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结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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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毕业论文(优秀8篇)

土木工程毕业论文(优秀8篇)

土木工程毕业论文(优秀8篇)土木工程本科论文篇一一、教学课程需改善土木工程的教学课程安排上有明显的偏颇性,对于理论的课程内容安排的非常多,而对于实践的教学安排则少之又少。

地方本科院校建立土木工程专业的时间都比较的短。

所以在实验基地方面的建设还不够完善,存在很多的不足。

这样土木工程进行教学实践所需的基础设施就不能得到保障,从而导致土木工程专业的实践无法顺利进行,教师不得不把课程加在学生的理论教学上。

此外,地方本科院校在为达到国家要求的课时,经常减少教学内容,甚至塌缩或是删除实践课。

地方院校土木工程的实践课一般没有专门的实践指导教师,大多都是由理论教师兼顾的。

在实践过程中,也是传统的教师闷头教,学生闷头学的模式,没有体现实践课的互动性和交流性。

而且一般都是简单的实践,不能做到复杂和延伸的实践。

甚至一些需要到工地实地学习的知识内容也因为没有实践条件而转为课堂教授,没有经过直观的学习、认识,学生难以掌握知识,会产生一种囫囵吞枣的教学效果。

由于土木工程的实践基地多为工地等类型,所以不具有长期和持续使用的稳定性,土木工程的实践教学在实施中更是难上加难。

二、加强地方本科院校土木工程专业的教学1.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理念2.合理安排土木工程专业的教学课程在课程安排上,也要做到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相结合。

在教学内容上,不仅要做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有效平衡。

设计类教学课程完成后,教师也需要安排一些相应的设计实践作业或任务,并给学生提供一些参考的资料和文献,让学生独自设计并且独立完成,逐渐减少在实践过程中对教师的依赖。

对土木工程的教学,不仅在外部的实验基地和教学设备上没有保障,在内部的教学理念、教学课程安排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导致地方院校土木工程教学没有效果,不能达到教学目标。

因此,外部和内部的问题都需要在教改中进行解决,提高地方本科院校的土木工程教学质量,为地方培养实践能力更强、综合素质更高的土木工程人才。

建筑法律法规论文

建筑法律法规论文

建筑法律法规论文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指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法律法规论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建筑法律法规论文摘要:通过分析建筑学专业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专业教学评估和当前注册建筑师的职业要求,提出通过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完善学生成绩评价方式等手段改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关键词:教学目标;专业评估;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成绩评价;一、教学目标的确定(一)教学评估与职业注册对专业的要求上世纪八十年代,为配合注册建筑师制度的建立,建设部决定在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的同时建立建筑学专业评估认证制度,并于1992年成立了第一届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评估委员会,1994年颁发了《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将建筑类专业评估认证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期,在中国专业学位工作的建设中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原则上通过了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即以注册建筑师考试大纲为基础,将建筑学专业评估认证标准、建筑学学士标注和注册建筑师考试标准统一考虑,构成建筑学学士学位质量标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我国建筑师的执业范围正从设计向建筑生产的全过程———策划、设计、施工渗透;国家针对工程技术人才的培养提出学校要按行业标准培养工程人才,强化学生的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

这些制度和政策都为建筑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成为建筑法规课程确定教学目标的依据。

(二)课程现状与教学目标的确定建筑法规课程作为建筑技术系列课程之一,一般设置在建筑学专业第四学年,计划学时远少于该系列的其他课程(我校为36学时)。

根据2013年版《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文件》对相关教学内容的要求,学生毕业时应熟悉与建筑有关的法规、规范和标准的基本原则及内容,具有在建筑设计中遵照和运用现行建筑设计规范与标准的能力;熟悉建筑师对建筑安全性所负有的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熟悉现行建筑工程设计程序与审批制度,熟悉目前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管理机构与制度。

建筑法规方面的论文

建筑法规方面的论文

建筑法规方面的论文建筑法规方面的论文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在建筑领域中所发生的诸种社会关系中所运用的法律和规范的总称。

下面为大家分享了建筑法规的论文,欢迎借鉴!摘要:本学期通过对建设法规概论与案例这门课的学习,我掌握了许多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知识。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事物及事物之间都存在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内在与外在的因素共同作用下,促使事物朝大致的方向房展,正是这句话的内在含义。

正如建筑行业由不同等级,层次的建筑法规所规范,使建筑行业朝着百姓所希望的方向发展,并且同时符合中国国情。

本论文通过对于阐述建筑法律法规与建筑行业的关系、讲述分析我国建筑质量问题的成因。

了解国家颁布《建筑法》对于这些现象的约束作用,体现了建设法规对于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以及,并与结尾处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建筑法规对提高我国建筑质量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建筑法规工程拖欠款执法前言: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早有建筑法规对建筑建筑规范的体现,篆刻在黑色玄武岩上的《汉谟拉比法典》距今已有2700多年,但是如今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中,我们依然对于这部人类早期的行为规范赞赏有佳。

建筑与法律都在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更是在建筑市场中对提高我国建筑质量以及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记着不可估量的监督和规范作用。

建设法规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公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设法规是以市场经济中建设活动产生的社会关系为基础,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建设活动的监管、市场主体之间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

其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

其中《建筑法》调整企业的资质管理、经营管理、工程承包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等活动及其社会关系。

土木建筑工程论文六篇

土木建筑工程论文六篇

土木建筑工程论文六篇土木建筑工程论文范文1现在的高校生,往往已经习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面对建筑业可能远离城市、家人和网络的工作条件,心生畏惧;面对建筑业可能消失的消极和腐败现象,缺少必要的抵制力量.造成这些现象的缘由之一,就是职业道德意志不够坚决.2土木工程专业同学的职业道德行为职业道德行为是指人的职业道德品质的外在表现,是衡量从业者职业道德水平凹凸的客观标志.只有具备了正确的职业道德认知、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感和顽强的职业道德意志的基础上,才能形成正确的职业道德行为.然而,在调查中发觉,只有35%的同学有主动培育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26%的同学认为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低.3“卓越方案”背景下土木工程专业同学的职业道德教育模式讨论随着“卓越方案”开展的不断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工必需结合建筑企业对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和土木工程专业同学的职业道德现状,才能培育出适合建筑市场要求的卓越土建工程师.3.1加强家校和校企沟通,为高校生思想品德教育制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一名卓越土建工程师的培育,离不开家庭、高校和建筑企业的共同努力.高校作为连接家庭和建筑企业的中间环节,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纽带作用,加强和土木工程专业同学家庭和实习就业单位的联系.通过了解同学的家庭环境和实习单位的表现,准时解决土木工程专业同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道德教育.3.2加强与任课或实习老师的沟通和沟通,为高校生思想品德教育供应有利的内部环境随着卓越土木工程师方案的实施,单纯依靠辅导员或是专任老师都很难满意同学成长成才的要求.由于,在专业技能培育、行业动态等方面,专业老师具有很大的优势,但又存在着对高校生缺乏思想教育阅历的不足;而思想政治辅导员,虽然有着很强的教育同学、指导同学职业道德养成的力量,但又缺乏对建筑行业技能、专业学问的了解,造成对同学职业道德指导针对性不足.因此,思想政治辅导员和专业老师只有加强沟通了解、取长补短,才能为高校生思想品德教育供应有利的内部环境.3.3通过榜样引领作用,激发土木工程专业同学自觉履行职业道德的意识社会学家讨论认为,人的社会行为具有群体仿照和认同的特性,从高校生职业道德养成的过程来看这一现象尤其明显.高校生往往会不自觉地仿照自己所崇拜的偶像,然后在四周人的反馈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3].因此,要加强高校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并收到良好的效果,就必需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详细措施如下:(1)连续深化开展“十佳高校生评比”活动“.十佳高校生评比”作为展现在校高校生风采的标志性活动,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同学的关注.由于这些榜样就在他们身边,使得同学更简单找到自己的不足,进而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2)邀请建筑企业卓越的土建工程师来院讲座.现在,部分同学对自己的将来布满困惑,不知道毕业后该做什么、怎么去做,怎么才能够成长为一名卓越的土建工程师.因此,可以通过邀请建筑企业卓越的土建工程师来院讲座的方式,让同学了解一名卓越土建工程师的成长之路.(3)邀请优秀校友来院沟通.由于部分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在快速进展的同时,软件硬件建设仍有不足之处.一小部分高考失利的同学在进入校内之后,难免有些失落而自暴自弃.此时,可以邀请优秀的校友来校沟通,通过他们的亲人经受,激发土木工程专业同学对专业的喜爱.(4)通过宣扬海报、群、微信、微博、校内网等方式大力提倡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宣扬恪守职业道德的模范人物,使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对高校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收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3.4深化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拓宽高校生职业道德教育途径职业道德教育有别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其主要目的在于培育高校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为将来的就业做预备,这就打算了职业道德教育的特别性,即技能性[4].一方面可以通过鼓舞同学参加各级的职业技能竞赛,如测量大赛、CAD制图大赛、手工绘图大赛、力学大赛、结构设计大赛、纸桥设计大赛等,培育同学的职业资格意识和职业荣誉感;另一方面,可以鼓舞同学参加开放性试验、校立同学科研、浙江省新苗人才方案、挑战杯创业创新方案等,培育高校生的创新意识.3.5大力开展职业道德类相关的校内文化活动,提高高校生培育职业道德的热忱职业道德教育不能仅仅依靠职业道德教育课或是两课课堂的理论灌输,而是要结合学校的各项教学、实习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活动才能取得良好效果.对于刚步入高校校内的新生,面对生疏的学校和所学的专业布满了奇怪和疑问,这时高校要结合新生特点,着重开展始业教育、适应与成材、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思想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活动.让土木工程专业同学可以尽快了解专业培育方案、目标及进展方向等;让同学能充分熟悉到自己所学的专业将来肯定可以大有作为,从而使他们喜爱自己所选择的专业.只有喜爱自己的专业,才能产生学习的内在动力,使同学初步树立职业抱负和职业道德.对于大二、大三的同学,已经有了肯定的专业基础,可以乐观鼓舞他们参加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使他们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国,切实了解土木工程专业的重要性与有用性.对于即将毕业的同学,则应结合就业形势,开展就业择业道德、职业生涯规划和进展等内容的教育活动.4结束语土木建筑工程论文范文2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进展,我国与国外的接触越来越多,国外较为先进的技术与阅历渐渐传入到我国,我国的建筑施工管理也因此产生了由无到有的变化。

建设法规论文

建设法规论文

建设法规论文《工程建设法规》结课论文 1. 论文题目自拟。

2. 论文应包括下述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论述通过本课程学习了哪些法律法规,总结各部分主要内容(不少于500字);第二部分:你对哪一部分内容印象最深刻;或认为哪一部分内容最重要;并谈谈对你的学习、及毕业后工作的帮助。

注意要结合相关的工程案例进行论述。

(不少于1500字) 3. 论文格式要求:(1)封面(如下)(2)论文内容:论文题目:宋体三号字(加粗);内容用宋体小四号字(不加粗),行距1.5倍。

专业班级学号姓名通过一段时间对建筑法规课的学习,越发的认识到它在建设活动中重要的规范作用。

越来越多的土建类注册考试都对建设法则提出了更高的掌握要求。

尤其是近来对土建类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中,第四条和第六条都明确规定: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都必须设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建设法规这本书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编工程建设法规基础知识,这一编主要是讲的是建设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特别是自然人作为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其中建设法规体系的效力问题及建设法规特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本章的难点,第二编讲的是工程建设法规制度的具体内容,其中主要讲的内容是建筑企业晋升和降级,吊销资格证的条件,建设工程主体资质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处理实务,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基本格式和编制内容,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办法,步骤和相关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的发包方式,委托模式,质量监督证施工许可证和工程报建的操作办法,步骤和要求,招标程序,投标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规定,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中标的要求,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监理各方的权利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建设工程保修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的基本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的基本职责及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土木工程论文设计(5篇)

土木工程论文设计(5篇)

土木工程论文设计(5篇)土木工程论文设计(5篇)土木工程论文设计范文第1篇1.重视学问点的归类与规律关系融合。

讨论专业课程和课程之间学问点的联系,依据其类型、性质和特征进行总结归类,把握学问点乃至学问链的构成,进而指导教学设计,可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李国强等[2]考虑学问类型提出了结构工程课程体系六大模块,包括结构分析、荷载与结构设计准则、结构设计基本原理、结构工程设计、结构试验与测试、结构工程施工。

按模块分类整合可达到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目的,又能构成较宽的结构设计学问平台。

把专业课程体系作为一个系统来讨论,探究课程体系中学问点的规律关联,完整地把握课程的讨论方法,不断进行小范围的学问贯穿、融合和相互渗透,可有效引导同学理清课程体系中理论间的脉络,理解课程和专业学问体系的层次结构熬炼规律思维力量与综合分析力量,使同学越学越有爱好。

如可以所在教学楼为钢筋混凝土刚架结构引入刚架、排架和桁架的概念,门窗过梁可简化成简支梁等为例引入,钢屋架的焊接、木屋架的榫接以及现浇钢筋混凝土屋架,当弯矩和剪力较小时,常简化为光滑圆柱铰,杆件简化为链杆,屋架则抽象为抱负桁架。

这也正是不同课程间学问点的关联和规律关系。

利用学问点之间的联系建立课程内容链接,可以更好地使同学熟悉学问体系架构。

创新思维教育过程中,通过学问点的联系更可发觉思维的创新点。

2.构建以学问点为主线的教学资源。

基于积件设计思想进行课程体系融合设计,要在教学资源(课件、网络)建设过程中站在专业角度而不是课程角度,确定学问点的各种特性和关联关系,合理分解和规划学问点,并根据对专业体系的理解和教学设计来构建学问点之间的规律关系。

在土木工程施工模块教学过程中,在施工问题讲解中多引入结构设计思想和力学概念,可让面对施工企业去向的同学同样感觉到力学和专业在工程施工技术中的重要性。

而围绕多次超静定框架体系的求解、无剪力安排法、塑性铰等力学专题,可以看成是涉及多门课程关联的学问点重组的教学过程和方法。

2024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论文 (2)

2024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论文 (2)

2024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论文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筑工程项目,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并愿意提供专业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建筑工程所需材料及服务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进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材料供应2.1 材料种类与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材料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 材料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4 材料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5 材料运输和保险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工程施工服务3.1 施工队伍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 施工方案及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3 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 施工现场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5 安全生产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价格条款4.1 材料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2 施工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3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4 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5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6 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违约责任5.1 违约定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2 违约责任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违约金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4 解除合同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争议解决6.1 适用法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2 解决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3 仲裁或诉讼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保密条款7.1 保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2 保密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3 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合同变更与终止8.1 合同变更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2 合同终止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3 终止后的权利义务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通知与送达9.1 通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2 通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3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其他10.1 双方确认本合同未涉及的其他事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建筑法规论文

建筑法规论文

建筑法规论文建筑法规论文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方方面面都需要法律的监督和维护。

在建筑行业,建筑法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作为当代的土建类专业的大学生,学好建筑法规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建筑法规论文,欢迎阅读。

【摘要】建筑活动和建筑法规的关系非常密切,通过对《建筑法规》和《建筑法》的阅读,阐述对建筑法规的体会与理解。

【关键词】建筑活动;建筑法规;建筑法;建造师从考入大学选择专业到参加工作至今,十余年来我的学习、工作一直和土木工程息息相关。

但对建筑法规很多时候是只知道些皮毛,没有真正系统细致的进行过学习。

于是,最近一段时间,开始了对建筑法规的了解和深入学习。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建筑法典,第一次把建筑市场的规范运作纳入法制轨道。

它包括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通过阅读,我对建筑行业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通过学习,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大的感触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越发的认识到它在建设活动中重要的规范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因为有了建筑法规,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

越来越多的土建类注册考试都对建设法则提出了更高的掌握要求。

近来对土建类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中,第四条和第六条都明确规定: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都必须设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因此作为一名土木工程专业的教师,同样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1.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建筑法规的概念。

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在建筑领域中所发生的诸种社会关系中所运用的法律和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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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 对法规课程的认知和建筑工程监理制的浅谈 【引言】:在21世纪的法制社会,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掌握建筑法规、遵

守建筑法规、应用建筑法规,培养学生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自觉抓住学习机会,获取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是建设法规课程背负的历史任务。 【正文】:

第一部分:对建筑法规课程的认识 本学期我在《土木工程建筑法规》课程上学习了《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其中主要学习了《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 一.《建筑法》主要内容 目的: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主要规定:(1)《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施工、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相关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相应的技术设备和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2)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合法的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规定范围了从事建筑活动。(3)第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合法的资质证书。(4)第三十六、三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5)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对建材、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 二.《招投标法》的主要内容 目的: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主要规定:(1)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审批手续行审2 / 8

批手续,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2)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相关的各项信息。(3)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4)第四章规定,开标评标必须按照相应章程和规定进行,否则结果不和法,需重新行评标开标过程。 三.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思路 问题:

1. 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 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 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5. 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3 / 8

改进及完善思路: 1. 统一政策法规,促进招投标标准化、规范化。目前,与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政策法规体系主要由《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成,这些法律法规大多缺乏统一的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对招投活动的规定不尽一致,不利于统一规范管理。应进一步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增加现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条例或管理规定,实现全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运行体制机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应按照“下位法遵循上位法”原则,及时清理不符合、不适应招投标市场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避免政策不一、政出多门。

2. 完善监管体制,强化招投标的监管效力。多头管理、同体监督是招投标行政监督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要在《招标投标法》增加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招投标监管体制的有关内容,在现有基础上,将政府设立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监察部门、发改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市场的职能职责进行合理区分,明确项目监管和执法的主体,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实行“各负其责,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同时,为避免“同体监督”,项目投资人为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关联机构(工程指挥部、公司等)的,该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应由政府统一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和监察部门主要负责,由此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招投标监管模式。

3. 健全配套法规,增强招投标的可操作性。针对《招标投标法》其招投标其他有关法规制度在表述时规定过于原则化且难于执行的状况,要通过进一步明晰概念内涵和施行细则,使其更加科学化、具体化,避免产生歧义和漏洞。如,在第四条规定中,虽对化整为零等规避招标行为进行了约束,但并未对“化整为零”和其他规避招标的行为进行有效界定,不便于实际操作,应将具体界定方法在条款中进行细化和明确。第三十七条是对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其成员资格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业主评委的过多参与导致其操纵评标结果的可行性加大。因此,应考虑对业主评委的数量进行强制性规定,同时可参考目前部分地区在全4 / 8

部或部分大型政府投资项目中取消业主评委的成功经验,对评委会的组成规定和评委纪律进行细化。

4. 明确中心地位,推动交易市场的良性运作。交易中心既是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机构,也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各地交易中心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这种不规范统一的模式,不利于资源整合利用,不利于事业发展,其法律地位迫切需要从法律上予以明确。交易中心所承担的不仅是项目开评标活动的保障服务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和完善招投标活动的场内管理办法、交易程序,确保项目交易过程的程序合法、秩序规范,其应当同时成为招投标活动的管理者、现场见证者和监管方,为确保项目公平、公正进行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因此,为推进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依法运作、规范交易,该类项目尤其是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应当进入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和监管。 第二部分:建筑工程监理制的浅谈 为了防止建筑质量低下,建设成本高等问题的出现。在吸收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与1988 年正式在建设市场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过去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机制极大的推动了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对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机制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现行的建筑工程监理制还是有不合理的地方,在此本人就简单的论述一下: 一.建筑监理市场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二十多年的实践中,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市场的发展。这些问题主要有: (1)监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有研究表明, 我国通过建设监理资格考试并注册上岗的人员只占所有通过考试人员的一半左右,另一半通过考试的人员多在设计院或者从事教学工作,并未上岗。随着国内基础建设项目的蓬勃开展,已有的工程监理人员在素质和数量上都无法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为了弥补缺口,一些监理公司对原有的工程设计或者建筑施工人员5 / 8

进行短期培训后,让其上岗担任工程监理人员,甚至一些监理公司直接任用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工程监理。这些监理人员往往缺乏工作使命感、怠慢工作,信念不够扎实,对工程监理认识不到位,专业知识亦有不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能力不强,缺乏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即使是一些经过从业资格考试的工程监理人员,其专业知识也已日渐不能满足现代化工程监理的需要,突出表现在其对经济、管理、法律等知识的缺乏,与国际水平的工程监理还有相当的差距。 (2)监理市场不规范。 这突出表现在一下几点: 一是地方保护阻碍了市场竞争。市场经济能极大提高效率的原因就是竞争促进了各市场主体不断应用科技,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从而在竞争中占得先机。效率不高,产品和服务水平低下的企业往往被市场淘汰。在工程监理市场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规定只有在当地注册的监理企业才能在当地开展业务,蓄意阻断竞争。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在保护落后,阻碍了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是自主监理、同体监理等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业主单位为了片面降低成本,聘用与自身有关联的监理单位,从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无法发挥独立的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监督作用。 三是工程监理往往狭隘被理解为“质量监理”。国际通行的监理制度是工程监理以专业化的服务对建筑工程进行全程参与。他们具体服务的业务范围已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价值分析,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费用控制,项目实施中进行合同管理、进度、质量、成本控制、付款审定等。而在我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工程监理往往被狭隘理解为“质量监理”,工程监理机构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参与到其他更具增加值的建筑咨询服务中去。在实际工程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只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于其他的重要环节比如施工安全往往都不予重视,业主也并不希望工程监理人员参与到施工安全等其他环节。 四是监理费用过低。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实行招标制固然能够杜绝漫天要价,实现优胜劣汰,但是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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