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两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答记者问
狱政管理:狱政管理测试题(题库版)

狱政管理:狱政管理测试题(题库版)1、多选“三假罪犯”是指具有O情形的罪犯。
A、假身份B、假法律文书C、假地址D、假社会关系E、假发正确答案:A,C,D2、单选如果由特殊情况,经O核准,可以不受监(江南博哥)狱法规定的假释受执行刑期的限制。
A、最高人民法院B、高级法院C、国务院D、全国人大正确答案:A3、单选16岁以下未成年犯()学习。
A、半天B、全天C、周末D、节假日正确答案:B4、单选不属于狱政管理机构的设置要遵循的原则的是OoA、依法设置原则B、工作目标原则C、面面俱到原则D、分工协作原则E、精简原则正确答案:C5、羲对未成年犯进行三课教育的课堂化教学时,每年不少于O课时。
A、800B、1000C、1200D、1300正确答案:B6、单选以下属于对罪犯行政处罚的措施是OoA>表扬B、禁闭C、记功D、减刑正确答案:B7、多选拨乱反正阶段主要特征是OoA、监狱制建设发展速度B、监狱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C、逐步建立国家财政保障体制保障监改造狱罪犯所需要的经费D、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不断提高正确答案:B,C,D8、填空⅛’“或固定”制度是睡觉铺位固定、学习坐位固定、列队位置固定、()、就餐桌位固定。
正确答案:劳动岗位固定9、多选社会主义国家监狱OoA、具有强烈阶级性B、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意志C、实现了社会正义的要求D、反映历史发展进步文明正确答案:A,B,C,D10、多选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指出了我国监狱的OoA、法律属性B、政治属性C、阶级属性D、法定职能正确答案:A,D11、单选文明管理原则要求OoA.对罪犯只能说服教育B.废止野蛮粗暴的管理方法C.对罪犯实行自治管理D.不对罪犯进行强制性的改造本题答案:B12、单选黑龙江省司法厅O负责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号的申报制作,分配发放和管理工作。
A、干部警务处B、政治处C、办公室D、监狱管理局正确答案:A13、多选封建国家制度监狱主要表现为OoA、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以报复为目的B、提出了罪刑法定原则C、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以威吓主义为目的D、监狱制度和管理残酷、黑暗正确答案:C,D14、多选未成年犯管教所按照办学的要求,教学设施应设立OoA.教学楼B.实验室C.活动场D.图书室E.语音室正确答案:A,B,C,D15、填空题狱政信息的采集的要求有:()、()、()、Oo正确答案:及时;准确;完整;有计划16、问答题对涉毒类罪犯的管理应采取的管理对策是什么?正确答案:(1)吸毒成瘾的,坚持标本兼治,严格管理;(2)强化管理,严格管理;(3)重点管理,重点监控。
202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试题(A类)

2024年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试题(A类)(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日前,由侯增谦院士团队牵头国际研究小组建立的()获得国际矿物学协会新矿物命名及分类委员会(IMA-CNMNC)的正式批准。
"这是第一个由我国科研团队主导建立的矿物超族分类命名体系。
"A.锎钷铈矿超族分类命名方案B.铼锶钷矿超族分类命名方案C.碳铬铈矿超族分类命名方案D.碳锶铈矿超族分类命名方案【答案】:D2.2024年1月10日,由中铁十一局和铁建重工联合打造的超大直径盾构机"()"在长沙顺利下线,其最大开挖直径14.57米,总重量达4350吨,将投用于世界最长的海底高铁隧道——甬舟铁路金塘海底隧道建设。
A.深海号B.定海号C.飞扬号D.前进号【答案】:B3.2024年3月4日下午,位于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深地()钻探深度突破万米大关,意味着我国在深地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A.塔科4井B.塔科1井C.塔科2井D.塔科3井【答案】:B4.中国民用机场协会2024年5月22日发布《()起降场技术要求》团体标准。
这是目前我国首个针对包括无人机、空中汽车在内的()而制定的相关起降点建设的技术标准。
1/ 16A.电动垂直滑行航空轨道B.电动滑行起降航空轨道C.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D.垂直滑行起降航空器【答案】:C5.国家邮政局消息,2024年4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同比(),预计4月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速约为23%。
A.提升14.25%B.提升15.8%C.提升16.7%D.提升13.7%【答案】:C6.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
A.民族区域自治B.民族团结C.民族自治D.民族平等【答案】:A7.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闻媒体要发挥()的主渠道作用。
A.培育社会主流价值B.践行社会主流价值C.公开社会主流价值D.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答案】:D8.2016年我国全年货物运输总量为417.1亿吨,货物运输方式包括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和管道。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234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罪数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在车站行窃时盗得一提包,回家一看才发现提包内仅有一支手枪。
因为担心被人发现,甲便将手枪藏在浴缸下。
甲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B、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将该手机变卖,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C、丙非法行医3年多,导致1人死亡、1人身体残疾。
丙的行为既是职业犯,也是结果加重犯D、丁在绑架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杀死,对丁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2节>结果加重犯【答案】:B【解析】:①甲主观上意图盗窃普通财物,客观上却盗窃了枪支,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在主客观一致的范围内成立盗窃罪既遂。
事后又将枪支藏于家中的行为,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
由于之前的行为成立侵犯财产的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侵犯了新的法益,而且对行为人具有期待可能性,即既然行为人意图盗窃普通财物,在发现是枪支后,法律能够期待行为人别再实施持有枪支的行为。
所以,对于甲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其中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A选项说法正确。
②抢夺罪属于状态犯,即在抢夺行为结束之后,他人财物2.在符合“执行期问,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前提下,关于减刑、假释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二11题.单选)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已服刑10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
对甲可以假释B、乙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已服刑5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
对乙可优先适用假释C、丙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拒不交代贪污款去向,一直未退赃。
丙已服刑20年,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危险。
对丙可假释D、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已服刑3年,一直未退赃。
丁虽在服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对其也不得减刑>>>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2节>假释的条件【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减刑、假释。
高官减刑红与黑

高官减刑红与黑作者:靳雯来源:《齐鲁周刊》2015年第50期八名部级干部,从死缓减成无期事实上,在薄谷开来和刘志军减刑消息发布的前一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一份《关于审理罪犯黄光裕减刑案件的公示》。
公示称,2015年12月7日,刑罚执行机关建议黄光裕刑期减去1年。
但由于刘志军、薄谷开来减刑的新闻传来,这条消息,并未在网上引起与黄光裕身份相符的波浪。
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高官减刑四个字上。
近年里,刘志军外,还有七名部级干部由死缓改成无期:许宗衡、陈绍基、王益、陈同海、刘志华、王守业、皮黔生。
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于2009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2011年5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广东省第十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陈绍基,于2010年7月23日,被重庆市一中院判定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于2010年3月30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对收受贿赂1196万余元的指控表示认罪,被判死缓。
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于2008年10月18日,被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构成受贿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当适用死刑刑罚。
但鉴于刘志华案发后能主动坦白部分犯罪事实,绝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遂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还有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中移动原副总经理张春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海军原副司令员王守业、天津市委原滨海新区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皮黔生、原黑龙江绥化地委书记马德等等,这些高官,在落马后不过寥寥几年,均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
早年里,通过非法操作减刑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上海富商周正毅第一次入狱,4名干警非法为其操作减刑而落马;辽源打黑第一案的黑老大刘文义,一审获刑20年,最后改判5年,因“技术革新”,服刑3年出狱,此后刘再次被抓,牵扯出4名吉林高法的法官;山西临汾监狱政委王勇民受贿后为多名在押犯办理保外就医,王被判刑5年;宁夏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熊斌受贿为贩毒主犯周彦吉办理请假外出就医,周脱逃后再次犯案,熊斌落马,获刑7年。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及解析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及解析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司法部答案】D【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答案解析】本题实属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壳考查考生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掌握。
A项、B项、C项表述,均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均不当选。
《刑法》第276条之1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显然,“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非“可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D项错误,当选。
2.甲与乙女恋爱。
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
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
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
(整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年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典型案例(2015年2月13日)目录1.罪犯张松坚不予减刑案2.罪犯奚中杰不予减刑案3.罪犯陈雪冰不予减刑案4.罪犯黎满泉不予假释案5.罪犯车成义依法收监案6.罪犯吴正减刑案7.罪犯魏玉庆假释案8.被告人李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玩忽职守案案例1罪犯张松坚不予减刑案——职务犯罪罪犯不认罪悔罪,依法不予减刑(一)基本案情罪犯张松坚,男,原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厅级),1994年6月至2008年12月间先后任滁州市南谯区常务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明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因犯受贿罪于2011年5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现金428.3万元、购物卡7.08万元予以追缴。
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
2014年11月,执行机关安徽省巢湖监狱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该院立案后将减刑建议书等材料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同年12月4日在巢湖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安徽高院经审理查明,罪犯张松坚虽然在狱内遵守监规,积极劳动,服刑期间受到表扬3次,记功3次,表现较好,但庭审中,张松坚对原审认定的受贿事实仅承认不足10万元的礼金和购物卡,其他部分拒不认罪。
另查明,案发后张松坚实际退出赃款163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安徽高院认为,罪犯张松坚在服刑期间遵守法律和监规,积极参加劳动,表现较好,但在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仍否认原判认定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未能认识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不能认定其“认罪悔罪”。
张松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依法裁定不予减刑。
减刑裁定书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案例2罪犯奚中杰不予减刑案——原判为严重危害民生犯罪的罪犯,依法从严控制不予减刑(一)基本案情罪犯奚中杰,男,个体工商户。
原判认定,2007年至2011年3月间奚中杰伙同他人生产盐酸克仑特罗原粉(俗称“瘦肉精”)2700余公斤,销售至河南、山东等八省市,给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并致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仅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损失即达3400余万元,焦作市辖区生猪养殖户损失达1.61亿元。
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1825篇)

2019年国家法考《中国法律史》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清末修律过程中颁布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司法审判实行:( )A、四级四审制B、四级三审制C、四级二审制D、三级三审制>>>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2.有关领事裁判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领事裁判权确立于1843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和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B、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间的诉讼由侨民所属国法院管辖C、不同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适用被告主义原则D、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与非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前者是被告则适用被告主义原则,后者是被告则由中国法院管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3.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16题,单选)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铸刑鼎”的举措>>>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4.《唐律》中规定了自首的原则,其中一条规定“遣人代首”是指:( )A、被遣送之人自首B、遣送官府自首C、派遣官府人员接受自首D、有容隐关系的亲属代为自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5.秦统治者总结前代法律实施方面的经验,结合本朝特点,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
对于秦律原则的相关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16题,单选)A、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以身高作为标准,男、女身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人,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B、重视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对故意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过失行为则认为无犯罪意识,不予追究C、对共犯、累犯等加重处罚,对自首、犯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等减轻处罚D、无论教唆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对教唆人均实行同罪,加重处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6.国民政府于1928年开始起草民法典:该民法典大量吸收了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进行大幅修改,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仍未确立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原则B、规定未成年人的婚姻应征得法定代表人的同意C、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D、在父母与子女关系上,明确了以父权为中心的家长制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7.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
2023年2月云南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真题

2023年2.25云南省考《行测》真题及答案(考生回忆版)第一部分常识判断(共20题,参考时限15分钟)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每题0.8分,共16分,请开始答题:1.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下列事例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几项?①某地人代会开会前,群众代表通过初审政府预算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监督管好政府“钱袋子”,使公共资金使用更好反映人民意愿②某地居委会和社区一同组织居民讨论社区公共服务资金的分配使用规划,居民通过各种创新的基层协商民主方式,让财政决策更接地气③某直播平台开展了"最美建筑摄影"网络投票活动,众多摄影爱好者纷纷拍摄并投稿,网友们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评选出“最高人气奖”④某政府网络平台开辟了“领导留言板”栏目,群众可直接给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留言,提出意见和诉求A.1B.2C.3D.4【参考答案】C2.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
下列与之相关的说法正确的有几项?①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注重在重大斗争中磨砺干部,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③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④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A.1B.2C.3D.4【参考答案】D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下列不属于这“六个方面”内容的是:A.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B.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C.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D.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器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参考答案】B4.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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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答记者问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2021.12.08
•【分类】问答
正文
“两高两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
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答记者问
问:请问“两高两部”《意见》下发以后,将会给监狱执法办案工作带来哪些变化?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静答:“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的印发,不但对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全面准确把握实体条件、严格规范审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对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证据材料收集和保全、办案审查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减刑假释工作,在顶层设计层面,制定出台一系列减刑假释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篱笆。
在规范执法层面,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和警务督察,在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深入开展监狱综合治理,推进监狱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
在监督制约层面,形成内部监督、纪检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协同发力的高效执法监督体系。
在狱务公开层面,建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渠道畅通的执法公开机制,执法透明度不断提
高。
特别是在计分考核制度建设方面,新修订下发的《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已经在今年10月正式施行,各地也相继制定了考核工作细则,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作为监狱管理罪犯的法定手段,计分考核为减刑假释提供了重要源头证据,这次修订对罪犯在日常考核基础上增加了等级评定,不仅要考察罪犯客观改造表现,还要综合评定积极、合格、不合格三个考核等级,综合判断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防止罪犯虚假改造。
同时,进一步强化考核监督制约。
如,规定了公示和公开程序,规定了法律监督、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考核公平公正,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意见》下发后,我们将要求各地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树牢办案思维,强化证据材料收集和保全,严格案件审查和办案程序,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与法院、检察院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实质化审理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发挥减刑假释的刑罚功能,激励罪犯积极向好改造,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社会,从而实现刑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目的。
总之,在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包括监狱在内各办案机关,都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转变理念,树立办案思维,不断完善执法办案机构,配齐配强办案力量,针对性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机构、经费保障水平,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发挥减刑假释的刑罚功能,实现激励罪犯积极向好改造,为社会增加安定和谐因素的刑罚目的。
问:公安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副局长游蓉答: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给予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就刚才的问题,我向各位报告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有关情况。
中央部署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公安部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领导全国公安机关扎实组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力整治顽瘴痼疾,确保公安机关规范公正执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依据法律规定,看守所职责主要是对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羁押监管,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同时,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以及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
《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出台以后,全国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严格依法报请留所服刑罪犯减刑假释。
一是严密各项证据材料,做到有事实有依据、可追溯可查证,准确反映罪犯服刑改造表现。
二是积极配合法院开展法庭调查和庭外调查核实,落实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三是协助人民法院建设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四是自觉接受执法执纪监督。
问:检察机关如何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共同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答:《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意味着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审查、办理进入一
个新的阶段,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和杜绝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问题。
下一步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落实好这一《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
在减刑假释案件监督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更好发挥刑罚变更执行制度功能,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促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法规范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主动换位思考,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认真开展全程同步监督。
检察机关将按照《意见》要求,对刑罚执行机关的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案件提请活动,以及审判机关的审理和裁判活动全流程同步监督,通过列席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出席法院开庭审理发表检察意见等,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罪犯,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违法问题。
三是依法全面审查证据。
检察机关将落实《意见》要求,严格审查减刑假释案件的实体条件,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准确审查证据,既审查罪犯客观表现,也审查罪犯主观表现;既审查罪犯是否符合确有悔改表现,也审查罪犯是否履行财产性判项情况;既审查罪犯是否具备立功等减刑条件,也审查罪犯违规违纪被处分情况,综合判断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条件。
四是强化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有机结合,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实践证明,巡回检察是发现问题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巡回检察力量集中、方式灵活等制度优势,发现并纠正了一些违规违法“减假暂”问题。
同时,充分发挥派驻检察优势,深度接触在押人员和干警,全面掌握监狱犯情狱情,及时受理罪犯控告举报等,为办理“减假暂”案件时准确提出检察意见打好基础。
通过做深做实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充分发挥“巡”的优势和“驻”的便利,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
五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
检察机关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还灵活运用公开听证等方式,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今年6月高检院组织对江西省赣江监狱罪犯翟某某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取得了较好效果。
问:下一步,为确保《意见》得到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罗智勇答:《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有关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守正创新,敢于担当,自我加压的具体体现。
客观来说,在当前条件下,《意见》所规定的各项举措要真正落地生根,还需要付出努力才能实现。
下一步,为逐步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最高人民法院还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机制。
《意见》下发后,我们将按照《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并高度重视实质化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全面掌握《意见》实施的具体情况。
同时,针对相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机制与措施,着力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做到情况有掌握,问题有对策,措施有效果,为《意见》内容的落地落实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二是进一步完善庭审程序。
在现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基础上,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探索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方式改革,强化法庭调查等工作环节,确保案件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相关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论形成在法庭。
积极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沟通协调,既分工负
责,各司其职,强化各自职能作用发挥,又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使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推得开、立得住、经得久。
三是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及各高级人民法院将加大对下监督指导,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加强案件评查和业务交流,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不断统一裁判的尺度和标准。
同时,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努力解决说理不透彻、说理不充分、说理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强化文书说理,倒逼案件审理更加实质、规范,确保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四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
我们深知,案件办理质量与办案法官的能力水平紧密相关。
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对减刑假释法官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包括“同堂培训”在内的各种形式培训班,增加地方法院法官学习交流的机会。
各高级、中级人民法院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在配强配足审判力量的同时,加大对审判人员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业务培训,不断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努力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时代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