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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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套期保值会计准则中会计处理的探析

对套期保值会计准则中会计处理的探析

( ) 一 加强对 预期交易 的规范 加强对预期交易可能发生 的可能性判断和预期没有发生
( ) - 套期保值会计准则规范的不明确

交易时 的处理 , 减少操纵空间。严格套期会计信息及时性披露 和会计信息系统 的建设 ,通过 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市场共 同的
监督来规避企业 的 自利行为 。另外 , 对套期业务 的分类 , 应给
理 绩效。
三 、 实 施 套 期 保 值 会计 准则 的建 议 对
由于衍 生金 融工具 的不 断创 新和 套期 业务本 身 的复 杂 性, 以及其准则的相关规范发展 的路径依赖 性 , 使得新 出台的 套期保值会计准则 还存在很多有待完善的问题 。
( ) 一 如何确定 预期交易 的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保值会计准则规定 , 对于预期交易 的现金流量套期 , 预期 交易应 当很可能发生 , 如何界定 , 新准则 中并未说 明。另 外, 对于 已经确认为现金流量套期 的预期交 易 , 由于缺乏像 未 确认 确定 承诺那样 的法律保 障 ,使得预期执行将依赖 于管理
及套期会计处理方法变更的依 据。对于套期关 系的变更 , 建议 增加条件限制其变更 的随意性。 ( ) 三 增设有关会计科 目 对于套期会 计处理之初 ,套 期工具 ”与 “ 生工具 ” “ 衍 之 差——升水损益或者贴水损益 ,笔 者建 议设 置 “ 递延升水损
停止套期处理 ,还是看其超 过该 有效范围 的频率及其多少来 处理 。另一方面 , 新准则 中对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的 分类 并不 明确 。例如 , 对已确定交易事项 的汇率套期 , 由于外 汇风险既影 响被套期项 目的现金 流 ,也影响被套期项 目的公 允价值 ,那么是应该作为公允价值 套期还是作为现金流量套

浅析新旧准则下套期保值会计处理

浅析新旧准则下套期保值会计处理

浅析新旧准则下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新旧准则下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是指企业为了规避汇率风险,在外币应收、应付账款上通过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随着我国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不断推广,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也面临着新旧准则的转变。

本文将从新旧准则的角度,对套期保值会计处理进行浅析。

一、新旧准则的变化在旧准则下,企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应将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损益,同时将被套期项目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与其所保护的底层交易确认为损益。

这种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企业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面临的风险,且可能导致企业在会计报表上出现较大的波动。

而在新准则下,企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应根据财务风险管理目的、契约性关系以及特定会计要求,对套期项目进行分类并确认为价值套期工具或现金流量套期工具。

对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分别确认为自然对冲或非自然对冲,对于自然对冲的部分,不再确认为损益,而是确认为套期项目的成本或与套期项目相关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2.1 信息披露的增加在新准则下,企业在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上会面临更加严格的要求,需要对套期保值的契约性关系、风险管理目的、公允价值变动等方面进行充分的披露,以使投资者更加清晰地了解企业的套期保值操作情况,从而提高透明度和可信度。

2.2 会计处理的变革新准则下的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更加强调合约本身的实质而非形式,更加注重套期保值的本质和目的。

企业需要更加谨慎地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并规范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以确保符合会计要求,避免出现会计处理错误或违例的情况。

2.3 风险管理的完善新准则下对于套期保值的管理和披露要求更加严格,这将促使企业更加深入地了解和管理自身的外汇风险,提高对套期保值操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从而更好地规避汇率风险,保护企业的财务稳定。

三、新旧准则的适用情况目前我国企业普遍采用的是旧准则,旧准则下的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方式在实际中还是存在一定的灵活性,不过由于其对于套期保值操作的披露要求相对较低,导致了企业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暴露。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衍生金融工具(deriativefinancialinstruments),又称派生金融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等,顾名思义,是与原生金融工具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是在原生金融工具诸如即期交易的商品和约、债券、股票、外汇等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从传统金融工具中派生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

股票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期权合约,债券期货合约都是衍生金融工具。

套期关系是指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

按照套期关系可以将企业为规避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在境外经营的净投资有关的外汇风险、利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而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区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类。

(一)、公允价值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负债或确定承诺中可辨认的一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比如发行方和持有方对因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固定利率债务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或对以企业的报告货币表示的以固定价格买卖资产的确定承诺进行的套期,都属于公允价值套期。

(二)、现金流量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浮动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付)、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如预期的购买或出售)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指报告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会计处理: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模式的选择,取决于各国市场的发展程度、发展趋势以及会计信息的可操纵程度等因素。

记账实操-企业外汇套保的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企业外汇套保的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企业外汇套保的会计处理在以下企业常见的外汇业务情景中,按照被套期项目的不同情况可分为两类典型案例,我们将对各个时点应如何进行处理进行详尽的分析。

(一)针对已签订未确认的外汇交易合同进行套期对于有外汇套保业务需求的企业来说,一类比较常见的情形是企业签订了一些以外币计价或者说需要使用外汇交易的合同,希望管理其带来的外汇风险敞口。

那么对于这些从刚刚签订合同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显然被套期项目——XX合同在套期会计准则中应分类为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属于既可以采用公允价值套期,也可以采用现金流量套期的情况。

接下来我们对这两类方法在各个业务时点的具体处理分别进行分析。

案例业务背景:甲公司于2×22年2 月1 日与境外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于2×22年4月30 日以外币(简称FC)每吨140的价格购入10000吨铁矿石。

甲公司为规避购入铁矿石成本的外汇风险,于当日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一项3 个月到期的外汇远期合同,约定汇率为1FC=6.35人民币元,合同金额为FC计价1400000元。

2×22 年4 月30 日,甲公司以净额方式结算该外汇远期合同,并支付了购入铁矿石的款项。

假定:(1)2×22 年3月31日,FC 对人民币1 个月远期汇率为1FC=6.45 人民币元;(2)2×22 年4月30 日,FC 对人民币即期汇率为1FC=6.50人民币元;(3)该套期符合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4)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和远期合同的远期要素。

根据准则规定,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既可以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也可以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

以下分为两种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情形1:甲公司将上述套期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

(1)2×22 年2 月1 日,外汇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为0,被套期项目价值也未开始波动,不作账务处理;(2)2×22年3月31日,确认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计算外汇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6.45-6.35)×1400000=140000(人民币元)。

货币互换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货币互换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货币互换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货币互换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降低外币汇率波动风险,通过与银行签订货币互换合约来锁定未来某一时间点的汇率,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在进行货币互换套期保值交易时,涉及到的会计处理如下:1. 初始交易确认:企业与银行签订货币互换契约,确认交易。

在确认交易时,企业应按照交易实际情况确定交易日期、合约金额和交换的货币种类。

2. 公允价值确认:在货币互换交易确认后的每个会计报告期末,企业需要确认货币互换交易的公允价值,并将其计入资产负债表。

对于货币互换中的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等于合约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计算方法可以采用市场上已发布的利率按期末折现的方法进行。

3. 利息计算和确认:货币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会涉及到一笔利息交换,即企业根据货币互换合同约定,进行货币的期间利息结算。

在每个会计报告期末,企业需要计算并确认这笔利息,并根据对应的会计政策处理。

4. 公允价值变动确认:货币互换契约的公允价值可能会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发生变化。

当货币互换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企业需要将其计入损益表中。

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时,可以采用追溯法确认或者直接确认,具体的确认方法可以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来决定。

5. 持续评估和会计披露:在整个货币互换套期保值交易期间,企业需要对风险敞口进行持续评估,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披露。

包括披露套期保值交易的期限、金额、币种、风险敞口、利率风险等信息。

货币互换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涉及到交易确认、公允价值确认、利息计算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以及持续评估和会计披露等步骤。

企业在处理这些会计事项时,需要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自身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套期保值是什么?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套期保值是什么?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1.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l)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 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 正式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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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 管理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 企业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 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2.套期保值有效性评价 只有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时,才能将套期保值认定为高度有效: (l)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 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 80%—125%的范围内。 3.套期保值有效性评价方法 套期保值有效性评价方法有三种,包括主要条款比较法、比率分析法 和回归分析法,其特点如下: 主要条款比较法:通过比较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主要条款,以确定 套期保值是否有效。这种方法对套期保值有效性进行评价不需要计算, 但只能用于套期预期性评价。 比率分析法:通过比较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
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
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2)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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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比例,以确定套期是否有效。
回归分析法:需研究分析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之间的相关 性,相关性越高,套期保值越具有效性。 (三)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

浅析新旧套期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浅析新旧套期会计准则主要差异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市场风险也愈发复杂和多样化。

为了规避市场风险,企业通常会使用套期保值工具来锁定未来的现金流,从而保护公司利润。

而套期会计则是企业在使用套期保值工具时需要遵循的会计准则。

在2018年,中国财政部颁布了一系列新的套期会计准则,取代了之前的旧准则,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要。

本文将对新旧套期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进行浅析。

一、对套期会计准则的背景和概念理解在深入讨论新旧套期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套期会计准则的背景和概念。

套期会计是指企业在面对市场风险时使用套期保值工具对冲风险的会计处理。

套期保值是指企业通过买入或卖出金融衍生品来锁定未来的现金流的价格,从而规避市场风险。

而套期会计准则则是规定企业在使用套期保值工具时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准则。

套期会计准则的制定旨在保证企业对套期保值工具的使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1. 套期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差异新旧套期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旧的套期会计准则只适用于部分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交易,主要包括外汇合同和利率合同。

而新的套期会计准则则扩大了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外汇合同和利率合同,还包括非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交易,如商品合同等。

这一扩大适用范围的改变,使得新的套期会计准则更加贴近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要。

2. 计量模式的选择差异新旧套期会计准则在计量模式的选择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根据旧的套期会计准则,企业在套期保值交易时可以选择指定套期保值和现金流套期保值两种计量模式。

而根据新的套期会计准则,企业在套期保值交易时只能采用现金流套期保值模式,指定套期保值模式不再适用。

现金流套期保值模式是指企业通过套期保值工具锁定未来的现金流的价格,从而规避市场风险。

这一改变使得新的套期会计准则在计量模式上更加简化和统一,有利于企业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会计处理。

远期外汇合约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远期外汇合约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远期外汇合约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将套期保值分为3种: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其中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对这3种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

公允价值套期中的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中的有效套期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无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若为预期交易,则原来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来进行会计处理。

(一)外币应收、应付事项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假设公司以本国货币记录各种外币事项,若对赊销、赊购的应收、应付项目进行套期保值,就可以抵消汇率变动的风险。

在这样的业务中,套期保值时的各交易环节,形成的损益,就成了企业进行外汇远期合约交易时必须处理的会计事项。

例1:X公司于20×8年12月1日购入境外Y公司价值6000元外币(FC)的存货,约定90天以后支付款项,交易日外币对人民币的即期汇率为1:1.2。

为了避免汇率变动的风险,X公司与经营外汇银行签订了将于次年3月1日按l:1.205的汇率购买6 000元外币的外汇远期合约,并在20×9年3月1日以净额方式结算该远期外汇合约。

以期权内在价值变动为套期工具的套期和增值税会计处理

以期权内在价值变动为套期工具的套期和增值税会计处理上证50ETF期权是以上证50ETF为标的资产的期权合约,合约单位为10 000份(每张期权合约对应10 000份上证50ETF基金),行权方式为到期日行权,包括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是当前我国(大陆)仅有的可作为套期工具的场内金融期权产品。

仅以期权内在价值变动为套期工具的套期会计处理,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下称新24号准则)的新、特、难内容,尤其是期权内在价值(套期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FVOCI)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被套期项目)组成套期的会计处理。

本文依新24号准则第三条和第七条规定设例剖析如下:例1:截至20×8年8月31日,G公司取得属于上证50指数成分股的ZSH公司股票200万股,取得成本为1 000万元,且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FVOCI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截至20×8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 000万元。

G公司判断该股票的价格上涨势头在20×9年6月份可能会达到最好状态,但该批股票最早在20×9年12月以后才可以出售。

为规避该批股票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价格下降),G公司于20×9年6月初开始分批买进到期月为12月份、行权价格为2.65元(每份上证50ETF)的上证50ETF认沽期权合约(简称期权),共计510张,累计支付期权费195.65万元。

为此,G公司就套期关系、套期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制定了书面文件,规定套期开始日为20×9年6月25日,仅指定期权内在价值为套期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被套期项目,并将20×9年12月20日拟定为期权了结平仓日,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为按20×9年6月25日ZSH公司股票市价调整后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其他相关信息设定如表1。

表1中:C=A×B,D=C下一计量日-C上一计量日,H=E×F×G,K=(I-J)×E×F,L=K下一计量日-K上一计量日,M=H-K,N=M下计量日-M上一计量日,O=D+L,P=D÷L×100%。

浅议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基于江西铜业的案例分析


评估方法:通过对 比套期保值前后的 价格波动情况,分 析套期保值的效果
评估指标:包括基 差、流动性、持仓 量等,综合评估套 期保值的实际效果
江西铜业案例分析:分 析江西铜业在套期保值 操作中的实际效果,包 括对价格波动的控制、 风险降低等方面
结论:总结套期保 值效果评估的结果 ,提出改进建议和 展望
套期保值策略的制定:根据企业的风险敞口和预期走势,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工具和策略 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在期货市场进行相应的买入或卖出操作,以实现风险的对冲 江西铜业套期保值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探讨套期保值策略的制定与实施过程 套期保值效果评估:对套期保值的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套期保值效果评估
传统会计处理方法
确认和计量:按照历史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报告: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为资产和负债 套期保值会计处理:在衍生工具中单独列报,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套期保值损益:在当期损益中列报
现代会计处理方法
套期关系评估:持续地对套期 关系进行评估,以确保其有效 性
披露:充分披露套期保值的相 关信息,以便投资者了解企业
套期保值的概念:利用衍生品市场对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进行对冲,以减少或消 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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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保值的原理:通过在衍生品市场和现货市场进行相反的操作,使得两个市场 的盈亏相抵消,从而锁定未来某一时间点的成本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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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保值的作用:降低价格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提高企业的经营稳定性。
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是利用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在变动趋势上的一致性,通过在期货市场和现 货市场进行相反的操作来达到锁定成本或收益的目的。
套期保值可以有效地减少价格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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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1页 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基本概念: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公允价值套期的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现金流量套期的现金流量变动源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 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一部分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企业对被套期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可按下列方法处理: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资产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资产后),待终止确认时转销;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2页 内是负债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负债后),待终止确认时转销。 被套期项目是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工具的,按照准则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应当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的相关项目,也应当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相关的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的期间内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不切实可行的,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上述调整金额应当于金融工具到期日前摊销完毕;对于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应当于相关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前摊销完毕。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购买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套期中,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已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应当调整履行该确定承诺所取得的资产或承担的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税务处理上,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套期工具以实际成本为计税基础;在实际处置时,利得或损失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损失,按照《实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3页 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允许扣除。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被套期项目以实际成本为计税基础。在实际处置时,利得或损失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处理。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4页 融资产或一项非金融负债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了一项确定承诺时,该确定承诺满足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也应当选择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处理。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处理方法之一作为会计政策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于相关的所有预期交易套期,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不属于前两段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的,企业不应当再按照前三段的规定处理。 在税务处理上,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会计利得或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套期工具的计税基础为零。套期工具结算后造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5页 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有别于现金流量套期的处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按照实际成本为计税基础,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会计利得或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在企业收回或实际处置时,才允许扣除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计税基础。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确定承诺的外汇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6页 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处理。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一项非金融负债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了一项确定承诺时,该确定承诺满足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也应当选择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处理。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处理方法之一作为会计政策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于相关的所有预期交易套期,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不属于前两段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7页 行使,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的,企业不应当再按照前三段的规定处理。 在税务处理上,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会计利得或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套期工具的计税基础为零。套期工具结算后造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有别于现金流量套期的处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按照实际成本为计税基础,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会计利得或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在企业收回或实际处置时,才允许扣除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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