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修协议书+维修通知单+代为维修扣款单+各工程维修时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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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维修服务协议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维修服务协议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维修服务协议本协议由甲方(以下简称“业主”)与乙方(以下简称“承建商”)共同订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 承建商同意在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提供必要的维修与保养服务,确保建筑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 维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装修设备、电气设备等各项功能的维护和修复。

第二条服务责任1. 承建商负责保修期内因建筑工程自身原因引起的设备故障和功能异常的修复,保证维修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若维修需要更换零部件或设备,承建商应提供原厂配件或具有同等质量的替代品,并承担相关费用。

3. 承建商对维修期间的损坏或人员伤害承担责任,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维修期限1.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12个月。

2. 若建筑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业主应立即通知承建商,并提供详细的故障描述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 承建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维修,确保及时解决问题。

第四条维修费用1. 建筑工程质保期内的普通维修由承建商负责,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若维修工作涉及超出保修工程范围或由于业主过错导致的损坏,业主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3. 双方可协商约定维修费用的支付方式,并签署相关支付协议。

第五条争议解决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 协议争议期间,本协议其他约定不受影响。

第六条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以正本、副本的形式存档。

2.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或书面确认。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建商):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

维修时限表

维修时限表

根据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报修,及时派人到现场查看并处理,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接到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报修后,应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查看和处理(自然灾害或天气等原因除外):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处理15 分钟到达现场查验,30 日内修复;(2)墙面渗漏处理15 分钟到达现场, 1 周内修复;
(3)卫生间、厨房间渗漏处理15 分钟到达现场, 1 周内修复;
(4)房间渗漏处理15 分钟到达现场, 3 日内修复;
(5)外墙面渗漏处理15 分钟内到达现场; 5 日内修复;
(6)地下室渗漏处理15 分钟内到达现场; 3 日内修复;
(7)管道渗漏处理15 分钟内到达现场; 1 日内修复;
(8)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空鼓和裂缝处理15 分钟内到达现场; 3 日内修复;
(9)地面空鼓、开裂和大面积起沙15 分钟内到达现场; 3 日内修复;(10)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处理15 分钟内到达现场; 2 日内修复;(11)管道堵塞处理15 分钟内到达现场;半日内修复;
(12)灯具电器开关处理15 分钟内到达现场;日内修复;
(13)电梯故障处理15 分钟内到达现场;半日内修复;困人时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半小时内修复;
(14)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处理15 分钟内到达现场; 1 日内修复(15)水、电系统10 分钟内到达现场; 1 日内修复;
(16)智能化系统15 分钟内到达现场; 1 日内修复;
(17)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建筑施工项目2024保修条款及维修服务协议

建筑施工项目2024保修条款及维修服务协议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建筑施工项目2024保修条款及维修服务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建筑施工项目1.2 保修条款1.3 维修服务协议第二条保修范围与期限2.1 保修范围2.2 保修期限第三条保修责任与义务3.1 保修责任3.2 维修服务义务第四条维修服务流程4.1 维修服务请求4.2 维修服务响应4.3 维修服务实施第五条维修服务标准与质量5.1 维修服务标准5.2 维修服务质量第六条维修费用与支付方式6.1 维修费用计算6.2 维修费用支付方式第七条维修时间与计划7.1 维修时间安排7.2 维修计划提交第八条维修效果评估与验收8.1 维修效果评估8.2 维修验收流程第九条违约责任与赔偿9.1 违约行为9.2 赔偿责任与计算方式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法律途径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11.3 合同终止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义务与责任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地点与方式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附件14.2 补充协议14.3 合同修改记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建筑施工项目: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

1.2 保修条款:指合同中对建筑施工项目在一定期限内所提供的质量保证和维修服务的规定。

1.3 维修服务协议:指双方就建筑施工项目在保修期内所达成的关于维修服务的内容、标准、流程等方面的协议。

第二条保修范围与期限2.1 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包括建筑施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部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设备、装修等。

2.2 保修期限:保修期限自建筑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年。

第三条保修责任与义务3.1 保修责任:甲方对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负责,确保项目在保修期内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保修协议书+维修通知单+代为维修扣款单+各工程维修时限表

建筑工程保修协议书+维修通知单+代为维修扣款单+各工程维修时限表

建筑工程保修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双方签订的工程(以下简称主合同)的保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保修内容、范围为主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范围;保修期限为2年,自综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如发包人或者发包人委托单位已发出要求保修的通知,而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到现场保修的,则保修期相应延长至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并符合要求之日止。

二、质保金按结算总价款的 5% 计算留存发包人,保修期满,如无质量问题或者扣减后有剩余,发包人退还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三、保修期内的维修按以下方式处理:3.1 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及时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的必要费用(含质量原因引起的第三人索赔等费用)等,由发包人在质保金内直接扣除。

(1)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 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相关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

(3) 使用人或者相关第三人强烈要求立即处理的。

(4) 其它不及时处理会造成更大损失的情形。

3.2 除上述情形外,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起1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逾期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有权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相关税、费、损失赔偿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2-3倍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如因质量问题经承包人处理后, 同一部位再次发生质量问题,则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在告知承包人事实后,由发包人或委托的单位直接进行处理, 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相关税费、损失赔偿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5倍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上述费用发包人有权在质保金内直接扣除。

3.3 承包人保修人员须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进行维修礼仪培训合格(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颁发培训合格证明为准)后,方可作为合格的保修人员。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5篇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5篇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5篇篇1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售后维修服务,明确双方的质量保修责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签订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确保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二、保修范围与时限1. 保修范围:本工程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等工程。

2. 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______年。

三、保修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2.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及施工规范,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小时内到场进行检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

4. 乙方应建立工程保修档案,对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对修复情况进行跟踪。

5. 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质量问题的认定与处理1. 甲乙双方应共同确认工程质量问题,并确定处理方案。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及相关部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对修复工作进行改进或调整,确保修复质量。

五、保修费用1. 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双方应定期对保修费用进行结算,确保费用清晰透明。

六、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保修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2. 若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工程维修时间保证书

工程维修时间保证书

工程维修时间保证书尊敬的用户: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为了保证您的权益,我们对工程维修时间做出如下承诺:一、维修时间承诺1. 在保修期内,我公司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部件。

保修期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

2. 对于非保修范围内的产品,我公司将提供有偿维修服务,维修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3. 对于紧急维修项目,我公司将立即组织技术力量进行维修,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二、维修响应时间1. 接到维修请求后,我公司将第一时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2. 如需更换配件,我公司将立即安排采购,并在最短时间内送达现场进行更换。

三、维修质量保证1. 我公司承诺,维修过程中所使用的配件均符合原厂标准,保证维修质量。

2. 维修完成后,我公司将对维修部位进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3. 维修完成后,我公司将提供维修记录,并告知客户下次检修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售后服务承诺1. 我公司将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热线,为您提供咨询、投诉、技术支持等服务。

2. 我公司将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3. 我公司将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设备维护、保养等增值服务。

五、维修费用1. 在保修期内,维修费用全免。

2. 保修期外,维修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具体费用将在维修前与客户沟通确认。

六、维修服务范围1. 我公司将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维修服务,包括硬件故障修复、软件升级、系统优化等。

2. 我公司将为客户提供现场维修服务,确保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尊敬的用户,我们深知您对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

请您放心使用我们的产品,如果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此致敬礼!【公司名称】【日期】。

工程维修、返修时限表

工程维修、返修时限表
入户门变形.起跷
0.5天
0.5天
1天
现场调校
20天
更换或返厂维修
入户门五金配件维修.更换
0.5天
0.5天
1天
排水管渗漏
0.5天
0.5天
1天
如需敲打墙地面,视工程量大小可延长3天
线管渗漏
0.5天
2天
0.5天
3天
如需敲打墙地面,视工程量大小可延长3天
设备井预埋套管渗漏
0.5天
0.5天
1天
室外地面冒水
0.5天
1天
2天
0.5天
4天
包括装修恢复,视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长至3天
电器
.
厨具
抽油烟机
0.5天
0.5天
1天
2天
非结构类
石材、瓷片面层裂缝
0.5天
0天
4天
0.5天
5天
视工程材料准备情况,石材订货延长7天,瓷砖订货延长15天
涂料面层裂缝(腻子)
0.5天
0天
2天
0.5天
3天
视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长3天
砂浆抹灰层裂缝
0.5天
1天
5天
0.5天
7天
视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长7天
砌体裂缝
0.5天
1天
6天
0.5天
8天
视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长7天
渗漏
屋面
0.5天
3天
5天
0.5天
9天
视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长5天
外墙
0.5天
2天
3天
0.5天
6天
视工程量大小最多可延长5天
露台.阳台.花槽等
0.5天
1天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样本)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样本)

附件12-5: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样本)发包人(全称):湖南旷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工程中的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构筑物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设施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以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且以发包人确认的首次集中交付时间为保修期日期开始计算时间。

保修期限为:2.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议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2屋面防水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卫生间、其它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和外墙的防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 5 年;2.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2.4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2.5供热及制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2.6建筑节能工程为5 年。

2.7其他项目的免费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它未列明的项目质量缺陷保修期均为 2 年。

2.8承包人所维修项目如在维修工作完成后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商保修,不受上述保修期的限制。

2.9其他约定:由承包人自制或采购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包括发包人指定品牌和限价的材料及设备等)的保修期,应按国家、行业、地方、生产企业的要求和产品说明等执行。

未按设计、规范标准等施工出现质量缺陷,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

2.10如上述有关保修期的规定或约定相互之间有差异,则承包商应无条件按较长的日期和较严格的保修责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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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修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双方签订的工程(以下简称主合同)的保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为主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范围;保修期限为2年,自综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如发包人或者发包人委托单位已发出要求保修的通知,而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到现场保修的,则保修期相应延长至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并符合要求之日止。

二、质保金按结算总价款的 5% 计算留存发包人,保修期满,如无质量问题或者扣减后有剩余,发包人退还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三、保修期内的维修按以下方式处理:
3.1 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及时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的必要费用(含质量原因引起的第三人索赔等费用)等,由发包人在质保金内直接扣除。

(1)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 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相关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

(3) 使用人或者相关第三人强烈要求立即处理的。

(4) 其它不及时处理会造成更大损失的情形。

3.2 除上述情形外,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起1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逾期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有权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相关税、费、损失赔偿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2-3倍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如因质量问题经承包人处理后, 同一部位再次发生质量问题,则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在告知承包人事实后,由发包人或委托的单位直接进行处理, 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相关税费、损失赔偿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5倍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上述费用发包人有权在质保金内直接扣除。

3.3 承包人保修人员须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进行维修礼仪培训合格(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颁发培训合格证明为准)后,方可作为合格的保修人员。

承包人如无合格的保修人员,则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单位进行处理,由此而发生的人工、材料以及其它必要费用等发包人有权直接从质保金内扣除。

3.4 如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抵扣约定款项时或者未留质保证金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 5 日全部支付给发包人,否则按应付款的每日千分之三累计计算违约金。

3.5 由发包人或者发包人委托单位处理所产生的人工、材料及其它必要费用等以处理人员和物管公司共同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通知方式及电话、信函、通知收讫确认
4.1 双方以电话、传真、信函方式进行通知。

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的,自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方式通知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内为送达(以邮戳为准)。

4.2 承包人联系地址:。

承包人的办公电话:。

承包人的其它联络方式: / 。

4.3 承包人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有变动,承包人应提前3日内通知发包人,否则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因此造成通知不能送达的,发包人有权直接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人工、材料以及其它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发包人有权在留存的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按第三条第4款执行。

五、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后质量的确认
5.1 发生质量问题的保修内容、范围属于已入住的房屋的,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后的质量由业主/住户签字确认。

5.2 发生质量问题的保修内容、范围属于未入住的房屋的,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后的质量由物管公司确认。

5.3 发生质量问题的保修内容、范围属于公用设施设备或者公共部位的,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后的质量由物管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确认。

5.4 若承包人对保修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引起第三人不满或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后的质量未经确认等而造成的直接经济、名誉损失或第三人索赔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六、保修期内,承包人在履行保修职责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6.1 遵守物业管理的规定,文明施工。

6.2 涉及安全危险作业的施工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6.3 承包人保修人员进入已入住的房屋内,必须自带鞋套,统一着装,语言文明礼貌,做到微笑服务;同时遵守业主/住户的要求,维修应整洁有序,维修完工必须清理场地,做到业主/住户满意,不得有损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6.4 承包人保修人员必须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维修整改人员管理规定》。

6.5 无论任何理由承包人及保修人员都不得与第三人发生争吵。

6.6 不得强拿强要或私拿第三人的财、物。

不得损坏室内物品或公共设施、设备。

承包人及保修人员违反本条规定,造成第三人向发包人或者有关部门投诉的,由承包人按每出现一次100元承担违约金,累计计算。

并由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质量(包括保修质量)责任及处理:
7.1 因质量(包括保修质量)问题引起发包人与第三人发生争议的,发包人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在接通知后十二小时内派人配合发包人处理。

逾期,发包人有权同第三人直接协商解决,发包人同第三人签定的赔偿协议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抵扣,不足部分,按第三条第4款执行。

7.2 发生质量(包括保修质量)问题后,在与第三人协商解决时,如出现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解决意见不一致的,按发包人的意见与第三人解决,由此达成的赔偿协议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解决意见都不能与第三人协商一致,第三人按法律程序解决的,则法律文书确定由发包人承担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上述费用和损失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抵扣,不足部分,按第三条第4款执行。

7.3 若因质量问题(包括保修质量)引起第三人投诉或发生争议,由承包人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
7.3.1 因上述情况影响了发包人及发包人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的,出现第一次,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 1 万元。

7.3.2 因上述情况导致第三人到发包人及各子公司办公场地、营销部等闹事的, 出现第一次,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 2 万元。

7.3.3 因上述情况被电视、报刊等媒体作有损发包人品牌的报道, 出现第一次,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 5 万元。

7.3.4 因上述情况导致第三人到公共场所阻碍交通、游行等事件的, 出现第一次,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10 万元。

若上述事件出现二次以上(含二次), 每增加一次,上述损失赔偿额也相应增加一倍,以此类推,累计计算。

八、本《保修协议》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含第三人索赔费用、发包人名誉损失费等费用),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抵扣,不足部分,按第三条第4款执行。

本《保修协议》中的第三人是指甲、乙双方以外的与保修有关的单位和自然人,包括业主/住户。

本《保修协议》所指的损失包括因质量原因引起的返工、维修以及第三人索赔等损失。

九、本《保修协议》与主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本《保修协议》一式柒份,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贰份。

附件(1):《维修通知单》
附件(2):《关于代为维修的扣款单》
附件(3):《各工程维修时限表》
甲方:乙方:(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附件(1):
维修通知单
编号:维修处:维修地点:
维修内容:
请尽快维修,谢谢!
报修部门:接修人:报修人:填单人:
附件(2):
合同名称:
关于代为维修的扣款单
承包人:
由贵司承建的工程,在年月
日出现。

经我司现场负责人查看后,确认系因贵司的施工质量造成。

我司多次要求贵司及时派人予以处理,但因贵司不能及时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修。

根据我司与贵司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的相关规定,我司委托其他单位代为维修。

现此项维修工作已完成,发生总费用:元 ,人民币大写:
(其中:)。

此费用将从贵司的工程保修款中直接扣除,不再另行知会。

特此知会
公司
(签署):
年月日
主送:公司
抄送:成本部、财务部
附件(3):
各工程维修时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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