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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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工程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销项办法

鉴于XX项目工期紧迫,赶抢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经项目公司与项目监理部研究决定,制定本《工程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销项办法》,并于2014年12月8日起正式执行。

一、实施目的: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以及万达集团标准。

二、管理架构:详见附件1。

三、实施办法:

1、加强施工过程中平行检查和“三检”验收,除正常旁站外,要求一线工

程管理人员、质检人员、监理人员每天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6小时,以强化过程控制的执行力,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现场组织整改。

2、针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质量缺陷整改销项

清单》、《安全隐患整改销项清单》,每周二晚上19:00准时举行销项专题会议。销项清单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

3、每周对销项清单进行梳理,并建立《质量缺陷整改台账》、《安全隐患整

改台账》。台账格式详附件4、附件5样本。

4、实行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整改确认制度,各相关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作平

行检查确认,及时填报《质量缺陷整改完工确认单》、《安全隐患整改完工确认单》,每周三下午组织三方现场作阶段性检查验收。确认单格式详附件6、附件7样本。

5、住宅区以每5层为一个检查批,商铺以每栋为一个检查批。

四、进度要求:

4#、12# 须于12月8日前完成质量缺陷及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质量缺

陷整改台账》、《安全隐患整改台账》,12月15日前须完成全部质量缺陷及安全

隐患整改,5#、6#、7#、8#、18#、19#、20#、21#之1-5层须于12月10日前完成排查并建立相应台账,12月2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12月22日前完成上述

8栋楼6-10层排查并建立相应台账,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2015年1月2日前完成上述8栋楼11-15层排查并建立相应台账,1月1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

1月12日前上述8栋楼16-20层排查并建立相应台账,1月20日前全部整改完

成。1月31日前完成上述8栋楼所有质量缺陷及安全隐患整改。

五、处罚规定

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责任人未履职的一般性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处责任单位300元/项的罚款;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责任人未履职的较大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屡次整改不到位的一般性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处责任单位600元/项的罚款。罚款以现金交纳项目监理部,并建立台账,若拒交现金,将三倍罚款金额从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对每栋因整改问题罚款超过10000元同一个直接责任人进行清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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