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拿房子换赡养过户后儿子反悔不让其进家门,不赡养老人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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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父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不赡养父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不赡养⽗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有赡养⽗母的法定义务,但在现实⽣活中,有很多⼦⼥不赡养⽗母。

对于⼦⼥不赡养⽗母的责任,法律作了⼀些规定。

那么⼦⼥不赡养⽗母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不赡养⽗母,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

下⾯由店铺的⼩编在本⽂详细介绍。

不赡养⽗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构成遗弃罪,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母对⼦⼥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母不履⾏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活的⼦⼥,有要求⽗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履⾏赡养义务时,⽆劳动能⼒的或⽣活困难的⽗母,有要求⼦⼥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母的赡养指成年⼦⼥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母提供必要的⽣活条件,扶助是指成年⼦⼥在精神上和⽣活上对⽗母的关⼼、帮助和照顾。

赡养扶助的义务主体,⼀般是成年⼦⼥。

⼦⼥对⽗母履⾏赡养扶助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要履⾏的法定义务,也是每⼀个成年⼈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宪法规定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的规定,成年⼦⼥有赡养扶助⽗母的义务。

三、⽼年⼈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新修订的《⽼年⼈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次从法律上明确将农历九⽉初九定为⽼年节。

此外,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年⼈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年⼈。

与⽼⼈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年⼈。

新法把“常回家看看”正式写进了法律,如果⼦⼥不常回家看⽼⼈,应属于违法⾏为。

更不⽤说⼦⼥不赡养⽗母的情形了。

赡养⽗母是⼦⼥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拒不赡养⽼⼈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不赡养⽗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相关知识,希望⼤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的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2024年老年人赡养服务协议细则

2024年老年人赡养服务协议细则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老年人赡养服务协议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协议概览1.1 协议双方1.2 协议目的1.3 协议范围第二条:服务内容2.1 生活照料2.2 健康管理2.3 精神慰藉2.4 社交活动第三条:服务标准3.1 生活照料质量3.2 健康管理规范3.3 精神慰藉质量3.4 社交活动安排第四条:服务时间4.1 服务起始时间4.2 服务结束条件4.3 服务时间调整第五条:服务费用5.1 服务费用标准5.2 费用支付方式5.3 费用调整机制第六条:服务人员6.1 服务人员资质6.2 服务人员培训6.3 服务人员更换第七条:甲方权益7.1 服务质量监督7.2 服务变更要求7.3 隐私保护第八条:乙方权益8.1 服务提供保障8.2 费用回收权8.3 法律维权第九条:违约责任9.1 甲方违约责任9.2 乙方违约责任9.3 违约赔偿方式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机构10.3 诉讼管辖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程序11.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2.3 泄密责任第十三条:强制性条款13.1 强制性法律规定13.2 强制性行业规范13.3 强制性政府政策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双方共同认可的附加服务14.2 双方商定的其他特殊条款14.3 合同附件清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概览1.1 协议双方1.2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作为老年人与乙方作为养老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甲方在乙方提供的赡养服务中得到妥善的照料与尊重,同时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优质的服务,实现双方共赢。

1.3 协议范围本协议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社交活动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生活照料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照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清洁、洗衣等。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我们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下面,我将就这些法律规定进行解析。

首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赡养年老、病残不能劳动的父母的义务”,并明确了夫妻双方的赡养责任和赡养方式。

换言之,子女要对年老、病残、不能劳动的父母进行赡养,提供他们生活所需。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如果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承担赡养责任。

其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法,子女有义务赡养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提供生活所需和必要的精神关怀。

同时,法律还规定,父母有权依法要求子女赡养,并行使相应的赡养权益。

此外,我国还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赡养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等,都对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制定。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规定着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但应该明确的是,赡养老人是一种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在实际生活中,赡养老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子女自身能力等因素。

因此,在行使赡养义务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以不过重负担。

此外,对于赡养义务的履行,我们还应当倡导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

政府可以加大老年人福利的投入,提供相关补贴和服务,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倡导子女尽力履行赡养义务,加强社会的亲情关怀。

总之,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一种伦理道德的体现。

我们应当根据法律规定,遵守赡养义务,为父母提供合理的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

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支持和关怀,为老年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对老年人的真正赡养和保障。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问题的加剧,赡养老人的话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社会对于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介绍最新的赡养老人法律规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最新颁布的一项关于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

该法明确规定了子女应对老年人进行赡养的义务。

根据该法,子女有赡养无助的父母的义务,无助指的是其生活和生存无法自行独立。

赡养方式可以通过抚养、供养、照料等方式来实施。

二、赡养费的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权主张赡养费。

子女应当按照经济承受能力支付赡养费。

具体赡养费的金额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子女不得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并且拒不支付赡养费的,可以被要求通过强制执行来履行赡养义务。

三、赡养协议为了明确赡养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赡养双方可以签订赡养协议。

赡养协议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文件,能够约束赡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赡养协议应当明确赡养的对象、方式、支付时间、金额等具体细节,并且由双方签字确认。

如果赡养协议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四、法律制裁如果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且可以处以罚款。

五、公共赡养基金除了子女赡养个人父母外,国家也设立了公共赡养基金来支持无助的老年人。

老年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领取公共赡养基金,这样可以减轻子女的赡养负担。

公共赡养基金可以通过政府、社会机构等途径提供。

六、家庭医生制度为了更好地关注和照料老年人的健康问题,国家推行了家庭医生制度。

家庭医生可以定期上门为老年人进行体检,提供医疗服务,并且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

家庭医生制度可以提供更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从而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总结起来,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赡养费的支付问题、赡养协议的签订、法律制裁等内容。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我们作为子女天经地义的事,不仅在物质与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我国还颁布多个法律法规来规定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希望大家阅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

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例子 -回复

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例子 -回复

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例子-回复标题: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案例分析及解决途径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化。

然而,尽管物质条件得到了改善,一些负面的社会现象却仍然存在,其中就包括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问题。

这不仅违背了我国的传统道德观念,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以“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例子”为主题,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这一问题,并探讨可能的解决途径。

二、案例描述张老夫妇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大儿子在国外工作,二儿子在国内上班,女儿已经出嫁。

由于年事已高,两位老人身体状况越来越差,需要人照顾。

但三个孩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意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无奈之下,张老夫妇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三、案例分析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如果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解读:在这个案例中,张老夫妇的三个子女都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

他们以各种借口推脱责任,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传统道德观念。

四、解决途径1. 法律途径:当子女拒绝赡养父母时,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强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2. 社区介入:社区也可以在解决子女不赡养父母的问题上发挥作用。

社区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帮助父母和子女达成共识,解决赡养问题。

3. 宣传教育: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子女不赡养父母的问题,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让更多的年轻人明白赡养老人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

五、结论子女不赡养父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既违反了法律,也违背了道德。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法律途径、社区介入和宣传教育等。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努力,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让老年人能够在晚年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照顾。

子女拒绝养老人协议书

子女拒绝养老人协议书甲方(老人):[全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详细住址]乙方(子女):[全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详细住址]鉴于甲方为乙方的亲生父母,且甲方已步入老年,需要子女的赡养和关怀。

但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赡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赡养义务的放弃1. 乙方明确表示放弃对甲方的赡养义务,不承担甲方的生活费、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2. 甲方理解乙方的决定,并同意不向乙方提出赡养要求。

二、财产分配1.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将[具体财产]转移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放弃赡养义务的补偿。

2. 乙方接受甲方的财产分配,并承诺不对甲方的其他财产提出任何要求。

三、生活安排1. 甲方将自行安排其生活,包括但不限于居住、饮食、医疗等。

2. 乙方不承担甲方的生活安排责任,但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一旦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六、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本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Those who turn back never reach the summit.(页眉可删)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现在社会中的越来越多的重组家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对于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法律有明文规定吗?我相信不少人对此也是存有疑虑的。

下面就让根据我国法律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

现实中,常见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有以下两种:1、名分型:即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所以仅仅是名分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

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

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义务赡养吗?谁有义务赡养老人?继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回答这个问题一定要分情况: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儿媳赡养老人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迁,家庭关系中的赡养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在我国,法律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对于儿媳赡养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相关法律规定尚不完善。

本文将从儿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赡养责任、赡养方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儿媳赡养老人法律规定概述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父母。

”这一规定明确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当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该法明确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并未明确儿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子女应当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

”该法明确了子女对父母的遗产继承权,但并未明确儿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当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该法明确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并未明确儿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二、儿媳赡养老人责任分析1. 传统观念影响在我国传统观念中,儿媳对公婆的赡养被视为一种美德,但并非法定义务。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儿媳赡养老人往往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

2. 法律责任缺失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儿媳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难以界定。

在实际操作中,儿媳赡养老人往往缺乏法律保障。

3. 家庭关系复杂家庭关系复杂是导致儿媳赡养老人责任难以界定的重要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儿媳、公婆、子女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容易引发赡养纠纷。

三、儿媳赡养老人方式探讨1. 经济赡养经济赡养是儿媳赡养老人最基本的方式。

儿媳应当承担起家庭经济责任,确保公婆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生活照料儿媳应当关心公婆的生活,协助他们处理日常生活事务,如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

3. 情感慰藉儿媳应当关心公婆的身心健康,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如陪伴、聊天、关心他们的兴趣爱好等。

民法典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赡养⽼⼈的规定是什么⼦⼥赡养⽗母,不光是在经济上提供物质和⾦钱的⾏为,也要在精神上进⾏照顾。

赡养的双⽅不只是婚⽣⼦⼥,⾮婚⽣⼦⼥同样有赡养的义务,前提是已经构成抚养的事实。

那么民法典关于赡养⽼⼈的规定是什么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关于赡养⽼⼈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母对未成年⼦⼥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对⽗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所谓抚养义务,是指⼀定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规定⽗母对于未成年⼦⼥负有⽆条件抚养义务,不论⽗母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是否与⼦⼥共同⽣活,也⽆论其⾃⾝或⼦⼥的经济情况如何,均应承担并充分履⾏法定的抚养义务。

即⽗母应向未成年⼦⼥提供必要的物质经济条件,并在⽇常⽣活中给予充分照料。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成年⼦⼥对⽗母经济上的供养,即提供必要的⽣活费⽤,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与⽗母对⼦⼥⽆条件承担抚养义务不同,成年⼦⼥承担以经济⽀持为主要内容的赡养义务是有条件的。

即民法典第⼀千零六⼗七条第⼆款规定的,成年⼦⼥不履⾏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或者⽣活困难的⽗母,有要求成年⼦⼥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当⽗母有劳动能⼒⼜没有⽣活困难时,法律并不强制⼦⼥对⽗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

⽗母不履⾏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活的成年⼦⼥,有要求⽗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不履⾏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或者⽣活困难的⽗母,有要求成年⼦⼥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母⼦⼥之间的法律义务】⽗母对未成年⼦⼥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对⽗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七条【监护⼈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母、⼦⼥、配偶等,被⼈民法院撤销监护⼈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负担的义务。

第⼀百九⼗六条【不适⽤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诉讼时效的规定:(⼀)请求停⽌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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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拿房子换赡养过户后儿子反悔不让其进家门,不赡养老人怎么处

老人想用自己房子来换取儿子赡养自己,然后房子过户后,儿子根本不让老人进门。

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老人拿房子换赡养过户后儿子反悔不让其进家门,不赡养老人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张华这样做是为了讨好两个儿子,以便舒心地在儿子家里养老。

他们并未得到想要的结果。

小儿子称房产过户后便会赡养张华,但当房产变更到小儿子名下后,张华却无法踏入家门,只能再与对自己意见颇多的大儿子生活在一起。

因未尽赡养义务,张华向小儿子提起诉讼,打算要回那套已经过户的房产。

老人如何处置房屋等财产,才能在晚年得到儿女更好的赡养,正成为许多老年人面临的难题。

83岁的张华(化名)站在窗边看着穿梭在枣林前街上的车辆。

张华腿脚不便很少下楼,站在窗口成为他与外界接触的方式。

张华与大儿子住在一间40多平方米的老房中,身患半身不遂的老伴儿与小儿子住在一起。

张华与老伴儿原本有三套房产。

9年前,他们卖掉了居住的房屋,各自带着一部分卖房款,分别住进了两个儿子家里,并对剩余两套房产做出了赠与决定,两个儿子各得一套。

卖了房
老两口分住两家
中午剩下的菜装在塑料饭盒中,一个掰开了的馒头裹在塑料袋中,这些饭菜也是张华的晚饭。

83岁的张华与大儿子住在枣林前街附近的老房中,老伴儿与小儿子住在一起。

“目的就是想到了我们的养老问题,想着这样可以更好地养老、生活。

”他对北京晚报记者说。

2007年下半年,张华的老伴儿得了脑血栓,导致半身不遂,住院一个多月,恢复后出院。

“老伴儿想让大儿子养我,让小儿子养她。


张华和老伴儿决定卖掉西三旗附近的小两居,分别到两个儿子家里去住。

“房子一共卖了50万元,老伴儿带着30万元去小儿子那里,我带了20万元到老大那里。


除了西三旗的房产,张华与老伴儿还有枣林前街与沙子口的两套住房。

“沙子口房的房本是我的名字,枣林前街房的房本是老伴儿的名字。


分开的时候,张华和老伴儿一起写了一份赠与决定,将名下的两处房产分别赠与了两个儿子。

“我名下沙子口的房子赠与了小儿子,老伴儿名下枣林前街的房赠与了大儿子,目的就是想讨他们个好,好好地赡养老人。

”在赠与决定最后,明确写着“对老人要尽好赡养义务”。

“我们周末的时候可以在公园见面,聊聊天,平时很少见面。

”在张华看来,养老的情况并未像他想象的一样,出现了许多的问题,“有的是语言,甚至是肢体的矛盾冲突。


急过户
小儿子屡次施压
一年后,老伴儿找到张华,还是想与他两个人在一起生活。

“老伴儿有两千多元的退休工资,每月给小儿子一千块,小儿子想把工资卡要过去,但是老伴儿不愿意。

这样老伴儿就和小儿子有了矛盾。


张华思来想去,找小儿子谈,希望老两口一起过。

“跟小儿子谈了一次,我去他们那里生活,自己带着卖房的这些钱过去,他也都同意了。

”而后,张华搬到了沙子口的房子,与小儿子一起住。

“儿媳妇可能是不太愿意跟我们一起住,小儿子一家人回到了原先住的平房去,我的钱就没有给小儿子。


张华告诉北京晚报记者,这样的居住情况持续了三年时间。

小儿子周末会回来看看张华与老伴儿。

2011年9月,张华做了心脏支架手术。

出院前,小儿子来到医院,想让张华回到大哥家里去住。

“谈了几次也没有谈好,没有办法,我就回到了老大那里去。


一年之后,张华再次做了心脏支架手术。

“沙子口的房子是我的名字,小儿子想让我把房子过户给他,多次找到我要我过户。

”张华不同意过户,因为他觉得个人的养老问题还没有着落。

“2014年3月,小儿子为了过户,将老伴儿送到了居委会,目的是给我施加压力,让我过户。

”居委会叫张华去接老伴儿,他只能把老伴儿接到了大儿子家里,“但是矛盾也陆续出现”。

无奈之下,张华希望大儿子能够腾出枣林前街的房子,让老两口住在那里。

“大儿子将枣林前街的房子出租,而后给我和老伴儿在自家附近租了一套一居室。


房到手
老人却被拒门外
当年年底,张华的老伴儿生病住院,留下张华一人住在租住的地方。

“大儿媳在忙活着她即将生产的儿媳妇,几乎没有人能照顾到我。

”张华担心自己一个人出现意外,暂时住到了一名亲戚家里。

由于再次遇到了无人照料的情况,张华便找到了小儿子。

“小儿子来了之后借着机会跟我说,把房过户给我、我管你,他说让我们住在沙子口的房里,给我们请一名保姆,他们也会时常去探望。


小儿子这样一说,张华不再坚持。

“我说我先住过去,但他说必须要过了户才能住过去。

”小儿子对张华说,打算要回母亲名下位于枣林前街的房产,理由是“要给我们请保姆,钱不够,需要把这房子出租,进行一些贴补”。

张华同意了小儿子的建议。

小儿子先带张华到律师事务所,准备起诉大儿子占了老伴儿的房产。

一天之后,又带着张华去办理过户。

“过户后房子的房本,也放在小儿子那里。

”过户几天之后,张华住到了小儿子家。

几个月后,小儿子再次提出想要枣林前街的房子,“他的儿子想要结婚。

”张华并未同意,“都给他了,老大怎么办?枣林前街这间房子在房改的时候需要自己掏钱购买,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是老大出了一万五买下的。


此后,矛盾加剧,小儿子最终拿走了张华手中的钥匙,张华无法进入沙子口的房子。

“没有办法,我只能去找老大。

老大对我也有意见,因为当时为了要这房子告了他,他说因为我跟他要房子,他家里也闹矛盾,破坏了他的家庭。


最终,张华和大儿子都住在了枣林前街的房子里。

“虽然在一间房子里,但都是自己照顾自己。


为养老
应积极做好法律规划
小儿子表示,在房屋处置中,并非对老人未尽赡养义务,在多年前的赠与决定中已经写明,该房屋由他进行处置。

而大儿子认为,枣林前街房屋也应按照赠与决定,由他继承。

为老年人提供维权与法律援助的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卢明生认为,这是一起老人忽视养老安排过早做出房产赠与子女决定后陷于无助的案例。

老两口均患多种疾病急需子女照顾时,在此种情况下房屋过户给儿子,显失公平且乘人之危,“于赠
与角度而言,该赠与附有赡养的条件,现老人进门被拒且不能见老伴儿,所附赡养条件未能履行,依法亦应撤销。


卢明生对北京晚报记者表示,这个案例再次证明,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家庭赡养格局已被打破。

老人要想安享晚年,不能只是期待子女主动尽孝,而应积极做好养老法律规划。

“大多老年人会有一定的积蓄,在经济上不再依赖子女的资助,更多是需要生活上的照料。

而老年人要理性做好子女不能承担赡养义务,特别是生活上照料的心理准备。

“有的是出于无奈无法承担,有的是啃老故意不承担,有的假装承担却是盯着老人的财产,一旦得手立马翻脸六亲不认。

”为此,积极做好养老法律安排对老人安度晚年至关重要。

“所谓养老法律规划,即是要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养老安排。

”卢明生表示,一方面,老年人在财产上要做好保护,不能过早无条件或条件不明晰地赠与子女或他人。

另一方面,对于晚年生活照料要通过协议约束,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但现实中,能够承担及主动承担赡养义务的少。

为此,要激励主动承担照料义务的赡养人,明确未承担照料义务的赡养人该承担的责任。

“当赡养人不能承担赡养义务时,要积极寻求外界帮助,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他人或组织签订监护协议,以更好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


“如果我不能自理怎么办?把老人看成商品了,你给我多少钱,才养你,不给我钱就不养你。

”张华现在脑子里总想着房子的事情,他想撤销之前的过户手续,“因为他(指小儿子)没有尽义务,房子还是归我,如果没有房子,我的养老问题就更大了。


【法律解读】
子女应当赡养父母,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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