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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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中级)练习题(2020年12月)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中级)练习题(2020年12月)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中级)练习题(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公司的终止。

保险公司终止的原因有:解散、被撤销、破产。

考察知识点保险合同的解除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险经纪人。

选项A:保险经纪人是专门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单位,而不能是个人。

选项B:保险经纪机构“不得同时”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

选项C: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从事保险经纪行为,应当按照投保人的指示和要求行事,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

选项D:保险经纪人既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考察知识点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所以选项A错误。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所以B错误。

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选项C错误。

考察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4、甲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转为普通合伙人。

对其作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察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考察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6、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五章强化知识点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五章强化知识点汇总

20XX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五章强化知识点汇总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此外还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二、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二: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办法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解决他们的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可以选择中国法律、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当他们选择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时,可以选择中国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其他国家的仲裁机构。

【提示】此处所指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强制适用中国法律。

四、格式条款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中级会计经济法简答题大全

中级会计经济法简答题大全

中级会计经济法简答题大全中级会计经济法是一门重要的学科,考试要求考生精通基本概念、重要知识点,可将知识理论化、实践化,通过考试获取专业资格。

本文就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中常见的简答题进行讲解,有助于考生在复习备考中更好的掌握知识。

1. 会计的本质是什么?会计的本质是使用经济信息和计算技术,用以把一个组织的经济活动变成一定规范的财务记录,进而进行分析和评价,以便改进经济活动、决策、控制和预测的实践活动。

2. 会计报告的作用是什么?会计报告的作用是根据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等进行决策性的披露,以便内部管理者和外部投资者及债权人进行决策和参考。

3. 会计等级的划分是什么?一般来讲,会计等级在中国大陆可以划分为四级,分别是会计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考生必须通过各级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会计资格。

4. 会计法的内容有哪些?会计法主要包括会计概念、会计准则、会计技术、财务会计处理等内容。

5. 会计原则有哪些?会计原则主要有实践原则、完整性原则、精确原则、公正原则、稳定原则、合法原则等原则。

6. 会计职业道德有哪些?会计职业道德涵盖了真实性、保密性、诚信性、责任性和独立性等方面。

7. 会计范围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会计范围的理论基础主要指会计期间、会计目的性和会计分类原则。

8. 会计工作的基本流程是什么?会计工作的基本流程是事项准备阶段、记录阶段、凭证编制阶段、总账编制阶段、辅助账簿编制阶段、结账准备阶段、报表准备阶段和计算机会计处理阶段。

9. 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是什么?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主要是整体原则、分类原则、清晰原则以及相关性原则。

10. 会计语言的表达原则是什么?会计语言的表达原则是采用一致的、明确的、精确的表达,使用易懂的定义和术语。

11. 会计核算分类的要素是什么?会计核算分类的要素是业务经营范围、业务经营类型、财务职责范围,以及机构类型、合同关系和收入来源等。

12. 会计核算程序是什么?会计核算程序主要包括记录、核算、凭证编制和核实、报表编制和报表复核五个环节。

例题--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6

例题--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6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6例题【例题·多选题】(2009年)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汇票背书行为无效的有()。

A.附有条件的背书B.只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进行转让的背书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予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背书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答疑编号5677041505]『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背书无效的情形。

根据规定,附有条件的背书,条件无效,背书有效,因此选项A不选;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背书本身还是有效的,因此选项D不选。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禁止背书转让汇票的情形有()。

A.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B.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C.汇票被拒绝承兑的D.汇票被拒绝付款的[答疑编号5677041506]『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票据法》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

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不影响背书的效力。

(四)汇票的保证1.格式:2.效力:(1)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复习题集(第2035篇)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复习题集(第2035篇)

2019年国家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电信服务。

2019年3月,甲公司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

甲公司对不同种类服务的销售额分别核算。

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A、15.8B、14.8C、19.8D、30.6>>>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2.下列各项票据丧失不得申请公示催告的是( )。

A、转账支票B、银行承兑汇票C、商业承兑汇票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D、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支票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B、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C、出票人不得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D、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5.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

5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

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小学应先催告乙服装厂履行,乙服装厂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甲小学才可以解除合同B、甲小学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C、甲小学无权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D、甲小学无权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涉及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是(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预算编制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预算编制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预算编制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预算编制对于经济法里的预算编制知识点,大家掌握的如何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预算编制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一)预算编制的时间和基础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预算草案的通知。

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各级政府依据法定权限作出决定或者制定行政措施,凡涉及增加或者减少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应当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草案中作出相应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

前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二)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1.预算中涉及举借债务的规定(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举借债务应当控制适当的规模,保持合理的结构。

对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举借的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余额的规模不得超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限额。

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中央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

(2)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预算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讲义--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讲义(一) 合同的概念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 《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1)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合同法》。

3.合同的分类4.预约合同 VS 本约合同(2022 年新增)根据合同的订立是否以订立另一合同为内容,可以将合同区分为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

(1) 预约合同是约定将来订立相关联的另一合同的合同;(2) 本约合同是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例题·2018 判断题】因借款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是从合同。

( )【答案】×【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一项借款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又订立一项担保合同。

其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1)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3.其他形式(1) 推定形式当事人没有口头或文字的意思表示,由特定行为间接推知其意思而成立合同。

【举例】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双方未明确续租,但承租人继续缴纳租金,出租人接受租金,自此行为可推定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成立有效。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经济法》:财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2015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经济法》:财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备战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备战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财考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财政监督法律制度(一)人大监督法律制度财政违法主体,是指财政法定义务的违反者,具体形态就可以包括财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企业、非企业单位、特定个人。

(二)财政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4项)1.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1)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2)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3)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4)缓收、不收财政收入;(5)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2.国家机关违规担保的形式:(1)国家机关以自己使用或占有的土地对外提供担保;(2)国家机关以其固定资产对外提供担保;(3)国家机关以其行政性收费项目对外提供担保;(4)地方政府以财政收入对外提供担保。

3.违规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行为:(1)单位内部机构擅自开立账户。

(2)账户所在金融机构不符合规定。

国家机关应当在国有或国家控股的银行开立账户,国家机关不得在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3)将预算资金收入汇缴专用账户用于单位一般支出。

(4)将实行政府基金预算管理资金的账户用于单位一般支出。

(5)将预算外资金收入账户用于单位一般支出。

(6)将本单位的账户出租、出借、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7)在证券公司开设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买卖业务。

(8)违规设立收入过渡户。

4.公款私存的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2)对单位处 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沃才教育-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2

沃才教育-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总知识点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点练习【单选题】2018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2019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8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18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

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是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选项C、D错误。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丙由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对其转变性质前发生的合伙企业欠银行的30万元债务应与普通合伙人甲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以选项B错误。

故选A。

知识点二、合伙企业的清算1.确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例题--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4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4例题【例题·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

A.按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B.按各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C.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和分担D.合伙人临时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和分担[答疑编号5677030308]『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约定→一致同意(2)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事务执行人VS合伙企业经营管理者】(1)合伙事务执行人:必须是普通合伙人,它的权限是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经营管理者:可以是合伙人,也可以不是。

如果是被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则并非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并不享有代表权,是负责履行的职责的。

【例题·单选题】(2009年)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答疑编号5677030309]『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1)选项A: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2)选项B: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选项C: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4)选项D:合伙企业聘用的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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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执行程序
一、知识点预习——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程序。
1.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此处规定的期间,从
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
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
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査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4.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练习
多选题
关于执行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B.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
日起计算

C.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
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査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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