部宣布启动国家一级响应预案,部署全国抗震救灾和维护

社会稳定的工作。

铁道部宣布启动国家一级响应预案,要求尽快恢复通车。
第二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 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确保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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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
豪 第十九条规定: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 城 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
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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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
豪 城 培 训
1
物业管理法规系列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在汶川地震中的体现



体系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结构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3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的结构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2 应急处置

3.3 恢复与重建ຫໍສະໝຸດ 训3.4 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
5 监督管理
6 附则
4
组织体系—应急组织
豪 城 培 训
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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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 城 培 训
运送应急救援物资
19
动力保障部应急预案(摘选)
豪 城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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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保障部应急预案(摘选)
豪 城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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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 城 培 训
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
22
法规条款
工程部应急预案(摘选)
豪 城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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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保洁部应急预案(摘选)
豪 城 培 训
24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豪 城 培 训
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 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
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
训 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
演练。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 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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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
豪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 城 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体系。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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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 统。

培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

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

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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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

城 第五十四条还规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

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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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 城 培 训
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13
法规条款
“地震级别” 与“预警级别”
豪 城 培 训
14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法规条款
住宅物业部应急预案(摘选)
豪 城 培 训
15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豪 城 培 训
组织、调度救援人员
16
法规条款
豪 城 培 训
组织营救和救治受灾人员
17
豪 城 培 训
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

交通运输部启动国家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一级预案。
环境保护部连夜启动核与辐射及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
财政部宣布启动财政应急保障预案, 。
商务部也成立了以部长陈德铭为组长的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保证灾区市场供应。
6
教学物业部应急预案(摘选)
豪 城 培 训
7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豪 城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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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十条规定:应当对本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 豪 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采取 城 安全防范措施。
培 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

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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