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披着合法外衣的传销骗局
微商=传销

微商几乎已经成为了新时代个体户的代名词,提到微商大家肯定都不陌生,我们微信好友里总会有做微商的朋友,总也屏蔽不完。
再看看他们卖的那些产品什么面膜、减肥药、壮阳药等等,真的会有人买吗■口述/金总,某营销策划公司副总??访谈-整理/东春1微商代理不知道自己做的就是传销微商一般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以微信为平台,进行开店宣传等活动,与淘宝相似,从事这类微商的朋友整天沉迷于鸡汤和广告,虽然烦人但也算是无害,基本上也很难做到精准营销。
另一种就是我要讲的代理模式的微商,他们的结构就像传销一样,呈金字塔状,我一直觉得这种微商就是把庞氏骗局带入微信的传销。
这种代理模式从不重视产品销售,而是用创业梦想包装产品靠发展线下消化产品。
真正的消费者很少,确切的说他们的产品能卖出去,只是没有被消费掉,因为他们的产品全部囤积在自己的下线手中,如果这些货到了你的手中,你只能发展一个下线,不然产品只能自己慢慢消费了。
之前我进过一个3000多人的微商新手群,群里常年活跃着全国各地和各种海外代购的微商各级代理。
产品也是各式各样,几乎涵盖了吃喝住行等生活用品,内衣、高仿鞋、零食、壮阳药、减肥产品、化妆品等等,不过最多的还是卖面膜,可能是女人都比较在乎脸敢花钱,所以卖面膜的多一些,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微商里女性居多了,卖不出去还能自己用。
进群后大家都会自觉修改成“地区-产品-姓名”格式的昵称,不过在群里面大家几乎从来不聊和自家产品相关的事情,基本上群消息都是《教你做微商》、《从零开始,微商创业》等转发的公众号文章。
偶尔冒出来哪个代理被骗钱了,大家会出来唠叨几句“可惜跟错团队,卖错了产品,不然....”,进群后给我的感觉是这些人好像从未质疑过微商这件事儿。
2目标用户因为收入低,所以好忽悠后来我问我那个做微商的朋友,她说其实早就想退出了,只不过是手上有一批货不出手自己就赔了,不甘心才没退出。
、我这个朋友是家庭主妇,平时生活中经济来源主要靠丈夫,而她自己也是让一个做微商的朋友忽悠了。
析“微”察异

析“微”察异作者:张香林李嘉艺来源:《法制博览》2018年第12期摘要:微传销作为一种新型网络传销,具有典型的骗取财物性质,具体表现为交叉型微传销和资本运作型微传销两大形式。
不具有骗取财物性质的经营型传销排除在微传销的范围之外,不够入罪门槛的以行政法规进行规制,足以入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进行规制;具备骗取财物性质的诈骗型传销是微传销,以实体商品、服务为外衣的交叉型微传销和无实体项目支撑的资本运作型传销在具体案例中适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根据案件事实与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关键词:微传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交叉型微传销;资本运作型微传销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5-0054-02作者简介:张香林(1997-),女,汉族,山东青岛人,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李嘉艺(1996-),女,汉族,山东青岛人,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一、引言近几年来,随着网络聊天、购物平台以及网上支付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传销行为借助网络的高速列车,包裹着合法、高收益、安全稳定的糖衣炮弹发展成第二代线上传销方式——微传销。
对于微传销的概念界定,以武教授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将其列入金融传销领域范围①。
笔者认为,微传销是借助智能手机、PC等移动端的聊天平台、购物平台等微软件,凭借相关实体商品、服务或者用无实体项目支撑、无实体机构的虚拟价值的商品、服务,以高收益、快回报为诱饵,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的第二代网络传销。
二、交叉型微传销定罪之考量交叉型微传销是指以生产销售实体商品和服务充当合法经营外衣,在网络移动端上以微商等合法名义,以收取入会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等方式发展下线,形成多层级,同时通过虚高利益,层级返利等诱骗下线购买商品和服务,骗取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诈骗型传销。
在2014年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某、周某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中[案号为(2014)禹刑初字第00249号],被告人公司主营西安康多药业生产的妇科消毒用品“金皇后(玉皇后)”等产品,设定了以“金字塔”型拉人头、层层返利、无限发展为手段的销售模式,并根据其二人制定的返利的五种计酬模式,通过互联网开展传销活动。
微商赚钱是真的吗

微商赚钱是真的吗微商赚钱是真的吗微商是指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个人商品销售的一种商业模式。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迅速发展,微商在中国迅速兴起。
有人认为微商是一个利用自媒体平台进行个人商品销售的机会,可以轻松赚取大量利润。
然而,微商是否真的可行,是否真的能够赚钱, 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首先,从理论角度来看,微商是一种可以赚钱的商业模式。
微商可以直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与消费者进行互动,无需任何中间商,降低了销售成本,提高了利润空间。
此外,微商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人群需求进行定位,找到自己独特的产品差异化,从而提高销售效果。
其次,微商赚钱的成功案例也并非少见。
许多微商以个人凭借熟人、朋友圈等社交关系为基础,逐渐建立起自己的客户网络,从而实现销售和盈利。
他们通过不断积累信誉和口碑,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建立了自己的品牌形象。
这些成功的案例表明微商是可以通过努力和专业能力获得成功和赚钱的。
然而,微商并非是一条轻松赚钱的道路。
到目前为止,有很多关于微商骗局的报道和案例仍在增加。
一些不良商家利用微商这个渠道进行欺诈,推销假冒伪劣商品,或者通过拉人头、传销等手段进行非法活动。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给微商行业带来恶劣的声誉。
此外,微商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随着微商的盛行,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同质化产品和竞争对手,很难脱颖而出。
如果没有好的产品和市场定位,微商很难生存下来。
除此之外,微商也需要付出很多的努力和时间。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微商需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销售技巧和对产品的了解,以便更好地服务客户。
此外,微商还需要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和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的发展。
因此,微商赚钱是有可能的,但并非是一条容易赚钱的道路。
成功的微商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良好的口碑和全面的市场洞察力。
同时,微商也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参与非法活动。
最重要的是,微商需要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有执着和热情,不断迭代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关于微商是不是网络诈骗?

If you have made a choice and there is no turning back, then don't ask how long it will take.(页眉可删)关于微商是不是网络诈骗?法律对微商的态度:目前我国还没有法律对微商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对于民间行为,只要国家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的,只要不涉及违法犯罪,就不能说其违法,法无明文禁止即合法。
近几年来,微商对于我们的生活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基本上,每一个人的微信里面都包含有一个到两个的微商,微商,就是依靠网络的方法来对自己的产品宣传,销售出去的,微商也是以培养代理的方式,增加人数。
那么微商是不是网络诈骗?一、微商是不是网络诈骗1、目前阶段,没有法律对微商有明确的规定。
2、只要不涉及违法犯罪,就不能说其违法3、微商就没有健全的制度,主要是依附微信的第三方平台,并且不是微信官方的交易平台,其中太多杂乱的各类微商,良莠不齐微商(移动社交电商)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微商微商模式微商=消费者传播者服务者创业者。
微商未来趋势微商经历了速度为王、产品为王、团队为王、品牌为王的阶段,接下来将朝着构建完整微商生态系统的趋势发展,形成完整的商业闭环,上中下游相互协作、推进;上游:供应链→制造业中游:品牌公司→代运营TP下游:代理商→创业者→消费者;微商微商现状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发布的《-年中国微商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1] 显示,截止2016年底,微商从业者近3000万人,微商品牌销售额达到5000亿元。
年将保持70%以上的增速,释放出8600亿元[1] ;《2016-2020年中国微商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资料显示,美妆、针织、母婴、大健康、农特占据着微商主要市场份额。
微商法律规范落实互联网相关新法新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等组织起草《微商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
传销的常见骗术

传销的常见骗术
传销是一种非法的营销模式,常见的传销骗术有以下几种:
- 拉人头和收取入门费: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 组织手段恶劣、隐蔽: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直销”、“连锁经营”、“外汇交易”、“纯资本运作”等幌子从事非法活动。
- 许诺高额回报引诱他人参加:以考察、参观为幌子,诱骗他人聚集后进行培训洗脑,或者一对一授课,许以高额回报,灌输传销理念,教唆诱骗他人发展下线并收取费用。
- 利用互联网变相搞传销: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以推介“股权投资”、“新能源开发”、“风险投资”、“经营模式创新”、“网络点击广告”等“致富信息”,或推销电子“商务”、“教育培训”、“个人理财”等“虚拟产品”发展下线,或打着虚拟币、ICO、消费返现、扶贫济困、慈善互助等旗号,构建传销网络。
- 传销发展目标指向弱势群体:利用亲属、朋友、同乡身份现身说法,或者利用名人、专家、政府场所做虚假宣传,目标直指农村及一些文化水平较低、识别能力较差的人群和离退休老人。
这些骗术往往以虚假的利益承诺为诱饵,骗取受害者的信任,从而导致受害者遭受经济损失。
为了避免成为传销的受害者,我们应该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未经证实的信息,同时也要积极向身边的人普及传销的危害,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善林”等四大典型案例剖析,解读华丽外衣下的金融骗局

“善林”等四大典型案例剖析,解读华丽外衣下的金融骗局4月24日晚间,某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某某”发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等8人今被批捕》。
又一场金融骗局被暴露在投资者面前。
而金融诈骗案屡屡发生的背后更令人担忧的是当前较低的投资者投资理财风险识别能力。
4月19日,在周伯云自首后,善林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谁也不用把谁瞧不起!我的处境换做你,你未必承受得起!》的“鸡汤”型文章。
善林金融的投资者也纷纷在下方留言。
在善林金融华丽外衣的包装下,投资者依然没有认清金融诈骗的真面目,并心存侥幸。
本文通过对四大典型案例的解析,帮助投资者识别华丽外衣下的投资陷阱。
一、四大典型投资陷阱解析P2P理财陷阱案例: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兴起,但参与机构质量良莠不齐,鱼龙混杂,部分非法集资事件涉及金额甚至高达百亿元,影响巨大。
以善林金融为例,其采用的线上+线下的营销模式更是对投资者产生了较大的诱惑。
案例解析(1)非法集资规模:600亿(2)案例定性:典型的庞氏骗局经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
总结P2P理财诈骗方式,主要有三种:其中,第一种方式最为常见,涉案规模巨大的e租宝、中宝投资等案件均在此列。
(3)投资要点:早在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互联网、固定、移动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只能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
也就是说,P2P平台不能在线下门店等物理场所募集资金,理财业务回归线上。
另外,现有的线下理财公司的商业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问题,其真实的收益难以覆盖巨额的门店开支和人员成本,很容易做成资金池。
当前,线下理财公司很多会涉及到非法集资业务。
诈骗案例传销分析报告
诈骗案例传销分析报告2. 诈骗案例传销分析报告1. 介绍传销是一种非法、欺诈性的商业模式,经常伪装成合法的商业机会,通过招募下线人员、销售产品以及获取入会费用来获取利润。
本报告旨在分析一起涉及传销的诈骗案例,揭示其运作方式、受害者特征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
2. 案例背景该案例涉及一家名为"X公司"的传销组织,该组织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会员并销售所谓的健康产品。
据调查结果显示,该组织通过夸大产品功效、隐瞒真实风险以及奖励会员招募新成员等手段进行欺诈活动。
3. 组织结构与运作方式"X公司"采用典型的传销组织模式,将会员分为多个层级,每个层级都有不同的奖励机制。
新成员通过购买昂贵的入会资格,成为上级的下线,并被要求继续招募更多的下线。
组织者鼓励会员通过发展下线来增加自己的收益,并向下线销售产品。
4. 诈骗手段与欺诈手段"X公司"通过夸大产品的功效,利用假证书和虚假宣传来吸引潜在受害者。
他们声称产品根除各种疾病,具有神奇的疗效,吸引人们购买。
此外,组织者还以物质奖励和高额回报来诱惑会员积极发展下线,同时隐瞒了传销活动的本质。
5. 受害者特征在调查中发现,受害者通常是容易受欺骗的人群,包括年龄较大、经济状况不佳、缺乏金融知识的个人。
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往往怀抱着改变命运的渴望,盲目相信产品的虚假宣传。
6. 法律问题与处理根据对该案例的调查结果,"X公司"存在严重的诈骗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传销被视为非法商业活动,涉及传销的个人和组织将面临处罚。
当局应该追究"X公司"的责任,并通过加强监管和法规来预防类似的诈骗案例。
7. 结论该传销案例的分析揭示了传销活动的欺诈性质和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通过揭示其运作方式、受害者特征以及法律问题,我们希望加强公众对传销的认识,并教育人们识别和远离类似的非法商业模式。
同时,加强相关法律的执行和监管可以更有效地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保护公众利益。
警惕这些互联网理财传销手段
警惕这些互联网理财传销手段警惕这些互联网理财传销手段导语:近日,一个名为幸福100的互联网理财消费平台被媒体曝出是庞氏骗局,同时也涉互联网式的非法传销,不少投资者在平台上投入了数十万的资金。
事实上,在“互联网+”时代下,新型的传销骗局层出不穷,互联网传销手段也在不断更新中。
下面店铺就给大家盘点几个:1、消费式理财产品典型的以消费式理财产品模式来对投资者实施诈骗的案例,就是上述中的幸福100事件。
平台号称“积分理财、复利拆分”,积分相当于原始股,投资5万,拆分三次,纯利润是11万元,而拆分9次,纯利润可达134万元,并称年化收益高达50%-200%。
通过积分拆分,不断吸引新投资人购买,其实就是一种庞氏骗局,或者说变相传销。
类似这样的消费式理财产品,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理财还是要找正规平台,配置合规产品,如稳利精选组合投资计划、诺亚方舟NPA投资计划等,才能真正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2、消费返利、返佣返利平台中,不少都是传销、诈骗平台。
此前被媒体曝出的优库速购平台就是如此。
该平台不仅以承诺10-20天分期全额返还本金为诱饵,蛊惑消费者购买高于市场多倍价格的商品,还采用推荐人返佣模式快速扩大用户规模。
称只要推荐他人到平台购物,就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返佣激励。
资深理财师表示,这种方式,明显带有传销性质。
但在返佣、返利的诱惑下,消费者极易忽略传销的事实。
3、虚拟货币对于虚拟货币,投资者都很熟悉了。
除了这阵子比较火的比特币、莱特币之外,还有万福币、维卡币等,在多如牛毛的虚拟货币中,大多数都是传销。
比如“维卡币”,在2014年底进入中国市场。
诈骗团伙大肆鼓吹“维卡币”项目的.投资收益,以诈骗和传销的形式诱惑投资者投入巨额资金到“维卡币”网站,在一年的时间内在全国疯狂吸金6亿元,最终在2016年5月被警方查办。
像比特币、莱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虽然一直存在,且很受投资者青睐,但投资虚拟货币本就风险很大,且在中国未得到官方认可,因此还需谨慎。
曝光:号称200元改变人生命运的上海店湾ppp模式实则传销骗局
曝光:号称200元改变人生命运的上海店湾ppp模式实则传销骗局曝光:号称200元改变人生命运的上海店湾ppp模式实则传销骗局!小编发现2017年初,越来越多原先打着数字货币、外汇概念的骗局团伙,开始改成PPP概念包装非法集资、传销模式。
经过深扒的【上海店湾ppp】证实其运营模式涉嫌传销,不少微友向小编反馈上当受骗,下文揭露提醒更多人防范此类骗局。
混淆概念的【上海店湾ppp】包装传销近期,陆续收到微友及读者来信反馈遭遇了【上海店湾ppp】理财骗局,投资500元,1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又送积分又送股权价值几万元,直接推荐一个人抽会费50%,报单抽10%,除此外做100万业绩荣升总裁,可拿公司年终分红10%。
听完是不是一点都不心动?觉得很扯蛋简单骗局,下边先来认识下这骗局怎么包装的。
混淆概念,自相矛盾首先这骗局,自称自己不是资金盘、不是虚拟币、不是互助、更不是拆分盘、没有实物不需要囤货等,一句话你认为的骗局都不是(其它骗纸要笑尿了),啥都不是,那这TM是个什么东西?上海店湾XXX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国家重点孵化的基地项目,从自然人独资股改股份制,然后又神马速度的去注册了一家公司上海店湾网络XX公司,就这样互多人,搞出了这么一招,三等级降价10倍只需50元、100元、200元就可同等积分,上万原始股,这明显的跑路特征,前者高价进入,后者低价进入就是损害后边的投资者旁氏骗局模式。
骗纸告诉你赶紧买买买,剁手吧!因为2月16日就恢复原价,傻的继续投,骗纸只等收网跑路。
【上海店湾ppp】投资等级VIP:500元,直推50%,排单10%,5千积分;白金:1000元,直推50%,排单10%,积分1万,拉两人送5千原始股;钻石:2000元,直推50%,排单10%,积分2万,拉两人送1万原始股。
首先听着名字就土渣渣,再者这原始股简直就是白菜价,原始股一般只会在未上市公司内部员工激励使用,不会这么搞。
外加积分概念,跟其它骗局套路一样,拿着积分可以购买保险,当地景区旅游(去看下谁收?),入住酒店,吃饭等等,在低智商话术总会有上当。
教你看清连锁加盟敛财骗局 创业经验
教你看清连锁加盟敛财骗局现实生活中,有多少经销商、加盟商开张不多久,就陪着不具备资质的招商盟主、连锁总部殉葬?有多少经销商、加盟商做着倚靠招商盟主/连锁总部发财的白日大梦?原本为了规避风险,反而稀里糊涂地掉进以圈钱为目的的合同诈骗陷阱,遭遇更大的风险—赢了官司赔光了钱、跑断了腿、流干了泪……又有多少经销商、加盟商发现上当受骗之后,希望埋葬做局坑蒙拐骗他们的招商盟主/连锁总部?第一部分非法连锁加盟骗局大曝光加盟有风险,创业须慎重,光有热情远远不够;更何况在热火朝天的创业市场中,还混杂着大量不断变种的非法连锁加盟骗局。
希望这句在股市、汇市、房市等场合经常出现的老生常谈展开我们之间这次对话之旅,通过以下的阐述,能真正带给准备通过连锁加盟这样的方式展开自己和家人创业之路的大小投资者有益的启迪,增强他们的自主保护意识,避免更多糊里糊涂创业悲剧的不幸发生。
近十年来,招商经济和连锁加盟在中国蓬勃发展,蔚为壮观,但政策法规相对滞后、市场监管缺失和盲点过多,连锁加盟招商展会过多过频泛滥成灾、导致对入场招商单位审核形同虚设,来者不拒助纣为虐;具备极大成本优势的网络招商风行,大大降低了诈骗成本、提高了诈骗敛财的速度,让某些侥幸之徒很容易快速实施波及全国乃至全球的虚假招商加盟诈骗,而且虚假招商加盟的诈骗行为、名称、形式象病毒一样不断变种,已经出现了很多“人才济济”、冠冕堂皇的集团化诈骗团伙。
他们的诈骗招数通常如下:1、阵地战从容不迫这些诈骗团伙通常都在国内外合法注册,披着集团、连锁加盟总部、国际集团、国际连锁机构等令人崇敬向往的“虎皮”;他们是打阵地战的,通常不到整个体系彻底崩盘不会撤离;而且他们精通法律,智囊团队中有强悍的律师队伍帮他们从合同、说辞等方面规避责任,少数不服气想讨回损失或为损失讨个说法的投资加盟商,很容易被他们拖跨或轻松击溃。
整个“局”做得极其机巧、奥妙无穷,也极其容易快速逃脱法律的监管和惩罚,甚至巧用法律成为其保护伞,出了事由其智囊团中无比强悍的律师或律师团队将受害者和法律玩于股掌之间,镇定自若地一边打官司一边诈骗,根本犯不着撤离市场放弃既得利益惊慌逃跑,让绝大多数投资加盟商防不胜防!政府机构单单从法律条文上也奈何不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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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披着合法外衣的传销骗局
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这是很多微商人的真实写照。
高大上的微商,与当年的传销一样,让很多人倾家荡产,欲哭无泪。一个偶然的机
会,结识了一位做面膜的微商掌门人胖陈(应当事人要求,使用化名),与笔者一番交谈
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微商就是一个投机的骗局,踏踏实实做微商根本没有出路!
刷出来的微商巨富
舆论的鼓吹之下,微商能够圆我们的致富梦。在朋友圈和一些关于电商的微信群中,
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人晒收入,晒银行帐户余额,以及晒国外旅行的内容。这勾起了很多
人加入微商的欲望,毕竟财富对大多数人的诱惑是很强的。
在未与胖陈聊天前,笔者也一度认为确实有微商致富了。震惊的是,这些所谓的微
商巨富,是刷出来的,而不是靠勤劳和汗水成为了微商的巨富。据胖陈透露,当时公司
决定转型专业做微商时,也是受朋友圈一些微商晒收入的“刺激”。当时,胖陈所在的
微商微信群,不少人月流水已经达到了几百万。
巨大的诱惑之下,胖陈意志坚定的砍掉公司所有业务,投身微商。直到有一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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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号称月流水300多万的好友找胖陈借钱,才道出了月流水300多万的秘密——软件
刷出来的月流水和帐单。
在万能的淘宝平台上,笔者找到了名字为“微信对话生成器”的软件。只要花了几
十块钱,就能买到这款软件,收款人姓名、头像以及帐户信息都可以自由定制,并且可
以随意输入转帐金额。除了制造虚假的转帐信息外,还能模仿微商与顾客的对话,对话
内容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去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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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售
“微信对话生成器”的店铺里,还有形形色色的微信营销工具,以及朋友圈营销工
具。这些工具,不仅可以伪造对话纪录,还能自动吸引大量粉丝关注,以及自动在朋友
圈或QQ空间发广告等工具。微商所用的工具,一应俱全。
借助这样一款神奇的软件,很多微商每天就在朋友圈里炫耀自己的订单收入,以及
顾客对自己产品的赞美。如果没人知道内幕,微商在虚拟的微信世界里,绝对是一个地
地道道的巨富。事实上,巨富的微商不过是用软件刷出来的泡影。
加盟才是微商致富秘籍
使用软件刷流水,伪造虚假订单,其意图非常明显。每天在朋友圈里晒一下几十万
的订单,用来吸引想做微商的人加盟,成为自己的代理商。而伪造消费者对自己产品的
赞美,可以吸引一些想购买产品的潜在用户。
胖陈的小伙伴透露,真正踏踏实实做卖产品做微商的,一个月收入也就是5000多
块钱,这还是朋友圈拥有上千好友才能实现的。一些特别辛苦的微商,一月纯收入也就
是1万块钱左右。大多数微商,都是靠吸引人加盟微商,成为自己的代理赚钱,单纯
卖产品的微商,最有出息的也不过是月收入1万而已。
吸引人加盟微商,与传销中的发展下线这一模式非常类似。与几位做微商的朋友交
流发现,加盟确实是一本万利的生意。按照胖陈透露的信息,一位代理商加盟,通常需
要向上一级代理交纳3000-5000的加盟费。当然了,加盟费是以产品批发价的形式给
代理商,上一级代理有20%左右的利润。
举个简单的例子,A是一个微商,将B发展成为自己的下一级代理。B需要交5000
元给A,A直接会有1000元的利润,然后将4000元兑换成产品给B。如果B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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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个代理,B获得加盟费20%的利润后,A也会获得一定的利润。层层代理下去,
如果一个代理商能够拥有20个代理,每月纯收入轻松达到2万以上。
最初,很多做微商的人,都是老老实实做产品,根本赚不了多少钱。而一些专业的
微商公司,专门培训微商如何发展代理,如何通过朋友圈发展下一级代理,卖货则成为
培训是被忽视的一环。
胖陈的失败之处,是辛辛苦苦发展线下代理,然后将线下代理培养成微商,在朋友
圈和微信群中卖产品。最后,胖陈将微商公司化运营一年后,发现其利润只有十几万,
还不如当初在朋友圈小打小闹做微商赚得多。
被妖魔化的微商
从运作手法上来看,很多微商已经与传销无异。当然了,微商大军中仍然有正规化
运作的商家,但在无监管的真空环境下,正规运营的微商越来越少。不少人发现了微商
的投机做法后,纷纷效仿,试图用互联网“造富”。
正如胖陈所说,最初很多人都你他一样满怀远大理想去经营微商,并把微商当成一
项事业来做。可一年多的经营下来,很多人都跟胖陈一样心情沮丧,并萌生了退出微商
经营的想法。胖陈和他圈子里的很多同行们一致认为,微商要想做成规模,远比在淘宝
或京东开店做C店要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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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绝大多数微商的营销阵地是朋友圈,过于封闭的微信平台注定了朋友圈也有
很强的封闭性,这是微商受限的一个先天因素。除此之外,微信限制好友数量不能超过
5000人,微商与传统的电商一样也有转化率。按照10%的转化率来算,微商每天面临
的顾客只有500人。500人不可能每天都消费,每个人的朋友圈也不可能有5000人
的规模,微商收入自然也会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正是因为微商模式难以造富,不少投机人士才会尝试走其他的路来致富。在中国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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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习惯用“刷”来意淫的大格局下,微商从踏踏实实卖商品盈利,转化为靠投机拉拢
线下致富亦不足为奇。更何况,小米这样的厂商利用黄牛投机造富,微商怎么肯心甘情
愿的踏实做生意,用勤劳来致富呢?
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微商被鼓吹为一个暴富的门路。在这样的舆论引导之下,不
少人踏实做微商没有收获后,开始投机走捷径致富。于是,一堆人用软件把自己刷成土
豪微商,吸引那些有致富野心的人加盟。试问,微商这种做法,与传销有何不同?如果
说不同,那就是微商暂时还有一个合法的外衣。
文章来源:http://www.hainei.org/thread-184751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