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合同(2)
2024年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二篇)

2024年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及约定的其他车辆。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
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第六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二篇)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8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8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车主/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机动车辆保险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乙方将其所有的机动车辆(车牌号码:_________;车型: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_)投保于甲方,并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1.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 第三者责任险;3. 车损险;4. 盗抢险;5. 车上人员责任险;6. 玻璃单独破碎险;7. 其他附加险种。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为:_________。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用。
五、保险责任甲方在保险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具体列举各类保险的责任范围及赔偿限额等)六、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告知与保险车辆有关的重要事项。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支付保险费用。
3. 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力协助甲方进行事故处理。
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七、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案,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 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索赔资料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定。
3. 若乙方提交的索赔资料不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相关资料,并顺延核定时间。
4. 甲方在核定无误后,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文参考5篇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文参考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机动车辆投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其所有的机动车辆(车型:_______,车牌号: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投保于乙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费用。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因机动车辆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车上人员责任等。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限额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甲方选择以下保险金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元。
2.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费率计算并支付保险费,保险费总额为_______元。
3.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满日止。
2. 在保险期间,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需要继续投保,应在保险期满前与乙方协商续签保险合同。
六、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间,如发生机动车辆事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查勘、定损,并与甲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机动车强制保险合同范本(2篇)

机动车强制保险合同范本投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投保人拥有或管理一辆机动车,并自愿将其车辆纳入强制保险范围,保险公司同意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投保人的机动车提供强制保险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机动车强制保险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保险条款1.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保险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投保人在中国境内驾驶或使用保险车辆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保险费用1. 保险费用:投保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保险费支付方式1. 投保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支付保险费:a) 年付;b) 季付;c) 月付。
第五条投保人的义务1.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车辆的情况,包括车辆类型、使用性质、行驶区域等。
2. 投保人应确保保险车辆符合中国交通法规的要求,并按时年检。
第六条保险公司的义务1. 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2. 保险公司应依法合规经营,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同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书面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或对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机动车交强险合同(2篇)

机动车交强险合同一、合同双方1. 甲方(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2. 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条款1. 保险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 保险金额:人民币 __________ 元。
3. 保险责任:(1)乙方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甲方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保险车辆被盗、被抢劫、被抢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甲方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4. 除外责任:(1)乙方故意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2)乙方驾驶保险车辆时,未按照规定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驾驶资格被依法扣留、吊销。
(3)保险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4)保险车辆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1.乙方应当如实告知甲方保险车辆的实际情况,包括车辆类型、使用性质、行驶区域等。
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与保险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
3.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机动车的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维护、保养保险车辆,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4.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事故处理。
四、赔偿处理1.发生保险事故后,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案,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赔偿决定。
3. 甲方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保险单(机动车2) (2)
保险单(机动车2)保险单(机动车2)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档,它是机动车车主和车辆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
在保险公司赔偿因机动车事故造成的损失时,保险单(机动车2)是必要的证明文件。
今天,我将详细介绍保险单(机动车2)的相关内容,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它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一、保险单的基本信息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险单包含的基本信息。
一份完整的保险单(机动车2)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保险单号码:这是保险公司为每份保险单编制的唯一标识号码,用于保险公司识别和管理保险单。
2.投保人信息:包括投保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3.被保险车辆信息: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注册日期、使用性质、座位数、车身颜色等信息。
4.保险期限:指保险合同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5.保险费及其他费用:指投保人需要支付的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如保险公司的手续费、监管费等。
二、保险责任和赔偿范围保险单(机动车2)所包含的最核心的内容是保险责任和赔偿范围。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该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和赔偿范围,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1.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在保险合同中承担的责任。
通常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包括:① 交强险责任:在本质上是强制保险,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② 商业险责任:主要是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车辆自身的损失、第三者车辆损失、人身伤害赔偿等。
2.赔偿范围:指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的范围内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① 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残值损失等。
② 第三方车辆损失:指车子发生事故时,撞到其他第三方车辆或者撞倒其他物品,导致第三方车辆或物品损失,或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
③ 第三方人身伤害赔偿:指车子发生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精神抚慰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车辆保险合同范文7篇
车辆保险合同范文7篇第1篇示例:车辆保险合同范文一、甲方投保的车辆车主姓名:甲方姓名车牌号码:车辆号码车辆型号:车辆型号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车架号码使用性质:私人行驶里程:日行驶投保地域:全国范围保险期限:自然年度保险保险金额:按照投保的险种分别约定二、交强险(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合同约定的交强险保险期限为一年。
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的零时起至次年的(保险期终止日)的24时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导致第三者受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并经本公司认可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支付赔偿金。
三、商业保险1.机动车损险(1)本险合同约定的机动车损险保险期限以交强险保险期限为限。
保险期限自交强险保险期限开始之日的零时起至次年的保险期终止日的24时止。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的损失,本公司将根据保险金额为其进行赔偿。
(3)除外责任:因车辆的一定使用、违章操作以及未经本公司同意的改装、升级等情形而造成的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范围。
四、特别约定1.投保人甲方要按照国家有关机动车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申报车辆的有关情况,如有不实申报,将视为保险欺诈,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2.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金额是最高限额,具体的保险金额以保险凭证中的各项保险金额的约定为准。
五、其他约定1.险种合同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
2.本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机动车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投保人甲方车辆的交通事故负责赔偿金额进行核定并履行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等问题上,甲方应当配合本公司的请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明;甲方或者被保险人不得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对本公司提出异议。
六、生效日期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其他事项1.未保险期被保险人未缴纳保险费或者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续保的,被保险车不再属于本保险合同保险范围。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参考范本(二篇)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参考范本保险单号码:_____鉴于_____(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___险和附加_____险,并同意按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附加保险条款以及其他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机动车辆的保险责任。
项目总计序号厂牌型号牌照号码发动机号使用性质吨位或坐位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元)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元)附加险附加险保费合计(元)重置价值(元)保险金额(元)基本保费(元)费率(%)保费(元)保费小计(元)险险保费(元)保费(元)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车辆总数:辆总保险费:人民币(大写)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日止特别约定:保险公司签章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意: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如有错误,立即通知本公司。
经(副)理:_____ 会计:_____复核:_____制单:_____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参考范本(二)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甲方:乙方:(保险公司)鉴于甲方为合法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辆所有人,乙方为综合保险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签订的约定,对甲方名下的机动车辆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保险范围1.本合同所承保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本身、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
2.机动车辆本身包括机动车辆自燃、爆炸、火灾、水渍、碰撞、倾覆、坠落、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3.第三者责任险包括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甲方的原因对第三者或其财产造成的损失。
4.全车盗抢险包括机动车辆被盗抢造成的损失。
5.车上人员责任险包括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对乘坐车辆的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死亡。
第三条保费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费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5篇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其机动车投保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险合同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保险人在机动车发生保险事故时的赔偿责任。
二、保险标的甲方将其所有的机动车(车辆信息详见附件)向乙方投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三、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对甲方因机动车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3.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限额详见附件《保险条款》。
五、保险费用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具体金额按照乙方制定的费率计算。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申报车辆信息、驾驶人员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3. 在保险期间,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安全驾驶,维护车辆安全。
4. 如有影响保险责任的事项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赔请求后,及时核定损失并进行赔偿。
3. 乙方应对甲方的咨询进行解答。
八、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索赔材料。
2. 乙方应在收到索赔请求后,及时进行核定损失并告知甲方核定结果。
3. 若甲方提供的索赔材料不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充相关材料。
4. 具体赔偿程序及标准详见附件《赔偿处理办法》。
九、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2. 甲乙双方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争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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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2)合同编号:_________保险人: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托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被保险人: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托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第一章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节保险责任第一条车辆损失险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崩塌、空中运行物体坠降、行驶中平行坠降;(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难(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爱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赋予赔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节责任免除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别负责赔偿: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3.受本车所载物资撞击的损失;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别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别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内的一切人员和财产;4.车辆所载物资掉降、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别负责赔偿: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2.比赛、测试、进厂修理;3.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公安部门侦破后;6.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7.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内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别负责赔偿: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有意行为;3.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伤害赔偿;4.其他别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节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依照新车购置价确定。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能够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能够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别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被保险人能够自愿挑选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四节赔偿处理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
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别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部分损失(1)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别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假如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
对被保险人自行答应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别再负责。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依照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兔赔20%,负要紧责任的兔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
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
假如第三方别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
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依照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别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别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别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别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的事情应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并且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依照保险人提出的消除别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惊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别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别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爱护、施救措施,并马上向事故发生地交通治理部门报案,并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别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创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别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五节无赔偿优待第二十八条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
被保险人投保车辆别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车辆计算。
上年度投保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均别能享受无赔款优待。
别续保者别享受无赔款优待。
上年度无赔款的机动车辆,假如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别彻底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假如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相同,但投保金额别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
别论机动车辆延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
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扣减保险费金额3%的退保手续费。
第三十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治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一条通知1.依照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纳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别成,可挑选以下第_________种办法解决: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四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章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裂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内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物资掉降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别计免赔特约险。
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第一节全车盗抢险条款第三十七条保险责任1.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降;2.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内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责任免除1.非全车遭盗抢,仅车内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2.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4.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5.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被抢夺;6.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并且失踪;7.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有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