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照护服务项目和标准(失智)【模板】
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的相关政策,保障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需求,减轻家庭负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长护险的失能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第三条长护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统筹兼顾、保障适度原则;3. 需求导向、分类施策原则;4. 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原则。
二、长护险的覆盖范围第四条长护险的覆盖范围包括:1. 失能老年人;2. 因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失能人员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长护险的筹资与管理第六条长护险的筹资渠道主要包括:1. 个人缴费;2. 财政补贴;3. 医保基金;4. 社会捐赠。
第七条长护险的筹资标准根据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和医保基金的比例确定。
第八条长护险的管理机构负责:1. 制定长护险政策;2. 组织实施长护险制度;3. 监督检查长护险基金的收支情况;4. 定期向社会公布长护险基金的使用情况。
四、长护险的服务提供第九条长护险的服务提供主要包括:1. 居家护理服务;2. 机构护理服务;3. 康复护理服务;4. 特殊护理服务。
第十条长护险的服务提供应满足以下要求:1.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2. 服务机构具备相应资质;3. 服务费用合理;4. 服务流程规范。
五、长护险的申请与审核第十一条失能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申请长护险,应向长护险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1. 失能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2. 失能人员的医疗诊断证明;3. 失能人员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4. 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长护险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六、长护险的待遇支付第十三条长护险待遇支付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长护险待遇支付方式包括:1. 直接支付给服务机构;2. 直接支付给失能人员或其家庭成员;3. 其他方式。
七、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XX省(市、自治区)长护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护险48项标准(一)

长护险48项标准(一)长护险48项标准长护险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保障其长期护理费用的保险产品。
为了规范长护险市场,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制定了长护险48项标准,下面是一些相关的规定:1. 适用范围•长护险适用于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申请长护险需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健康状况证明。
2. 保障范围•长护险覆盖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住院护理等费用。
•保障范围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及保险合同约定而定。
3. 保额和保费•长护险的保额由老年人及其家庭根据需要确定。
•保费根据保额、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
4. 犹豫期•老年人在购买长护险后享有一个犹豫期,期限为30天。
•犹豫期内,老年人可以随时取消保险合同,返还已支付的保费。
5. 理赔•老年人需要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申请理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覆盖合法的费用。
6. 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终止:被保险人死亡、保险期满、未按时支付保费等。
•终止合同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7. 省级监管部门•长护险市场由省级保险监管部门进行监管。
•监管部门负责对长护险产品的销售、理赔等进行监督和指导。
8. 信息公开•保险公司应当向购买长护险的老年人提供明确的保险条款和告知书。
•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老年人知情权。
通过以上的规定和要求,长护险市场将更加规范,老年人的权益也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希望广大创作者和保险从业者共同努力,提高老年人长护险的认知度和保障水平。
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

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照护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流程、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为失智老年人提供的照护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要求4.1 环境及布局4.1.1 宜设置失智专区或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其设计应符合 JGJ 450 的相关规定。
4.1.2 场所应能满足生活照料、异常精神行为照护、功能促进等服务功能,如设置室外花园、怀旧小屋、园艺治疗区等。
4.1.3 场所的颜色应柔和、无视觉刺激。
4.1.4 场所的活动路线应保持室内与室外区域、不同功能区域间闭环连续。
4.1.5 场所内的电梯门和出入门应作掩蔽处理,如涂上与墙体相同的颜色。
4.1.6 场所内不同区域应采用辨识度明显的颜色或图案进行区分,如老年人居室门口、卫生间周围等采用明显颜色或便于失智老年人识记的图案进行标记。
4.1.7 标识设置应色彩柔和温暖、字体醒目、图案清晰,易于识别和记忆,并应符合 GB/T 10001.1 和GB/T 10001.9 的相关规定。
4.2 设施与设备4.2.1 应具备无障碍设施,设置封闭的环形路径,并符合 GB 50763 的相关规定。
4.2.2 应配备防走失装置,如门禁、电子定位设备、电子监控等。
4.2.3 应配置简单、便捷并带有防护措施的家具,如无锐角、稳固的餐桌。
4.2.4 老年人居室应配置操作简单的电器,电线、插座及电器开关应有防护措施。
4.3 人员4.3.1 应根据提供的失智照护服务内容配备相应的多学科团队。
4.3.2 服务人员应认同接纳失智老年人,具备抗压能力及失智照护技能。
4.3.3 服务人员应接受岗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失智照护知识、技能、沟通技巧及应用方法。
4.4 安全管理4.4.1 服务安全应符合 GB 38600 的规定。
4.4.2 应对失智老年人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服务等级,制定失智照护方案。
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实施方案

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实施方案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得到有效解决,老年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一、基本原则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养老、个人养老的基础作用,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新局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聚焦解决老年人健康养老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目标一致、功能协调、衔接配套,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
建立健全社会共建共享机制,让老年人依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统筹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关爱、作用发挥等政策支撑。
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为重点,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化改革、综合施策,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
加强机构照护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增设护理床位或护理单元;支持具备服务能力和相应资质的机构将照护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辐射居家失能老年人;推进照护机构老年痴呆患者照护专区和社区照护点建设,满足服务需求。
加强居家社区照护服务,支持社区、相关机构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者培训和“喘息”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相关机构合作,增加照护功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护、临时照护等服务。
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护。
长期护理失能登记评估标准(试行pdf)

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指标、评估实施及评估结果等。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开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民政部门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资格认定,以及养老机构老年人入住评估可参考使用。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失能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人体的某些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从而正常的活动能力受到限制或缺失。
2. 2长期护理指在持续一段时间内给失能人员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
2.3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依据本标准,对评估对象日常生活活动、认知、感知觉与沟通等方面的能力丧失程度的分级评估。
2. 4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个体为独立生活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身体动作群,即进行衣、食、住、行、个人卫生等日常生活活动的基本动作和技巧。
2.5认知能力个体在认知功能方面的表现,即在时间定向、人物定向、空间定向及记忆等方面的能力。
2.6感知觉与沟通能力个体在视力、听力及与他人有效地沟通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3.评估指标3.1 一级指标一级指标共3个,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
3.2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共17个(详见表1)。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包括10个二级指标,认知能力包括4个二级指标,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包括3个二级指标。
表1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指标4.评估实施4.1评估主体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或其他符合试点地区医保部门相关规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等。
4. 2评估对象提出评估申请、符合试点地区医保部门相关规定并通过受理审核的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
4.3评估地点按照就近便利原则,现场评估地点安排在评估对象现居住地或其所在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等。
4.4评估流程主要包括评估申请、受理审核、现场评估、复核与结论、公示与送达等环节。
青岛市全人全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解读

青岛市“全人全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解读一、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丧失自理能力的失能失智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者资金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我市长期护理保险,除了重点保障完全失能和重度失智人员的基本照护需求外,同时为半失能人员、轻中度失智人员以及高危人群,以项目的形式提供身体机能和功能维护等训练和指导,延缓失能失智。
二、护理保险制度的保障对象和保障内容是什么?一是保基本,为完全失能和重度失智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在原来医疗护理基础上,将生活照料、功能维护(康复训练)、安宁疗护等纳入护理保障范围。
二是强预防,为半失能、轻中度失智人员以及高危人群,提供身体功能维护等训练和指导,延缓失能失智,增强他们的获得感。
三、如何参加护理保险?是否需要专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应同步参加职工护理保险;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应同步参加居民护理保险。
参保人无需专门办理护理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四、参保人申请护理保险待遇须经过长期照护需求等级评估,具体规定如何?根据文件规定,参保人申请享受护理保险待遇,必须经过长期照护需求等级评估。
评估等级具体分为O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6个级别,O级为能力完好,一级对应轻度失能,二级、三级对应中度失能,四级、五级对应重度失能。
其中,评估等级为三、四、五级的,可按规定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参保人可自愿向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出评估申请,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进行初步筛查,经筛查符合条件的,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向评估机构正式提交评估申请,评估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和综合评估,最后确定评估等级。
具体办理流程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前发布。
五、参保人经过评估后,符合条件的身体失能人员和失智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哪些待遇?新制度实施后,参保职工可享受医疗护理和基本生活照料待遇,参保居民可享受医疗护理待遇。
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的通知解读

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的通知解读一、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护理保险)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失能失智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和功能维护(康复训练)等基本照护服务保障或者资金保障;探索为轻中度失能失智人员以及高龄衰弱等高危人群,提供身体功能维护等训练和指导,延缓失能失智。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是否需要办理专门参保登记护理保险分为职工护理保险和居民护理保险。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同步参加职工护理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同步参加居民护理保险。
参保人不需要办理专门护理保险参保登记。
三、参保人是否需要缴纳护理保险费,如何缴纳如果欠费,是否需要补交护理保险费我市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医保基金划转、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等途径筹集,分别体现单位、个人的缴费义务和政府的社会责任。
其中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是以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基数、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为基数,按照0.2%的比例,从应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中,在计入本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前按月划转;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是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从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金中按年度划转。
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均不需要额外办理缴费手续。
参保人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期间和等待期内不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参保人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自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之月起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参保人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享受类别发生变化的,按不同待遇享受类别时间段分段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在补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时代扣应补缴的护理保险资金。
参保居民补缴2021年度及以后医疗保险费的,从补缴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中补划应按年度划转的护理保险资金。
服务形式主要包括:居家照护、机构照护和日间照护。
居家照护是指失能人员居家生活期间,由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照护服务,简称“家护”;机构照护是由定点护理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失能失智人员提供的长期照护服务,简称“院护”;日间照护是由定点护理机构在本机构内为失能失智人员提供的日间托管照护服务,简称“日护”。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9.04•【字号】鲁政办字〔2024〕110号•【施行日期】2024.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1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4日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更好解决失能失智老年人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山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一)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和信息归集。
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依申请为65周岁及以上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
各级可统筹中央财政用于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和相关资金,用于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以及评估人员培训。
2025年年底前,依托全省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归集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失能失智老年人相关数据,建立全省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打造医疗服务、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场景。
(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评估结果互认共享。
卫生健康部门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健康状况评估时,可参考民政部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定结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照护服务项目和标准(失智)为有效解决参加我市长期照护保险失智人员的长期照护问题,切实提高照护者照护技能,改善失智人员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对象参加我市长期照护保险,经评定后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的失智人员。
二、一级指标服务项目定义(一)生活照护指帮助因失智人员维持生存及基本生活功能[1]的照护。
本项目操作性定义为:照护者/照护机构为维持失智人员生存及基本生理功能提供的一系列照护措施,包括进食/水、排泄、更衣、全身及局部清洁、如厕、剪指(趾)甲/剃须、整理床单元等8项照护内容。
(二)安全照护指为保护失智人员免于意外伤害的照护[2、3]。
本项目操作性定义为:照护者/照护机构为保护失智人员安全、免于遭受意外伤害提供的一系列照护措施,包括脱抑制行为、游荡/走失行为、攻击行为、跌倒/坠床、噎食的照护及居住环境安全等6项照护内容。
(三)非治疗性照护指为延缓失智人员罹患的慢性病病情发展,并尽可能地维持其生理机能和精神健康的照护[4],其目标不是为了“治愈”。
本项目操作性定义为:照护者/照护机构为失智人员提供的一系列不以治愈疾病为主要目的照护措施,包括皮肤、睡眠、活动、用药、保护性限制、精神行为问题等6项照护内容。
(四)功能维护- 1 -指帮助延缓失智人员某系统/器官功能衰退的照护[5]。
本项目操作性定义为:照护者/照护机构为维持或提高与失智人员基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功能,而提供的一系列照护措施,包括语言功能、定向力功能、运动功能、感知觉功能的维护等4项照护内容。
三、二级指标服务项目标准(一)进食/水照护指为满足失智人员生理需求提供的进食、饮水照护。
1.照护目标(1)确保为失智人员提供适当的食物和水分,保持营养健康,避免不必要的并发症;(2)将用餐变成让失智人员感受到愉悦和享受的活动,促进其健康和快乐,提高其生活品质;(3)进食/水过程中无意外发生。
2.照护标准(1)准备:①安排每日相对固定的时间、地点,以及餐桌位置用餐,以带给失智人员稳定而安全的感觉;①提供营养、温度、性状适宜的食物,用餐环境光线要充足,使失智人员能更好地看清食物,选择自己喜欢的食物;①餐桌的布置要尽量简单,只放置吃饭需要的餐具,不要放置花瓶、装饰品、调味瓶、多余的餐具等不必要的物品。
餐桌桌布的图案要简单,纯色的桌布是很好的选择;①选择适合失智人员的餐具,碗和盘子的颜色要和桌面及食物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分,纯白色的碗和盘子是不错的选择。
(2)过程:①选择适宜的餐/饮具,协助清洁双手,根据失智人员情况使用餐巾/佩戴假牙;[1]尤黎明.老年护理学[M].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2]WordAllianceForPatientSafety.ForwardProgram.2004-10-27.[3]徐赛珠.老年住院病人安全护理进展[J].护理研究,2005,19(14):1223-1225.[4]北京义德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课题组,唐钧.长期照护保险:国际经验和模式选择[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5):42-48.[5]陈丽霞,ChenLi-xia.老年人的康复治疗与功能维持[J].中华老年医学杂志,2012,31(7):634-635.- 2 -①守护进食/水,控制进食速度和量。
需喂饭时,动作要轻柔,切忌因为动作生硬而弄痛失智人员。
每一口的喂食量要少,要等其慢慢咀嚼、吞咽后,再接着喂第二口;①餐后收拾餐具,取下假牙,协助漱口。
(3)特殊情况处理:失智人员对抗进食/水照护时耐心劝导,待其配合后再完成,必要时寻求专业医疗帮助。
(4)上门服务:提供进食/水相关知识,指导照护者正确设置就餐环境和评估失智人员进食情况,掌握进食/水的照护方法,有需要可协助完成。
(二)排泄照护指针对无排便意识,大小便不知自理的失智人员提供的照护。
1.照护目标(1)对于发生过失禁的失智人员,帮助其力所能及地如厕,维持其尚存的能力;(2)识别失智人员已经直接排泄尿便的迹象,及时予以帮助;(3)会阴、肛门清洁,无异味,无皮肤潮湿、发红;(4)大小便规律,无便秘、尿潴留的发生;(5)保护失智人员的隐私,维护其自尊心。
2.照护标准(1)准备:①掌握失智人员排便规律,引导其定时排便,尤其在外出前、临睡前及夜间;①根据失智人员的情况,提供大小适宜、符合其具体情况的一次性内裤、纸尿裤、接尿器、隔尿垫等。
(2)过程:①帮助腹胀未排尿或有便秘情况的失智人员进行腹部热敷、按摩,以利排便;①帮助便秘>3天的失智人员经肛门使用开塞露、甘油栓、肥皂栓,助排便;- 3 -①帮助大便嵌顿的失智人员进行人工取便,避免腹胀引起烦躁不适;①帮助失禁的失智人员及时清洗会阴部,更换弄脏的衣裤/纸尿裤;①帮助造瘘术(膀胱造瘘/人工肛门)后失智人员及时更换尿/便袋。
(3)特殊情况处理:①失智人员对抗照护时,耐心劝导,必要时多人协同完成;①失智人员腹泻/便秘严重无改善时,建议家属寻求专业医疗帮助。
(4)上门服务:提供排泄相关知识宣教,指导照护者正确评估失智人员大小便情况,掌握排泄的照护方法,有需要可协助完成。
(三)更衣照护指针对失智人员更衣情况提供的照护。
1.照护目标(1)着装整洁、符合季节要求;(2)更衣过程中未发生意外。
2.照护标准(1)准备:①提供舒适、符合季节、方便穿脱的衣裤,如开衫比套头衫更容易穿脱,按扣和拉链就比纽扣方便;①为失智人员搭配好两套衣物,供其从中挑选;①若失智人员对其某一套衣服特别偏爱,可请家属多做一套,以满足其需求。
(2)过程:①帮助失智人员在适宜的场所、时间穿脱衣裤。
必要时及时协助,防止身体暴露过久;①对已经不知道如何选择合适的衣物的失智人员,应简化其对衣物的选择,让其从事先搭配好的两套衣物中挑选一套穿上,二选一对失智人员来说更容易;- 4 -①对不知按什么样的顺序穿衣服的失智人员,可以先准备好要穿的衣服,然后按穿衣顺序,每次只递一件衣服,并给出明确的口头指导;①对有能力穿衣服,只是动作较慢的失智人员,不可直接帮其穿衣服,而应给其足够的时间,在一旁给予必要的口头提示和鼓励即可;①对经常扣错纽扣失智人员,可在一旁温和提示,确保其从第一粒纽扣开始就能扣在正确的位置;①对不知道如何更衣的失智人员,可通过动作示范来引导穿衣,如失智人员不知道如何穿上毛背心,可以穿给他看。
(3)特殊情况处理:失智人员对抗更衣照护时不可强迫,可以先停下来,耐心劝导,稍后再做尝试,必要时多人协同完成。
(4)上门服务:提供着装、更衣相关要求、技巧培训,指导照护者正确评估失智人员更衣能力,掌握更衣的照护方法,有需要可协助完成。
(四)全身清洁指针对失智人员个人习惯或自理能力缺陷程度及配合程度提供的全身清洁照护。
1.照护目标:(1)尊重失智人员的喜好,并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保持失智人员全身清洁、舒适,无异味;(2)全身清洁过程中无受凉或烫伤等意外发生。
2.照护标准(1)准备:①沟通和信任是协助成功清洁的关键,最好由固定的、同性别照护者予以帮助;①掌握失智人员自行完成全身清洁能力,根据失智人员情况选择适宜的全身清洁方式,如淋浴、盆浴、床上擦浴等;①提供环境适宜、保暖,地面防滑、无障碍物、墙面有扶手的清洁场所;- 5 -①清洁前调节好室温和水温,水温可以调至摄氏40-45度,备好用具及干净衣物,放于易取处。
(2)过程:①照护者应弹性运用引导技巧,适时以情境诱导失智人员,征求其同意后再行全身清洁;①全程守护,动作轻柔,最好使用手持式花洒洗浴,花洒水流应调整到温和的喷射状态,洗澡(擦浴)顺序可以先洗身体,然后再洗敏感区域(如头部、脸部和私处),注意水不要进入失智人员的眼睛、耳朵;①在实施每个步骤时,可以通过提前告知、征求意见、引导参与等方法让失智人员有所准备、乐于接受。
如在过程中随时告知“好,现在我们先冲洗身体了,先冲冲背……”。
①控制清洁时间不宜过长,清洁后帮助失智人员涂抹护肤品,查看皮肤情况,防止皮肤干燥。
(3)特殊情况处理:失智人员对抗全身清洁照护时,耐心劝导,或采取分阶段清洁方式完成。
从泡脚开始,待其慢慢适应后再协助洗下身,渐进至洗完全身。
持续抗拒时,可用湿毛巾重复擦洗身体数次,达到基本清洁的效果。
亦可在如厕后顺势协助清洗。
必要时多人协同完成。
(4)上门服务:提供全身清洁相关技巧,指导照护者正确布置清洁场所及评估失智人员自行完成全身清洁能力,掌握全身清洁的照护方法,有需要可协助完成。
(五)身体局部清洁指针对失智人员个人习惯或自理能力缺陷程度及配合程度提供的局部清洁照护,包括口腔、面部、足部、会阴等。
1.照护目标:(1)失智人员局部清洁、舒适,无异味;(2)清洁过程中无烫伤等意外发生。
2.照护标准(1)准备:①掌握失智人员自行完成清洁能力,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指导/协助/帮助完成洗脸、洗手、洗足、- 6 -清洁口腔、清洁会阴等;①帮助失智人员拿取杯子、牙刷、毛巾、盆子等局部清洁用具;①提供温度适宜的清洁用水。
(2)过程:全程守护,选择适宜的方式进行局部清洁,同时查看皮肤/黏膜情况,涂抹适宜的护肤品。
(3)特殊情况处理:失智人员对抗局部清洁照护时,耐心劝导,必要时多人协同完成。
(4)上门服务:提供局部清洁相关技巧,指导照护者评估失智人员自行完成洗脸、洗手、洗足、清洁口腔、清洁会阴能力,掌握照护方法,有需要可协助完成。
(六)如厕照护指针对有排便意识,但如厕意识/能力不足的失智人员提供的照护。
1.照护目标(1)协助失智人员及时如厕,减少直接排泄尿便的概率;(2)正确使用卫生间或简易便器;(3)无随地大小便情形发生。
2.照护标准(1)准备:①掌握失智人员排便习惯和如厕能力;①根据失智人员情况选择适宜的如厕方式,如卫生间坐便器、床旁便器等;①卫生间门设置特殊图案,方便识别;①卫生间保持清洁、明亮,地面防滑,墙面有扶手,坐便器固定,边缘光滑。
(2)过程:①对如厕意识不足的失智人员,认真观察、掌握其排便前习惯动作,如有抓裤头、想要脱裤等动作,及时引导至厕所解便;- 7 -①全程陪同至卫生间或床旁排便,帮助整理衣裤、擦拭会阴肛门、便后冲水/倾倒。
(3)特殊情况:失智人员对抗如厕照护时,可使用一次性尿垫(按排泄照护方式实施照护)。
出现随地大小便情况时及时清理。
(4)上门服务:提供如厕相关技巧培训,指导照护者正确评估失智人员如厕情况,掌握如厕的照护方法,有需要可协助完成。
(七)剪指(趾)甲/剃须指针对失智人员实际情况提供的修剪指(趾)甲及剃须的照护。
1.照护目标(1)指(趾)甲清洁,长短合适,无皮肤抓伤;(2)男性失智人员颜面整洁;(3)剪指(趾)甲/剃须过程中无皮肤损伤。
2.照护标准(1)准备:①掌握失智人员自理能力;①提供指甲剪、电动剃须刀等安全用具。
(2)过程:①帮助失智人员用温水软化指(趾)甲,便于修剪;①帮助男性失智人员剃须前用温水软化胡须,便于剃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