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53-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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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III型减振扣件技术要求

GJ-III型减振扣件技术要求

GJ-III型减振降噪扣件供货技术条件1、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GJ-III型减振降噪扣件产品的验收。

GJ-III型减振降噪扣件为专利产品,专利号03231209.1。

2、引用标准GB1348 —1988 球墨铸铁件GB/T 528-199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GB/T 531-1999 橡胶修正硬度计压入硬度试验方法GB/T 7762-2003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耐臭氧龟裂静态拉伸试验GB/T 1039—1992 塑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T 2411-1980 塑料邵氏硬度试验方法GB/T 1410─1989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GB/T 15168-94 振动与冲击隔离器性能测试方法3、型式尺寸GJ-III型减振降噪扣件的设计图纸应经过轨道系统设计方的确认,型式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条件的要求。

4、技术要求4.1 外观要求4.1.1 橡胶垫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纹,无明显肉眼可见杂质。

4.1.2 铸件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明显砂眼、锈蚀及其他显著降低强度和影响外观的缺陷(如气孔、凹陷、裂纹、夹砂和疏松等),无型砂、氧化皮、飞边、毛刺等杂物;铸件表面应做涂漆防锈处理;铁垫板底面及承轨槽不允许有深度大于1mm的缩陷,其它表面可有3处深度不超过2mm,直径不大于5mm的坑点,浇冒口凸出部分应予以剔除,残余突出不得超过1mm。

4.1.3 绝缘耦合垫板表面均应平整、光洁、无缺料、裂纹。

直径为0.5~0.8mm的气泡、有机杂质,每片不得多于2个。

4.1.4 缓冲尼龙垫和方形尼龙套应表面光洁,色泽一致,无明显水花气斑,内部无气泡。

4.2 材质要求4.2.1 上铁垫板、下铁垫板材料采用QT450-10,其机械性能应满足GB1348的要求。

4.2.2 橡胶胶垫的材质为天然橡胶,不得使用再生胶,其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4.2.3 绝缘耦合垫板材料采用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其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南京地铁三号线调整环评报批稿(123456)【3】

南京地铁三号线调整环评报批稿(123456)【3】

南京地铁三号线工程调整■■■■对照GB/T50452-2008《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6处文物保护单位的结构最大速度响应速度在0.16~0.73mm/s,其中南京城墙等4处文保单位超标,超标量为0.02~0.58mm/s。

中华书局预测值满足《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的要求。

5.5 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建议5.5 振动污染防治措施5.5.1 振动污染防治的一般性原则为减缓本工程对沿线地面和建筑物的干扰程度,结合预测评价与分析结果,本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本次评价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振动防护措施和建议:(1)根据地铁振动的产生机理,在车辆类型、轨道构造、线路条件等方面进行减振设计,将降低轮轨撞击产生的振动源强值,从根本上减轻轨道交通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车辆振动控制车辆性能的优劣直接影响振源的大小,在车辆构造上进行减振设计对控制轨道交通振动作用重大。

根据国内外的有关研究资料,采用弹性车轮可降低振动4~10dB。

在转向架上采取减振措施;减轻簧下质量;采用盘式制动等措施来降低车辆的振动。

因此在本工程车辆选型中,建议除考虑车辆的动力和机械性能外,还应重点考虑其振动防护措施及振动指标,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

②轨道结构振动控制轨道结构振动控制主要包括钢轨及线路形式、扣件类型和道床结构等三方面的内容,现分述如下:a、钢轨及线路形式重轨无缝线路不仅能增强轨道的稳定性,减少养护维修工作量和降低车辆运行能耗,而且能减少列车的冲击荷载;因而已在城市轨道交通中得到广泛应用。

本工程正线采用60kg/m重轨无缝线路,在车轮圆整的情况下其振动较短轨线路能降低5~10dB。

b、扣件类型本工程正线、辅助线整体道床,采用DTVⅠ2型弹性分开式扣件;车场线、出入段线碎石道床地段采用国铁弹条Ⅰ型扣件,车辆段内整体道床采用弹条I型分开式扣件。

C、道床结构本工程地下线路减振要求较高地段采用橡胶浮置板道床,特殊减振地段采用钢弹簧浮置板道床。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012版】一、环境标准体系(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1.熟悉国家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分级、分类)⑴国家环境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

①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②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③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④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⑤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⑵地方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近年来为控制环境质量的恶化趋势,一些地方已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地方环境标准。

①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②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备案;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⑶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2.熟悉我国现行的主要EIA技术导则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⑴《EIA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87—2002:适用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工程的EIA项目。

⑵《EIA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适用于水利行业的防洪、水电、灌溉、供水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EIA。

其他行业同类工程和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⑶《EIA技术导则—石油化工CP》HJ/T89—2003:石油化工CP是指以石油和石油气(包括天然气和煤厂气)为原料,从事炼油、化工、化纤和化肥生产以及相关的储存、运输、科研等CP。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EIA。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13 号线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建设单位 : 深 圳 市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环评单位 : 中 铁 二 院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8 年 1 月 深圳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四期建设规划(2017~2022)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13 号工程线路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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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13 号线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1.3.4 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453-2008);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 8、《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04-2008); 10、《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11、《城市轨道交通振动和噪声控制简明手册》; 12、《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 HJ203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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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13 号线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出租小汽 17842 辆,增长 7.5%。全年公共汽车客运总量 22.42 亿人次,减少 8.9%, 轨道交通线路长度 285 公里,增加 108 公里,轨道交通客运总量 12.97 亿人次,增 长 15.6%。

基于轨道交通新导则的振动及室内二次结构噪声讨论

基于轨道交通新导则的振动及室内二次结构噪声讨论

基于轨道交通新导则的振动及室内二次结构噪声讨论发布时间:2022-03-24T09:22:24.700Z 来源:《新型城镇化》2022年4期作者:魏丹[导读]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指服务于城市客运交通,通常以电力为动力,轮轨运行方式为特征的车辆或列车与轨道等各种相关设施的总和。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都 610000摘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453-2018)及《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 10071-88),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对地下线振动影响、室内二次结构噪声进行了实际测量及理论计算分析,并进行简要讨论。

1、绪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指服务于城市客运交通,通常以电力为动力,轮轨运行方式为特征的车辆或列车与轨道等各种相关设施的总和。

它具有运能大、速度快、安全准时、成本低、节约能源、乘坐舒适方便以及能缓解地面交通拥挤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等优点,常被称为“绿色交通”。

我国已有30余个城市正在运行或正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地铁线路修建和运营带来便利的同时,对地铁运营区域噪声和振动环境也产生了影响,其中城市区域地铁线路下穿或邻近居民住宅区的情况最为常见,由于振动通过轨道传递给隧道壁,隧道壁振动向土壤中辐射弹性波,弹性波在土壤中传播,地铁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建筑基础受地铁振动激励,产生振动响应,并产生二次结构噪声。

地铁引起的振动及二次结构噪声对建筑物、精密仪器、人体等的影响也日益增大,影响的范围也在日益增大;使沿线居民需承受地铁运行时带来的振动、二次结构噪声等环境污染。

地铁振动及二次结构噪声的产生,与车辆运行速度、车辆轴重、轨道结构、埋深、地质条件及建筑结构等因素均有复杂的联系。

本文以现场实测、数值模拟等方式,对地铁引起振动的评价量、振动影响的程度提出讨论。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评价量及评价指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453-2018),地下线的振动环境评价范围一般为线路中心线两侧50m,在地下线平面圆曲线半径≤500m或地质条件为岩石和坚硬土地质情况下,室内二次结构噪声的评价范围需要扩大到线路中心线两侧60m。

2018年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汇总

2018年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汇总

汇总 | 2018年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汇总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正)》4.《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二、行业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2019年7月1日起实施)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6. 《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1-2018);《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7.《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三、国家标准1.《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2.《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四、行业标准1.《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2—2018)2.《制糖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3-2018);《陶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4-2018);《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5-2018);《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6-2018)3.《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4.《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178-2018)《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179-2018)《氨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01-2018)5.《铜镍钴采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6-2018)《铅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7-2018)《印制电路板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8-2018)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7.《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8.《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860.2-2018)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池工业》(HJ967-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1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1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 978-2018)12.《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1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钢铁工业》(HJ885-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86-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制浆造纸》(HJ887-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HJ888-2018)1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制造》(HJ980-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炼焦化学工业》(HJ98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HJ982-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冶炼》(HJ983-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HJ984-2018)15.《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 990-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 99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制药工业》(HJ 992-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HJ 993-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化肥工业》(HJ 99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制革工业》(HJ 995-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制糖工业》(HJ 996.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 996.2-2018);1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HJ 946-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化肥工业-氮肥》(HJ 948.1-2018)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镀工业》(HJ985-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业》(HJ986-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HJ98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工业》(HJ988-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HJ989-2018);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19.《民用建筑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渗透系数调查技术规范》(HJ 949—2018)五、地方标准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2.《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5.《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6.《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7.《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 37/ 3416.3—2018)9.《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10.《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 3416.5—2018)1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技术指南》(DB37/T3394-2018)1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DB37/T3393-2018)13.《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37/T2374—2018)六、环评相关文件规定1.《关于印发机场、港口、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号)2.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水利(灌区工程)两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7号)3.《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4.《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5.《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6.《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7.《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8.《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号)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10. 《关于生态环境执法中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环政法[2018]85号)11.《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12.《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废水排放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038号)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4号)14.《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15.《关于市政工程污泥干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129号)16.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发〔2018〕124号)17.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第〔2〕号)18.《关于铝用炭素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复函》(鲁环办科技函〔2018〕119号)19.《关于深化市级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12条工作措施》(济环字[2018]166号)20.《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淄环发〔2018〕24 号)21. 《淄博市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淄环发[2018]88号)七、污染治理规划1.《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环办监测函[2018]793号)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4.《关于印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环环监[2018]48号)5.《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号)6.《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7.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2018〕136号八、部长信箱回复1. 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否征税的回复2.关于环保税征收疑问的答复3.关于针对超标的情形,企业要求复测如何处理的回复4.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回复6.对请教GB36600在环评中适用问题的回复7.关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咨询的回复8.关于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实际监测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回复意见9.关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疑问的回复10.执行GB3097问题的回复11.GB5468是否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的回复12.关于搬迁项目环评类别咨询的回复13.关于项目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咨询的回复14.关于咨询改装车的项目性质的回复15.关于《环评分类名录》第51条"砖瓦制造”咨询的回复16.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咨询回复17.关于水源地问题疑问的回复18.关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回复19.关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可以存在规模化养殖场的回复20.关于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疑惑的回复21.关于明确通信基站与住宅等建筑距离建议的回复22.关于危险废物烟气净化系统湿法静电除尘器请示的回复23.关于布商标印刷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判定咨询的回复24.废油、废电池仓储项目环评项目类别审批咨询的回复25.关于废旧塑料回收破碎清洗环评类别疑惑的回复26.关于连铸机技改应该执行何种环评手续的回复27.关于晾晒池工艺的一些问题的回复28.关于废气监测中测定下限及检出限折算问题的回复29.关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使用何种检测方法的回复30.关于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是否可以批的回复31.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有关问题的咨询32.关于合成树脂排放标准中废气排放量疑问的回复33.关于农田土壤监测45项因子评价标准怎么选的回复34.关于非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疑问的回复35.关于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涉及排污许可证问题的回复36.关于大气法第72条的适用情况的回复37.关于《条例》中法定规划如何理解的回复38.关于咨询土壤导则里两个问题的回复39.关于‘环土壤[2018]22号’疑问的回复40.关于新建加工硫酸铵颗粒肥项目是否必须进园入区的回复41.关于3095修改单疑问的回复42.关于无工业园区就不能新建涉VOCs工业企业的回复43.关于间接冷却水、锅炉排污水排放问题44.请教土壤中六价铬的测定方法的回复45.关于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咨询的回复46.关于进口货物是否是固体废物的再次鉴定咨询的回复47.恳请确认油气田开发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和标准的回复九、其他管理要求1.《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土壤与地下水》(环办法规[2018]46号)2.《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公告78号)3.《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公告2018年第5号)4.《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8年第7号)5.《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8年第8号)6.《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7.《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的函》(环办政法函[2018]67号)8.《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10. 环境保护部2018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1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12.《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13.《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14.《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号)15.《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部令第2号)16.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17.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有关问题答记者问18.《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司发通[2018]54号)19.《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手册(试行)》(环办土壤函[2018]884号)20.《关于排污申报有关问题的复函》(环环监函[2018]102号)21.《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环办环监[2018]28号)22.《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环办转发函[2018]6号23.《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工作手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1168号)24.《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58号)25.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负责人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有关问题答记者问26.《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70号)27.《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2018年)(公告2018年第76号)28.《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公告2018年第66号)29. 《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18-2019年本)》(公告2018年第29号)精品文档. 30.《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公告2018年第26号)31.《十二部门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32.《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

2019年3月1日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

2019年3月1日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道桥与防洪2019年4月第4期全国政协委员刘起涛提出: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管理创新计划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刘起涛在两会期间提出,希望能尽快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管理创新计划,让高速公路可以更充分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刘起涛表示,目前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现在已经超越了14万km ,但无论是在运营管理理念上还是运营维护的技术手段上,都还存在问题。

对此,刘起涛提出,希望能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高速公路管理与实物管理向资产管理转变。

建议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强高速公路资产管理,及时掌握高速公路资产管理整体状况,探索建立高速公路资产管理制度,在做好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推动资产管理理念在运营管理中的落实,形成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继承。

2018年末,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了261万辆,全年新增加107万辆,呈加速增长态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30年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目标是50%,届时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将对高速公路网络能源供给安全与管理能力形成极大的挑战。

刘起涛表示,希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国家电网等相关部门,编制高速公路能源供给规划,研究服务区供电规模、资源保护管理、风能及太阳能的利用,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利用回收等关键问题。

政策规范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废止日期替代情况国家标准1GB 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2019-3-1被GB/T 51328-2018替代2GB 50298-1999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2019-3-1被GB/T 50298-2018替代3GB 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19-3-1被GB/T 50374-2018替代4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2019-3-1被GB 18218-2018替代行业标准5CJJ 120-2008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规程2019-3-1被CJJ/T 120-2018替代6CJJ 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2019-3-1被CJJ 63-2018替代7JTG/T D60-01-2004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2019-3-1被JTG/T 3360-01-2018替代8TB 10101-2009铁路工程测量规范2019-3-1被TB 10101-2018替代9HJ/T 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2019-3-1被HJ 169-2018替代10HJ/T 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2019-3-1被HJ 2.3-2018替代11HJ 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2019-3-1被HJ 453-2018替代2019年3月1日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237。

习题专题一、环境标准体系

习题专题一、环境标准体系
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给大家介绍:
一、环境标准体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三、环境质量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标准
专题一、环境标准体系
(此部分单项选择题一般出三道左右题)
专题一大纲要求知识点概括:
内容
考试大纲要求
1.熟悉国家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一)
2.熟悉我国现行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种类及其应用
标标准。 1.1.2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1.1.3 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1.1.4 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1.1.5 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1.2 地方标准 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近年来为控制环境质量的恶
31主要大气环境标准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8832主要水环境标准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10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20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gb144701200221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工药剂gb144702200222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弹药装药gb144703200228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33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33主要环境噪声标准34主要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a
务院批准。 1.3 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 除上述国家环境标准外,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执行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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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基本规定 ............................................................... 3 5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 8 6 工程沿线环境状况与分析 ................................................. 9 7 声环境影响评价 ........................................................ 12 8 环境振动影响评价 ...................................................... 15 9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 ...................................................... 18 10 水环境影响评价 ....................................................... 20 1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 23 1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 24 13 公众参与 ............................................................. 26 14 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与投资估算 ................................... 28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专题设置和编制要求 .................... 31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声环境影响预测计算公式 ................................ 34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环境振动影响预测计算公式 .............................. 40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电视的接收与信噪比 .................................... 44
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所、铁道科学研究院环控劳卫所、北京市环境监 测中心、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8 年 12 月 2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7349 高压架空输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 GB10070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07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4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5707 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 GB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J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T 17247.1-2000 声学 户外声传播衰减,第 1 部分:大气声吸收的计算 GB/T 17247.2-1998 声学 户外声传播衰减,第 2 部分:一般计算方法 HJ/T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HJ/T24 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HJ/T90 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ii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
HJ453-2008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铁、轻轨等轮轨导向系统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轨、有 轨电车、自动导轨、直线电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磁浮轨道交通系统。
1
HJ/T192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DL/T988 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变电站工频电场和磁场测量方法 JB16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
前言
HJ453-200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特点和环境影响特征,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 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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