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排卵药品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促排卵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州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湘西自治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行动方案》和湘西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湘西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行动方案细则》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批发企业管理促排卵药品可参照“两非”药品进行,实行专人专柜(加锁)专帐的“三专”管理方式,并对购货方的资质进行审核,有合法经营及使用资质的方可供应促排卵药品;

二、药品零售企业对促排卵药须按处方药管理,并凭处方销售;销售时需认真审方,核实购药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及病情症状等,并在处方上留下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跟踪检查核实。对促排卵药品贮存必须由驻店药师或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同时实行专柜(加锁)和专帐登记。

附:促排卵药包括:1、绒促性素;2、克罗米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