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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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

金华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办法(试行)金华市市政行业协会编制金华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评分办法(试行)一、总则1.1 为了科学地评价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提高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施工场地的文明、绿色,实现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政施工企业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检查和评价。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当本办法高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时,业内依照本办法执行。

1.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工程施工中伤亡事故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二、检查分类2.1 对市政工程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以及基坑沟槽工程(含下水道),桥梁施工,隧道施工(顶管、爆破法及盾构法施工),脚手架与模板,起重与吊装共十大类。

2.2 以上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为综合项,基坑沟槽工程(含下水道),桥梁施工,隧道施工(顶管及盾构法施工),脚手架与模板,起重与吊装五类为专项。

专项可按工程项目的类型予以取舍,或者添加。

缺项或添加的可按所检查项目得分加权平均获得总分。

可评项目的实得分之和100缺项或添加项目实得分=可评项目的应得分之和施工采用本办法未列的技术、材料、设备、工艺的,应根据该技术、材料、设备、工艺规范结合本办法执行。

三、评分方法3.1 本评分办法分项按要求予以评分,扣分。

3.2 专项缺项应在汇总表中注明“缺项”。

3.3 在评分中,遇有多个评价点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4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文明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2.04.25•【字号】冀建建〔2002〕136号•【施行日期】200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河北省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为加强我省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号),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了《河北省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依据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执行的标准,请贯彻执行。

河北省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试行)一、为了科学评价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梁及管线敷设等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三、在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

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该评分表不得分。

四、汇总表满分为100分。

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的满分分值分别为:安全管理15分,文明施工20分,道路(桥梁)20分,基坑支护20分,施工用电15分,起重吊装5分,施工机具5分。

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分数×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数=100汇总表总得分为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之和。

五、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按下式换算: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100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六、汇总表中各项实得分数之和,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市政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专题

市政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专题

市政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专题【范本一:正式风格】【第一章:前言】本文档是为了确保市政施工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进行,综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实践,旨在提高市政施工的安全性和质量。

本文档详细描述了涉及市政施工安全检查的各项标准和要求,以及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措施。

【第二章:市政施工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2.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市政施工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2 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实施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2.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5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记录和档案,及时整理施工安全事故的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三章:市政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方法】3.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市政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3.2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及工具的使用情况、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情况、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和使用情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

3.3 检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实地检查、问题和答辩、文件和资料审查等。

【第四章:市政施工安全检查的管理和监督】4.1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市政施工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有效进行。

4.2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工作,接受检查和监督。

4.3 监督部门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及时反馈和处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追踪。

4.4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市政施工安全检查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市政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施工安全事故报告等。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规定,以保护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6.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用于规范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最新2022版)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最新2022版)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一条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本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1—(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第五条基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二)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三)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四)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1.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2.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3.基坑底部出现管涌;4.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

第六条模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三)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含自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含自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含自查表)以下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含自查表)的内容:一、总则房屋市政工程是指在城市和乡村建设和改造中,为人们提供居住、办公、商业、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通信、供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房屋市政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判定和管理。

二、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 风险评估(1)确定房屋市政工程的风险等级。

-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的规模、工程类型、地理环境、用途等因素,确定风险等级,分为特大风险、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四个级别。

(2)评估工程风险。

- 对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设备设施、作业方式、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 事故隐患判定(1)事故隐患判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房屋市政工程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判定事故隐患。

(2)事故隐患判定依据的具体内容。

- 按照施工安全、机电安全、防火安全、环境保护、危险品安全、爆破作业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判定事故隐患。

三、自查表为更好地检查和评估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风险,以下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自查表的内容:1. 施工安全自查- 工程施工现场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方面的检查。

2. 机电安全自查-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等方面的检查。

3. 防火安全自查- 施工现场的火源控制、防火设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有效等方面的检查。

4. 环境保护自查- 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的检查。

5. 危险品安全自查- 危险品的存储、使用、运输等方面的检查。

市政工程春节安全检查方案

市政工程春节安全检查方案

市政工程春节安全检查方案一、背景春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全国人民最盼望的节日之一。

在这个节日来临之际,市政工程建设安全形势严峻,各项工程建设和维护任务繁重,一方面要保证市政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另一方面要确保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保障市政工程的安全。

二、目的为了做好春节期间市政工程安全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前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三、范围和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市政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单位,包括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供暖、照明、大型设备等市政工程建设和维护单位。

四、工作要求1. 做好春节市政工程安全检查的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

2. 对市政工程建设和维护单位开展春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市政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3.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春节期间市政工程安全检查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

五、具体工作1. 交通安全检查(1) 对市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交通安全。

(2) 对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2. 给排水设施安全检查(1) 对市政给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清理积水、保障排水畅通。

(2) 对排水井盖、检查井盖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市政给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

3. 桥梁和隧道安全检查(1) 对市政桥梁和隧道的结构稳定情况进行检查,加固修复存在隐患的设施。

(2) 对桥梁和隧道的通行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4. 维护设备和设施安全检查(1) 对市政供暖、照明等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2) 对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维护和保养设备。

5. 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1) 建立健全春节市政工程安全检查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应对。

(2) 对市政工程建设和维护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六、保障措施1.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市政工程建设和维护单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修)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修)

黑河市欧林煤矿有限公司
市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A类表)
市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表A )
受检单位名称: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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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B类表)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编号:B.1
.0
.1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编号:B.2
.2
.4
道路﹑管道工程施工检查评分表编号:B.3
.5
桥梁工程施工检查评分表编号:B.4
.6
.7
.8
基坑支护、土方作业检查评分表编号:B.5
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编号:B.6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编号:B.7
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编号:B.8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编号:B.9
黑河市欧林煤矿有限公司
.19。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一条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本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1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第五条基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二)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三)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四)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1.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2.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3.基坑底部出现管涌;4.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

第六条模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三)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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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一、目的
本标准旨在规定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包括道路建设、桥梁搭建、隧道施工、排水系统建设等。

三、检查内容
1. 安全制度: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

2. 施工设备:检查施工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是否齐全。

3. 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整洁有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员工防护:检查员工是否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

5. 安全教育: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6. 安全检查: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7. 应急预案: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制定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救援。

四、检查方法
1. 现场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实际情况。

2. 资料审查:查阅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施工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

3. 员工访谈:与员工进行交流,了解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看法。

4. 模拟演练:在现场进行模拟演练,测试施工企业的应急响应能力。

五、检查结果处理
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2.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应责令停工整改。

3. 对于整改不力的施工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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