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情况报告(二)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21.08.26•【字号】吉审发〔2021〕61号•【施行日期】202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吉林省审计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吉林省审计厅2021年8月26日吉林省审计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我省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审计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注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为着力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提升我厅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促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推动部门决策、管理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为吉林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将《石家庄市藁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8日石家庄市藁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重大。
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65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政办函〔2021〕27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一、以紧扣“十四五”开好局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认真抓好各类规划信息主动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专栏公开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
区政府门户网站归集整理各乡镇政府,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开、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信息,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一门式年度总结(3篇)

第1篇2021年,在我国“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单位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深入推进“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一、工作亮点1. 政务服务大厅建设2021年,我们单位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增设了多个服务窗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服务模式。
同时,我们还引进了智能导办系统,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 优化审批流程我们单位针对审批流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和优化,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通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办、指尖办、自助办”,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3. 强化队伍建设我们单位高度重视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4. 拓展服务领域2021年,我们单位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将更多民生事项纳入“一门式”服务范围,如教育、医疗、社保等,让群众享受到更加全面、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工作成效1. 提升了群众满意度通过“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办事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满意度明显提升。
据调查,2021年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 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改革后,审批时限大幅缩短,办事效率显著提高。
据统计,2021年审批时限缩短了50%以上。
3. 促进了政务服务标准化我们单位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服务标准和规范,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一致性。
4. 优化了营商环境“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存在问题1. 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虽然我们单位加强了队伍建设,但部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仍有待提高,影响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2. 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我们单位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政务中心年度总结报告(3篇)

第1篇一、前言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中心各项工作。
现将2022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回顾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推进“一网通办”建设。
我中心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2)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我中心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将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缩短50%以上,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2.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1)优化审批流程。
我中心对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2)加强业务培训。
我中心组织开展了多期业务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3.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1)完善服务设施。
我中心对大厅进行了全面改造,增设了自助服务区、休息区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服务环境。
(2)优化服务态度。
我中心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二、工作成效1. 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通过深化改革、优化流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大幅缩短,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2. 满意度持续提升。
我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广泛认可,满意度持续提升。
3. 政务服务环境持续优化。
我中心不断改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服务。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部分审批事项流程仍然繁琐。
(2)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 改进措施(1)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持续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四、2023年工作思路1.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
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2021年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2021年,我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社会公众关切,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度区发展改革委主动公开文件50项,其中发布本部门政府投资项目批复41项,实事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3项,行政规范性文件6项,按要求发布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0件(提供便民信息),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规范信息安全管理流程,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加强源头管控,确保信息安全。
保障涉及个人隐私及政府信息安全。
(四)公开平台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作为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主动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将主动公开文件纸质版交区档案局供查阅。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列入工作分工,办公室主任带领专管员开展工作并及时向专业科室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他们做好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4•【字号】佳政办发〔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佳政办发〔202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佳木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4日佳木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1〕18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聚焦“十四五”核心要义,推动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
2021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规划信息专栏,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政府信息,加强本地历史规划(计划)管理,做好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主动公开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
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相关要求的具体落实办法和各类监管执法信息,让公众及时掌握市场规则和执法动态,面向市场主体公开征集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有关问题线索并及时回应。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生产监管措施,营造诚信守法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经合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根据区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我局立即开展部署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负责细化任务分解,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工作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本部门已公开的信息,对存在的公开质量不高、内容不全面、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扎实做好专项行动工作一是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信息实现全链条管理。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公开履职依据、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2020年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逐步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件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信息;积极主动回应,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内容质量的规范性、全面性等工作。
二是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
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材料的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与配套文件实现了关联。
三是提升决策和执行公开质量,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积极在意见征集栏目内公布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政策,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征集期满,及时在意见反馈栏目内公布意见反馈情况。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
四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质量。
规范完善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切实提高年报编制水平,并对上年度年报统计数据进行再核实,确保数据质量和精准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查缺补漏,持续推进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进一步健全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持续提高各股室、中心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5•【字号】青政办〔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21〕4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5日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做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政务公开的高质量发展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深化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依法依规公开各类规划。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各类数据的互联互通。
12月底前,各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归集整理公开本地区各类主动公开的规划;省政府门户网站归集整理各地区各部门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地区发展规划体系。
(二)集中统一公开行政法规规章。
用好国家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涉及的行政法规文本。
对照行政法规、规章,系统梳理本地区、本系统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完善权责清单并动态调整更新。
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各地区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现行有效的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持续推进权力运行的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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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情况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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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情况报告
2021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情况报告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力营造公平、公正、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新局面,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办情况。
完成审办并发布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发布工作。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四)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因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均为零。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为政府依法依规答复公民、企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六)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公开方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为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班子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亲自抓,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了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在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着重围绕建立和完善决策公开、创新公开载体、健全完善考核考评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决策公开方面:在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等涉及民生的立法项目时,通过政府法制网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增强了决策透明度,使重大决策和涉及民生的立法项目更加贴近民意,符合民心。
(二)创新公开载体方面:为了公众更加深入的了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我办积极主动地公开、更新政府信息。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进行审查,承办人具体负责,主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
四、积极主动地完成政务公开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主动地完成政务公开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