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解读1. 【总方针+总抓手】做好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
2.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①巩固:要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推动更多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降低全社会各类营商成本,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
②增强: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发展更多优质企业。
③提升:要提升产业链水平,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
④畅通: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形成国内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3. 【一个推开】在修改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4. 【三个坚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个坚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5. 【三大脱贫目标】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6.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重点】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7. 【四个优先】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政绩考核联系到一起,层层落实责任。
①【干部配备优先】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
中国特色农村现代化未开演变趋势与政策思考

中国特色农村现代化未开演变趋势与政策思考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带动下,随着农村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城乡关系发生突出变化,我国乡村治理的基础发生了深刻变化。
未来15年,要完善中国特色乡村治理模式,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扩大乡村治理主体的范围,运用大数据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一、我国乡村治理的发展现状与政策演变1 乡村治理的基本情况传统中国以农业文明为主,县以下的治理总体上比较弱。
在封建社会,乡村主要以相沿千年的“绅治”为基础,主要靠乡规民约、礼法宗族、地缘血缘、乡长里长、保长甲长等进行规范和管理,处于传统的“自治”状态或“半自治”状态。
184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乡村政治缺乏良好变革,精神文化保守传统,农民“一盘散沙”,经济发展缓慢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体化主导乡村治理,从土地改革到合作化运动,最终形成人民公社制度。
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由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制度,乡镇政府取代人民公社成为最基层的行政单位。
从此,乡镇政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形成我国的乡村治理结构主体。
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我国乡村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体现的是政府主导供给模式,县一级政府是核心。
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并未完全融入乡村治理的实际框架之中。
所谓自治是用自己的钱来治理,实行自我筹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由于大量的村庄在改革后,其村集体经济很薄弱甚至村集体没有收入,大多村委会无法真正发挥自主治理的功能,乡村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基本由乡政府负责。
村委会这一服务直接供给者的地位无法得到显现。
实际上,乡村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或者主要提供者是乡政府而不是村委会。
乡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规则要由政府制定。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和决定权都在县一级政府,乡级政府只是县一级政府决策的执行单位。
可以说,公共服务的运作规则要通过县级政府来制定和审核,县级政府处于决策者位置。
2019《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三

2019《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抓实建强基层党组织,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创新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
优化村“两委”运行机制,
1。
到2035年我国推进乡村治理总体目标

到2035年我国推进乡村治理总体目标乡村治,天下安。
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社会、市场和政府关系,城市和乡村关系,国家和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也面临很大的挑战。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20字方针,明确提出乡村治理要有效。
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35年,加强与改进乡村治理总体目标是“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再次强调要“治理有效”言简意赅地指出了现在我们乡村治理仍需要努力的方向。
难点一:自治水平低广大农村地区是践行村民自己当家做主的村民自治制度,但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相对城市来说并不优越,有些人还受基本生活的困苦,因此对自治和权利表达关心较少。
另外自治需要文化基础,而村民受教育程度低,对自治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刻,先天的缺陷,再加上后天条件的不足,导致了乡村治理自治水平低。
难点二:传统的治理方式不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中国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熟人社会”,目前可能转换为“半熟人社会”,传统乡村治理采取的是村民自治和乡村德治的模式,而当前的这样的治理模式凸显出其局限性,乡村治理问题的从单一到多元的转换,乡村社会人员流动性的加大,旧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的要求。
难点三:治理“行政化”现象明显在乡村社会中,大多数村民即使知道村民自治制度,但依旧会认为“村长”、“村支书”才拥有话语权,习惯性按指令行事,把自己当做下属去执行命令,从身份上、行为上形成了“行政化”,这不符合村民自治的性质,也造成乡村治理难度上的加重。
难点四:“空心化”严重,治理主体缺失人民群众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也是乡村振兴的最终受益者。
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向城市迁移,优秀的青年群体选择非农岗位就业,乡村的精英人才不断流失,空心村现象越来越普遍,农村社会逐渐从熟人社会转变成陌生人社会。
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解读讲稿

学习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党课讲稿同志们:2018年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各级进行了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任务,对此,我们召开专题学习会,从以下方面来理解把握:一、会议精神重要意义12月底召开的新时代农村会议研究部署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是事关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又一次重要会议。
明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做好“三农”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可以说适时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验,研究落实明后两年“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部署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为做好明后两年“三农”工作确定了基调,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方向,是推进“三农”事业的响鼓重槌。
二、会议精神主要内容(一)习总书记重要指示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
明确强调,2018年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新成绩,粮食再获好收成,乡村振兴开局良好。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三农”工作对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环境变化对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同时要毫不放松粮食生产,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扎实做好乡村规划建设和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加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农村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提高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项题库

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项题库1.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是21 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A.14B.15C.16D.18 答案:C2.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必须坚持把解决好“()”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其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A.三农B.农业C.农村D.农民答案:A3.做好“ 三农”工作,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 巩固、增强、提升、()”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A.畅通B.发展C.深化D.务实答案:A4.文件提出,要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
下列不属于“四个优先” 之一的是:()。
A.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B.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C.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D.优先安排城镇公共服务答案:D5.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按照()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A.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率B.增加产量、优化存量、提高效率C.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D.增加产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答案:C6.文件提出要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已有政策部署,到 2020 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而且,要主攻“()”等深度贫困地区,着力解决产业、教育、医疗、生态、干部队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A.三区三州B.一区一市C.三市三县D.一村一户答案:A7.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者:曹卓来源:《新长征》2019年第08期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人口流动、思想观念、法治意识等方面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面对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新情况和新任务必然会对乡村治理提出新的要求和期待。
因此,只有不断加强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才能在新时代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功推进乡村社会转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
乡村治理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环节。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和历史必然。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不断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不仅关乎乡村社会的稳定,更关乎党在乡村执政的基础。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将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成功运用于当代乡村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从而谋求乡村经济发展、百姓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发展始终关乎社会发展、国家命运,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但城乡差距仍然较大,农村发展滞后、贫富差距悬殊、农业发展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为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亿万农民的发展和民生问题。
为此,我们必须不断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24•【文号】•【施行日期】2019.06.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23日)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部署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现就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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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摘要: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应大力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乡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
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农村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广大乡村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
农业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的变化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富裕的同时,也给乡村治理带来一些新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这是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既要传承发展我国农耕文明中的优秀传统,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又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增强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
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超过98%的村都制定或修订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应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村民自治不是放任不管,而应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村务公开,发挥社会各类人才、新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厘清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职责,对符合条件的公益类农村社会服务组织给予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应大力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处理好农村中软法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特别是结合经济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整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切实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的日常行为。
县、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加强对村务治理的指导、对农村各类问题的预防和监管,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
发挥德治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培育良好村风民风、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德治具有基础性作用。
应进一步在广大农村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集体意识、法治精神和民主氛围。
注重以文化人、以文养德,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道德讲堂、文化主题公园、文化礼堂等阵地,引导人们讲道德、守道德。
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涵养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
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唱响主旋律,育成新风尚。
各类公文写作技巧五篇一、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一则公文标题,如同一个人一般,同样要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符合语法规范,既不能“缺胳膊少腿”,也不能“随机组装”、变换位置,一是一、二是二,没有可商量的余地和任意变通的空间。
关于公文标题的结构,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要求三要素必须兼具,不得随意省略成分,以标明由谁发文、为什么发文和用什么文种发文。
严格来讲,除了这三个实词性元素,还包括两个虚词性元素,即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之间的连接介词“关于”、事由和文种之间的结构助词“的”。
一般而言,这五个元素的顺序不能调换,要严格按照“发文机关名称+关于+事由+的+文种”的总体结构和规范格式进行排布。
例如,《××集团有限公司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不能缺省介词“关于”,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又如,《关于××集团有限公司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其中发文机关是“××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挪位至介词“关于”之后,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再如,《××集团有限公司表彰决定》尽管标题三要素兼有,但要素之间缺少连接词,且事由未作具体说明,不能笼统用“表彰”二字概括,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表彰××××的决定》。
二、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公文标题的简约之美主要反映在标题语言的简明扼要、精约简省。
一方面,要尽量使用简单好记、通俗易懂的词语,方便阅读者记忆或转述,切忌冗长拖沓、晦涩难懂。
一般来讲,公文标题以不超过三行为宜,如果字数确实过多,可以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关键性词语等作合理简化。
例如,《××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同志在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及关于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关于加强司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这则标题包括三个被印发文件的标题,看起来相当繁冗、复杂,对此可采取概述法,将印发文件名称概括统称为“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文件”,瘦身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文件的通知》”,如此则容易记住、便于传达,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了。
三、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这里的“精准之美”,其一是事由表述的精准性。
公文标题中的“事由”应与内容高度相符、契合,要通过准确提炼,全面、清楚地反映出公文的主旨,避免出现事由概括不准、表意不清而引起歧义、费解甚至误解等问题。
要使阅文者通过标题即可了解发文机关的行文目的,以及公文的基本精神和中心内容,从而提高公文阅读和流转的效率。
例如,《××大学关于土地问题的请示》这则标题便让人无法从字面上获取关键信息,是单位想申请划拨用地还是转让现有土地,是解决校舍用地面积不足问题还是协调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属于典型的表意含糊,阅文者只能通读文件后才能得知发文机关请示的真正意图。
特别是若出现同一单位需要在同一问题上多次发文的情况,不论是对发文单位还是收文单位,都会造成公文收发办理、档案查找借阅等多个环节的不便或麻烦。
公司标题事由表述精准、到位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四、标题外观的规范之美除了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公文标题还要讲究外观形式的规范之美。
一直以来,国家党、政、军等各类机关都对公文标题的美观性做了相应的要求。
如2000年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标题的位置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则进一步提出“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关于写作基础知识五则一、命令,简称令,是领导机关颁发的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指挥性公文。
它具有权威性、指挥性和强制性。
就行政系统而言,国家最高领导人、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乡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命令。
其最常用的有: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
它的写作要求是:(1)必须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发布命令;(2)要注意各类型命令写作的共同点和不同点;(3)语言要准确、凝练、庄重有力;二、议案,是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开会期间审议使用的一种书面文件.它的特点主要有:(1)行文关系及办理程序的法定性;(2)行文内容的单一性和可行性。
三、可以提出议案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及人员以及人民代表。
议案可分为由职能机构提的议案和由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
它的写作要求有:(1)提出的问题重要且已具备解决的条件;(2)要注意提出的权限和时限;(3)要注意行文格式和办理程序。
四、决定,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
其特点主要是性质重要、政策性强和有约束力。
它的类型有指挥型、个案型和知照型。
各类决定的写作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决定的标题由决定机构、决定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
决定的正文,三种类型的写法略有不同。
决定的文字,要准确、鲜明、简洁。
以便于领会和执行。
五、决议,是经领导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通过的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部署的指导性公文。
其特点有二:即表达群体意志、有权威性和约束力。
决议的主要类型有决策部署和结果公布两种类型。
六、指示,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工作的公文。
其特点主要是针对性和原则性。
按照指示内容涉及的范围,指示可分为:(1)涉及全局问题,带普遍性的指示;(2)涉及局部问题,带特殊性的指示。
总的来说,指示的写作,要以政策把握方向,内容要明确扼要,条理要清晰。
七、意见,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发表的对工作有指导性质的文件。
依据发表见解机构地位的不同,其类型可包括直接指导型和批转执行型两种类型。
意见的写作要注意内容的政策性、原则性,对下级的要求要明确具体,表述条理要清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