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工伤赔偿手续流程

企业员工工伤赔偿手续流程
企业员工工伤赔偿手续流程

办理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手续流程

一、先到工伤处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和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结算申报受理单。

二、第一阶段是向工伤处申报工伤(注:员工从受伤日起30日内要工伤处进行申报工伤)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时详看表格背面填表说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

3、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间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病复发的诊断证明。

三、第二阶段是收到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向工伤处提供一下资料:

1.填写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结算申报受理单。

2.门诊报销所需资料: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结算申报受理单;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医院疾病证明书复印件;

(5)、门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多张发票合起来复印);

(6)、门诊清单(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7)、门诊病历。

3.住院报销所需资料: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结算申报受理单;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医院疾病证明书复印件;

(5)、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多张发票合起来复印);

(6)、药品总清单(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7)、住院整套比例资料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包括(1)住院病案首页;

(2)出院小结;(3)住院病历;(4)长期医嘱;(5)临时医嘱:

(6)手术报告单。

4.受伤职工需转外地医疗机构就诊的,转院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治疗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转院治疗。

5.工伤职工在异地受伤的需填写《工伤职工异地治疗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异地治疗。

四、申请工伤保险其他待遇所需资料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伤残鉴定费发票及复印件。

工伤赔偿程序

工伤赔偿程序 一个工伤职工获得工伤赔偿最多需要经过11道法律程序: 首先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员工可以申请。 用人单位和员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 在确认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市级、省级)。 确认伤残等级后,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员工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二审)。 在法院判决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员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全部走完这些程序,不仅对于一般的工伤职工来说是复杂而难以操作的,就是对于很多法律人士来说也是费时费力的。现在将完整的流程描述如下,希望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工伤赔偿流程: 一、工伤认定: 根据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填写《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赵磊本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 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书; (四)受伤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由于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者相关处理证明;

(六)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接到工伤认定申请或补正材料后,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制作《工伤认定决定》,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经办机构。 二、劳动能力鉴定 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 (二)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照片;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诊疗资料; (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直系亲属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供与工伤职工关系的证明。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工伤赔偿 (一)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商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1、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2、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4、辅助器具费

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1-10级、工亡)

更新版: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1-10级、工亡) 2018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最新统计数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了新变化,现结合司法实践,对工伤待遇中的一些问题做了补充,供参考! 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2017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1

实用文库汇编之工伤赔偿协议及收条

*实用文库汇编之工伤赔偿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为甲方员工,乙方于年月日在项目发生伤害事故,造成,现经治疗已经康复。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妥善解决伤害赔偿事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单方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双方同意一次性解决伤害赔偿事宜。 2.双方协议一致,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后续资料费、康复费、营养费等全部费用共计元;该款为乙方受伤一次性解决费用,甲方已支付元,余款元,余款由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给乙方。 3.本协议为一次性解决协议,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款项后,乙方与甲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即结清,乙方与甲方不再具有劳动、劳务、雇佣等任何关系。有关乙方受伤涉及的一切赔偿或补偿事宜、劳动关系解除以及社会保险的相关事宜全部了结,甲方无需再向乙

方支付其他任何赔偿或补偿。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机构主张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赔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经营,如有违反,自愿向甲方支付赔偿违约金万元(大写:人民币元)并返还本次赔偿金人民币元。 5. 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订,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完全知晓自身的伤情等级及《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赔偿明细的规定,若本协议中双方协商金额与法律法规规定有差异的,乙方自愿放弃差异部分。 6. 其他约定: 7.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行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8.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重庆市

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版本:第 1 版 发行日期:2020/04/01 (公司LOGO)

一、目的 1、明确工伤的概念、认定和范围; 2、作为公司在处理工伤时的指导; 3、明确工伤发生时、工伤中和工伤结束后的操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名称)所有员工 三、工伤认定 3.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 复发的(需经专业的医疗机构认定)。 3.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伤害事故处理流程 4.1 发生伤害事故 门店: 第一步骤:通报 员工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在发生伤害事故现场第一时间通报店店长或店主管,本人无法通报的应请他人代为通报; 第二步骤:就医 店长或店主管接到通报后,本人或指定门店其他人员赴现场并陪同受伤员工前往医院就医,同时上报总部人事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除通报以上人员外,还应通报行政经理、副总及受伤员工家属; 就医应选择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请保留就诊的资料;如病历卡、就诊收据原件、药费清单等,以便日后报销之需; 第三步骤:事故报告单 店长或销售经理指派门店负责人协助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第二天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总部行政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工厂: 第一步骤:通报 工厂员工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在发生伤害事故现场第一时间通报厂长,本人无法通报的应请他人代为通报; 第二步骤:就医 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除通报以上人员外,还应通报行政经理、副总及受伤员工家属; 就医应选择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请保留就诊的资料;如病历卡、就诊收据原件、药费清单等,以便日后报销之需; 第三步骤:事故报告单 工厂负责人负责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行政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参见以下)。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江苏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比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第14条规定,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劳动者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包含加班工资在内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确定。 《上海高院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4〕15号)倾向认为,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不应包含加班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上海2018年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上海2018年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规定三个渠道申请报告,既体现了工伤保险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防止企业瞒报漏报的措施。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工伤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最新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XXX乙方:XXX 甲、乙双方因乙方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格 按照本协议书条款执行: 1、乙方于今年进入甲方维修队任职杂工员工。于20XX年X月X日在XX市XXXXXXXXXXXX工程施工时,由于乙方擅自操作抽水机并导致其右手被严重挤伤(第2-5指毁损伤)。后甲方及时送往XX市XXXXX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甲方派专人对乙方进行护理,并已支付其在工伤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现已愈合出院。 2、现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工伤事故给予其赔偿并提出离职。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工伤赔偿款(包括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现金付款),以终结双方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并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责任。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赔偿问题

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3、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三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赔偿款之日搬离甲方维修队。 4、本协议自签订时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按手模)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延伸阅读: 工伤事故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工伤索赔时效该是多久,工伤事故赔偿怎么计算

一般工伤赔偿标准

被招聘进了工作岗位,出了事故怎么办呢?你知道工伤的赔偿标准嘛?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调整时间 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二、调整对象 (一)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不享受工伤津贴的调整)。 企业和非参公管理各类事业单位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以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同步提高,伤残津贴发放金额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的,伤残津贴不降低。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含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的工伤退休人员); (三)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若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不再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作出伤残等级或生活护理等级鉴定结论并生效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与此同时被认定为工亡情形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按照本通知享受待遇调整。 (五)已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国家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3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长期待遇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以及2013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作出伤残等级或生活护理等级鉴定结论并生效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亡情形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按照本通知享受待遇调整,但不得双重享受工(公)伤待遇。 三、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赔偿协议书实用版

YF-ED-J596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工伤赔偿协议书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工伤赔偿协议书实用版 提示:该协议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用人单位: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身份证号: _____,电话: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工伤保险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者伤残补偿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时左右,_____在__________,做_________工作时,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经西安市人社局认定,劳动者的此次事故属于工伤事故。 第二条经双方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放弃申请工伤伤残评定的权利,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劳动者相应的一次性补偿。 第三条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由用人单位给予其如下工伤待遇: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为: __________; (2)误工费(含医疗期间及出院之后的康复期)为:__________;

工伤赔偿流程的三个部分

工伤赔偿流程的三个部分 工伤赔偿流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的鉴定和申请劳动仲裁。这三个部分的顺序不能颠倒,每个部分都有其相对应的流程,三个部分不能同时进行。下面大家来看看详细介绍。 工伤赔偿流程的第一个部分:工伤认定 在工伤赔偿流程中,工伤认定是前提,如果工伤得不到认定的话,也就不可能得到工伤赔偿了。工伤认定的流程是先向相关机构提交受伤职工的身体证明和病历证明等资料,这些资料包括职工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出院证明原件和住院病历的复印件。然后到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收到申请之后的二十天内做出认定决定,不管是否认定为工伤,都要将工伤认定决定送到认定申请人和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用人单位,同时还要抄送一份决定书到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如果不服认定结果可以在六十天内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赔偿流程的第二个部分:劳动能力鉴定 在工伤被认定后,就可以进行第二个部分:劳动能力鉴定了。由于严重的工伤会影响到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所以就需要对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以确定工伤对职工今后的工作起到哪些影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包括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也需要提交到相关部门。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由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鉴定申请后,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对受伤职工做出劳动能力鉴定,必要的时候,可以将做出鉴定结论的时间向后延长三十天。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应该同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不服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做的鉴定结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十五天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之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作出最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就可以领取到伤残证,伤残证是获得工伤赔偿的一个重要明证。在领到伤残证后,就可以根据伤残证的等级来计算工伤赔偿金了。所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领取到伤残证,就是工伤赔偿流程的最后一个步骤了。 工伤赔偿流程第三部分: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流程中还有劳动仲裁这一步,如果单位和个人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请人持工伤待遇赔偿申请书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照片、身份证复印等身份证明,出院证明、住院病历等医疗证明及伤残证明。提交这些材料后,劳动仲裁部门就可对工伤赔偿做出仲裁决定,如果双方对仲裁决定不服,可

2018年开封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开封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开封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开封工伤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 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 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 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 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 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 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四、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 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 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

2019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2019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1~10级、工亡)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即2019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员工关系专题-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伤处理流程 1、组织救治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用工单位应立即将受伤员工送至就近医疗机构救治,伤情稳定后转至二级(含二级)以上或社保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与就诊医生积极沟通,建议在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的范围内用药和诊疗。 2、事故上报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工单位应在48小时内将事故报告表上报;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到岗工作时间、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发生工伤的原因分析(缺一不可)。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重大意外事件(包括疾病死亡)及重大疾病住院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人力资源部,并通过电话沟通、医院看望、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员工伤情信息,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3、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根据事故伤害发生的情形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三要素为:①工作时间;②工作场所;③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员工因违章操作负伤、员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暴力侵害等属于工伤。 注解: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2)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 程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社保机构补办转院手续。 5、在医院治疗时,除国家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外,其他为治疗所需的自费用药需证得厂方同意。 6、治愈后需备齐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伤残等级评定 1、因公伤残员工在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人力资资源部负责跟进社保部门对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

(最新最全)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2018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 一、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

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 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工伤赔偿的完整流程

工伤赔偿的完整流程 第一步,工伤认定申请程序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应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如果不予受理,则进入下一步不予受理的诉讼程序。 第二步,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那么案件进入到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程序。 第三步,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认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部门往往要求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于是,案件将进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第四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劳动者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应当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作出裁决。但是不服该裁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案件进入到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 第五步,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 1.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能是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假设是劳动者胜诉,即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凭该判决要求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案件再次进入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六步,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后,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核实到的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认定的结论可能是认定为工伤,也可能是认定不构成工伤。 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后,任何一方对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和或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案件可能进入到行政复议程序。 第七步,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案件可能又进入到行政诉讼程序。 第八步,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 1.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假设法院最终维持了劳动部门构成工伤的认定结论,下一步进入到工伤赔偿

2020最新工伤赔偿流程及赔偿标准

2020最新工伤赔偿流程及赔偿标准 2020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了新变化,现结合司法实践对工伤待遇中的一些问题做了补充,供参考! 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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