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完整版)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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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实用word文档 (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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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X-0201),现印发给你们。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201X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X-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201X年4月3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X-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完整版)钢结构合同范本

完整版)钢结构合同范本

完整版)钢结构合同范本钢结构施工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5、资金来源: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1)若甲方提供图纸,按图纸要求施工。

2)若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I。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计:工作日,其中安装工期为个工作日。

四、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格金额(人民币,以下同):(大写)小写)其中,制作费(大写)小写)安装费(大写)小写)六、付款约定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元),作为定金。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3、其他约定: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一)甲方工地代表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48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

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

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一、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约,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合同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合同订立的合法原则。

3.合同管理应注重效率和灵活性,提高合同管理的响应能力和处理效率。

4.合同管理应强化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

三、合同管理的流程1.合同签订–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合同的签订对象和合同模板。

–对合同模板进行审阅和修改,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和合规。

–双方填写并签署合同,同时存档备份。

2.合同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各自义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变更或争议,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处理。

3.合同变更–若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及时更新,并存档备份。

4.合同存档和管理–合同应进行编号,并按照合同编号进行存档和管理。

–合同存档应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1.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合同管理的制度和流程。

–负责审核合同模板和合同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监督和评估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组织合同存档和管理工作。

2.业务部门–负责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负责与合同执行相关的事项处理和协调工作。

–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和问题。

3.法务部门–负责审阅和修改合同模板,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协助业务部门处理与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和争议。

–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向公司高层报告合同管理的情况。

201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56页word资料

201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56页word资料

(GF—201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制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word版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word版本

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四川省越西县荆越苑·世纪城工程地点:越西县越城镇滨河路与果园路交界工程规模:十六至二十五层,总面积约20万方,框架框剪结构总投资:陆亿元人民币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部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程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合同文本word版

合同文本word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2012]003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第二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三条合同总价:元,大写:第四条工程工期:4-1 开工日期:工程预付款支付到账后第五天开始计算。

4-2 总日历工期:共计日历天第五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5-1 开工前甲方负责将施工区内的设备、设施移出现场,以便施工。

5-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保证施工通畅。

5-3组织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图纸预算会审,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施工过程中,如有追加或变动内容,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办理签证或变更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5-4主材到场,甲方一天内到场确认材料,逾期视为默认合格。

得不到甲方认可的材料不得进入本项目现场。

5-5项目完工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本项目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乙方应履行的义务:6-1 乙方应按双方拟定方案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6-2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6-3 已竣工程未交付的工程,应做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若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4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至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4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1填写范例23页word

4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1填写范例23页word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填写范本(供参考)编制单位: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二00八年六月说明1、本范本供承(发)包双方合同签订时参考。

2、通用条款部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规定。

3、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和附件部分的签订参考本范本。

4、如协议书及专用条款和附件中有不填写的内容,则参照通用条款执行。

5、合同签订的口径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招投标范围外新增项目的合同价款调整方式与招投标部分也应保持一致。

6、各单位在填写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82129093。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填写发包人名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填写承包人名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填写工程项目的详细名称工程地点:填写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工程内容:填写工程的结构、层数及建筑面积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填写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填写资金来源(如:财政拨款、金融机构借款、单位自筹、外商投资、国外金融机构借款、赠款、其他资金等)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填写项目承包的具体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填写总工期日历天数(应与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天数相同)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填写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争创兰花杯优质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鲁班奖优质工程等,其口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承诺中标的质量等级相同)。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填写合同总金额(应与中标金额相同)元(人民币)¥:填写合同总金额(应与中标金额相同)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跟踪审计)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跟踪审计)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跟踪审计)一、合同的背景与目的本合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由双方当事人自愿,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委托与承接达成一致,在事先认真对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明确义务和权利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2.1 咨询服务委托的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相关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咨询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审计、评估等相关服务;2.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跟踪审计,确保工程造价控制符合预算要求;3.提供建设工程投资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策略;4.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的技术支持;5.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咨询服务内容。

2.2 咨询服务的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结算完毕之日止。

2.3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前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4 信息保密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合同条款、技术文件和数据资料等,应当予以保密。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2.5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由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违约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合同的履行与管理3.1 履行义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3.2 合同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变更需求,应当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3.3 纠纷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四、其他条款4.1 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作为双方履行义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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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 篇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改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 “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 之日”、“验线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体积廉洁,均应在合同中予以,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在那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工程量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歈 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7、不可抗力要量化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为详细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在《专用条款》上打“√”或填上“无约定”比比皆是。 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生战争、运筹、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现象的可能性很少,较常见的是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序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除上八个方面外,签订合同时对材料设备采购、检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条款也应充分重视,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任何一份施工合同都难以做到十全十美,合同履行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调整各方权利义务。 篇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四项注意 建设施工领域目前出现的众多有关工程款清欠、签证、索赔等施工合同纠纷,一方面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建设领域的经营习惯和行业惯例等经济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意识、知识和经验,埋下法律风险而造成。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案例:甲公司XX年9月取得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XX年12月取得一级资质;乙公司不具有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XX年11月,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获得一笔1万平方米的幕墙工程业务;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内部承包协议。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认为甲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拒付工程款。 评析:上述案例中,甲公司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本属无效,但由于甲公司在工程竣工之前取得了必要的资质,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此类合同会按有效处理。不过,由于涉案合同归根结底是乙公司为承揽业务而借用甲公司名义签订的,如果发包方有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则乙方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属于借用资质行为,合同仍会被认定为无效。此外,如何认定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中,内部承包协议存在多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两个没有关联关系的法人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这属“名为内部承包,实为非法转包”的情况,合同无效,本案即属此例。 第二种形式,集团公司内部承包给下属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由于这类协议仍然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签订的,所以这种形式仍然应当被认定为非法转包。 第三种形式,内部项目部承包工程。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本身是公司员工的情况下,内部承包协议合法有效。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是员工的情况下,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属于借用资质的行为,因而无效。 尽管由于承包人资质问题而导致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但当事人仍然存在着承担行政责任、项目亏损、质量事故责任、刑事责任等各类法律风险。因此,发包人(无论是业主还是施工企业作为总包方)在签约时,应当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除此之外,还需要审查其资信、业绩。并且,在审查时应注意采取相关核查措施,仅仅看缔约对方报送的文件,是远远不够的。 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关于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有这样的约定:“获得验收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经造价师审核的已完工作量总价的85%。 ” 案例二: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关于工程款的支付,双方约定:“银行转账,分11期每月定额支付,具体支付金额及时间见合同补充条款。 ” 评析:“案例一”中有关付款方式的支付,其后半部分“经造价师审核”这个约定是不明确和无法掌控的,如果发生了7个工作日之后造价师的审核工作仍未完成的情形,将会使条款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此时争议的产生将无法避免。“案例二”将付款时间固定下来,但其约定的付款进度却没有结合工程进度,对于发包方而言,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工程进度出现了延误,但发包方却依约无法延付工程款,这种不合理的约定极易导致合作双方产生纠纷。因此,当事人应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确保付款节点的可明确性及其合理性。 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 案例: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关于工期,双方约定:“开工日期为XX年12月1日,工期30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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