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绩效评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2.25•【文号】财预〔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我们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政部2020年2月25日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
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
单位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部门评价是指预算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本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公正。
0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国科办资〔2018〕107号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期满后,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应立即启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须申请延期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于项目执行期结束前6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经专业机构提出意见报科技部审核后,由专业机构批复。
项目延期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综合绩效评价重点包括项目(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
有关工作分为课题绩效评价和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两个阶段,在完成课题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
一、总体要求1. 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对本单位科研成果管理负主体责任,要组织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成果进行真实性审查,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科研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审查;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 1 —人,要对本项目或课题的相关成果进行审核把关,检查科技报告完成情况和科技成果填报情况,不得把项目承担单位之外的成果,或项目任务之外成果,纳入综合绩效评价材料。
2. 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中,任务完成方面主要考核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成果效益、人才培养和组织管理等;经费管理使用方面主要考核承担单位项目资金拨付及到位、预算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经费开支合规性等。
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课题绩效评价并对绩效评价结论负责;专业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综合绩效评价。
3. 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不将“人才项目”“头衔”“帽子”“论文数量”“获得奖励”等作为评价指标。
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以国际国内同行评议为主。
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项目重点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
GBT19580-2004

介
绍
中国质量协会 咨询中心 质量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内容和卓
越绩效评价要求七个方面的架构 三、制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卓越 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国家标准的 目的和这套标准的作用 四、《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讲解 五、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分系统
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后,决定基本等同采用美国波多 里奇奖标准。这就是2003年版的《全国质量管理奖 评审标准》。
1·3 美国国家质量管理奖—— 波多里奇奖
1·3·1波多里奇法案 波多里奇法案 马尔科姆·波多里奇(Malcolm Baldrige), 1981年开始任美国商业部的部长,1987年因车 祸去世。他认为质量管理是美国长期繁荣和具 备长期竞争力的关键,他起草了美国“质量持 续改进法案”的早期版本。该法案最终得到批 准并成为正式法案,即Public Law100-107,也 称为波多里奇法案。
1·3·2波多里奇奖的设立
1988年依据Public law100-107 设立了美国国家质量管理奖。为了 纪念波多里奇在这方面的贡献,国 会批准以他的名字命名该奖项。
1·3·3波多里奇奖的发展变化
自从1988年制定了波多里奇奖标准以来,不 断根据实际需要和发展变化进行修改和调整,但 最初确定下来的7个部分则基本未动,1000分的总 分值未变。1997年再次进行较大幅度的修正,从 以前的《评奖标准》改名为《卓越绩效标准》 (Criteria for Performance Excellence)。原因在于 这一标准不再仅仅是用来评奖,而发展成为了一 个企业或组织建立卓越管理体系的工具和评价经 营绩效的依据。因其标准的系统性和先进性,在 世界上60多个设立国家质量管理奖的国家中,半 数以上采用波多里奇奖标准。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浅析——初识GB/T 19580-2004

方、 合作伙伴和社会创造价值 ,有助于组织获得长 为了引导各类组织追求卓越绩效 ,提高产 品、 服务和经营质量 , 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促进经济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 、国务 院颁 布 的 《 质量 振兴 纲要 》 的有关 规 定 , 由国家质量 监督 检 验 检疫 总 局 质量 管 理 司提 出,经
技术创 新 的模 式 ( 准 的 443条 、44 5条 和 标 .. ..
4 4 1条 ) .. 。该 标 准 可 成 为 落 实科 学 发 展 观 的一 种
好 方式 。
( ) G / 15 0与 G / 10 1 区别 2 B T 98 B T 90 的
G / 10 1 (S 90 ) 标准 提 出了对 质 量 B T 90 IO 0 1 管理 体 系的要求 ,通 过体 系 的评价 来 确 定这 些要 求
它衡量的是企业管理的成熟度 ,所谓卓越 ,不一定 达 到完美 无 缺 ,重 在超 越 自己 ,应 该 是 只 有 更好 ,
没有 最好 。
实将这一标准融入、贯彻到企业 的管理 和文化中。
图 1 卓越绩效模式实施过程
( 收稿 日期 :20 0 2 ) 06— 2— 6
20 ~ 06 05 20 年机械行业标准项 目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工作和 20 年度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 06
期的成功 ,并可使各类组织易于在质量管理实践方
面 进行沟 通 和共享 ,成 为一种 理 解管 理 绩效 并 指 导
组 织进行 规划 和获 得学 习机会 的工 具 。
1 为组织 追求 卓 越 提 供 了一 个 经 营 模 式 的 总 )
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技术委员会归 口,由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20)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20)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我们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政部2020年2月25日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
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
单位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部门评价是指预算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对本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公正。
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二)统筹兼顾。
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GBT19580_2013年最新版《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Criteria for performance excellence2012-03-09发布 2012-08-01实施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9580—2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本标准与GB/T19580—2004相比变化如下:——增加了基本理念——增加了部分术语——调整了部分章节的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5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国质量协会、中国人民大学、北就科立特管理咨询公司、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福荣、汤万金、陈志田、马林、吕青、李仁良、焦叔斌、张晓东、金国强、王俊、王国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9580—2004。
引言0.1总则为了引导组织追求卓越,提高产品、服务和发展质量,增强竞争优势,促进组织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借鉴国内外卓越绩效管理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企业经营管理的实践,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以及结果等七个方面规定了组织卓越绩效的评价要求,为组织追求卓越提供了自我评价的准则,也可作为质量奖的评价依据。
本标准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组织的所有者、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创造价值。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促进各类组织增强战略执行力,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帮助组织进行管理的改进和创新,持续提高组织的整体绩效和管理能力,推动组织获得长期成功。
0.2与GB/Z 19579-201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关系本标准规定了卓越绩效评价要求,是卓越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是组织实施本标准配套的指导性技术文件,为组织理解和应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提供指南。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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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绩效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绩效评价
一、绩效评价概述
绩效评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的实施要求,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业绩、效益和满意度进行定量评估的一种方法和工具。
绩效评价是提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工作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我完善和改革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的核心内容
1. 工作业绩评价
工作业绩评价是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实施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等。
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来确定评价指标和权重。
2. 效益评价
效益评价是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实施政策和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具体的政策和措施来确定评价指标和权重。
3.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评价是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服务对象对其提供的服务满意程度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
率等。
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具体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来确定评价指标和权重。
三、绩效评价的实施流程
1. 确定评价对象
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执行计划,确定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政府部门、省级政府部门、市级政府部门和县级政府部门,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
2. 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工作业绩评价指标、效益评价指标和满意度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的确定要符合科学、客观、全面、可操作的原则,确保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 收集数据和信息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评价所需的各类数据和信息。
数据和信息的来源主要包括统计数据、调查问卷、用户满意度调查等。
收集的数据和信息要进行合理的整理和分析,以便进行绩效评价的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
4. 进行评价计算和分析
根据收集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评价指标的计算和分析。
对定量指标采用数学模型和统计方法进行计算和分析,对定性指标采用专家评价和主观分析进行计算和分析。
评价计算和分析的结果要进行合理的排名和等级,以便进行比较和总结。
5. 制定改进措施
根据评价计算和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改进措施主要包括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等。
制定的改进措施要符合实际情况和现实条件,确保改进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6. 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评价计算和分析的结果,完善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完善工作业绩评价指标、效益评价指标和满意度评价指标,以适应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的变化。
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要综合考虑各类因素,确保评价指标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四、绩效评价的作用和意义
1. 促进工作改进和提高
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地评估工作业绩和效益,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改进的依据和方向。
通过绩效评价的结果,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2. 增加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
绩效评价能够公开评价的结果,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通过绩效评价的过程,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能够向公众展示工作成果和效果,增加公众的认同和支持。
3. 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效率
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地评估资源的使用和配置,为政府部门和企
事业单位提供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效率的依据。
通过绩效评价的结果,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能够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4. 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绩效评价能够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通过绩效评价的过程,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能够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五、绩效评价的监督和管理
1. 设立绩效评价部门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设立专门的绩效评价部门,负责绩效评价的实施和管理。
绩效评价部门要具备相应的评价能力和技术,确保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 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制度,明确相关的权责和程序。
绩效评价制度要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衔接,确保绩效评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加强绩效评价的监督和考核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对绩效评价部门和评价人员要进行绩效考核,对评价结果要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 公开绩效评价的结果和情况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公开绩效评价的结果和情况,增加信
息透明度和公信力。
公开绩效评价的结果和情况要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发布公告、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听证会等。
六、绩效评价的问题和对策
1. 评价指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当前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指标的选择和权重的确定上。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对评价指标的科学研究和实证分析,确保评价指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评价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当前的绩效评价数据和信息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数据的真实性和信息的可靠性上。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对数据和信息的采集和整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信息的可靠性。
3. 绩效评价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当前的绩效评价存在一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问题,主要体现在评价结果的偏差和歧视上。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对评价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4. 绩效评价的利用和应用
当前的绩效评价存在一定的利用和应用问题,主要体现在评价结果的利用和改进措施的应用上。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分析和解读,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利用和改进措施的有效应用。
绩效评价是提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工作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我完善和改革的重要依据。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引导和管理,加大投入和支持,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