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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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规范中FAS专业讲解

地铁设计规范中FAS专业讲解

1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Ⅰ、一般规定 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与功能 Ⅲ、消防联动控制 Ⅳ、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Ⅴ、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Ⅵ、消防控制室 Ⅶ、系统供电 Ⅷ、布线
Ⅱ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与功能
19.2.5 地铁FAS由设置在控制中心的中央监 控管理级、车站(车站与车辆段)监控管理 级、现场控制级以及相关网络和通信接口等 环节组成。
为地铁特殊设备的监控对象。
19.2.17 车站FAS对消防泵和专用防烟、排烟 风机除设自动控制外,还应设手动控制;对 防烟、排烟设备,还应设手动和自动模式控 制装置。
规定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除自动控制外,对重要的消 防设备还应能手动直接控制。每个排烟设备要参与多个排烟运 行模式,每个排烟运行模式又由多个排烟设备组成,对排烟设 备只设手动直接控制则无法实现发生火灾时各种必要的排烟模 式,为此规定还应设手动和自动模式控制装置,以简单的操作 手段,组成复杂的运行模式。
规定的设备配置应以满足控制中心管理和监控功能的需要为 准。地铁工程通风系统兼排烟系统,当区间和车站发生火灾时, 排烟运行模式涉及有关车站的通风设备,由于有关车站不一定 能接收本站管辖外的火灾信息,为此本条规定,系统有“发布 火灾涉及有关车站消防设备的控制命令”的功能.
19.2.7 FAS的车站监控管理级和现场控制级由火灾探测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计算机工作站、打印机等组成,并应具 备下列功能:
19.2.14 对防烟、排烟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FAS确认火灾,发布预定防烟、排烟模式指令; 2.由FAS直接联动控制或由BAS接收指令执行联动
控制; 3.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接受火灾控制指令后,应优
先进行模式转换,并反馈指令执行信号; 4.运行模式状态应显示在火灾报警显示器装置上。

地铁设计规范

地铁设计规范

地铁设计规范车站建筑8.1 一般规定8.1.1 车站的总体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城市交通规划、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的要求,妥善处理好与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之间的关系。

8.1.2车站设计必须满足客流需求,保证乘降安全、疏导迅速、布局紧凑、便于管理,并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卫生、防灾等设施,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8.1.3地铁各线路之间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交汇处的换乘站,建筑设施的通行能力应满足预测的远期换乘客流量的需要。

不能同步实施时,应预留接口。

8.1.4 车站的站厅、站台、出入口通道、人行楼梯、自动扶梯、售检票等部位的通行能力应按该站远期超高峰客流量确定。

超高峰设计客流量为该站预测远期高峰小时客流量诚意1.1~1.4超高峰系数。

8.1.5 车站设计宜考虑地下、地上空间综合利用。

8.1.6 车站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8.1.7 地下车站的土建工程宜一次建成。

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地面建筑可分期建设。

8.2 车站总体布局8.2.1 车站的平面形式应根据线路特征、营运要求、地上和地下环境及施工方法等条件确定。

站台可选用岛式、侧式或岛侧混合式等形式。

8.2.2车站竖向布置根据线路敷设方式、周围环境及城市景观灯因素,可选取地下一层、地下多层、路堑式、地面、高架一层、高架多层等形式。

但私下车站宜浅,车站层数宜少有条件的地下或者高架车站应精良考虑站厅和设备及管理用房设于地面。

8.2.4 车站出入口风亭的位置,应根据周边环境及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布置。

出入口的布置应有利于客流吸引和疏散;风亭位置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应满足规划、环保和城市景观的要求。

8.2.5 地铁车站应设公共厕所,并应根据需要与可能在靠近位置设置自行车和汽车的停放场地。

8.3车站平面8.3.1 站台计算长度应采用远期列车编组长度和停车误差8.3.7 距站台边缘400mm处应设不小于80mm宽的纵向醒目安全线。

采用屏蔽门是不设安全线。

地铁设计规范实施指南

地铁设计规范实施指南

地铁设计规范实施指南英文回答:The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subway design specifications require careful consideration and adherence to various factors. These guidelines aim to ensure the safety, efficiency, and comfort of subway systems. Here are some key aspects covered by these guidelines:1. Station Design: The guidelines provide requirements for station layout, including platform width, height, and clearances. They also specify the location and design of entrances, exits, ticketing areas, and amenities such as seating, lighting, and signage.2. Accessibility: The guidelines prioritize accessibility for all passengers, including those with disabilities. They outlin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sign of ramps, elevators, escalators, and tactile guidance systems. The guidelines also address the provision of accessibletoilets and signage for people with visual impairments.3. Passenger Flow and Capacity: Subway systems need to accommodate a large number of passengers efficiently. The guidelines provide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design of ticketing areas, platform access points, and circulation paths to ensure smooth passenger flow. They also specifythe minimum number of turnstiles, gates, and ticket vending machines to handle peak-hour demand.4. Safety Measures: Safety is of utmost importance in subway design. The guidelines cover various aspects such as emergency exits, evacuation routes, fire protection systems, and emergency communication systems. They also address the design of platform screen doors, platform edge barriers,and other measures to prevent accidents and ensure passenger safety.5. Signage and Wayfinding: Clear and effective signageis crucial in subway systems to guide passengers andprovide information. The guidelines specify the design, placement, and vis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signs, maps, anddirectional indicators. They also address the use of symbols and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pictograms for easy comprehension by passengers of different languages and backgrounds.6. Ventilation and Environmental Considerations: Subway systems require proper ventilation to maintain air quality and control temperature. The guidelines provide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design of ventilation systems, including the placement and capacity of fans, air vents, and exhaust systems. They also address environmental considerations such as energy efficiency, noise control, and sustainable design practices.中文回答:地铁设计规范实施指南要求对各个方面进行仔细考虑和遵守,旨在确保地铁系统的安全、效率和舒适性。

-轨道交通地铁车站建筑设计技术要求规范--(车站建筑)

-轨道交通地铁车站建筑设计技术要求规范--(车站建筑)

车站建筑设计原则1.车站设计要针对哈尔滨地方特色,充分考虑哈尔滨特殊的气候特点和地质条件,与城市的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周边环境条件相协调,做出功能完善、安全可行、技术先进、造价合理的实施设计方案。

2.车站总体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轨道交通路网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的要求,在考虑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的同时,应因地制宜妥善处理与城市交通、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之间的关系,应尽量减少房屋拆迁、管线迁移和施工时对地面建筑物、地面交通、历史文物及市民出行的影响。

3.车站是乘客集散和乘降的场所,车站建筑设计应体现交通功能的特点,以人为本,合理吸引和组织客流,满足行车组织、运营管理和设备的要求,方便乘客集散、乘降和换乘,包括与其它轨道交通线、公交线路、自行车等的换乘,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

4.车站规模应根据远期预测客流的集散量和车站本身行车管理、设备用房的需要来确定。

其站厅(公共区)、站台(公共区)、出入口、通道、楼梯、自动扶梯、售检票机等均要与该站客流通过能力相适应,同时满足事故紧急疏散客流的需要。

5.设计客流按远期高峰小时的客流量,并考虑高峰小时内客流的不均匀性,计入超高峰系数,取超高峰系数1.1~1.4。

处于突发客流较大的车站视实际情况而定。

6.根据路网规划考虑与其他轨道线路的换乘,并选择合理的换乘方式。

远期线路换乘站(新疆大街站)要在总体上统筹考虑,分期实施,留置切实可行的接口。

换乘车站设计时,换乘设施的通过能力需满足远期换乘客流的需要,并考虑资源共享。

7.车站的防灾设计要满足《地铁设计规范》及《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

车站的紧急疏散能力,应保证在远期高峰小时客流量时将一列车乘客及站台上候车乘客、工作人员在6min内疏散完毕。

8.车站考虑平战结合,能满足按6级防护等级进行平战转换。

9.车站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进行设计。

10.车站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11.在满足行车组织、运营管理和设备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小车站规模,压缩建筑体量,简化设备与运营管理模式,优化结构体系,力求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

新版地铁设计规范(给排水内容)

新版地铁设计规范(给排水内容)

13 给水与排水13.1 一般规定13.1.1 地铁给水设计,必须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对水量、水压和水质的要求,并应坚持综合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

13.1.2 地铁给水水源应优先采用城市自来水,当沿线无城市自来水时,应和当地规划等部门协商,采取其他可靠的供水水源。

13.1.3 地铁排水系统,除生活及粪便污水应单独排放外,结构渗漏水、冲洗及消防废水和口部雨水等可以按合流排放,但厕所生活及粪便污水的排放,必须符合当地和国家现行排水标准的规定。

13.1.4 给排水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应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结合当地具体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但排水设备,应按自动化管理设计。

13.1.5 地铁金属给排水管道及有关设备,应采取防止杂散电流腐蚀的措施。

13.2 给水13.2.1 给水系统用水量定额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为30~60 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2.5~2.0;2 冷水机组的水系统的补充水量为冷却循环水量的2~3%;3车站公共区域冲洗用水量为2~4 l/m2・次,每次按冲洗1h计算;4 生产用水量按工艺要求确定;5 消防用水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9章的有关规定。

13.2.2 给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活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2 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的水质按工艺要求确定。

13.2.3 给水系统的水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活用水设备和卫生器具的水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规定;2 生产用水的水压按工艺要求确定;3 消防用水的水压应符合本规范第19章的有关规定。

13.2.4 地铁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合市政给水系统等因素确定,一般按下列情况选择给水系统:1 为保证人员饮用水的水质,地铁宜采用生活和消防分开的给水系统。

生活给水管宜由市政自来水管引入。

但生产用水可和消防或生活给水系统共用。

轨道交通地铁车站建筑设计技术要求规范--(车站结构)

轨道交通地铁车站建筑设计技术要求规范--(车站结构)

车站结构一般规定1.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四期工程沿线车站均为地下站,车站结构设计应从各自的建设条件出发,根据城市规划、线路埋深、建筑布置、施工环境、工程水文地质,以及冬季气候等自然条件,按照工程筹划的要求,考虑相邻区间隧道施工工艺和站址地面交通组织的处理方式,本着既遵循技术先进,又安全、可靠、适用、经济的原则选择结构型式和施工方法。

2.车站结构应根据选择的结构型式、施工方法、荷载特性、耐火等级等条件进行设计,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要求,并根据确定的环境类别、环境作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等标准进行耐久性设计,满足抗裂、防水、防腐蚀、防灾等要求。

3.车站结构要满足车站建筑、设备安装、行车运营、施工工艺、环境保护等要求,确保车站的正常使用,达到总体规划设计的要求,同时,考虑城市规划引起周围环境的改变对结构的作用。

4.车站结构的净空尺寸应满足地铁建筑限界以及建筑设计、相邻区间施工工艺和其他使用功能的要求。

尚应考虑施工误差、测量误差、结构变形和后期沉降等因素的影响,其值根据地质条件、埋设深度、荷载、结构类型、施工工序等条件并参照类似工程的实测值加以确定。

5.车站结构应具有足够的纵向刚度,并满足地铁长期运营条件下对结构纵向抗裂及抗差异沉降的要求。

换乘车站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上述要求,以减少换乘车站续建工程对已建车站结构的影响。

6.结构设计应以现行国家的相关勘察规范确定的内容和范围,考虑不同施工方法对地质勘探的特殊要求,通过施工中对地层的观测反馈进行验证。

其中暗挖结构的围岩分级按现行《铁路隧道设计规范》(10003)确定。

7.对于基坑法、浅埋暗挖法等不同型式的车站结构计算模型应符合实际工况条件,并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与其相符或相近的现行国家有效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设计。

8.车站抗震设计应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9.车站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六级人防标准设防,保证地下车站在规定的人防设防区段具备战时防护和平战转换功能。

重庆市地铁设计规范轨道专业

重庆市地铁设计规范轨道专业8 轨道8.1 一般规定8.1.1 轨道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绝缘性和适宜的弹性。

8.1.2 轨道结构设计应根据车辆运行条件确定轨道结构的承载能力,并应符合质量均衡、弹性连续、结构等强、合理匹配的原则。

8.1.3 轨道结构部件及工程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规定,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轨道结构部件宜标准化、系列化、少维修,全线网的轨道设备宜统一,并应优先选用环保工程材料。

8.1.4 轨道结构设计应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并结合实地调查,采取相应的分级减振措施,并应适当留有余量。

8.1.5 无砟轨道的混凝土道床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其下部支撑结构一致。

8.1.6 轨道结构设计应以运营维修中检测现代化、维修机械化为目标,配备检测和维修设备。

8.1.7 轨道结构应采用技术先进、成熟的轨道设备及施工工艺,并应确保安全可靠,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应经论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8.2 基本技术要求8.2.1 钢轨轨底坡应根据轮轨匹配的要求设置,正线宜采用1/30、车场线宜采用1/40,不同轨底坡可通过两对轨枕进行轨底坡过渡。

在无轨底坡的两道岔间不足50m地段,可不设置轨底坡。

8.2.2 轨距应采用1435mm,小半径曲线地段轨距加宽值,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表8.2.2 曲线地段轨距加宽值轨距加宽值应在缓和曲线范围内递减,无缓和曲线或其长度不足时,轨距加宽值应在直线地段递减,递减率不宜大于2‰。

8.2.3 轨道曲线超高值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进行计算取值:h=11.8v c2 R式中:h—超高值(mm);Vc—列车通过曲线的平均速度(km/h);R—曲线半径(m)。

曲线的最大超高为120mm,未被平衡过超高允许值不应大于30mm,欠超高允许值不应大于61mm,困难时欠超高值不应大于75mm;车站站台有效长度范围内曲线超高不应大于15mm;为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反超高,曲线地段的超高设置不宜小于5mm。

《地铁设计规范》培训土建组-1车站建筑和建筑防火


9.8 车站无障碍设施(新增) 9.8.4 无障碍电梯门前等候区深度不宜小于1.8m,当条件困难时 等候区梯门可正对轨道区,但门前等候区不得侵占站台计算长度 内的侧站台宽度。 此条执行时: 1)站台至站厅的无障碍电梯尽量设在站台长度中心附近的付 费区内,有利于减少站台层盲道铺设,利于轮椅滚行距离最小, 也有利于固定车厢内设轮椅位。 2)允许电梯门针对轨道区,为了改善站厅公共区的布置。但 站台上电梯门前应设短栏杆,使轮椅、盲道不直接冲向侧站台。
9
车站建筑
9.1 一般规定 9.1.1 车站的总体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环 境保护和城市景观的要求,并应处理好与地面建筑、城市道路 、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及施工时交通组织之间的关系。 (原是强条) 9.1.2 车站设计应满足客流需求,并应保证乘降安全、疏导迅速 、布置紧凑、便于管理,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卫生 和防灾等设施。 (原是强条)
9.1.4 车站设计应满足系统功能要求,合理布置设备与管理 用房,并宜采用标准化、模块化、集约化设计。 (下划线为新增) 9.2 车站总体布置 9.2.6 车站应设置公共厕所,管理人员厕所不宜与公共厕所 合用。 (下划线为新增) 特指地下车站的公共厕所设于某出入口通道旁时,应设 置在靠近车控室等管理用房集中一端,以便实现管理人员卫 生间与公共厕所共址而不公用,合一污水泵房。
9.9 换乘车站(新增) 9.9.3 换乘车站应采用付费区内换乘的形式 对于建设规划内的换乘车站,宜同步实施(至少土建同步), 对于远期实施的规划线路,由于线站位的不稳定性,无法预留 土建节点,但在建车站结构处理上能预留穿越的可能性,即使 预留通道换乘也应尽可能考虑付费区内换乘。 9.10 建筑节能(新增) 建议高架车站的雨蓬应采取隔热雨蓬,不宜采用玻璃之类 的屋面,一来不隔热,二来不易清洗。

新版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修订辑要简析

域最早颁布施行 的第一 本 国家标 准 , 在 指 导我 国地铁
限会接 近或与 近期设 计 年限一 致 , 即实 际会形成 只 有
后两个设计年 限。
设计和建设 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修订版 G B 5 0 1 5 7 — 2 o 1 3 ( 地铁设计规范》 经 国家批准 已于 2 0 1 4年 3月 1日
1 0 0 m m, 如实 际间距大 于规 定 值 时 , 应 设 置 防 止 人 体
l 重要修 订和 新增 的若干 规定
1 . 1 调 整 设 计 年 限执 行 严 格 程 度
地铁的客运量一般具有随城市发展逐步增 长的规
收 稿 日期 : 2 0 1 4。 1 2— 3 0
误人 其间 的措 施 。一 些城市地 铁所 留间隙偏 大 时 , 常 在站 台 门 体 下 方 靠 轨 道 一 侧 设 置 防 夹 短 挡 板 ( 见
界要 求 , 新 版规 范规 定 : 站 台 门的滑 动 门体 至 车辆 轮
廓线 ( 未开 门 ) 之 间的净距 , 按列车 以 6 0 k r n / h 进 站或
过站 速 度 情 况 下 , 当 车 辆 采 用 塞 拉 门 时 应 采 用 1 3 0 m m; 当 车 辆 采 用 内 藏 门 或 外 挂 门 时 应 采 用
年” 规定 中的“ 应” 改为 “ 可” , 对 初期 较后 两个 设计 年 限执行 的严格 程度作 了放宽处 理 , 是 因为 当前 我 国一 些城市在地铁 建成交 付 运营 的初期 , 由于多种 原 因引
求 的规 定 等。 阐明关 于车厢 有效 空余 地板 面积站 立 乘 客 密度 、 设置 区 间应 急 疏散 平 台等 有 争议 的规 定 的 处
都市快轨交通 ・第2 8卷 第2期 2 0 1 5年 4月

地铁设计规范(最新)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200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2009年版);《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GB50909-201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2009 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规范》(GB50086-200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0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 49-199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及(GB6722-2011)《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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