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示范项目立面改造建筑施工方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示范项目立面改造建筑施工方案1.1墙体外装饰工程(1)主要施工方法:脚手架搭设→外墙面表面清理→抗裂砂浆增加层内铺耐碱玻纤网格布→抗碱底漆一遍→复补腻子及打磨→涂纳墙漆面漆一遍→清理、修补及保养→竣工验收。
(2)施工准备:1)主要材料①界面底漆及稀料。
②外墙真石漆面漆、固化剂及稀料。
③抗裂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
(3)主要机具:1)滚筒刷及排列。
2)铜丝刷、铲刀、抹布、电钻(带搅拌器)、切割机、墨斗、小盛料桶。
3)安全带、安全帽、防护镜、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4)作业条件:1)大风、下雨、基层潮湿不能施工。
2)基层表面清洁:将旧墙面清洗,把尘埃绣渍油污和砂浆附着等清洗干净;将旧墙面空鼓,剥落开裂,起皮等现象处理干净。
3)三相电源,清洗用的水源,材料库房。
(5)钢筋混凝土墙面或构件抹灰前基层表面应清理干净,无浮尘、油垢或其他胶液体等。
(6)两种不同材料的交界缝隙处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耐碱纤网格布做加强层,然后再抹灰。
(7)抹灰砂浆强度不宜比基体材料强度高出两个及以上强度等级。
对于无粘贴饰面砖外墙,底层抹灰砂浆宜比基体材料高一个强度等级或等于基体材料强度;对于有粘贴饰面有面砖墙体,中层抹灰砂浆宜比基体材料高一个强度等级且不宜低于M15,宜选用水泥抹灰砂浆。
(8)外墙墙面抹灰的平均厚度不宜大于20mm,勒脚抹灰平均厚度不宜大于25mm;涂抹水泥没层厚度宜为5~7mm;且应待前一层干至6~7成后,方可涂抹第二层。
大面积抹灰前,修补找平前,修补找平用的砂浆与抹灰所用砂浆一致。
(9)建筑外墙防水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或防水涂料。
(10)抹灰砂浆配合比及施工等事宜应严格按照《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执行。
1.2屋面工程(1)瓦屋面排水保留原有排水方式。
(2)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墙、变形缝、烟囱、管道等)的连接处,以及在基层的转角处(檐口、天沟、斜沟、水落口等)水泥砂浆粉刷均做成圆弧(圆弧半径R=50)。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5.12.02•【字号】鲁国土资规〔2015〕1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土资规〔2015〕1号各市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12月2日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发展、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扩大,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
第三条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应当坚持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以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和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规划管控,有序推进。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加强土地利用管控和引导,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
严格控制规模,先易后难,有序推进。
(二)尊重民意,维护权益。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三)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复垦耕地质量,守住耕地数量和质量红线。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2008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四)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规模调控和监督检查;试点省(区、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挂钩试点工作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五条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以项目区为主体组织实施。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与实施规划编制技术(修改)解读

二、怎样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通过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由县级国土 资源管理部门逐级向省(省国土资源 厅、省政府)申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 施规划与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增 减挂钩试点实施方案的关系 像方案的规划,名规划、字方案
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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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府办 〔2011〕24号)
贯彻47号文件,特别是对不能完成拆旧复垦如 何处罚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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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线监管工作的通知 (粤国土资厅规划函〔2011〕3283号)
发布了专门的软件,方便各地在线填报,按技 术指南编制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成果,将由省在 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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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224号)
系统总结了 2011年3-8月清理检查的结果,再 次强调了增减挂钩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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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 线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 975号)
部署开展了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在线备案工作, 对备案内容及格式作出了具体规定。 成果备案、进度备案
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规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原则、任务、 编制程序、内容和成果要求等, 共六章内容。
第一章 概念与术语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拆旧区与建新区 拆旧区:拟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 的现状建设用地的地块组合,由农村居民 点用地、低效利用或废弃的城镇工矿用地 等构成。 建新区:拟用于城乡建设(或非农建设) 的现状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地块组合,包 含因项目区实施而必须安排的安置区(安 置地块的组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增减挂钩资金是指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各项资金,包括拆旧补偿费用、建新安置费用、土地复垦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资金来源增减挂钩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耕地开垦费;3、土地出让收入;4、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5、社会资本投入;6、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
三、资金使用范围增减挂钩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以下支出:1、拆旧区农村居民的房屋拆迁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安置补助等费用;2、拆旧区土地复垦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等)和不可预见费;3、建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等设施建设;4、农民集中安置区的建设费用,包括住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5、与增减挂钩项目相关的规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评估等费用;6、经批准的其他与增减挂钩项目相关的支出。
四、资金预算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增减挂钩资金年度预算。
年度预算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资金来源、资金支出预算等内容。
财政部门应当对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并将预算下达给项目实施单位。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增减挂钩资金,是指用于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包括拆旧补偿、复垦费用、建新安置费用等。
第三条增减挂钩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资金来源第四条增减挂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2、耕地开垦费。
3、土地出让收入。
4、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5、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三、资金使用范围第五条增减挂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拆旧区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2、拆旧区土地复垦工程费用,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建设费用。
3、建新区农民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费用。
4、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勘测、设计、监理、审计等相关费用。
5、经批准的与增减挂钩项目相关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严禁将增减挂钩资金用于以下支出:1、楼堂馆所建设。
2、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3、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4、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四、资金预算管理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增减挂钩资金预算。
第八条资金预算应当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各项费用,明确预算支出的项目、金额和标准。
第九条增减挂钩资金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五、资金核算与拨付第十条县级财政部门应当设立增减挂钩资金专账,对增减挂钩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专账,对增减挂钩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二条资金拨付应当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拨付。
第十三条资金拨付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六、资金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县级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加强对增减挂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是国家为了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城镇化进程而制定的具体措施。
本文将对这一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背景概述城乡发展一体化是中国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则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发展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二、管理原则1. 立足于统筹城乡发展。
资金管理应考虑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整体利益,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推动资源配置的均衡和合理。
2. 注重创新与实践。
资金管理应积极探索适应当地实际的创新模式,灵活运用各类资金,优化城乡发展环境。
3. 突出规划导向。
资金管理应遵循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和项目的发展需求。
三、资金来源与投入1. 资金来源。
a.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中央财政将专项资金用于区域间的资源调控和项目推进。
b.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地方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配财政预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
c. 社会资本。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共同促进城乡发展。
2. 资金投入。
a. 重点领域项目优先。
资金应优先用于重点领域的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
b. 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应重点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地区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水平。
c. 农村产业发展。
资金应支持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1. 资金使用。
a. 按照项目需求。
资金使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
b. 用于项目建设。
资金应主要用于具体项目的建设阶段,包括规划设计、土地征用、建设施工等。
c. 资金多元化。
资金使用应注重多元化,包括直接投入、股权投资、贷款等多种方式的运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38号发布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四)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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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XXX
承包人(全称):XX市房屋拆迁安置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双方就“2019年度XX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
概况
1.工程名称:“2019年度XX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
垦项目”。2.工程地点:江苏XX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XX经投[2019]51号。
5.工程内容:项目涉及XX市下辖的11镇、管委会,备
选库44个,拆旧区项目建设总规模206.2794公顷(3094.191
亩),需拆迁农户2262户,其中楼房1036户,建筑面积平方
米;平房1226户,建筑面积平方米;辅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矿用地26个。
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中明确的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XX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
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拾壹亿壹仟伍佰伍拾万元整(¥万元)(以
工程竣工审计数为准);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
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
的补充和修改,属于统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印。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
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