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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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标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最新标准)

(GB/T 16180-2006 )

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

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则由过去的470条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对号入座的评残条文;同一残情伤残级别也进行了调整,如剖腹探查、脏器修补等。

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

分级系列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

707μmol/L(8 mg/dL)。

b)二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8)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18)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19)双侧上颌骨完全缺损;

20)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21)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cm2;

22)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

23)心功能不全三级;

24)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瘘或空肠造瘘进食;

25)小肠切除3/4,合并短肠综合症;

26)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7)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征;

28)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29)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30)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1)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

32)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33)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mmHg)〕;

34)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35)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6)职业性急性白血病;

37)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8)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39)肝血管肉瘤;

40)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25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

450μmol/L(5 mg/dL);

41)职业性膀胱癌;

42)放射性肿瘤。

c)三级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癫痫;

4)偏瘫肌力3级;

5)截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7)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

9)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10)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

1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3)一侧肘上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15)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0°者;

16)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7)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18)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22)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23)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喉源性);

2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缺损;

25)一侧上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26)一侧下颌骨完全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27)舌缺损>全舌的

2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

29)一侧胸廓成形术,肋骨切除6根以上;

30)一侧全肺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

31)一侧全肺切除并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术;

32)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33)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

34)胰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35)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6)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7)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38)膀胱全切除;

39)尘肺Ⅲ期;

40)尘肺I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41)尘肺II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4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43)粒细胞缺乏症;

44)再生障碍性贫血;

45)职业性慢性白血病;

46)中毒性血液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47)中毒性血液病,严重出血或血小板含量≤2×1010/L:

48)砷性皮肤癌;

49)放射性皮肤癌。

d)四级

1)中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单肢瘫肌力≤2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12)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

13)一侧膝以上缺失;

14)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15)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19)双耳听力损失

20)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21)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22)下领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30cm2;23)双侧颞下颌关节骨性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24)面颊部洞穿性缺损>30cm2;

25)双侧完全性面瘫;

26)一侧全肺切除术;

27)双侧肺叶切除术;

28)肺叶切除后并胸廓成形术后;

29)肺叶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后;

30)一侧肺移植术;

31)心瓣膜置换术后;

32)心功能不全二级;

33)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4)全胃切除;

35)胰头、十二指肠切除;

36)小肠切除3/4:

37)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38)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39)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或失禁;

40)肝切除2/3;

41)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

42)胆道损伤致肝功能中度损害;

43)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44)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5)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6)永久性膀胱造瘘;

47)重度排尿障碍;

48)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 mL;

49)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50)双侧肾上腺缺损;

51)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2)尘肺II期;

53)尘肺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

54)尘肺Ⅰ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55)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需安装起搏器者);

56)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7)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e)五级

1)癫痛中度;

2)四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7)完全运动性失语;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9)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11)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12)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

13)一侧前臂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15)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16)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7)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18)双前足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9)双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20)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

21)一侧膝以下缺失;

22)第Ⅲ对脑神经麻痹;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29)双耳听力损失≥81 dB;

30)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

31)吞咽困难,仅能进半流食;

32)双侧喉返神经损伤,喉保护功能丧失致饮食呛咳、误吸;

33)一侧上颌骨缺损>1/4,但<1/2,伴软组织缺损>10cm2,但<20cm2;

34)下颌骨缺损长4 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cm2;

35)舌缺损>1/3,但<2/3;

36)一侧完全面瘫,另一侧不完全面瘫;

37)双肺叶切除术;

38)肺叶切除术并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术;

39)隆凸切除成形术;

40)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半流食者;

41)食管气管(或支气管)瘘;

42)食管胸膜瘘;

43)胃切除3/4;

44)十二指肠憩室化;

45)小肠切除2/3,包括回肠大部;

46)直肠、肛门切除,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47)肝切除1/2;

48)胰切除2/3;

49)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50)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51)一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52)尿道瘘不能修复者;

53)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54)生殖功能重度损伤;

55)双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56)阴茎全缺损;

57)未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

58)已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9)未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

60)阴道闭锁;

61)会阴部瘢痕孪缩伴有阴道或尿道或肛门狭窄;

62)未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63)肺功能中度损伤;

64)中度低氧血症;

65)莫氏Ⅱ型Ⅱ度房室传导阻滞;

66)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不需安起博器者);

67)中毒性血液病,血小板减少(≤4×1010)并有出血倾向;

68)中毒性血液病,白细胞含量持续<3×109/L(<3 000/mm3)或粒细胞含量<1.5×109/L(1 500/mm3);

69)慢性中度中毒性肝病;

70)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5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177μmol/L(>2mg/dL);

71)放射性损伤致睾丸萎缩;

72)慢性重度磷中毒;

73)重度手臂振动病。

六级

1) 轻度智能损伤;

2) 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 三肢瘫肌力4 级;

4) 截瘫双下肢肌力4 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 双手全肌瘫肌力4 级;

6)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 级;

7) 单足全肌瘫肌力≤2 级;

8 )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9) 不完全性失语;

10 )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11) 面部瘢痕或植皮≥1/3;

12) 全身瘢痕面积≥40% ;

13) 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 以上;

14 )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

15) 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6) 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17) 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8 )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9) 一侧踝以下缺失;

20) 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1) 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 cm 以上;

22 )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

23 )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 ~5 趾畸形,功能丧失;

24) 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25) 一髋或一膝关节伸屈活动达不到0°~90°者;

26) 单侧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27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

28 )一眼矫正视力≤0.05 ,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

29 )一眼矫正视力≤0.1 ,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

30 )双眼矫正视力≤0.2 或视野≤48% (或半径≤30');

31) 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32 )双耳听力损失≥71 dB;

33 )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34 )单侧或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

35 )一侧上领骨缺损1/4 ,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 cm2 (注:2 为平方);

36 )面部软组织缺损>20 cm2 (注:同上),伴发涎瘘;

37 )舌缺损>1/3 ,但<1/2;

38) 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II°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

39 )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

40) 一侧完全性面瘫;

41) 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术;

42 )肺叶切除并支气管成形术后;

43) 支气管(或气管)胸膜瘘;

44)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45) 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

46) 胃切除2/3;

47) 小肠切除1/2 ,包括回盲部;

48) 肛门外伤后排便轻度障碍或失禁,

49) 肝切除1/3;

50) 胆道损伤致肝功能轻度损伤;

51) 腹壁缺损面积≥腹壁的1/4;

52) 胰切除1/2;

53) 青年脾切除;

54 )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55 )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56) 肾损伤性高血压;

57) 膀胱部分切除合并轻度排尿障碍;

58) 两侧睾丸创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59) 生殖功能轻度损伤;

60) 阴茎部分缺损;

61) 已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62) 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63) 尘肺I 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4 )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5 )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轻度损伤;

66 )白血病完全缓解;

67) 中毒性肾病,持续性低分子蛋白尿伴白蛋白尿;

68) 中毒性肾病,肾小管浓缩功能减退;

69 )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

70) 放射性损伤致甲状腺功能低下;

71) 减压性骨坏死Ⅲ期;

72) 中度手臂振动病;

73 )工业性氟病Ⅲ期。

g )七级

1) 偏瘫肌力4 级;

2) 截瘫肌力4 级;

3) 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 级;

4)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 级,

5) 单足全肌瘫肌力3 级,

6)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重度感觉障碍;

7) 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8 )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9) 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 cm2 (注:2 为平方),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 cm2 (注: 2 为平方)

;

10) 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

11 )全身瘢痕面积≥30%;

12 )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 %以上;

13 )女性两侧乳房部分缺损;

14 )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

15) 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

16 )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17 )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8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 ~3 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9)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 ~3 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20) 肩、肘、腕关节之一损伤后活动度未达功能位者;

21 )一足1 ~5 趾缺失;

22 )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3 )一前足缺失;

24 )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基本能生活自理;

25) 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长期反复积液;

26 )下肢伤后短缩>2 cm ,但<3 cm 者;

27) 膝关节韧带损伤术后关节不稳定,伸屈功能正常者;

28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 )一眼矫正视力≤0.05 ,另眼矫正视力≥0. 6 ;

31) 一眼矫正视力≤0.1 ,另眼矫正视力≥0. 4 ;

32 )双眼矫正视力≤0.3 或视野≤64%( 或半径≤40°);

33 )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34 )双耳听力损失≥56 dB;

35) 咽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

36) 牙槽骨损伤长度≥8 cm ,牙齿脱落10 个及以上;

37) 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

38 )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

39) 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功能障碍者;

40 )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

41 )双侧不完全性面瘫;

42) 肺叶切除术;

43) 限局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44 )气管部分切除术;

45 )肺功能轻度损伤;

46) 食管重建术后伴返流性食管炎;

47) 食管外伤或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

48) 胃切除1/2;

49 )小肠切除1/2;

50) 结肠大部分切除;

51 )肝切除1/4;

52 )胆道损伤,胆肠吻合术后;

53 )成人脾切除;

54) 胰切除1/3;

55 )一侧肾切除;

56) 膀胱部分切除,

57) 轻度排尿障碍;

58 )已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

59) 未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60 )已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

61 )阴道狭窄;

62 )未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63) 尘肺I 期,肺功能正常;

64 )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肺功能正常;

65 )轻度低氧血症;

66 )心功能不全一级;

67) 再生障碍性贫血完全缓解;

68 )白细胞减少症,[含量持续<4×109 (注:109 为10 的9 次方)/L(4 000/mm3)];

(注:mm3 为mm 立方)

69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含量持续<2X109/L(2 000/mm3)]; (注:同上,9 次方和3 次方)

70) 慢性轻度中毒性肝病;

71) 肾功能不全代偿期,内生肌酐清除率<70 mL/min;

72 )三度牙酸蚀病。

h )八级

1) 人格改变;

2) 单肢体瘫肌力4 级,

3) 单手全肌瘫肌力4 级;

4)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 级;

5)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 级,

6) 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 级;

7) 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8 )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9) 面部烧伤植皮≥1/5 ;

10) 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11) 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12 )全身瘢痕面积≥20% ;

13) 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14) 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15) 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1/2 以上者;

16) 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 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8) 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19 )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20 )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21) 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

22) 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

23) 急性放射皮肤损伤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

24 )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

25 )一眼矫正视力≤0.2 ,另眼矫正视力≥0. 5 ;

26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 4 ;

27) 双眼视野≤80% (或半径≤50°);

28) 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29 )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 者;

30)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 )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后眼压控制正常者;

32) 双耳听力损失≥41 dB 或一耳≥91 dB;

33 )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

34) 发声及言语困难;

35 )牙槽骨损伤长度≥6 cm ,牙齿脱落8 个及以上;

36) 舌缺损<舌的1/3;

37 )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38)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

39) 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

40 )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

41) 肺段切除术;

42) 支气管成形术;

43 )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44) 膈肌破裂修补术后,伴膈神经麻痹;

45 )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46) 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47 )食管重建术后,进食正常者;

48) 胃部分切除;

49) 十二指肠带蒂肠片修补术;

50 )小肠部分切除;

51 )结肠部分切除;

52) 肝部分切除;

53) 胆道修补术;

54 )腹壁缺损面积<腹壁的1/4;

55) 脾部分切除;

56) 胰部分切除;

57) 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58 )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59) 输尿管修补术;

60) 尿道修补术;

61 )一侧睾丸、副睾丸切除;

62) 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63) 性功能障碍;

64 )一侧肾上腺缺损,

65) 已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66) 已育妇女单侧输卵管切除;

67) 已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68 )其他职业性肺疾患,肺功能正常;

69) 中毒性肾病,持续低分子蛋白尿;

70) 慢性中度磷中毒;

71 )工业性氟病II 期;

72) 减压性骨坏死II 期;

73) 轻度手臂振动病;

74) 二度牙酸蚀。

i )九级

1) 癫痫轻度;

2)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 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 )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 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 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 )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 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

11 )面部有≥8 cm2 (注:2 为平方)或三处以上≥1 cm2 (注:2 为平方)的瘢痕,

12) 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 )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 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 者;

15) 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16) 一拇指末节部分1/2 缺失,

17) 一手食指2 ~3 节缺失,

18) 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 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 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 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 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23 )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24 )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5) 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 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 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 )一眼矫正视力≤0.3 ,另眼矫正视力>0. 6 ;

28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 )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 )双耳听力损失≥31 dB 或一耳损失≥71 dB;

31 )发声及言语不畅;

32) 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 )牙槽骨损伤长度>4 cm ,牙脱落4 个及以上;

34 )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 )肺修补术;

36 )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7) 膈肌修补术;

38) 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 )食管修补术;

40) 胃修补术后;

41) 十二指肠修补术;

42 )小肠修补术后;

43) 结肠修补术后;

44) 肝修补术后;

45) 胆囊切除;

46 )开腹探查术后;

47) 脾修补术后;

49) 肾修补术后;

50) 膀胱修补术后;

51 )子宫修补术后;

52) 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53) 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54) 乳腺成形术后。

j )十级

1)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 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注:2 为平方);

3 )全身瘢痕面积<5% ,但≥1% ;

4 )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 岁以下者;

5) 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 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 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 (注:2 为平方)以上);

手背植皮面积>50 cm2 (注:2 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 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 %者;

10 )除拇指外,余3 ~4 指末节缺失;

11) 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 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注:2 为平方);

13) 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 )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 度及Ⅱ度以上者;

16) 一眼矫正视力≤0,5 ,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17) 双眼矫正视力≤0. 8 ;

18 )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 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 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 晶状体部分脱位;

24) 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 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 外伤性瞳孔放大,

27 )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 )双耳听力损失≥26 dB ,或一耳≥56 dB;

29) 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 铬鼻病(无症状者);

31) 嗅觉丧失;

32 )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 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 个以上;

33) 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 度;

34) 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 )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 鼻中隔穿孔;

37) 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 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40) 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 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 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 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 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 卵巢修补术后;

46) 输卵管修补术后;

47) 乳腺修补术后;

48) 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 )慢性轻度磷中毒;

50) 工业性氟病I 期;

51)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 减压性骨坏死I 期;

53) 一度牙酸蚀病;

54 =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办公室5S之整理、整顿、清扫

一、整理 1、定义:把办公室要与不要的物品分开,要的留下,不要的清理出去。 总类划分 1.1、不能用------------不用------------废弃处理 1.2、不再使用---------不用------------同上 1.3、一年------------------------------很少用 1.4、 6个月至一年左右可用一次---很少用 1.5 、1~3个月左右用一次-----------较少使用 1.6 、1周用一次------------------------经常用 1.7 、1天用一次------------------------频繁使用 2、使用周期划分:把办公物品分为一年用、一周用、一天用。 3、办公物料分类 第一类、文字资料:如公告、通知、各部门文件、活动方案、员工手册等;

第二类、数据资料:如报表、统计表、分析表等跟数据有关的资料; 第三类、书籍资料:如产品手册、报刊杂志、宣传资料等; 第四类、报表表格:如日志、周报表、月报表; 第五类、客户资料:如客户档案、客户销售记录、进货补货记录、投诉意见等; 第六类、笔记本类:如会议记录本、公司通讯录、备忘录等; 第七类、办公用具:如办公、电脑、文件架、笔、计算器、订书机、便签、涂改液、橡皮擦等; 第八类、个人用品:绿色植物、茶杯、手机、提包等; 4、存放原则 4.1 不用的东西不放在办公现场,坚决清除干净。 4.2 不常用的东西放远点(指定专用区)。 4.3 偶尔使用的东西,集中放在工作场所指定地点。 4.4 经常用的东西放在作业区。 5、整理的目的

5.1 改善和增加办公及作业面积; 5.2 办公室及现场无杂物,行道通畅,提高工作效率; 5.3 减少磕碰的机会,保障安全,提高质量; 5.4 消除管理上的混放、混料等差错事故; 5.5 有利于减少库存量,节约资金; 5.6 改变作风,提高工作情绪。 二整顿 1、定义:把需要的物品加以定点、定位、定量放置,并保持在需要时能立即取出。 2、整顿的“5定”原则:定位、定点、定量、定员、定职 定位:划分合理区域 定点:放在哪里合适 定量:规定合适的数量 定员:确定负责人 定职:明确职责和时间

基本农田整理(土地平整)-技术标(完整版)

目录 第一章编制原则及编制依据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工期要求 第三章施工准备 第四章施工组织及部署 第五章主要施工方法 第六章主要材料的投入计划安排 第七章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计划第八章劳动力安排计划 第九章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十章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十一章保证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十二章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第十三章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网络图 第十四章施工总平面布置

第一章编制原则及编制依据 1.编制原则 根据**市**等两个镇基本农田(血防)“兴地灭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合同编号:HBGD/XT2008-11/SG-8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相应的技术标准,在勘察现场的基础上,对本标段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同时考虑了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及运输道路、料源、民情等施工条件的制约,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依如下程序编制了本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 (2)认真执行招标文件要求和双方约定条款; (3)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组织施工的原则; (4)采用流水作业组织施工,积极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进行施工组织与管理,确保人尽其力、物尽其用的原则; (5)施工工艺与机械设备配套的优选的原则; (6)最佳技术经济决策的原则; (7)专业化分工紧密协作相结合的原则; (8)供应与消耗的协调原则; (9)坚持质量第一、积极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切实贯彻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制度的原则; 2.编制依据 (1)**市**等两个镇基本农田(血防)“兴地灭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合同编号:HBGD/XT2008-11/SG-8施工招标文件。 (2)**市洗脚湖高产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工程合同编号:HBGD/XT2008-11/SG-6施工招标答疑文件。

(应急预案)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方案及应急方案

项目管理方案及应急方案 一、项目的整体设想与构成 1.项目概况 由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的阜阳市淮河路等11条道路清扫保洁项目总范围是七里长沟路(沙河路—铁路桥)全长1300米,颍上南路(林带路—南二环路)全长500米,沙河路(七里长沟路—淮河路)全长2400米,南二环路(二环东清河桥—南二环转盘)全长1340米,南三环路(淮河路东清河桥—铁路桥)全长1950米,阜颍路(南三角—铁路桥)全长1100米,老阜颍路(颍上南路—南二环路)全长1000米,三清路(淮河路钢材市场南—东清河桥)全长2800米,颍南路(南三角—东清河桥)全长1200米,颍州南路(贯清路—三清路)全长900米,阜王南路(武警支队—三清路)全长600米,服务总面积约974200平方米,共计11条道路及三座公厕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所有道路交通护栏、围墙、公交站台、垃圾收集房、收集箱等附属设施保洁服务。 2、整体设想 l、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及项目服务合同要求严格执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及检查考评办法》等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切实履行服务合同,认真落实“全面控制、细节管理、现场督导、文明服务、一丝不苟”的环卫工作方针。

积极加强与环卫各职能部门及街道有关单位的日常工作沟通;无条件地接受市环卫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实质性工作任务,对环卫处提出的意见及时采纳并积极落实相应整改措施;对作业服务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人和事,采取积极劝阻、制止等措施,并及时向环卫部门报告。 2、一个地方的环境卫生状况集中体现一个地方的文化内涵及文明程度,也充分彰显出全市人民的文化素质修养,更能明显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的健康生活水平。为此强化和提高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是城市环卫人员所肩负的一项光荣、神圣的社会使命。我公司项目部对本项目的环卫作业服务,充满信心、决心。请各级主管部门、领导放心,我们将会严格按照环卫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检查评定要求,认真做好、经营好、管理好、实施好、服务好环卫作业工作中的每个细节。 3、建立一套符合实情、有序、有效的环卫作业工作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卫作业工作流程,把细节管理、过程管理、绩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从而确保片区环卫作业工作得以不断提升。同时还将开展经常性的职业素质教育培训,努力打造和培养一支优秀的专业环卫团队。在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考评考核机制的同时,运用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环卫作业的服务质量水平;努力营造项目部文化氛围,积极开展环卫作业岗位的月、季、年度“星级”员工评比和班、队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4、根据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有效确保清扫保洁质量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拟定设置本项目管理机构如下: 管理机构:

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的 通知 豫财综[2010]110号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以部颁定额为基础,综合几年来我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河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计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第七条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扼要。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地点及地貌类型,开发整理总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预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分期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二)预算编制依据 说明项目预算编制所依据的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图纸资料批准文号,就采用的指标、定额、费用标准及价差调整等有关文件的依据或来源进行详细说明。 (三)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简要说明预算表格中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换算关系。 (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着重投入与产生经济效益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工作量的部署、增减调整因素分析,施工方案与技术需要与可能分析,单项工程技术手段、生产组织对工种成本的影响分析等。其中,投入指标重点分析项目总投资和总成本;对产出指标,重点分析产量指标(整理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工程质量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主要说明项目的建设优势及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其他与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第八条项目预算应按统一的预算表格计算和填制。预算表格主要包括: (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预算及分年度预算表,是汇总项目总投资和编制分年度投资预算的预算表格。 (二)总预算汇总表,主要反映完成一个项目所需的投资总额,并列出了项目各个阶段投资金额的预算表格。

(5S现场管理)矿S管理整理整顿执行标准

“6S”管理整理整顿执行标准目录 第一章“6S”管理整理整顿标准┄┄┄┄┄┄┄┄┄┄┄┄1 第一节整理整顿之“要“与”不要“分类标准┄┄┄┄┄ 2 第二节生产现场的整理、整顿┄┄┄┄┄┄┄┄┄┄┄┄┄4 第三节办公室的整理、整顿┄┄┄┄┄┄┄┄┄┄┄┄┄10 第二章“6S”管理清扫清洁标准┄┄┄┄┄┄┄┄┄┄┄┄14 第一节办公区域内的清扫清洁┄┄┄┄┄┄┄┄┄┄┄┄┄14 第二节共同区域的清扫清洁┄┄┄┄┄┄┄┄┄┄┄┄┄15 第三节生产现场及附属设施的清扫清洁┄┄┄┄┄┄┄┄┄16 第四节厂区内的清扫清洁┄┄┄┄┄┄┄┄┄┄┄┄┄┄17 第三章“6S”管理可视化执行标准┄┄┄┄┄┄┄┄┄┄17 第一节安全围栏标示┄┄┄┄┄┄┄┄┄┄┄┄┄┄┄┄17 第二节办公室标示┄┄┄┄┄┄┄┄┄┄┄┄┄┄┄┄ 18 第三节电机旋转方向┄┄┄┄┄┄┄┄┄┄┄┄┄┄┄21 第四节防护罩标示┄┄┄┄┄┄┄┄┄┄┄┄┄┄┄22 第五节空亚油壶/过滤器界限┄┄┄┄┄┄┄┄┄┄┄┄┄23 第六节螺栓、螺母松紧状态┄┄┄┄┄┄┄┄┄┄┄┄┄24 第七节门区域线标示┄┄┄┄┄┄┄┄┄┄┄┄┄┄┄ 25 第八节爬梯和护笼┄┄┄┄┄┄┄┄┄┄┄┄┄┄┄┄┄26 第九节通道、区域的划线和安全标示┄┄┄┄┄┄┄┄┄27 第十节推拉门标示┄┄┄┄┄┄┄┄┄┄┄┄┄┄┄ 29 第十一节现场通道的标示┄┄┄┄┄┄┄┄┄┄┄┄┄┄ 30 第十二节限高标示┄┄┄┄┄┄┄┄┄┄┄┄┄┄┄ 31 第十三节旋转体旋转方向┄┄┄┄┄┄┄┄┄┄┄┄┄┄32 第十四节液位计量程标示┄┄┄┄┄┄┄┄┄┄┄┄┄33 第十五节仪表量程标示┄┄┄┄┄┄┄┄┄┄┄┄┄┄┄┄34 第十六节动力介质管道标示标准┄┄┄┄┄┄┄┄┄┄┄┄35第十七节阀门标示牌标准┄┄┄┄┄┄┄┄┄┄┄┄┄ 38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全)

前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7—19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3838—19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5791一1993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一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B/T1645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1645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45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水工程 GB50162—19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88—1993村镇规划标准 GB/T50265—1997泵站设计规范 GB50286—19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SDJ217—19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 SL18—199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721994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73—199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JT/J021—1989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L Y/J002—1987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清洁工作应急执行标准

清洁工作应急执行标准 1.目的 对影响住宅区环境卫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为业主提供始终如一的清洁服务。 2.适用范围 住宅区出现的突发性火灾,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严重堵塞,暴风雨,户外施工,新入住小区业主(住户)装修期间等现象。 3.应急措施 3.1发生火灾后的清洁工作应急处理措施: 3.1.1救灾结束后,清洁班长组织全体清洁员参加清理现场的工作; 3.1.2用垃圾车清运火灾遗留残物,打扫地面; 3.1.3打扫地面积水,用拖把拖抹; 3.1.4检查户外周围,如有残留杂物一并清运、打扫。 3.2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堵塞,污水外溢的应急处理措施: 3.2.1维修工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疏通,防止污水外溢造成不良影响; 3.2.2该责任区清洁员将垃圾车、扫把等工具拿到故障点,协助维修工处理; 3.2.3将从污雨水井、管、池中捞起的污垢、杂物直接装上垃圾车,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 3.2.4疏通后,清洁员迅速打扫地面被污染处,并接水管或用桶提水清洗地面,直到目视无污 物。 3.3暴风雨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 3.3.1暴风雨后,清洁员及时清扫各责任区内所有地面上的垃圾袋、纸屑、树叶、泥石子及 其他杂物。 3.3.2发生塌陷或大量泥水沙溃至路面、绿地,清洁员协助管理处检修,及时清运、打扫;

3.3.3清洁员查看各责任区内污、雨排水是否畅通,如发生外溢,及时报告管理处处理。3. 4.户外施工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 3.4.1小区设施维修以及供水、供电、煤气管道、通讯设施等项目施工中,清洁员配合做好 场地周围的清洁工作。 3.4.2及时清理住户搬家时遗弃的杂物,并清扫场地。 3.5新入住装修期间应急处理措施:各责任区清洁员加强保洁,对装修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及 时清扫,必要时协助住户或管理处将装修垃圾及时上车清运。 4.标准 清洁处理后符合《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和办法》中对应的标准。 5.注意事项 5.1清理火灾场地时,应在消防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后,经同意方可进行清理; 5.2台风时,清洁员不要冒险作业,防止发生意外。

土地整理竣工测量技术报告(DOC)

赫章县德卓、河镇乡德卓、河边等村2013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竣工测量 技术报告 二○一六年一十二月零五日

竣工测量技术报告赫章县德卓、河镇乡德卓、河边等村2013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编写者: 审核者: 二○一六年一十二月零五日

目录 1 项目来源情况 (2) 2 项目组织实施 (2) 2.1 项目人员结构 (2) 2.2 项目设备投入 (3) 2.3 项目组织生产 (3) 3 技术标准 (3) 4 竣工测量 (4) 4.1 控制测量 (4) 4.2 数据采集 (4) 4.3 成图软件 (4) 4.4 图形数据处理 (5) 5 数据分析 (7) 5.1 生产道、田间道长度统计 (7) 5.2 灌溉系统工程长度统计 (9) 6 成果数据检查 (11) 6.1 项目检查流程 (11) 6.2项目检查内容 (11) 7 提交成果资料 (12) 7.1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12) 7.2质量检查报告 (14) 7.3竣工图 (15) 7.4成果资料光盘 (15)

1 项目来源情况 赫章县德卓、河镇乡德卓、河边等村2013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位于赫章县德卓、河镇乡。该项目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对其进行科学整体的规划,增加灌溉设施、改善生产交通运输条件,提高耕作条件。通过对项目区进行合理的整理,一方面提高了粮食产量,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保障了耕地的质量,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具有现实意义。根据工程项目验收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受赫章县国土资源局委托,赫章县河镇乡德卓、河边等村2013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测绘工作。我公司于2016年12月初完成竣工图测绘工作,竣工图幅4幅。 2 项目组织实施 2.1 项目人员结构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为保证工程工期及质量,我公司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于2016年11月下旬进入项目区开展竣工测量工作,项目共投入4人,人员结构分工如下表: 姓名控制测量外业测量内业编绘文字报告 郭青松●● 周波●● 杨启勇●● 陆吉胜●● 2.2 项目设备投入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 GPS 接收机华测X90、M500 4 全站仪南方2〞 1 彩色绘图仪HP designjet 1050C 1

最新保洁服务应急预案

保洁服务应急预案 一、目的 对影响△△△△△环境卫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为采购人提供始终如一的保洁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服务区域出现的突发性火灾,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严重堵塞,暴风雨,户外施工,装修期间等现象。 三、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后的清洁工作应急处理措施: 1.1.救灾结束后,清洁负责人组织全体清洁员参加清理现场的工作。 1.2.用垃圾车清运火灾遗留残物,打扫地面。 1.3.打扫地面积水,用拖把拖抹。 1.4.检查△△△△△外周围,如有残留杂物一并清运、打扫。 2.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堵塞,污水外溢的应急处理措施:

2.1.维修工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疏通,防止污水外溢造成不良影响。 2.2.该责任区清洁员将垃圾车、扫把等工具拿到故障点,协助维修工处理。 2.3将从污雨水井、管、池中捞起的污垢、杂物直接装上垃圾车,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 2.4疏通后,清洁员迅速打扫地面被污染处,并接水管或用桶提水清洗地面,直到目视无污物。 3.暴风雨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 3.1.暴风雨后,清洁员及时清 扫各责任区内所有地面上的垃圾 袋、纸屑、树叶、泥、石子及其他 杂物。 3.2.发生塌陷或大量泥水沙 溃至路面、绿地,清洁员协助服务管理部检修,及时清运、打扫。 3.3.清洁员查看各责任区内污、雨排水是否畅通。如发生外溢,及时报告服务管理部处理。 4.户外施工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 4.1.服务区域设施维修以及供水、供电、煤气管道、通讯设施等项目施工中,清洁员配合做好场地周围的清洁工作。 4.2.及时清理服务区域时遗弃的杂物,并清扫场地。 四、标准

(完整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标段)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第一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1、土地平整;2、道路工程;3、农田水利;4、其它工程。 6、承包范围:总承包单项单价结算 第二条工期。依照国家颁发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总日历工期:天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土地整理标准》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件; 2、洽商、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招标承包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资料、技术要求; 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一致时,按第二十二条的约定办法解决。 第六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本合同一式五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保洁应急处理流程

保洁应急工作执行标准 第一章清洁工作应急执行标准 一、目的:对影响住宅区环境卫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为业主提供始终如一的清洁服务。 二、适用范围:住宅区出现的突发性火灾,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严重堵塞,暴风雨,户外施工,新入住小区业主、住户装修期间等现象。 三、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后的清洁工作应急处理措施: (1)救灾结束后,清洁班长组织全体清洁员参加清理现场的工作。 (2)用垃圾车清运火灾遗留惨留杂物一并清运,打扫。 2、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堵塞,污水外溢造成不良影响。 (1)维修工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疏通,防止污水外溢造成不良影响。 (2)该责任区清洁员将垃圾车、扫把等工具拿到故障点,协助维修工处理。 (3)将从污雨水井、管、池中捞起的污垢等直接装上垃圾车,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 (4)疏通后,清洁员迅速打扫地面被污染处,并接水管或用桶提水清洗地面,直到目视无污物。 3、风雨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叶等杂物。 (2)发生塌陷或大量泥水沙溃至路面,绿地,清洁工协助服务中心检修,及时清运、打扫。 (3)清洁工查看各个责任区内污水排水是否畅通。如发生外溢,及时清运、打扫。

4、施工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 (1)小区设施维修以及供水、供电、煤气管道、通讯设施等项目施工中,清洁工配合做好场地周围的清洁工作。 (2)及时清理业主搬家时遗弃的杂物,并清扫场地。 5、新入住装修期应急处理措施: 各个责任区清洁员加强保洁,对装修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及时清扫,必要时协作业主或服务中心将装修垃圾及时上车清运。 四、安全注意事项 清理火灾场地时,应在消防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后,经过同意方可进行清理。 第二章夏季雨天应急工作执行标准 夏季雨天,大理石、瓷砖地面和墙面很容易出现返潮现象,造成地面积水,墙皮剥落,电器感应开关自动导通等现象。 一、在大堂等人员出入频繁的地方放置指示牌,提醒客人“小心滑倒”。 二、加快工作速度,班长要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合理调配人员,及时清干地面、墙面水迹。 三、若发潮现象比较严重,应在大堂铺设一条防滑地毯,并用大块的海绵吸干地面、墙面、电梯门上的积水。 四、仓库内配好干拖把、海棉、地毯、毛巾和指示牌。五、安全注意事项:夏季雨天作业要穿胶鞋,不要穿塑料硬底以防滑倒。 第三章暴风暴雨天气应急工作执行标准 一、清洁班班长勤巡查,督导各个岗位清洁的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

办公室超标整改报告

办公室超标整改报告 篇一: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 安监局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局于2010年由现区管委楼一楼搬迁至巫水路149号原社保局办公楼三楼,办公室4间,小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2013年10月将五楼划拨给我局,办公室3间,视频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按国家标准经简单翻修后将于2014年1月6日交付我局使用。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9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1人,科员5人),公益性岗位2人,聘用人员1人(司机)。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4人现使用房屋不足3间(其中纪检书记(副科级)与两名办公人员共用一间办公室,

其实际使用面积m2),使用面积,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超m2;其他在职职工8人现实际使用办公用房不足2间,使用面积(已剔除会议室1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23m2),人均使用面积m2左右,符合国家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区工委、区管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局长办公室1间,使用面积27m2,用作局资料室及打印室,待五楼交付使用后,局长(正科级)搬至五楼办公室,使用面积9m2;2名副局长(正科级)搬至五楼办公室,使用面积17m2;纪检书记与2名工作人员搬至原两名副局长三楼办公室,使用面积23m2;其余6名办公人员使用办公用房2间,使用面积46m2(已剔除视频会议室、小会议室、资料室、接待室4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97m2)。整改后,我局在职4名科级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实际分布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或侵

2019年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全)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 、提高规划设计得科学性以及更 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得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补 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 2000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得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都就是标准得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 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土资源部部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得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得基本要求与项目设计得原则、 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得编制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得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得概预算、 审批等方面得依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得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得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得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得可能性。
GBJ 7—198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3838—19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T5791 一 1993 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 GB/T7929 一 1995 1:500 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5772—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 GB/T1645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16453、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水工程 GB 50162—199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 50188—1993 村镇规划标准 GB/T 50265—1997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86—1998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8—19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SDJ 217—1987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 SL 18—1991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 72199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 73—199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JT/J 021—1989 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LY/J002—1987 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3、1 总则 3、1、1 本标准所称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3、1、2 规划得基本原则
a)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与切实保护耕地。 b)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住宅区清洁工作应急执行标准

住宅区清洁工作应急执行标准 住宅区清洁工作应急执行标准提要:新入住装修期间应急处理措施:各责任区清洁员加强保洁,对装修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及时清扫,必要时协助住户或管理处将装修垃圾及时上车清运 房地产资料 住宅区清洁工作应急执行标准 1.目的 对影响住宅区环境卫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为业主提供始终如一的清洁服务。 2.适用范围 住宅区出现的突发性火灾,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严重堵塞,暴风雨,户外施工,新入住小区业主(住户)装修期间等现象。 3.应急措施 发生火灾后的清洁工作应急处理措施: 救灾结束后,清洁班长组织全体清洁员参加清理现场的工作; 用垃圾车清运火灾遗留残物,打扫地面; 打扫地面积水,用拖把拖抹; 检查户外周围,如有残留杂物一并清运、打扫。 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堵塞,污水外溢的应急处理措施: 维修工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疏通,防止污水外溢造成不良影响; 该责任区清洁员将垃圾车、扫把等工具拿到故障点,协助维修工处理; 将从污雨水井、管、池中捞起的污垢、杂物直接装上垃圾车,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 疏通后,清洁员迅速打扫地面被污染处,并接水管或用桶提水清洗地面,直到目视无污物。 暴风雨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 暴风雨后,清洁员及时清扫各责任区内所有地面上的垃圾袋、纸屑、树叶、泥石子及其他杂物。 发生塌陷或大量泥水沙溃至路面、绿地,清洁员协助管理处检修,及时清运、打扫; 清洁员查看各责任区内污、雨排水是否畅通,如发生外溢,及时报告管理处处理。 户外施工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 小区设施维修以及供水、供电、煤气管道、通讯设施等项目施工中,清洁员配合做好场地周围的清洁工作。 及时清理住户搬家时遗弃的杂物,并清扫场地。 新入住装修期间应急处理措施:各责任区清洁员加强保洁,对装修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及时清扫,必要时协助住户或管理处将装修垃圾及时上车清运。 4.标准 清洁处理后符合《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和办法》中对应的标准。 5.注意事项 清理火灾场地时,应在消防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后,经同意方可进行清理; 台风时,清洁员不要冒险作业,防止发生意外。 房地产资料

办公室整理整顿执行标准

附件2、办公室整理整顿执行标准 说明:1、以下图片为示例,文字则为建议,请参照执行,具体按“定位标识好、整洁整齐、规范有序”为统一检查标准; 2、涉及一些标识等物件需更新得,可列入行政物品采购予以更换。 1、办公室整体 说明: 1、室内无随意堆放杂物,不要物彻底清理,现场干净整洁。 2、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定置管理。 3、整体布局合理,横平竖直摆放整齐,现场规范有序。 4、室内设置管理工具如瞧板、规章、展牌等要求整体协调。 5、可以适当摆放盆栽、挂饰进行环境美化、 2、办公桌 说明: 1、桌面只能放置电脑、文件栏、电话等必要办公用品,禁止堆放杂物与其它私人物品。

2、桌面及办公用品干净整洁,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离开座位时及时收拾台面至整理标准,桌椅归位。 3、抽屉 说明: 1、利用形迹管理手法对抽屉内办公用品进行定置改善。 2、使用软质材料根据物品形状挖上对应得槽并做好标识,每一样物品放置在对应得槽内。 3、关键就是移动后一定要归位。 4、文件柜等办公设施 说明: 1、靠墙摆放整齐,建议同类柜子集中摆放。 2、柜面干净整洁,柜内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3、文件柜面标签、文件夹标识使用公司统一模板样式,统一粘贴在柜门左上角。 4、文件夹标签根据文件夹规格选择合适尺寸制作与粘贴,要求整体一致。 5、布线 说明: 1、电脑线路要求使用扎带绑扎规范。 2、电线、网线、电话线、插座等尽量沿墙根走线布置,使用线槽或扎带固定。 6、标识(公司设计使用统一得标识模板)

6、1文件柜外标识卡 个人物品柜标识文件柜标识 说明: 要求各部门严格按要求选用正确得模板样式进行内容修改,彩色打印粘贴,粘贴位置要求在统一位置、统一高度,尽量保持规范整齐。 6、2 柜内物品定置标识 柜内摆放物品主要就是文件资料、用品用具等,其中文件夹标识后面有专门要求。 6、3 大文件夹标识(主要就是打孔装订得那种) 说明: 1、根据文件夹规格选用合适模板,修改内容,彩色打印并过塑后粘贴即可,注意在塑封时应先裁剪后过塑,以免边部脱层。 2、注意采用形迹管理方式对文件夹进行排序定置。 6、4小文件夹标识 说明: 1、选用合适模板直接修改标识内容,彩色打印后套装在文件夹上即可。 2、打印纸张过软不便于套装时可先进行过塑处理,裁剪后装入。 6、5物品铭牌标识 主要就是办公设备、座位牌、抽屉标识、提示牌等物品得铭牌标识,明确其名称、管理责任人、操作方法等相关内容,在这里只要求按照模板统一风格,其内容布置、规格可根据需要设计。本模板只适用于相对较大得办公设备,其它小件可不做专门标识,以定置摆放标识定置点为主。 说明: 1、办公资产卡、作为牌、抽屉标识、提示类标识等常规变化不大得标识可以采用不干胶材质 统一印刷粘贴。 2、本标准只规定标识风格及版面,规格大小、设置形式及展示位置不做要求,但应该尽量保证 现场整齐统一。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第七条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扼要。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地点及地貌类型,开发整理总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预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分期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二)预算编制依据 说明项目预算编制所依据的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图纸资料批准文号,就采用的指标、定额、费用标准及价差调整等有关文件的依据或来源进行详细说明。

(三)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简要说明预算表格中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换算关系。 (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着重投入与产生经济效益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工作量的部署、增减调整因素分析,施工方案与技术需要与可能分析,单项工程技术手段、生产组织组织对工种成本的影响分析等。其中,投入指标重点分析项目总投资和总成本;对产出指标,重点分析产量指标(整理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工程质量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主要说明项目的建设优势及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其他与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第八条项目预算应按统一的预算表格计算和填制。预算表格主要包括: (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预算及分年度预算表,是汇总项目总投资和编制分年度投资预算的预算表格。 (二)总预算汇总表,主要反映完成一个项目所需的投资总额,并列出了项目各个阶段投资金额的预算表格。 (三)工程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表,是对各单项工程预算的汇总,具体反映项目施工阶段投资额度的预算表格。 (四)直接费预算表、其他直接费预算表和间接费预算表,是对工程施工费预算表中内容细化说明的预算表格。 (五)人工费预算表、材料费预算表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预算表,是直接费具体说明的预算表格,各预算表中应包合各单项工程中设备安装、调试所发生的费用。 (六)设备购置费预算表,是针对项目各单项工程涉及到的设备购置价的预算汇总,不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等费用的预算表格。

清洁工作应急措施

清洁工作应急措施 开发园区出现的突发性火灾、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严重,暴风雨,户外施工,租户装修期间等现象。对影响环境卫生情况应急处理措施。 一、污雨水井、管道、化粪池堵塞,污水外溢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维修工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疏通,防止污水外溢造成不良影响; (二)该责任区清洁员将垃圾车、扫把等工具拿到故障点,协助维修工处理; (三)将从污雨水井、管、池中捞起的污垢、杂物直接装腔作势上垃圾车,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 (四)疏通后,清洁员迅速打扫地面被污染处,并接水管或用桶提水清洗地面,直到目视无污物。 二、发生火灾后的清洁工作应急处理措施。 (一)救灾结束后,清洁班长组织全体清洁员参加清理现场工作; (二)用垃圾车清运火灾遗留残物,打扫地面。 (三)打扫地面积水,用拖把拖抹; (四)检查户外周围,如有残留杂物一并清运、打扫。(清理为灾场地时,应在消防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后经同意方可进行清理) 三、暴风雨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暴风雨后,清洁员及时清扫各责任区内所有地面上的垃圾袋、纸屑、树叶、泥、石子及其他杂物; (二)发生塌陷或大量泥水沙溃至路面、绿地,清洁员协助管理处检修,及时清运、打扫; (三)清洁员查看各责任区内污、雨排水是否畅通,如发生外溢,及时报告管理处处理;(台风时,清洁员不要冒险作业,防止发生意外) 四、户外施工影响环境卫生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开发区设施维修以及供水、供电、通讯设施等项目施工中,清洁员配合做好场地周围的清洁工作; (二)及时清理租户或用户遗弃的杂物,清扫场地。 五、装修期应急处理措施: 各责任区清洁员加强保洁,对装修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及时清扫,必要进起作用租户或管理处将装修垃圾及时上车清运。 物业管理部

【公司生产现场整理整顿标准】车间整理整顿标准

【公司生产现场整理整顿标准】车间整理整顿标准 【公司生产现场整理整顿标准】车间整理整顿标准 公司生产现场整理整顿标准1 目的制订整理整顿执行标准,规范整理整顿操作,确保6S活动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厂区内所有区域。 3 职责分工全体员工均执行本制度,6S-TPM项目推行委员会主任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内容4.1 线型标准序号名称图例宽度用途1 红色实线45mm 生产区垃圾桶和不良品区的定位20mm 办公室方形垃圾桶的定位2 黄色实线100mm 生产车间的大房间(30m2以上,并可以预留1500mm以上宽的通道)、锅炉房、机修车间、大仓库(30m2以上)的主通道线60mm 所有辅助通道线和区域划分线(小型房间或工作区域密集的可用线宽45mm代替),中小仓库(30m2以下)和小型房间(30m2以下)的主通道线45mm 生产现场、实验室可移动的设备及一般物品的定位20mm 办公室一般物品的定位 3 黄色虚线100mm 100mm主通道线与辅通道线交接处用45mm 门开关轨迹线 4 蓝色实线45mm 车间自流坪或环氧漆地面合格品定位10mm 办公室桌面以及生产场所操作台面、实验台面一般物品的定位 5 绿色实线45mm 非自流坪或环氧漆地面的合格品定位; 6 黄黑相间60mm (45°)危险区域及警告警示区域线((如:地面突起物、易碰撞处、坑道、台阶防踏空线、载货电梯转角防护、设备机座的围堰、罐体平台围堰、安全护栏、防鼠挡板上沿))45mm (45°)消防器材,危险品摆放定位4.2 生产现场画线标准4.2.1 通道、区域规划100mm 1500mm以上主通道辅通道生产区图例一、通道线(参照锅炉房)根据实际宽度等分虚线间隔二、区域线(参照提取车间二楼)作业区作业区60mm主通道线与辅通道线交接处不划线60mm 通道物品存放区颜色线宽适用范围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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