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失业保险的现状_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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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及问题分析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及问题分析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现状及问题分析摘要:中国失业保险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已相对完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调整,已呈现出诸多问题。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经过几次改革,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但是与我国庞大的劳动力市场规模和失业人数相比,现有的失业保险制度比照西方先进的制度,仍然是有一定的差距,表现为失业保险覆盖面窄、参与率低和缴费困难等等。

本文将就其现状及存在问题作简要剖析。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分析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及现状(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制度,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办法,使职工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其核心内容是社会集中建立失业保障资金,分散失业风险,保障暂时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并通过失业培训,促进失业者尽快再就业。

这种制度有两大功能,一是保障生活,二是促进就业。

失业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为因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

由于它与社会经济联系紧密,是培育完备的劳动力市场的必要条件,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前提,是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故具有直接性、强制性;失业保险待遇不是每个缴费人都必然享受的,不失业者将终生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而具有互济性;与失业救济不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符合资格条件,所以失业保险更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性。

我国失业保险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失业保险现状及对策研究
结语
社会实践在高等教育中是不可缺少的,它对课堂教育的补充与延 伸功能是不可替代的,对大学生成长成才具有促进作用。因此,重实践、 多锻炼要成为全社会的一种文明风尚。我们不仅要使学生学会投身社 会必备的理论,更要鼓励他们自己动手,实际操作,认真实践于社会。我 们要以引导学生就业为导向,努力提高大学生社会实践效果。领导者要
2、完善我国失业保险机制的对策分析 笔者认为解决我国失业保险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 来努力。 2.1 合理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一个和谐的参保缴费环境,增强人们对 于失业保险的意识,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地做好新时期的失业保险 宣传工作,有效促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征缴,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 支撑能力。 其次要尽快使城乡所有劳动者在失业保险制度方面享受同等的权 益。这就需要国家利用其特殊的身份,采用必要的强制手段保证当前制 度中应该参保的就业者全部参保,逐步将失业保险范围扩展到整个社 会的全体劳动者,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大批农村劳动者失业现象,同时解 决城镇多种就业形式下打工者失业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当然也不能盲 目地追求“扩大范围”,必须充分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考虑范围扩大的 合理性问题。 2.2 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力度,确保基金分配到位 在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力度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通过失业 保险基金的征收和领取这两方面来看。对于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我们 一方面应加强企事业单位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失业 保险经办机构的征缴力度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力度,严禁企事业单 位拖欠或者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的发生。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我 们要制定严格的领取标准,除了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和领取期限等 标准外,还应确保基金分配到位。 2.3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加强失业监控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主要可以通过加强劳动保 障部门、财政、税务、工商、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失业保险基 金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失业保险基金在征收、使用 和管理中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就业信息和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动态跟踪 系统,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指导和法律咨询,同时加大宣传,将那些动态 信息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增强失业保险基金的透明度。对于恶意骗取、 拖欠、擅自挪用、浪费失业保险基金的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影响 尤其恶劣者还可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失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有效使 用和安全运行。 2.4 加强我国有关失业保险的立法 我国的就业压力不是短期内形成的,也绝对不是短期内可以解决 的,它需要采取长期的,相对稳定的法制措施。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 《失业保险法》,从法律上更加严格地管理失业保险的设计和执行。这样 不仅可以从法律上确立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独立的、优先的 地位,以更高的层次和更大的影响来推动就业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 实施,还可以给劳动者创造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使他们在失业时,能 有一个法律救济途径,为他们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帮助他们提高 就业能力,促进他们更快地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减少失业,规范劳动力 市场秩序。

浅析新时期失业保险运行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全文)

浅析新时期失业保险运行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全文)

浅析新时期失业保险运行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全文)在新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化,失业保险制度在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就业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了失业保险运行中的一些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从制度设计不够完善、缴费基数不合理、保障水平不高、资金管理不规范等方面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首先,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是当前失业保险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在建立初期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完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一些制度设计仍存在着不足之处。

例如,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较窄,部分特殊群体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保障;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够科学合理,以及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不够充分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该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调整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使其能够真正得到应有的保障。

其次,缴费基数不合理也是当前失业保险运行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影响保险金发放的重要因素,但目前我国存在一些地区企业缴费基数过低的情况,导致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紧缺情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加强对缴费基数的监管,规范企业的缴费行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能够按时足额地发放给失业人员,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再次,保障水平不高也是当前失业保险运行中的一个难题。

虽然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已经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但其保障水平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例如,有些失业人员只能享受到较低水平的失业保险金,无法满足基本生活所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过渡生活困难的时期。

最后,资金管理不规范也是当前失业保险运行中的一个难题。

失业保险基金是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支撑,如何有效管理和利用这一基金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有些地区缺乏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浪费和挥霍现象,降低了保障水平。

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制度问题及对策引言:失业保险制度是一个针对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援助和就业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失业保险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失业保险制度问题1. 高额赔付难以为继失业保险制度中的赔付金额在某些地区可能过高,导致财政压力加大并可能引发资金缺口。

在某些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金额可能高于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这可能导致一些失业人员没有太大的动力积极寻找新的工作。

2. 对失业人员的就业帮助不足失业保险制度在提供经济援助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就业帮助。

然而,目前失业保险制度中的就业帮助措施相对不足,仅限于提供一些简单的职业培训和就业信息,并没有提供更具针对性和个性化的帮助。

3. 保险基金的缺口问题由于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和劳动力市场的波动,保险基金可能出现缺口。

一方面,经济低迷时,失业人员增多,保险基金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就业良好时,保险基金可能积累过多而未能更好地利用。

二、对策1. 调整赔付标准为了保证失业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可以考虑适度调整赔付标准。

通过与相关方面的协商,可以合理确定赔付金额,避免赔付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发生。

此外,可以根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设定不同的赔付标准,更加合理地分配资金。

2. 提供更多的就业帮助措施失业保险制度应该更加注重失业人员的就业帮助,除了提供简单的培训和就业信息外,还可以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推动更多的招聘活动,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此外,可以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咨询,帮助失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就业市场和拥有更好的就业技能。

3. 加强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为了解决保险基金缺口的问题,需要加强对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可以通过完善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提高资金的收益率。

此外,可以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保险基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基金缺口问题。

结论: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提供就业帮助起到了重要作用。

浅析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经济帮助的制度。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和个体就业形态的多元化,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制度设计、资金来源、覆盖范围等方面对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制度设计不够完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过低,不足以覆盖失业人员全部生活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与被保险人的实际收入挂钩,但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实际缴费金额远低于规定标准,导致实际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不足以维持生活。

其次,失业保险制度的审核流程繁琐,操作复杂,很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于审核流程过长而无法及时领取到保险金,严重影响了制度的实际效果。

对策建议: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我国可以适当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确保失业人员在领取保险金时能够获得更多的保障。

同时,简化审核流程,减少冗长的操作,提高制度的便民性和实用性,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领取到应得的保险金。

二、资金来源不够稳定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

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企业经营风险的增加,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出现不平衡的现象。

一方面,企业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保险基金的筹集出现困难;另一方面,政府补贴也面临着财政负担的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形势不稳定的情况下,政府可能被迫削减失业保险补贴,影响制度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对策建议:为了解决资金来源不够稳定的问题,建议我国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措施。

首先,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加强失业保险缴费的执法力度,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其次,政府可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失业保险制度的建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失业保险基金中,增加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时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1. 覆盖面较窄。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仅适用于城镇员工,农民工
和自由职业者等其他劳动者并未纳入保险范围。

2. 福利待遇不够优厚。

我国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较低,根本无
法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尤其是在一线城市生活的失业人员。

3. 资金缺口较大。

由于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依靠企业和员
工的缴纳,但由于一些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或者欠缴保险费,使得失业保险基金无法满足赔付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1. 扩大保险覆盖面。

应该将农民工和自由职业者等其他劳动者
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2. 提高福利待遇水平。

应该提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以满
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尤其是在一线城市生活的失业人员。

3. 加强基金筹集和管理。

应该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防范欠缴保险费和违规行为。

总之,当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是亟待解决的,只有采取有效的对策,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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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问题的存在1.制度设计不合理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主要由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各地政策不统一,导致制度设计不够完善。

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待遇较低,无法满足失业者的生活需求,而一些地区则存在滥用失业保险金的情况,导致浪费资源。

2.覆盖范围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城镇职工,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较窄。

由于农民工等群体没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很难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一旦失业将面临严重的生活困难。

3.资金缺口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主要依靠企业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来支持,但由于部分企业拖欠缴费或者逃避缴费,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出现资金缺口。

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甚至面临破产的危险,无法为失业者提供应有的保障。

4.办理手续繁琐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办理手续繁琐,申请条件严格,使一些有需求的失业者难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失业者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和证明文件,办理流程繁琐,耗时耗力,影响了失业者的权益保障。

二、对策建议1.统一制度设计建议我国统一失业保险制度的设计,根据失业人员的不同情况和地域差异,制定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确保失业者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保障。

同时,加强对失业保险制度的监管和管理,防止滥用和浪费。

2.扩大覆盖范围建议我国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农民工、临时工、自由职业者等特殊群体,确保各种形式的就业者都能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政策宣传,提高他们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了解。

3.加大基金投入建议我国各级政府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的投入力度,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健康运转。

同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基金缺口问题,保障失业者的合法权益。

4.简化办理程序建议简化失业保险的办理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和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同时,加强对失业者的服务和帮助,提高失业者的申请及时性,让他们能够及时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灵活就业人员的数量越来越多,但是对于这部分人员的保障还没有完善。

其中,失业保险是灵活就业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探讨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的现状根据《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报告(2020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53亿,占比54.8%。

但是,他们的失业保险制度还没有完全覆盖。

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主要是在职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而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覆盖率相对较低。

根据《2020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保险基金年度报告》,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303.15万,占所有参保人数的2.27%。

这说明,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1. 参保门槛高目前,我国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门槛很高。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必须缴纳社保才能参保失业保险。

其次,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满足一定时间连续工作的要求才能参保失业保险,这对一些短期从事兼职、临时工等工作的人员不利。

2. 经济困难时的保障不足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一旦失业,经济困难是最大的问题。

但是,失业保险的金额很低,对于大部分失业人员而言,不能满足生活的基本需求。

同时,对于一些失业人员而言,由于缴纳保险时间不足、缴纳金额不足等原因,他们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的补偿。

3. 失业保险的覆盖面不广从目前的失业保险制度来看,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覆盖面还有待提高。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灵活就业人员无法满足参保条件,对于这一部分人员而言,他们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三、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的对策1. 降低参保门槛为了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率,可以考虑降低参保门槛。

首先,可以取消缴纳社保的要求,改为只有参保失业保险即可。

其次,可以考虑降低连续工作时间的要求,从而让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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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结语 中小化工出口企业要想“走出去 ”,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就会遇到更多的 风险与挑战 。有些风险特别是结算的信用风险仅仅依靠出口企业自身的 能力是根本无法规避的 。因此 ,中小化工出口企业应逐步提高对国际保理 业务的认知 ,充分利用保理业务来开拓市场 、规避风险 ,提高自身的竞争 力 ,保证出口业务的长效发展 。
4. 管理体制比较 。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 , 它的性 质决定了政府责任 , 两国均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失业保险管理 。
三 、针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不足 ,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 总的说来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不足 ,笔者认为要从 根本上出发 ,也就是要不失时机地深化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改革 。 客观地讲 ,我国在制定和两次调整失业保险制度时 , 并非没有注意到 国外的改革动向 ,因此在制定上出现了许多问题 。现在我们重新讨论这一 问题 ,主要的是因为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繁重的就业任务迫切要求失业保险 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就现在看来 , 失业和领取失业保险的人 数已经进入一种相对平稳的状态 , 在首先确保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的前提下 , 有充足的调剂空间用于促进就业 。近两年来 ,北京 、上海等省市 已经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 。不失时机地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 , 充分发挥其促进就业 、减少失业的功能和作用 , 不仅是必要的 , 也是有条 件的 。改革的重点是 : 1. 完善制度 , 强化约束 , 建立失业保险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促 进就业联动机制 。与国外相比较 , 我国的失业保险具有救 (下转第 160页 )
证结算的习惯 ,主动应用国际保理这一新的结算方式 ,以达到吸引客户和 降低国际交易风险的目的 。同时 ,企业外贸工作人员应不断了解并熟悉国 际保理业务的特点 、优势和具体的操作方法 ,学习并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 。
2. 严密合同条款 ,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交货义务 。根据保理规则 ,出 口企业只有在所交的货物与合同相符的前提下保理商才承担付款责任 ,因 此 ,中小化工企业在与进口商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 ,避免将有争议的条 款写进合同 。同时 ,必须保证全面切实地履行合同 ,按合同规定向客户提 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 。
商情 教育经济研究
投资与保险
我国失业保险的现状 、问题与对策研究
◆石晓卉 刘 萍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 ,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暴露出种种弊端 。本文通过中日失业保险制度的对比 ,反思中国的失业保险 制度 ,提出改革建议以不断完善中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制度 问题 对策
失业保险是由国家确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是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 金的办法 ,使职工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 ,并通 过转业训练 、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1999 年《失业 保险条例 》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已形成完整体系 ,对保障失 业者的基本生活和抵御失业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就业形势的 日益严峻 ,尽快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刻不容缓 。
参考文献 : [ 1 ]魏占英. 浅析保理业务在中小企业的应用优势 [ J ]. 法制与社会 ,
2007 ( 1) . [ 2 ]于丽琴. 出口企业发展国际保理业务探析 [ J ]. 现代财经 , 2006 (8).
2. 给付内容比较 。 (1)给付标准 : 给付标准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 平和社会生活水准 , 但是它原则上达到受益人的收入损失得到部分补偿 , 又不能妨碍就业意志 。日本规定一般劳动者每天的失业津贴相当于失业 前半年平均工资的 50% —80% ,即平均日工资越高 ,基本失业津贴越低 , 反之则越高 , 这是它的合理成分 。我国按照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 ,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发放 。 ( 2 ) 给付期限 :两国都有等待期和最长给付期的规定 。日本采用综合标准 ,失 业津贴的领取期限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 、投保期长短及就业难度等因素综 合确定 , 最长领取期限为 360天 。此外 , 遇到特殊情况 (经济衰退 、全国就 业形势严峻 、跨地区求职 、职业培训延期等 )可酌情延长领取期限 。我国采 用的标准比较单一 ,根据失业前的累计缴费年限的长短 : 满一年不足五年 的 ,领取期限最长为 12个月 ;满五年不足十年的 ,领取期限最长为 18个月 ; 十年以上的 ,领取期限最长为 24个月 。
3. 坚持在核准的额度内发货 。由于进口保理商只对其核准范围内的 应收账款给予 100%的担保 ,因此 ,中小化工出口企业应保持与保理商的沟 通 ,关注核准额度的变化 ,防止出现超额度发货 。
4. 慎重选择国际保理商 。如果保理商本身资信不佳 ,经营能力差 ,对 进口商信用调查不实或在收到款项后不及时将款项交予出口商 ,或在进口 商拒付或破产 、倒闭 、无力付款时无理不承担付款甚至也破产倒闭 ,出口商 将不得不承受一定的损失 。
此外 ,保理业务可以增加中小化工企业了解客户的渠道 。保理作为一 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调查进口商的资信状况是其服务项目之一 ,保理商 利用其专业人员和网络优势为中小化工企业提供资信调查服务 。因此 ,保 理也是我国中小化工企业获取国外客户信息 、消除开拓国际市场障碍的有 效手段 。
3. 保理业务的账款催收和销售分账户管理功能可以降低中小化工企 业的管理成本 ,提高竞争力 。采用国际保理业务可以将买方的信用风险和 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转移给保理商 ,利用专业的收债技术和人员 ,为出口 商提供服务 ,避免了因时差 、法律和语言等给出口商带来的不便 ,节省了时 间和开支 ,中小化工出口企业可以更专注于市场销售和开发 。同时 ,保理 业务还提供销售分账户的管理 ,尤其适用中小化工企业减少财务管理人员 和相关投入 ,降低管理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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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情 教育经济研究
企业经济
结算方式 ,有利于开拓海外市场 。长期以来 ,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 能提供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 ,收汇风险较小 ,因此 ,中小化工企业往往喜欢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然而 ,信用证结算方式申请开证时要求进口商向开 证行提供保证金 ,影响进口商的资金周转 ,加重了进口商的负担 ;信用证是 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单证 ,只要单单相符 ,单证相符 ,进口商就必须付款 ,而 合同项下的货物的品质并不能得到保证 ,因此 ,很多进口商拒绝使用信用 证 ,愿意采用赊销 、承兑交单等结算方式 。中小化工出口企业采用这些结 算方式 ,可以争取更多的客户 ,开拓国外市场 ,同时 ,收汇风险也大大增加 了 。而保理业务的采用 ,可以大大分散出口企业面临的收汇风险 。
一步完善 。 1. 资格条件比较 。失业保险的对象不是一般的劳动者 ,而是一些具有
劳动能力却因暂时失去职业而失去生活来源的人 。也就是说 ,作为失业保 险的受给者 ,有着严格的条件 。从两国的共同点来说 ,基本包括以下几点 : (1)必须达到规定的资格期限 ,主要指投保期 。 ( 2)必须是非自愿失业 ,防 止故意失业获取失业保险金 。 ( 3 )已办理失业登记 ,又有求职要求 。但要 求的宽严程度不同 : 我国规定投保期限为一年 ,如果缴费期限不足一年不 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日本是离职前一年中要有六个月的缴费经历 。
3. 费用负担比较 。采用何种负担方式 ,取决于政府对失业应负责任的 认识 、企业的经济效益 、历史传统等因素 。日本失业保险金支出的部分由 国家 (政府 ) 、雇主 、雇员三方负担 。并不实行全社会统一的单一失业保险 费率 ,而是根据各行业的失业风险程度实行差别费率 。雇主与雇员根据本 行业的费率 ,按照等比制分担失业保险费 。此外 ,国家财政负担部分费用 。 其中 :一般求职者津贴和短期特例求职者津贴财政负担 1 /4;日雇劳动求职 者津贴财政负担 1 /3;继续雇用津贴财政负担 1 /8。而用于雇佣保险事业支 出的部分则完全由雇主缴纳 。我国采用单一的失业保险费率 ,城镇企事业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个人按本人工资的 1% 缴纳失业保险费 。 财政不固定负担部分费用 ,只在事业保险给付出现困难时提供紧急援助 。
四 、中小化工出口企业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意的问题 由于国际保理业务正式进入我国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 ,在时间上起步 较晚 ,能从事保理业务的机构不多 ,很多企业习惯于信用证等传统的结算 方式 ,对保理业务知之甚少 。因此 ,中小化工出口企业在开展保理业务时 , 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1. 中小化工企业应转变观念 ,积极推广保理业务 。改变偏爱采用信用
一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 1. 建立阶段 。1986 年 , 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 , 实行劳动合同制 , 促 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 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 这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 。《暂行规定 》虽然对失业保险制度的 主要构成要素如实施范围 、对象 、资金来源 、支付标准 、管理机构都作了说 明 ,但正如它的名称一样还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 , 其实施范围狭窄 , 资金 来源渠道单一 , 保障能力有限 , 保障待遇低 ,失业救济性质明显 。 2. 发展阶段 。20世纪 90年代以后 , 由于经济改革的力度加大 , 国有 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浮出水面 。为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在建立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 , 1993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 保险规定 》以代替 1986 年的《暂行规定 》,但是《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 定 》并没有对《暂行规定 》有大的突破和超越 ,失业保险原有的问题依然存 在 , 在新的形势下有些问题甚至更加尖锐和突出 , 从而导致了失业保险在 经济改革中没有担当起应有的责任 , 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 在一定程度上延 缓了改革的进程 。 3. 巩固阶段 。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 》,在完善失业保险 制度 、强化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 、强调失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对应 、体现失 业保险的性质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无疑有很大的进步 。这主要表现 在 : ( l)确立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基本宗旨 。 ( 2 )将 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 ( 3)建立了国 家 、单位 、职工三方负担的筹资机制 。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提高到了工资 总额的 2% ,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 1%缴纳 。 (4)确定了失业保险待遇的 享受条件 、申领程序 。《条例 》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 件 :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一 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是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 的 。 (5)重新调整了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 。在支出项目安排上 ,强调了失 业保险金及其相关支出 , 增加了职业介绍补贴的开支项目 ,取消了生产自 救费和管理费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制定 。累计缴费 1—5 年的 , 领取失业保险 金的最长期限为 12个月 ,缴费 5—10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为 18个 月 ,缴费 10年以上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24个月 。 (6)提高了 统筹层次 ,实行了市级统筹 。 (7)加强了基金管理 ,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必须 存人银行的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二 、我们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目前 ,失业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所面临的一项重要的社会和经济问 题 。就当前各国对失业问题的解决情况来看 ,日本的失业保险制度比较成 熟 。以下将对中日两国在失业保险制度方面进行更进一步的比较 ,并通过 比较找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 。 与日本相比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不仅建立时间短 ,而且覆盖面窄 、保障 水平低 ,通过与日本的对比分析 ,有利于取长补短 ,促进失业保险制度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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