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安全生产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7.21•【字号】云农机〔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开展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7月21日云南省开展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
为示范带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细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有力压降较大及以下事故,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开展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核心,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农业机械化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2.02.17•【字号】云农办质〔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云南省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已经2022年2月14日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2年2月17日云南省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容有失。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和“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食安委《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态势,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一)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使用。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巩固近三年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持续减少的良好势头。
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主体名录,扎实开展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督促基层监管队伍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切实增强问题发现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严格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布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信息。
加大使用禁(停)用药物和部分产品上禁止使用药物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强化检打联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做到有案必移,县均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起以上。
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开展农村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安全意识。
2.加强对农业生产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确保农民了解
相关法律法规。
3.组织农民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升农民的安全生产技能。
二、加强生产环境安全管理
1.开展农村生产环境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2.建立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档案,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和管理。
3.加强对农业生产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三、加强生产设备安全管理
1.对农业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加强对农业机械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安全生产。
3.组织和指导农民正确使用农业生产设备,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1.制定农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开展农村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农民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完善的农村突发事件信息报备和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及
时有效传达。
五、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完善农业生产安全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及职责。
2.加强对农村各类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责任到位。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3.18•【字号】云农机〔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厅2020年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将《云南省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推动工作落实。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厅渔业渔政管理处、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省植保植检站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单位于2020年6月5日前、12月5日前将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3月18日云南省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切实推动农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理论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农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21.01.19•【字号】•【施行日期】2021.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有关检测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夯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基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和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落实监测方案,共同做好和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任务。
抽检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随机选择抽样主体,小农户抽取要达到一定比例。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要在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和屠宰场、市场环节的抽样检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协助,确保例行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监测工作一是规范数据填报。
农产品采样过程数据信息,全部使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风险监测采样系统”APP进行填写,实现抽样信息电子化管理,全面提升监测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
抽样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样品购买费用由检测机构承担,受检州(市)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水产品抽样工作由省渔业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抽样费用由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支付。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例行监测结果,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并主动与当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通报抽检结果,共同做好风险预警和隐患防控工作,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20.06.18•【字号】云农质〔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农质〔2020〕3号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巩固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利剑”行动,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我省食用农产品内供外调质量安全。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6月18日云南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农业农村部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和省政府食安办的统一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推进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农业投入品相关整治在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中统一部署)。
一、总体目标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深挖根源,狠抓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等生产主体的安全用药教育培训力度,督促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基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农业基地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基地内人员、设施、设备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基地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基地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所有员工均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基地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设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
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加强农业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 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
(2)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损失。
5. 道路交通安全(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交通法规。
(2)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
(3)加强道路维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6. 农药、化肥等危险品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储存、使用农药、化肥等危险品。
(2)设置专用仓库,配备防火、防爆、防泄漏设施。
(3)加强危险品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更换过期、失效的危险品。
四、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基地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农业基地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基地内人员、设施、设备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农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农业项目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农业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农业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农业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3. 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项目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对新入职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1.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等方面。
2. 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4. 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五、安全防护与应急救援1.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2. 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减少损失。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农业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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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安全生产
云南省位于中国的西南地区,是一个地势复杂、气候多样的省份。
由于其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的特点,农业安全生产对于云南省的农业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云南省农业安全生产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云南省农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值得关注。
云南省是一个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农田面积广阔,农民人口众多。
然而,由于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的限制,云南省的农业生产面临着很多挑战。
一方面,云南省的地势复杂,地形起伏,土壤质量参差不齐,这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另一方面,云南省的气候多样,季风和干旱等极端天气现象频繁出现,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
然而,云南省的农业安全生产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的限制,云南省的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存在很大的困难,导致农产品的损耗和质量下降。
其次,云南省的土壤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再次,云南省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农药残留、水源污染和土壤退化等环境污染问题,对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威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云南省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首先,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的灌溉和排水能力,改善土壤质量。
其次,应加强农业生产管理,推广科学种植技术和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此外,还应加强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和溯源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同时,云南省还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为了实施这些对策,云南省需要加大对农业安全生产的投入。
一方面,应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增加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
另一方面,还应加强政府的引导,培育农业企业和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云南省农业安全生产面临着很多挑战和问题,但也有很多对策可以采取。
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作物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云南省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